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安监总局74号文之后,请你谈谈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方面能够得到何种启示?

文龙法律服务所诚邀有识之士加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应急〔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全国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由国家级基地、骨干救援队伍、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成,其中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以下简称&骨干队伍&)是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承担所在地区重特大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为促进骨干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发〔号)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6〕53号)等相关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救援装备、应急平台、人员素质、联动机制等建设,有效提升骨干队伍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建设目标。
到2010年底,骨干队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得到完善,骨干队伍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完成骨干队伍技术装备补充更新,初步建成应急通信信息系统,加强培训演练工作,使骨干队伍成为所在地区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到2012年底,完成骨干队伍基础设施建设,骨干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得到提升,建成功能全面的通信信息系统,培训演练工作得到完善,应对重特大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使骨干队伍在应急救援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建设原则
立足自身,属地为主。骨干队伍是所在地区应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的主要力量,为本地区、本企业的安全发展提供保障。骨干队伍所在地区、相关部门和依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切实推动骨干队伍建设,提高本地区、本企业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依托现有,因地制宜。各地区要深入分析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相关行业情况、易发事故类型、救援资源等实际,充分利用现有队伍和应急资源,突出建设重点,注重有效实用,防止重复建设。
一专多能,平战结合。骨干队伍建设应立足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需要,适当加强其他领域应急救援训练和装备配备,实现一专多能,力争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骨干队伍应积极参与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的预防性检查、预案编制、救援队伍培训等工作,平战结合,充分发挥骨干队伍作用。
装备精良,技术先进。骨干队伍建设应以能够迅速、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本地区内各类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为目标,加强救援装备建设,保证救援装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采取多种形式跟踪引进国内外先进救援技术,着力提升救援技术水平。
三、建设任务
(一)组织机构。
骨干队伍领导班子原则上由队长、副队长和总工程师组成。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应报上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备案。骨干队伍组织机构应包括应急值守、调度指挥、信息通信(含新闻采编)、装备管理、战术训练、后勤保障等职能部门,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的大队编制不应少于2个救护中队,每个中队不应少于3个救护小队;独立中队编制不应少于4个救护小队;每个救护小队不少于9名救护队员。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编制不应少于2个中队,每个中队编制不应少于6个车组,每个车组由4~6人组成;同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气体防护、工程抢险人员。
(二)队伍素质。
骨干队伍应努力提升各级指战员素质,逐步达到以下标准: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救援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55岁以下;中队指挥员及技术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救援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救援队员具备高中(中技)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各级指战员要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应急救援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骨干队伍领导机构成员、技术骨干身体较好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技术装备。
骨干队伍除应配备满足本企业救援需要的装备外,还应配备满足应对本地区重特大、复杂事故救援任务需要的救援车辆、抢险救援装备、监测侦检设备、通信指挥设备、个人防护装备、新闻采编设备等装备器材以及必要的药剂。
骨干队伍使用的装备、器材、药剂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成套性。骨干队伍应做好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救援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基础设施。
骨干队伍应建有值班调度室、会议室、车库、装备器材仓库、电教室(可容纳40人以上)、室内外训练场馆并配备相应设施及设备。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还应建有分析化验室及能够进行高温浓烟训练的模拟演习巷道。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还应建有训练塔及模拟高温训练室。
(五)通信信息系统。
骨干队伍应建立功能全面的应急信息平台,通过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网络通信等手段,与依托单位和上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报送、指令接收、辅助决策、总结评估和资源共享。
骨干队伍应掌握依托企业、协议服务企业及周边基本信息数据、依托企业和协议服务单位应急预案数据、骨干队伍及协议服务单位、联动救援单位应急资源数据,并上报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六)综合管理。
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运行机制。通过与医疗救护、工程施工等有关单位签订协议的方式,建立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骨干队伍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值守、接警处置、预防性检查、培训考核、训练演练、装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工作记录和档案,包括值班、会议、训练和演练、事故处理等记录以及装备管理、事故处理评估报告、隐患排查情况等档案资料;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推广,促进应急救援技术进步。
骨干队伍要加强培训和演练工作,通过日常训练、培训、考试、技术竞赛、交流、模拟实战演习多种形式提高救援技能,提升实战能力。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的质量标准化考核等级应达到一级以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应通过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组织的业务考核。
四、建设与运行保障
(一)投入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建设方案,将骨干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制定完善的资金投入机制和补偿、激励等相关政策支持骨干队伍建设,特别是对骨干队伍处置重特大、复杂事故救援需要的先进、大型装备及物资,地方各级政府应给予必要补充。
骨干队伍的依托单位要将骨干队伍的发展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中,与其他工作共同布置、共同实施;完善制度,加大投入,保证队伍的常规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单位要加强对骨干队伍的领导和管理,为骨干队伍提供稳定充足的救援经费保障,落实骨干队伍人员的工资、福利、补助、保险、抚恤等相关待遇,保证骨干队伍指战员工资和福利水平不低于企业一线员工并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和人身伤害意外保险,保障骨干队伍的运行经费和装备的补充更新,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骨干队伍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运行管理。
各地区应建立本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骨干队伍间的指挥协调机制,联通应急信息平台网络。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骨干队伍的管理、考核,组织指导骨干队伍的培训、演练、竞赛、交流及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和推广等工作,组织骨干队伍参与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的预防性检查和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编制、救援队伍培训等工作。对于在各类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队伍和个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依托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七月一日
