李如雄二审nba直播视频直播播

[转载](李如雄涉黑冤案)鉴定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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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覃臣寿,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诉人李如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辩护人。电话:。
&&&申请人:迟夙生,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二审上诉人李如雄辩护人。电话:。
&&&请求:向下列鉴定人(见附表鉴定人姓名、所在单位)发送出庭作证通知书并要求其出庭作证。
&&&证实内容:上诉人李如雄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非法采矿罪,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强迫交易罪,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事实和理由:
正在贵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的上诉人李如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认定上诉人李如雄涉黑罪名成立,系典型错判。申请人所申请的上列鉴定人,其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没有相应的价格鉴定依据,无相应检材以供检验,更无相应的检材来源,无检材提取笔录,未经现场查勘、拍照,鉴定过程、方法不符合专业的规范要求、技术规程,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不具客观、真实性,无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出具虚假鉴定日期,相关鉴定意见所确定的伤情、数量、价格无事实和证据支撑,与相关勘验、检查笔录存在不可排除的矛盾,与照片冲突。并且,以上所有的鉴定意见书都成为一审法院判决定罪量刑的基础证据,明显是错误的。是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五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二百零五条,最高法院《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申请上列鉴定人出庭作证,请批准。
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覃臣寿&&律师
&&&&&&&&&&&&&&&&&&&&&&&&&&&&&&申请人:迟夙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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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转载](李如雄涉黑冤案)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覃臣寿,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诉人李如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辩护人。电话:。
&&&申请人:迟夙生,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二审上诉人李如雄辩护人。电话:。
&&&请求:向苏友城等证人发送出庭作证通知书并要求其出庭作证。(证人名单、住址见附表)
&&&证实内容:上诉人李如雄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非法采矿罪,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强迫交易罪,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事实和理由:
正在贵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的上诉人李如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认定上诉人李如雄涉黑罪名成立,系典型错判。本案存在大量关键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形,严重侵犯了上诉人、辩护人对证人的当庭核实权、对质权、诘问权,辩护人和上诉人甚至无法核实这些所谓的证言是否为证人本人提供,更不用说要判断其是否为证人真实意思表示了。这些关键证人要么提供过不同的相互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的证言,要么这些所谓的询问笔录根本就没有证据资格,更不用说有证明力了。还有很多猜测性、评论性的所谓证言也被法院采纳,更是滑稽。证人证言等均存在诸多不客观、不真实之处,与其他证据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无法相互印证,有些并非证人、受害人直接感知,只是些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有些与本案嫌疑人存在长期、复杂的利益冲突关系,有些存在收集程序、方式的重大违法问题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为了厘清本案事实,正确认定本案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第七十七、第七十八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五条,最高法院《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应通知上列受害人、证人出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证据使用。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出现损害司法机关权威,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全局上向全国政法机关吹响了阻击冤假错案的号角,贵院也不能例外,相信贵院法官也不想再制造冤假错案而遗臭万年吧。
为查清本案事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出现,再次恳请贵院向上述证人发送出庭作证通知书并要求其出庭作证。
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覃臣寿&&律师
&&&&&&&&&&&&&&&&&&&&&&&&&&&&&&&&&申请人:迟夙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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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关于建议广西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李如雄涉黑案件涉黑指控的律师意见书
我们作为不服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的(2011)宁铁中刑初字第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而上诉的李如雄的辩护人,关于本案,辩护人建议广西区检察院撤回对李如雄涉黑案件的涉黑指控,理由如下:
自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的(2011)宁铁中刑初字第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后,最高人民法院改变了过去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理念,使二审不能够再沿用过去打黑的传统审判理念。
&&&&&2013年10月15日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结束,会议强调转变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庭审中心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议上指出,近年来,刑法、刑事诉讼法相继修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贯彻实施“两法”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要在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庭审中心地位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转变和更新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有效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确保刑事司法公正。沈德咏在会议上强调,近年来,我国证据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下一步,除了继续推进证据制度建设外,应当把更多精力放到证据制度的落实上来。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要认真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发挥庭审质证特别是对质、交叉询问制度的作用;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切实履行证据审查把关职责。