上一篇:下一篇:煤矿应急救援预案与抢险救灾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应急预案编制 当前, 煤矿灾害预防工作中需要思考的几个问题 当前,第一讲 第一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设多年来,我国已在消防、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设地震、洪水、核事故、森林火灾、海上搜救、矿山和
化工等领域, 逐步建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 目前正在建立国家的 综合性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一、公安消防部队 为了有效控制化学事故,根据国家要求,自 20 世纪 90 年代 起,消防部队逐步承担了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由于公安消 防具有布点密、昼夜备勤、专业性和机动性强,以及完全公益化 等特点,经过近 10 年的发展,公安消防部门已经成为处置突发 事件和担负抢险救援的主要力量。 二、防化部队 1986 年,我国建立了国家、地方和核电厂的 三级核事故应急管理体制, 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为牵头单 位,在国务院设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核电厂营运单位 设立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全国、本地区和本单位的核事故应急 管理工作。军队于同年参加了国家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并建立1 了总部、军区、省军区(集团军)三级组成的军队核救援领导管理 体制,负责总体协调核重大事故的救援指挥工作。与此同时,军 队也自 1986 年开始参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但是其化学救 援组织指挥体制尚不健全。 目前核事故应急管理体制基本上以军 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为主体,坚持“以地方为主、军队 主动配合”的原则。化学应急救援准备由防化部队牵头,应急响 应由作战部门指挥,其他部门按职责担负相应的救援任务。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中国是联合国确定为开展化 三、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试点国之一。 我国政府对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十分重视。我国在化学工业建设的初期,就已经开始了化学事 故的救援抢救工作,各大化工企业相继建立了职业病防治所。随 后,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相继设立了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 所。但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救援力量 较为分散,远未能满足化学事故快速响应的要求。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由国务院和军委领 四、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导,负责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其主要职责是防 台风、防船舶污染海域、海上人命救助等,日常办公在交通部海 事局。在沿海 11 省、市自治区(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 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设立省级搜救中心,并 设立了“长江”水上搜救中心。省级搜救中心下设搜救分中心。 国家中毒控制中心 减少因化学 五、 国家中毒控制中心为降低化学事故的危害, 中心 中毒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我国卫生部于 1999 年 4 月 23 日组建2 了“国家中毒控制中心”。该中心依托于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利 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技术、 设备及人员优势和多年积累起来 的中毒控制经验、国内外联络网,背靠全国各学科专家,面向全 国提供有关中毒抢救服务。 六、企业专职消防队根据我国《消防法》和《企业事业单位 企业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规定,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应设企业专 职消防队。 七、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2003 年 2 月 2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 全监察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成立。该中心作为我国安全生产支 撑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建立组织严密、协调有效、快速 反应、协同作战的专业化队伍和技术支持、装备保障等系统,及 时有效地组织重大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 八、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06 年 02 月 21 日成立,这个新成立的部门由国务院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 承担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 管理的职能, 指导、 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新成立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一个副部级事业单位, 中心主任由 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兼任。中心暂时在安监总局内办公,但新 的办公楼正在兴建,以后将独立办公。主要部门与职能: 综合部:提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针,起草、拟定应急救援 法规、标准,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国际合作、交流。3 指挥协调部: 指导、 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 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演习、训练;指导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等。 信息管理部: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提出、发布风险预警 信息建议;对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等。 技术装备部:规划应急救援体系,指导、协调应急救援技术 装备保障,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等。 第二节 应急救援法律体系建设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应急救援的法制建设,近期连续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 、《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和相关法规。从法律上明 确了政府和企业的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政 一 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 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 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 最高级别。 第四十三条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4 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 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 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四十四条 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 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 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 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 作; (三) 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 专业技术人员、 有关专家学者, 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 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 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 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 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 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 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 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 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采取 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5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 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 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 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 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五) 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 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 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 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 措施。 二、企业职责 1、制定与实施应急预案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 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 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 及有关安全措施、 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 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 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一层法律关系__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 急预案是法定职责。 2、事故抢救的法定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7 职守。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 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层法律关系__发生事故时,矿长必须依法进行组织抢险 救灾。 3、应急处置相关法律职责 作为企业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 第 三条规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 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 应当制 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 定具体应急预案 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 生突发事件。 公共卫 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 生事件的单位, 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 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 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 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 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8 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 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 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由所在地履行统 第六十四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 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 严重突发事件的; (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 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四) 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人民政府有关 部门依法决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上规定了各级 政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企业制定应急预案的法律责任。 因 此,煤矿制定灾害预防应急预案从《煤矿安全规程》的基础上, 上升为法律规定。不搞好事故预防和隐患治理的综合治理,就是 违法。9 第二讲应急预案编制一、应急救援预案概述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 三、实例第一节应急救援预案概述一、预案的含意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特大 生产安全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是在辨别和评估潜 在的重特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 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 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 的具体安排。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 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 备等。 预案的分类和层次预案的分类有多种方法, 按行政区域 二、 预案的分类和层次 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地区级、县/社区级和企业级预案;按 时间特征可划分为常备预案和临时预案(如偶尔组织的大型集会 等);按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的类型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 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预案。而最适合城 市组织预案文件体系的分类方法是按预案的适用对象范围进行10 分类,即将城市的应急预案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 案,以保证预案文件体系的层次清晰和开放性。 1、综合预案。综合预案是城市的整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 综合预案。 城市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 的总体思路等。 通过综合预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城市的应急体系 及预案的文件体系, 更重要的是可以作为城市应急救援工作的基 础和“底线”, 即使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般的应 急指导作用。 专项预案。 2、专项预案。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 急情况,如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一自然灾害等事故的应急救 援而制定的预案。 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 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 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3、现场预案。现场预案是在 3 现场预案。 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而编制的预案。它是针对 特定的具体场所(即以现场为目标), 通常是该类型事故风险较大 的场所或重要防护区域等。例如,在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下 编制的某重大危险源的场外应急预案; 在防洪专项预案下的某洪 区的防洪预案等。 现场应急预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现场所存 在的该类特殊危险,结合可能受其影响的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 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周密而细致 的安排, 因而现场预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 的指导性。三、预案的基本结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 三 预案的基本结构11 由于各自所处的层次和适用的范围不同, 其内容在详略程度和侧 重点上会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结构。建议采用基 于应急任务或功能的“1+4”预案编制结构,即一个基本预案加上 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预案、标准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以保 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1、基本预案。基本预案是该应急预案的总体描述,主要阐 基本预案。 述应急预案所要解决的紧急情况,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 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 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管理等规定。其具体内容包 括:预案发布令;各应急机构的署名页;术语与定义;相关法律 法规授权和依据; 方针、 原则与适用范围; 危险分析与环境综述; 应急资源的管理和综述;机构与职责;分级响应机制;教育、培 训与演练规定;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有关互助协议的签定; 预案的制定、更新、评审、发布等管理规定;其他,如分发记录 和修改记录等。 2、应急功能设置。应急功能是对在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应急功能设置。 中通常都要采取的一系列基本的应急行动和任务而编写的计划, 如通讯保障、人群疏散、人群安置、医疗等。它着眼于城市对突 发事故响应时所要实施的紧急任务。应急功能围绕应急行动。比 较典型的应急功能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和紧急 公告;通讯;事故状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人12 群安置;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消防和抢险; 泄漏物控制;现场恢复等。 3、特殊风险预案。特殊风险预案是基于城市潜在重大事故 特殊风险预案。 风险辨识、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每一种类型的可能重大事 故风险进行基本的描述,明确其相应的主要负责部门、有关支持 部门及其相应的职责, 并为该类专项预案的制定提出有关的特殊 要求和指导。可能包括的特殊风险有:地震;洪水;火灾;暴风 雪;台风;长时间停电;空难;重大工程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事故;核泄漏事故;中毒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突发事件;极度高温或低温天气;大型社会活动;其他,如 敏感日期等。 4、标准操作程序。由于在应急预案中没有给出每个任务的 标准操作程序。 