&&随后,在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署名文章《论疑罪从无》又发表在人民法院网上,文章从疑罪从无的历史溯源、理论逻辑、实践理性以及实现路径等四个方面展开,全面阐述了疑罪从无规则及其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文章指出:“疑罪从无,就是在刑事司法中出现既不能排除犯罪嫌疑又不能证明有罪的两难情况时,从法律上推定为无罪的一种处理方式。即使在刑事法治取得前所未有进步的今天,我们仍有必要对疑罪从无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以期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共同致力于维护刑事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文明进步。”实际上是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务必坚持疑罪从无。
&&&&中央政法委总揽全局,下发《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依法惩罚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就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作如下规定。一、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外,应当在规定的办案场所进行;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侦查机关不得以起赃、辨认等为由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外进行讯问。&二、侦查机关移交案件时,应当移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全部证据。严禁隐匿证据、人为制造证据。三、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批准或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作出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指派检察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的复验、复查。五、人民检察院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关,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决定;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特别是无罪判处有罪、有罪判处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六、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依法应当出庭的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未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七、严格执行法定的证明标准。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对于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舆论妙作、当事人及其亲属上访闹访和“限时破案”、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九、切实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辩护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审查起诉、死刑复核等环节,应当依法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十、对确有冤错可能的控告和申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复查。经复查,认为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请)抗诉、再审。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及下级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处理决定,依据法定程序及时纠正。十一、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不得扣压,应当及时转送或者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有关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罪犯提出申诉、控告的,不影响对其减刑、假释。十二、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十三、明确冤假错案的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十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绩效考评制度,不能片面追求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指标。&十五、各级党委政法委应当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予协调;协调案件时.一般不对案件定性和实体处理提出具体意见。而本案从侦查起一直到一审判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一系列的违法行为暂且不说,单单非法设立外提刑讯逼供地点,就不符合中央政法委上述文件第一条的精神,所获取的证据材料还具有合法性么?
&&&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文如下:为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对人民法院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树立科学司法理念1.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3.坚持程序公正原则。自觉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判案件,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4.坚持审判公开原则。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审判过程、裁判文书依法公开。5.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审查、认定证据。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二、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强化证据审查机制6.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疑的,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死刑案件,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不得判处死刑。7.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注重实物证据的审查和运用。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8.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9.现场遗留的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指纹、血迹、精斑、毛发等证据,未通过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与被告人、被害人的相应样本作同一认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命案,应当审查是否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第八条除了对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第一条回应外,还在第一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那么,本案的组成整个案件轮廓的众多违法证据材料,在最高院的上述文件面前还不轰然倒塌么?