实施细节,各个应急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为组织 或个人提供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时所需的详细指 导。标准操作程序应保证与应急预案的协调性和一致性,其中重 要的标准操作程序可附在应急预案之后或以适当的方式引用。 标 准操作程序的描述应简单明了, 一般包括目的与适用范围、 职责、 具体任务说明或步骤,负责人,有关附件(检查表、附图表等) 等。标准操作程序本身也应尽量采用检查表的形式,对其中的每 一步应留有标记记录区,供逐项检查核对时使用。已做过核对标 记的检查表,成为应急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的一部分。13 5、支持附件。应对应急系统中有关的支持保障系统进行详 支持附件。 细的描述,并提供有关的附图表。典型的支持附件包括:通讯系 统;信息网络系统;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重大危险源登记 及分布图; 重大事故灾害影响范围预测图; 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 分布图;应急机构、人员通讯联络一览表;消防队等应急力量一 览表、分布图;应急装备、设备(施)、物资一览表;应急物资供 应企业名录; 医院、 急救中心一览表; 外部机构通讯联络一览表; 战术指挥图;疏散路线图;蔽护及安置场所一览表、分布图;电 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联络一览表;技术参考(手册、后果 预测和评估模型及有关支持软件等);专家名录等。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机构。2、应 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 这些机构一般包括指挥部及 组成人员、指挥部办公室以及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 护组、物资供应组和善后处理组。3、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 职责和分工。要求职责具体、分工明确。4、危险目标的确定及 危险性评估。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来确定危险目标的名称及 所处的地区、 单位和具体位置, 以及发生危险的几率和危害程度。 5、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 救援组织体系、队伍训练和演习方案要具体、明确,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强。专业救护队伍要明确所在的地区、名称、联系方式和 负责人等内容,兼职救援组织要明确负责人、救援人员及联系方 式。14 6、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应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名称、 用途、存储单位及负责人、存储地点及保管人和调用运输方式。 7、紧急处理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 疗急救措施。这些措施要根据各类事故的不同特点确定。其中, 医疗救护措施中的医疗队伍要明确医疗单位的名称、科室、参加 救护的医护人员及联系方式,药品、医疗器械储存要明确单位、 储存地点和联系方式。8、社会支持和援助。它主要是临时调动 社会力量参与紧急救助。其中,军队、武警部队要明确请求支持 的前提条件、内容及伍责机关、负责人和联系方式。9、应急救 援的经费保障(包括经费来源、用途和列支渠道)。10、应急救援 预案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一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一、编制的原则 1、政府统 编制一领导原则。 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救援预寨编制工作的主 体, 各有关部门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和协助本行政区域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2、法规规定原则。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依据和编制内容 上,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 、 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实用原则。预案必须从实际 出发,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是编制、审查预案的重点。4、 部门分工及责任明确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 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和实施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分工。二、编制的依 二 编制的依 、 、 据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依据为《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15 《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 、 、 法律、法规、规程和规定。 三、编制的步骤编制的步骤包括:①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拟 编制的步骤 定编写计划。②收集资料并进行初步评估。③辨识危险源并评价 风险。④评价能力与资源。⑤建立应急反应组织。⑥选择合适类 型的应急计划方案。⑦编制各级应急计划。 四、编制的准备工作 (1)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时首先要收集必要的信息。该信息包 括:①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②企业安全记录、事故情况。 ③国内外同类企业事故资料。④地理、环境、气象资料。⑤相关 企业的应急预案等。(2)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时还应提出相关的一 些问题,这些问题包括:①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故?②这种事故的 后果如何(包括对现场和企业外的影响)?会影响到什么地区?③ 这类事故是否可以预防?如果不能, 会产生什么级别的紧急情况? ④如何报警?如何建立有效的通讯?⑤谁来评价这种紧急情况, 根 据是什么?⑥谁负责做,做什么、什么时间做、怎么做?⑦目前具 备什么资源?应该具备什么资源?⑧可得到什么样的外部援助?怎 样得到?这些问题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过程中必须分析和考虑的 内容。据此,编制小组的工作可分为 3 部分:一是危险辨识、后 果分析和风险评价; 二是明确人员和职能; 三是明确需要的资源。 五、编制预案应注意的事项16 (1)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进行编制。煤矿行业、非煤矿山行 业、建筑行业、民爆行业都有各自的特点,危险目标和危险源都 不尽相同,并且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等行业,危险随着生产 的进程而变化。因此,在编制预案时要有针对性。(2)事故发生 后采取处理措施的出发点不同。 煤矿和非煤矿山行业在事故发生 后更多的应立足于救人, 民爆行业更多的是立足于防止二次事故 的发生。 (3)人员紧急疏散和撤离应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方案。 地下作业人员的疏散和撤离比地面作业人员的疏散和撤离难度 更大,更需要周密的准备和安排。(4)事故救援方面。国家现已 组建了多个专业救援队伍,救援基地也正在建设之中。预案编制 时,要认真考虑如何充分利用这些专业救援力量。 (5)医疗救护方面。矿山有矿山医疗救护队伍,国家煤矿安 全监察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指导协调全国矿山事矿伤员的急救 工作;省级矿山医疗救护基地根据需要指导、协调省内矿山事故 伤员的救治工作; 矿山企业医疗救护机构负责企业矿山事故伤员 的医疗急救。其他行业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救护进行安排和准 备。 六、应急救援培训通过培训,可以使事故涉及到的人员(包 应急救援培训 括事故当事人、应急救援人员等)都能了解一旦发生事故,他们 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如何去做,以及如何协调各应急部门 人员的工作等。通过培训;还可以发现应急救援预案的不足和缺 陷, 并在实践中加以补充和改进。 应急救援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17 (1)政府主管部门人员。(2)企业全员。(3)专业应急救援队 伍。(4)社区居民。 预案的演习预案的演习是检验、 七、预案的演习和实施 1、预案的演习 评价和提高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其重要作用突出地体现 在: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 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 协调;增强公众应对突发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提高 应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 责;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演习前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①组织上的落实(确定指 挥部、抢救队、急救队、后勤保障的第一、第二梯队乃至后备人 选)。②制度的落实。③硬件的落实(各类器材、装置配套齐全, 定期检验,淘汰过期、残存的失效药品、器材)。演习结束后应 认真总结,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强化应急意识,鼓舞士气;对 演习过程中发现的不足、缺陷等采取纠正措施,以进一步完善预 案。 2、预案的实施预案的实施是在事故发生时,依据事故的类 预案的实施 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评估结果,启动相应的预案,按照预案进 行事故的应急救援。实施时不能轻易变更预案,如有预案未考虑 到的地方,冷静分析后,果断予以处理。事故后认真总结,进一 步完善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事故制定的事故应急方 案,方案是对事故进行响应应遵循的程序。标准化的事故应急响18 应程序按照过程可分为接警、确定响应等级、报警、应急启动、 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几个过程。第三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例一、政府预案编制实例 《山东省省级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在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 有效地实施应急救 援,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发生的一次死亡 (遇险)10 人及以上或不足 10 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 故。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 设立山东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 指挥部) 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事故发生地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总指挥按照事故类别煤矿 由省煤炭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非煤矿山由省安监局、 冶金、 黄金、建材等行业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省委 宣传部、省公安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 省总工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中央和省属重点矿山企业负责人 组成。19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该办公室主任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担任;副主任按照行业类别煤矿由省煤炭局、山东煤矿安全 监 察局,非煤矿山由省安监局、冶金、黄金、建材等行业管理单位 主要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成员由省委宣传部、 省公安厅、 卫生厅、 国土资源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山东电力集团公 司、中央和省属重点矿山企业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该办公室主任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担任;副主任按照行业类别煤矿由省煤炭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 局,非煤矿山由省安监局、冶金、黄金、建材等行业管理单位和 省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担任。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 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省煤炭局、省安监局按照事 故类别分别负责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 组织指导煤矿救护队及其应急救援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警戒保卫 工作;省卫生厅负责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 责提供有关资源开采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省民政厅、劳动保 障厅和省总工会,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山东电力集 团公司负责应急供电工作; 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省属 重点矿山企业负责现场施救、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4、指挥部下设 8 个组20 (1)井下现场指挥组,设在井下救护基地,由救护队和有关 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 发灾变。 (2)抢险救灾组,由矿山救护队、事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 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 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技术专家组,由有关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 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 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由当地政府或省煤炭局及事故发生单位有 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 应。 (5)警戒保卫组,由省办公厅和当地公安部门为主组成,主 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省卫生厅和当地或事故单位的医疗机构 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7)后勤保障组,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主 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政府牵头,省民政 厅、劳动保障厅、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与,负责伤亡人员家 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21 1、危险目标的确定 山东煤矿的主要危险来自井下水、 瓦斯、 火、 煤尘和顶板等, 所有矿井都有发生特大事故的潜在可能性。 非煤矿山的危险主要 来自地下开采的铁矿、金矿、石膏矿、黏土矿等非煤矿山和 100 万 m3 以上的尾矿库。事故类型主要为透水、冒顶、中毒和尾矿 库溃坝等。 2、危险性评估 山东省煤矿企业危害性较大的事故主要是“一通三防”事故 和水害事故根据全省煤田地质赋存、 历史上煤炭开采遗留的老空 分布和历年来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概率统计分析,淄博矿区 (含淄博、章丘煤田)、新汶矿区(含新汶、莱芜煤田)、枣滕矿区 的滕南和临沂矿区南部作为“一通三防”事故的重点防护区域; 淄 博矿区、枣滕矿区东部陶枣煤田、肥城矿区和黄河北矿区作为水 害事故的重点防护区域。 山东省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及开采矿种是:临沂、 枣庄、泰安市境内的石膏矿;淄博、莱芜、潍坊市境内的铁矿; 济南、淄博市境内的耐火黏土矿;烟台、临沂、青岛、威海市境 内的金矿。尾矿库主要分布在烟台、淄博、莱芜等市辖区内。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习 应急救援体系由国家矿山救援中心、区域矿山救护大队组 成。矿山救护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区域救护大队实行大、中、小 队 3 级指挥。各矿山企业按就近原则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22 议。 矿山救护队应根据所服务的矿区特点,制定训练计划,定期 进行演习。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1)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 以各矿业集团公司、 各矿山设备物资库、 部分生产厂家和省煤矿排水设备租赁站等为 主储备。省、市、县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信息库,形成信息 网络。 (2)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 挥部随时调集各种储备库的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省煤炭局值班室电话(略);省安监局值班室电话(略)。 2、事故报告 (1)煤矿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 将事故情况上报省煤炭局值班室, 省煤炭局值班室应立即向省政 府值班室和省安监局值班室;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 位应立即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并立即逐级报告至省安监局,由省 安监局向省政府值班室和国家安监局值班室报告。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 24 h 内写出事故书面报 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③23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④事故 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⑤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并附示意图。 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 宜。⑦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当地公安部门应 迅速赶赴事故矿井,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七)事故应急救援 (1)省煤炭局或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省特大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 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 施指挥,并通知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2)抢险救灾原则包括:①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 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救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② 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矿井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 和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 离,防止事故扩大。③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 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矿山 救护队必须设立井下救护基地, 并设待机队伍。 ④通讯畅通原则。 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八)现场医疗救护紧 ( 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 主要利用煤矿企业和当地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24 行紧急救护。需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其他区域的医 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九)其他 其他内容包括: 山东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 部成员联系表; 山东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 公室成员联系表;山东省矿山救护队通讯录;山东省矿山特大生 产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单位通讯录; 山东省矿山特大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通讯录; 山东省矿山事故医疗救援单位通讯录 等,其详细内容略。 企业预案编制实例参考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 二、 企业预案编制实例 急救援指挥中心编制的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 术》第三讲 第一节 问题? 问题?当前, 煤矿灾害预防工作中需要思考的几个问题 当前, “安全第一” 不落实的 为什么每起特大事故都存在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首要原则。但通过重大 事故的调查发现, 有的矿长在思想上还是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问 题。 通过对我省