&&&而为了落实好最高院的这个意见,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这个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就《》记者问时强调:“要坚持程序公正原则。从现在已发现的冤假错案看,不同程度地存在忽视或者突破刑事诉讼制度规定,甚至公然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程序公正作为一种“看得见的正义”,既有独立的价值,也是实体公正的有效保障。完备的程序制度,是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基础。要自觉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不当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对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要严格依法处理。”
&&&&2014年刚刚开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习近平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要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习近平到会并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据此,本案件的百余言词类证据,所有证据基本都属于在最典型的“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或者是“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根据最高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通知,为依法准确的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对人民法院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提出的意见第八条,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这将导致所有本案件的百多一审被告人供述无需经过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就必须排除,动摇了全案件认定的根基,故无需再继续审理,撤回对李如雄涉黑案件涉黑指控&,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我们认为,此案件继续二审开庭审理涉黑案件,完全属于浪费司法资源,故书面正式提出以上建议,请慎重考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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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雄二审辩护人:覃臣寿
&&&&&&&&&&&&&&&&&&&&&&&&&&&&&&&&2014年&&&月&&&&日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李如雄涉黑冤案)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申请人:覃臣寿,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诉人李如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辩护人。电话:。
&&&申请人:迟夙生,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二审上诉人李如雄辩护人。电话:。
&&&请求:向苏友城等证人发送出庭作证通知书并要求其出庭作证。(证人名单、住址见附表)
&&&证实内容:上诉人李如雄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非法采矿罪,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强迫交易罪,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事实和理由:
正在贵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的上诉人李如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认定上诉人李如雄涉黑罪名成立,系典型错判。本案存在大量关键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形,严重侵犯了上诉人、辩护人对证人的当庭核实权、对质权、诘问权,辩护人和上诉人甚至无法核实这些所谓的证言是否为证人本人提供,更不用说要判断其是否为证人真实意思表示了。这些关键证人要么提供过不同的相互矛盾无法自圆其说的证言,要么这些所谓的询问笔录根本就没有证据资格,更不用说有证明力了。还有很多猜测性、评论性的所谓证言也被法院采纳,更是滑稽。证人证言等均存在诸多不客观、不真实之处,与其他证据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无法相互印证,有些并非证人、受害人直接感知,只是些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有些与本案嫌疑人存在长期、复杂的利益冲突关系,有些存在收集程序、方式的重大违法问题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为了厘清本案事实,正确认定本案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FONT&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七十六条、第七十七、第七十八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五条,最高法院《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应通知上列受害人、证人出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证据使用。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出现损害司法机关权威,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全局上向全国政法机关吹响了阻击冤假错案的号角,贵院也不能例外,相信贵院法官也不想再制造冤假错案而遗臭万年吧。
为查清本案事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出现,再次恳请贵院向上述证人发送出庭作证通知书并要求其出庭作证。
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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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海南民族特招班学子:学业有成时我们回家乡
  在实践与创新中提高本领
  -本报记者郭景水周元
  “天津科技大学民族特招班是一项为海南少数民族地区育才的重大工程,为海南的黎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学子开拓了新的求学成长的渠道。”今天,黎族老干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学萍表示。
  王学萍表示,海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相对落后,在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进程中,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批有理想、有知识、懂专业、敢于实践、善于创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这样的一支人才队伍,单依靠常规的培养模式,成长会比较缓慢。感谢省委、省政府为推动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提速,为少数民族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
  “70年前,王国兴带领黎苗群众发动了白沙起义,找到了中国共产党。70年来,海南的少数民族群众不仅取得了翻身解放,还过上了小康生活、幸福生活。”在深情回忆了黎族70年的发展变迁后,王学萍希望天津科技大学民族特招班的黎族苗族学子们,继承王国兴的精神,坚定跟着共产党走的信念。
  在获悉2006年以来共有193名海南少数民族学子就读了天津科技大学的机械、电信、化工、生物、海洋、包印、经营、食品等专业,王学萍非常欣慰:这些专业和海南地方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培养少数民族的人才,就是要他们建设家乡,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服务。”
  2011年7月从特招班毕业的李学智,当年到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担任钱铁村委会主任助理。听闻这个信息,王学萍说:“黎族的传统文化在王下乡保存较好,我希望他除了和当地群众一起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之外,还要好好地了解、弘扬、发展传统文化。”他表示相信,在天津科技大学接受了高等教育的黎族苗族的年轻一代大有可为。
  “少数民族干部只有具备了更高的学识、更专业的技术,在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中才能发挥作用。”王学萍认为,省校合作的天津科技大学民族特招班,已经成为海南少数民族地区一个的人才储备库。
  王学萍告诉记者,改变少数民族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必须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相信回到民族地区的学子们,能融入实践,在实践与创新中提高本领、提高自身,和人民群众一起创建美好生活。(本报海口8月29日讯)
  海南民族特招班学子
  学业有成时我们回家乡
  -本报记者郭景水 周元
  “学业有成时,我们回家乡!”今天下午,天津科技大学海南民族特招班学子、今年从天津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李辉武一席话,博得了参加天津科技大学海南民族特招班2013级新生以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上与会者的共鸣。
  原籍万宁的李辉武已经在位于海口的万特制药公司上岗,从事药物合成的工艺研发。在天津科技大学海南民族特招班已经毕业的100名四届学子中,有62人已回琼工作,李辉武就是其中的一员。
  2006年9月到天津科技大学报到时,天津现代化的城市建设,让李辉武真切地感受到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求学天津科技大学的七年中,李辉武每次回到海口,能感受到海口的变化。
  一度准备选择留在天津的李辉武,最终决定回到海南家乡:正是因为家乡的变化,还不像天津那样的大都市变化迅猛,因此更需要我们这样的学子回乡建设。“民族特招班学子是享受了家乡政府的特殊政策,才获得了求学的机会,回家乡工作责无旁贷。”
  面对今年入校的学弟学妹们,李辉武还给出了学长建议:图书馆是最好的地方,希望他们进入大学之后,可以多光顾学校的图书馆。不要虚度时光,将学习作为一种习惯,多学习点知识,将来回来海南奉献家乡。
  在听了学长们的励志经历,今年入读特招班的学子表达着自己的青春豪情。“我们不和同学比较生活上的条件,要在学习上论英雄。”今年从三亚市第四中学毕业的黎族女孩韩依婷说,“在收获的那一天,学习的果子是最甜的”。
  “通过这样一个特殊的平台,我们获得了求学机会,我们回馈社会的应是特殊的感恩。”毕业生李学智说,我们大家都知道,建设海南的少数民族地区是我们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我们要用担当来感谢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本报海口8月29日讯)
  天津科大校长王硕
  4个百分百耕耘民族特招班试验田
  -本报记者郭景水周元
  “新生报到日,相会在天津科技大学!”今天下午,在天津科技大学海南民族特招班2013级新生以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上,专程从天津赶来参会的天津科技大学校长王硕和30名新生相约9月7日天津见。
  “我们一定努力把民族特招班这块试验田耕耘好,培育出更多的海南少数民族优秀学子。”自2006年启动实施的省校合作项目天津科技大学民族特招班,至今已经经历了魏大鹏、曹小红、王硕三任校长。作为接棒者,王硕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和海南省一起携手,把天津科技大学海南民族特招班继续办好。
  1969年出生的王硕成就斐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王硕在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亦是载誉累累:在国内外出版专著4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4项,获得授权9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天津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教育部、天津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
  和这位年轻有为的校长相得益彰的是,天津科技大学的轻工技术等学科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
  “海南少数民族特招班的学子,可以总结为四个百分百。”王硕介绍。
  第一个百分百是特招班学子就读的17个专业,均在学校轻工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技术等3个全国优势学科范围之内。
  第二个百分百是针对特招班学子学习底子相对较弱,学校推出了百分百学长关怀计划,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第三个百分百是设置了特招班专项奖学金,七年来奖励超过了300人次,总计达到51万元,做到了奖学金的百分百覆盖。
  “第四个百分百就是指导老师的全覆盖。”王硕说,学校专门为特招班配备了班主任,随时辅导特招班的学子。
  再过几日,天津科技大学将迎来第八届海南民族特招班学子。“孩子们入校后,我将和他们面对面座谈,了解他们的所想所需。”王硕表示,我们将考虑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本领,所学的专业知识更加贴近海南经济社会建设,按照10年2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纬度,进行专业规划和设计,培育出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才。(本报海口8月29日讯)
  毕业生家长:
  孩子变得坚强和独立
  -本报记者郭景水周元
  毛栈村距离五指山市区20多公里,四周群山环绕。市区通到镇上的公路,急转弯一个连着一个。听到女儿要到这样一个偏僻、落后的地方去工作,家在三亚市吉阳镇的黎家妇女蒙素霞急了:“宝贝,你有本科学历,去移动公司上班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偏偏要到大山里工作?”
  “妈,正是有了海南省政府和天津科技大学的省校合作项目,我才有机会到天津科技大学读书,如果我不把所学回报社会,我会一辈子愧疚的。”第二届天津科技大学海南民族特招班学子黎族女孩吴敏敏坚定地回答。
  2011年10月,吴敏敏到五指山市毛阳镇毛栈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如今,看到曾经柔弱的女儿变得坚定、有主见,又得到了村民的信赖和社会的肯定,蒙妈妈很是宽慰。
  和吴敏敏同年到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钱铁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李学智,选择直接影响了他的弟弟李学敏。“今年大学毕业的二儿子李学敏,也报考了省里的选聘生,目前已经分配到了昌江县。”李学智的父亲、昌江县第三小学教导主任李如雄老师说。
  对于两年前儿子在天津科技大学毕业后回到县里的王下乡担任村官,李如雄表示理解和支持。曾经在昌江担任了20多年农村教师的李如雄深深地知道,山村的黎族百姓最需要知识,最盼望有文化的人,帮助他们一起种槟榔、割橡胶。
  第一届海南民族特招班的黎族女孩谢,目前在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南海网从事网络采编工作。“孩子在天津科技大学毕业后,我感觉最大的变化就是成熟了,自立了,工作也好。每次回来都给我们买衣服,买补品。我为她感到骄傲。”谢的爸爸谢成,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一名教师,提起他的孩子,掩饰不住内心的自豪。(本报海口8月29日讯)
  小档案
  从2006年至今,天津科技大学已招收八届海南少数民族学生,共计225人,其中已毕业100名,在读125名,他们主要分布在机械、电信、化工、生物、海洋、包印、经营、食品等学院的优势专业。
  目前,海南少数民族特招班已有100名同学顺利毕业并走上工作岗位,在毕业的100名学生中有64人回到海南工作,有些扎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当村官,还有些工作在海南的企业生产一线,他们把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默默地在基层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海南日报 郭景水 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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