年近 40 起重特大煤矿事故的调查分 析,发现有一条规律,事故的深层次原因中,都存在没有正确处 理好效益与安全的关系问题。 下面结合近期的特大事故来剖析这 个问题。25 以 2006 年枣庄联创公司“2.23”煤尘爆炸事故为例。 2006 年 2 月 23 日 18 时 50 分,枣庄联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6108 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特大煤尘爆炸事故,当场造成 15 人 死亡,12 人受伤(其中:3 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 3 日后死亡), 共死亡 18 人。直接经济损失 459.4 万元。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立井多水平开拓,主采 14、16 层煤,现 生产水平两个,-420 米水平布置一个采区,即 144 采区,-525 米水平布置两个采区,即 143 采区和 161 采区,矿井共布置 3 个 回采工作面(其中,14 层煤 2 个面、16 层 1 个面,3 个采煤面 均为薄煤层对拉工作面) ,14 个掘进工作面。矿井开采顺序为前 进式开采,工作面为走向长臂后退式开采。 2005 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 矿井瓦斯绝 对涌出量为 3.66 m3/min, 相对瓦斯涌出量 2.596 m3/t;2005 年 10 月份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鉴定 16 层煤煤尘爆炸指 数为 40.2%,具有强爆炸危险性;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属于自 燃煤层。 事故发生地点为-525 米水平十六层煤 161 采区 16108 对拉采 煤工作面上面,距该工作面轨道巷 45 米处,该处有落差约 0.35 米的断层。该面于 2005 年 6 月 16 日开始回采,工作面走向长度 为 621 米, 工作面总长度 210 米, 上面长度 77 米。 煤层厚度 0.55 米,煤层倾角 6-8 度,已经推采 347 米。煤层结构简单,直接 顶为十层灰岩, 打眼放炮落煤, 刮板输送机运煤, 单体支柱支护,26 三-四峒控顶,最大控顶距 4.1 米,最小控顶距 3.1 米,循环步 距 1.0 米。采用全负压通风,轨道巷进风,运输巷回风,工作面 需要风量 492m3/min,实际进风量 519m3/min,其中上面 208 m3/min。 事故当班下井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单位采煤六 区,为枣庄市粘土矿劳务承包合同人员,当班出勤 66 人,灾区 范围 27 人,其中,当场死亡 15 人,受伤 12 人(后有 3 名重伤 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该矿 16 层煤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16108 采煤工作面没有 采取洒水防尘措施,造成煤尘堆积,由于放炮员在处理 16108 工 作面上面断层带底板岩石时, 违章放炮和因断层裂隙增多造成乳 化炸药爆炸过程中产生的滞后火焰,引爆工作面扬起的煤尘,导 致煤尘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联创公司综合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16108 炮采工作面 实施干打眼,工作面放炮后没有采取洒水清尘措施,没有及时清 扫浮煤。 2、联创公司安全管理混乱,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不落实,该 工作面放炮前没有撤离工作面作业人员,没有坚持&三人连锁& 放炮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检员没有尽到监督职责,部27 分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差,在作业过程中违章蛮干。 3、枣庄市市中区粘土矿,作为煤矿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没 有履行与联创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综合 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职工违章作业。 4、枣庄矿业集团公司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督及检查工作不 力,对联创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失查。 (三)事故性质 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分析等工作,认定这是一起责 任事故。 事故调查后提出的防范措施 1、切实加强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严格执行湿式打眼、放炮 前后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2、矿井必须加强放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三人联锁放炮&等各项放炮管理制度,严禁放明炮、糊炮等违章 放炮行为,加强火工品管理。 3、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极薄煤层采煤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 尤其是在通风和瓦斯、煤尘治理及监测监控等方面要强化管理, 并积极推广应用极薄煤层防尘、放炮新工艺、新技术。 4、加快对极薄煤层采煤方法的研究,改革采煤方法;改善 劳动组织结构,提高薄煤层采煤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5、强化职工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促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按章28 作业的自觉性,杜绝违章作业。 6、联创公司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 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不安全不生产的思想。 7、枣矿集团公司要加强对联创公司安全管理,认真吸取该 起事故教训,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好党的&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摆正安全与生 产的关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真正把国务院两个重要 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2.23” 重大煤尘爆炸事故的调查可以看出以下深 通过联创 2.23” 层次问题: 层次问题: 一是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和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都有, 但 没有真正落实。特别是 16 层煤煤尘爆炸指数为 40.2%,具有强 爆炸危险性;综合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16108 炮采工作面实施 干打眼,工作面放炮后没有采取洒水清尘措施,没有及时清扫浮 煤。在处理断层矸石时,没有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三人联锁 放炮&等各项放炮管理制度,存在放明炮、糊炮等违章放炮行为。 二是企业负责人在处理薄煤层开采技术上, 仍采用落后生产 技术,反映了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极薄煤层的开采,本身就存 在着放炮前后洒水给工作面操作人员带来工作环境差的问题, 这 是生产条件先天不足的客观事实。也是工人违章作业的原因。许 多破产改制矿井,由于中厚以上煤层已经开采结束,薄煤层和边29 角煤的回采占地质可采储量的比重很大。所以,如何在践行安全 第一的指导思想上,需要做深层次的思考。第二节灾害预防工作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灾害预防工作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怎样才能 预防工作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是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的首要原则。要 做好安全工作, 要求我们在树立安全观念的基础上, 高度重视 “预 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事故案例,我们分析一下当前煤矿在编制 和实施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煤矿企业应按 《安全生产法》 、 《煤矿安全规程》 等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编制全矿井的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它分地面和井下两 个部分,地面部分包括矸石山、坑木场、机修厂、洗选(煤)厂、 贮煤仓(场)、办公楼等地点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井下部分包括 发生在井下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即《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 划》 。处在地面的绞车房、主要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瓦斯抽放 泵房、防灭火灌浆池(场)等场所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在《矿井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编制。 地面场所事故大多为火灾、矸石山自燃爆炸、机电事故等。 发生事故时的救援力量多为消防队或本矿职工, 很少调用矿山救 护队。救灾的决策相对于井下事故较容易,指挥人员多为相关场 所的负责人,所需的救灾器材也较井下容易调用,人员的疏散也 较容易开展通信联络较容易畅通。但是,目前不少矿井对地面事30 故的应急救援不够重视,甚至很少或没有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因 而在发生事故时手忙脚乱,胡乱抢险。 例如, 2005 年 5 月 15 日, 河南平顶山四矿于 19 时 40 分矸石山因内部自燃引发多次爆炸, 死亡 8 人,冲毁 100 m 外的平房 18 间,爆炸时抛出矸石、粉尘 3 万多吨、位移 200 多米,造成 122 人灼伤(其中,矿山救护队 指战员 47 人,还有一些领导同志)。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是预防灾害事故发生的行动准 则,是处理灾害事故的行动纲领。它是在认真辨识并评估本矿危 险源的基础上,总结本矿防灾抗灾经验教训的前提下编写的。它 由文字说明、附图以及消防材料设备和必需工程规划表组成。文 字说明既要详尽确切,又要避免繁琐冗长,并尽量采用示意图和 表格表示。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 针,应能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 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不全,遗漏颇多 内容不全, 有的矿对危险源没有很好地进行辨识和评估,在《矿井灾害 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没有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一旦事故 发生又不能冷静、有序地进行救灾,造成事故损失巨大。其主要 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某些灾害未做出预计。例如:1990 1 对某些灾害未做出预计。 年 5 月 8 日,鸡西小恒山矿在带式输送机斜井输送带搭接处,由 于违章作业, 发生 1 起火灾事故。 在事故初期抢险救灾指挥失误,31 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井下 1477 人无自救器,不知道避灾路线, 最终造成 80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560 万元。该矿在编制《矿 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时,没有编入带式输送机斜井防灭火措 施,审批时也没有把关,防灭火的设施设备也不齐全,致使灾害 发生,损失惨重。1994 年 2 月 12 日,徐州义安矿一 280m 水平 转载用的带式输送机摩擦着火,由于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 划》中,对转载机巷防灭火措施未做重点考虑,防火措施不全, 事故初期值班领导指挥抢险不力,工人应变能力差等原因,造成 14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80 多万元。2、多数煤矿对全矿突然 2 停电、主要通风机停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停电、主要通风机停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矿井灾害预防和 处理计划》中未编入防治措施,一旦出现情况, 处理计划》中未编入防治措施,一旦出现情况,往往造成重大伤 亡。全矿突然停电,主要通风机停风如不及时正确地处理,往往 会酿成重大灾害。因为:停电使主要通风机停转,井下无风造成 瓦斯积聚,一旦送电,可能引起积聚的瓦斯爆炸;停电使水泵不 能排水,时间长了可能造成淹井事故;压入式通风矿井,全矿井 上下停电,主要通风机停转,可能从封闭的火区或采空区中泄出 CO、N2、CH4,造成中毒或窒息等事故。例如:1942 年 4 月 26 日某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死亡 1594 人;1994 年 5 月 4 日湖 南某矿 3121 运输巷道发生瓦斯爆炸,伤 5 人;1996 年 9 月 16 日湖南某矿处理火灾时发生从采空区中涌出的瓦斯爆炸,伤 2 人;1997 年 1 月 2S 日河南某矿瓦斯爆炸,死亡 31 人;1999 年 8 月 24 日平顶山某矿瓦斯爆炸, 死亡 55 人, 直接经济损失约 65032 万元;2000 年 12 月 3 日山西某矿瓦斯爆炸,死亡 46 人。这些 案例的起始原因均是因为全矿突然停电,主要通风机停风,处理 措施不当引起的。 另外,1982 年 9 月 7 日河南某矿采空区高浓度 N2 泄出,造 成缺氧窒息死亡 13 人;1994 年 6 月 7 日甘肃某矿,在零时 05 分矿井上下停电,主要通风机停风,封闭火区 CO 涌出造成 11 人 死亡:1998 年 8 月 30 日黑龙江某矿临近小井火区内 CO 涌出, 造成 9 人严重中毒;2000 年 5 月 4 日山西某矿火区内 CO 涌出, 影响综采工作面撤出设备,处理措施不当,引发火灾气体爆炸等 案例,都是压人式通风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后引发的事故。山西 晋城市属煤矿在
年 45 起瓦斯爆炸重特大事故中有 16 起是因主要通风机停转,采用自然通风而引的瓦斯爆炸。乡 镇、个体煤矿因通风不正常发生事故更多。因此,必须把全矿井 突然停电视为可能产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制定安全措施,并 编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全矿突然停电后应采取的 安全措施包括: ①受停风影响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 切断电源, 将采掘工作面人员撤至进风巷,必要时撤至地面。②打开井口防 爆门(盖)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③各地瓦斯检查员汇 报瓦斯、放炮情况,检查井下正在检修的电气设备是否处于送电 状态,若是,必须予以断开。④派救护队加强瓦斯涌出异常地区 的瓦斯检查;加强采空区,特别是封闭火区有害气体(CH4、N2、 CO、C02)的检查。⑤井上来电后,及时启动主要通风机,并检查33 回风井防爆门(盖)是否关闭。⑥当确认井下处于安全状态后,有 害气体不超限时,才向井下采区、采掘工作面等逐级送电。⑦制 定安全措施,正确排放积存的瓦斯。3、有的煤矿在《矿井灾害 3 有的煤矿在《 预防和处理计划》 中没有写明灾害预兆或避灾路线, 致使出现事 预防和处理计划》 中没有写明灾害预兆或避灾路线, 故预兆时,工人不知道避灾;或者发生事故后, 故预兆时,工人不知道避灾;或者发生事故后,不知道沿什么路 线避灾,造成事故损失扩大。 线避灾,造成事故损失扩大。二、针对性差,应付检查有些煤矿 针对性差,应付检查 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只是泛泛地写,格式化地写,针 对性差。甚至只是为了应付差事,应付检查,没有起到真正的作 用。有极少数矿井,不知道《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应该 写什么、不应该写什么,甚至等同于编写培训教材。例如,某大 型低瓦斯矿井、无瓦斯喷出现象,而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 划》中写了很长篇幅的“喷出预兆”、“预防喷出的措施”;同时写 明“爆炸、火灾、水灾事故避灾路线由各采掘队自行拟定”。有的 小型矿井(特别是个体、乡镇矿),用钱找人写该矿的《矿井灾害 预防和处理计划》 ,编写人员对该矿情况一无所知,胡乱编写。 写出的内容,矿长和安全副矿长不知道什么意思,完全用于应付 检查。三、方案单一,可操作性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三 方案单一,可操作性差 中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抢险救灾措施写的不具体, 或者方案单一, 没有考虑灾情变化时的方案变化。 因而, 显得可操作性差。 例如: 写明火火灾处理不写风流调度方法,或只写某一种风流调度方 法, 没有考虑在火灾发生__发展__扑救__熄灭不同阶段对 风流控制的不同要求和应采取的不同风流调度方法, 致使在火灾34 后,指挥者心慌意乱时下达错误的调风命令,使灾害损失扩大; 在写爆炸事故处理时,既不写处理过程中的风流控制,又不写在 恢复通风巷道和通风设施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造成救灾时瓦斯连 续爆炸。 四、缺乏有效地通知灾区人员撤退的方法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中多数煤矿没有写明通知灾区 人员撤退的方法,或单纯依靠电话下达撤人命令。通知人员撤退 方法只单纯依靠电话,一旦电话无人接听,就束手无策,没有后 续的方法,造成人员伤亡。 1988 年 5 月 29 日 9 时 05 分,霍州圣佛矿北下山采区 327 掘进巷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9 时 07 分,矿调度室接到采煤一 队的电话汇报后,9 时 08 分左右立即通知了矿长、副矿长、矿 总工程师和安监站站长。9 时 10 分左右,郑家沟通风机房向矿 调度室汇报:“主要通风机运转声音不正常,出口冒黑烟。”矿调 度室当即命令井下采煤三队和掘进一队全体人员向外撤, 但电话 无人接听,撤人命令得不到贯彻执行,导致灾区 57 人中 3 人脱 险,4 人受伤住院治疗,50 人死亡。如果有迅速可靠的通知人员 撤退的方法,或者该矿在电话不通的情况下,采取了有效的通知 人员撤退的措施,估计伤亡人数会大大减少。 2004 年 11 月 28 日,铜川陈家山矿瓦斯爆炸死亡的 166 人 中,有一些人就是因为没有接到发生事故命令撤人的电话,误入 灾区而牺牲的。35 五、缺乏准确统计灾区人数的方法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中很少写出统计灾区人数的方 法,更缺乏准确统计灾区人员和升井人数。这样,容易造成救灾 失误。例如: 1996 年 6 月 13 日,淮北芦岭矿 10214 改造机巷放炮引起火 灾,抢救指挥部命令救护队进入采煤工作面救人,由于火灾后引 发多次瓦斯爆炸, 加上从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进入的 3 名救护指战 员没带备用呼吸器、备用氧气瓶和灾区电话等一系列原因,造成 此 3 名队员死亡。事后查明,该采煤工作面人员早已撤出。 四川太平矿在侦察火区时,1 名救护队员因害怕早已离开灾 区回家,而为寻找该队员,造成 6 名救护队员(含 1 名中队长) 因 02 用尽而牺牲。 六、避灾路线单一,未写明避难硐室位置,难以知道避灾人 避灾路线单一,未写明避难硐室位置, 员确切的避灾地点 不少矿井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在写避灾路线 时,只写沿某某路线撤退,而没有写明一旦这条线受阻时,又改 向何处撤退,或点明何处有永久避难硐室,或在何处可建临时避 难硐室。这不利于遇险人员的安全撤退,也更使救灾人员难于预 计遇险人员的避灾地点。增加了施救的难度,甚至施救失误。例 如:1997 年 4 月 15 日 22 时 20 分,兖州矿业集团公司济宁二号 矿在 1305 工作面轨道平巷施工迎头发生透水,10 名施工人员遇 险,抢救中除加速排水外,决定将洒水管改为压气管,强行向估36 计人员避灾地点送风,以延长其待救时间。19 日 6 时 32 分,救 出了其中的 7 人(另 3 人遇难)。据被救出的 7 人讲,他们 7 人并 不是在掘进迎头避难,而是在距迎头 160m 左右的绞车硐室处躲 避,随着水位的上升,他们站到硐室中干式变压器上,并采取了 一系列的自救措施,3h 后,他们都感到呼吸有点沉闷,不久发 现附近水中泛气泡,随着气泡的冒出,他们顿感清醒,又发现水 位在下降, 更增加了他们自救的信心, 直至 86h 后被救出。 原来, 由洒水管改的压气管正好在遇险人员躲避处有一断裂口, 造成压 缩空气漏出,使 7 人保全了生命。若无此漏气口,他们躲避处的 空气只够维持 20 多小时。 由于对灾区人员具体的避灾路线和避难地点掌握不清, 分析 不准,延误了及时抢救,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在《矿 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多列几条避灾路线、写明避难硐室地 点有利于遇险人员避灾,也有利于及时抢救。当然,研制应用井 下人员跟踪仪器设备,更有积极意义。 七、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难以应对灾变 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 无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永久避难硐室,或者其内应设置的设 施、设备(自救器、压气、电话、等)没有安设。例如:徐州义安 矿,斜井一 280m 水平井底附近变电所、绞车房、胶带机比较集 中,而井下又未设消防材料库,在 1994 年 2 月 12 日一 280m 水 平转载用的带式输送机发火后,工人找不到消防材料无法灭火, 救护队救灾时由地面输送消防器材,影响了救灾,造成 14 人死37 亡。 有的矿通风线路(从进风井口至回风井主要通风机入口)长达 万米以上,没有在适当地点设置永久避难硐室,一旦发生事故, 工人很难逃生获救。八、例行公事,不认真批复 八 例行公事, 绝大部分矿务局(集团公司)对所属矿井上报的 《矿井灾害预 防和处理计划》都能认真研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做出切 实的批复。但也有的矿务局(集团公司)对上报的《矿井灾害预防 和处理计划》不能细致审阅,发现不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只是例 行公事的写几条批复,廖廖几句话。然而,也有的批文中写得很 多, 洋洋数万字, 其内容包括上报的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中已有的,或把法律法规、规程、规章的有关规定抄上一遍,抓 不住重点,对该矿的实际问题和上报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 划》中存在的问题没有针对性。九、贯彻不力,培训不够 九 贯彻不力, 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目的是预防事故的发生 和确定处理事故的行动纲领,减少事故损失。因此,对已批复的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通过培训学习,让全矿井所有 人员都必须了解其全部内容,掌握与其有关的条文要求。可是, 有的矿井,对批复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贯彻不力,培 训不够,只是在工人的班前会或班后会念一遍,草草学习一下, 相关人员(特别是工人)对其中的相关内容并不真正了解, 更谈不 上掌握了。对其中需要操作的内容并不熟悉,因而在发生事故时 出现一些不该发生的事,如不带自救器下井,打不开自救器,不 会正确佩用自救器, 不会使用灭火器灭火, 不能正确的用水灭火,38 不能正确的避灾自救,遇到事故时不能及时汇报和积极救灾。有 的领导不能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制定的事故处理条 文进行抢险救灾等。 十、一编了之,不及时修订 一编了之,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 须根据矿井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可是,有的矿井生产环境变了, 如采掘布局改变、通风系统改变、地质开采条件改变等,导致危 险源变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几率)也发生了变化,避灾路线也 改变了,本应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进行及时修改和重 新进行培训学习和贯彻,而有的矿井未能及时修订和重新贯彻, 让《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变成脱离实际的一纸空文。 十一、很少进行救灾演习, 十一、很少进行救灾演习,难以发现不足 很少有矿井进行救灾演习,因此难以发现《矿井灾害预防和 处理计划》中存在的不足(遗漏或不符合实际情况);难以发现工 人对避灾自救互救知识的掌握程度。 难以发现相关单位之间的协 调情况。例如:吉林舒兰局东富煤矿二井井下+112m 水平水泵房 休息室发生一次恶性火灾事故,死亡 68 人、轻伤 6 人,直接经 济损失 22 万多元。该矿水泵房为木支架,休息室为木板房,硐 室内用 10 个 100w 灯泡取暖, 没有防火门, 又没有独立通风系统, 没有灭火设备,水泵工擅离职守,泵房和休息室无人看管,使火 灾蔓延到变电所。火灾发生后,各级领导瞎指挥、乱行动,决定 主要通风机反风,但闸门冻结失灵。在救灾人员未撤到安全地点39 的情况下,又实现了反风,致使 3 名井长、1 名科长中毒。矿山 救护队进入灾区准备打井开风巷风门,使风流短路,因不熟悉巷 道,迷失方向,造成 5 人中毒。井下工人不知避灾路线,又无自 救器。这一系列失误造成损失惨痛。假若认真编制并贯彻了《矿 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而且进行了救灾演习,肯定不会造成 如此混乱的局面和众多人员的伤亡。十二、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十二、束之高阁, 十二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是在总结本企业过去在防灾抗 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多人、多次反复研究讨论,在冷静的情 况下编写的,而且经过了上级的批复,应作为事故预防的行动准 则和处理灾变的行动纲领, 在预防事故和处理突变中发挥重要的 指导作用。矿领导及有关单位应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适时检查相关单位对事故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旦发生灾变时 应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时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可 是,有的矿井,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放在办公室抽屉 中或书柜内,束之高阁,从不问津,既不据此检查事故预防工作 进度,发生事故时也不拿出来作为决策的依据之一,想当然地、 主观地去进行救灾决策,往往因心情紧张、救灾经验不足,导致 决策失误。 综观各矿编制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形式多种多 样,内容不尽相同,各有其优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如何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起到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 在预防事故和处理灾害中发挥指导作用,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思40 考。第三节 些突出问题? 些突出问题?华源事故警示我们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还存在哪继《安全生产法》用法律的形式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之后,国家又增加提出了“综合治 理”的方针。作为煤矿企业怎样才能实现综合治理? 怎样理解综合治理的全方位预防? 怎样理解综合治理的全方位预防? 2007 年的华源“8.17”特大透水事故灾难,警示我们在制 定应急预案的时候,不仅要注重井下的隐患治理,还要高度重视 地面自然灾害对矿井的威胁。 华源矿业有限公司“8.17” 华源矿业有限公司“8.17”洪水淹井事故灾难分析 1、事故灾难发生经过 2007 年 8 月 16 日至 17 日,新泰市连续两天集中强降雨, 导致山洪暴发,流经华源矿区的柴汶河水位暴涨漫过河岸,漫溢 的洪水冲蚀河岸,掏空基础,最终冲开约 65 米的决口,冲入落 差约 5 米的岸外低洼处,在洪水强烈冲刷作用下,形成三个集中 溃水点溃入井下。 19 日 7 时 30 分,井下水位升至+92.6m,矿井被淹。该矿井 最大垂深为 1117 米,工作面距井口最远距离为 11099 米,由于 溃水流量大、速度快,水流湍急,增加了撤人难度,当班井下作 业人员 756 人,有 584 人安全升井,172 人被困井下遇难。41 2、事故灾难发生的原因 经气象、水利、地质和采矿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溃 水矿井周围的地形地貌进行 GPS 测量, 对溃水通道采用地质雷达 探测,查阅了水利、地质、气象、采掘工程等方面的资料,对事 故灾难前后当地的降雨量,柴汶河上游洪水汇集情况,河道行洪 能力,河岸决口处地形地貌和岩石特征,溃水区域的地表特性、 地层岩性及溃水通道的形成等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 总 的认为,导致这起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主要原因为: 一是突降暴雨。2007 年进入主汛期以来,新泰市降水明显增 多,降水量为 192.2mm,较常年多一倍,16 日 4 至 18 日 6 时, 柴汶河上游又突降大暴雨,降水量为 262.3mm,三天降雨量为 50 年一遇,而且主要集中在 17 日 2 时至 15 时,这一时段降雨量占 本次降雨量的 70%,为 70 年一遇。 二是山洪暴发。柴汶河上游北、东、南三面环山,土层薄、 地表植被不发育,水土保持能力差,加之地形坡度大,大面积出 露的古老变质岩持水能力差,降水易于汇集,雨水汇集后流速湍 急,形成的地表径流量大,导致山洪暴发。 三是河水猛涨。山洪暴发后,17 日 9 时柴汶河上游东周水库 在水位比汛末允许蓄水位低 0.07m 时,开始泄洪,14 时 30 分达3到最大泄洪流量 538m /s,水库下游降水通过渭水河、平阳河、 东周河、东干渠、西都冲沟等汇入柴汶河,最大洪峰流量3 31840m /s,大大超过柴汶河的行洪能力 1089 m /s,导致柴汶河42 最高水位超过河岸高程 0.85m,洪水漫溢。 四是河岸决口。柴汶河河岸决口处位于磁莱铁路柴汶河大桥 上游 335m 处左岸,该处多河交汇同时来水,流量大、流速快, 水流紊乱湍急,对河岸形成强烈冲刷剥蚀;该处河岸地层以砂性 土为主,结构松散、粘结性差、透水性强,易渗漏,容易被流水 侵蚀。 洪水漫溢后, 很快将河岸基础掏空, 最终被冲开 65m 决口, 洪水冲入落差约 5m 的岸外低洼处。 五是洪水淹井。河岸决口后,洪水巨大冲刷力造成约 4.4 万 立方米的冲刷区,形成了三个集中溃水点:第一个在冲刷区的西 南端,形成了直径约 50 米、深度 10 米左右的锅底状塌陷坑,其 坑底明显见到地层断裂下陷;第二个在冲刷区的南端,形成了一 个直径为 80 米、深 6-8 米的塌陷坑;第三个是水流在通过废弃 砂立井周围受阻时,形成强大涡流,将砂立井井筒周围剥离近 12 米深,形成约 60 米长、30 米宽、10 米深的塌陷坑。洪水通 过三个集中溃水点沿空洞裂隙进入井下。 溃入井下的水量约 1260 万立方米,砂石和粉煤灰约 30 万立方米,导致淹井。 综上所述,认为华源矿业公司“8.17”溃水淹井事故灾难是 一起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3、事故灾难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这起由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同时也暴露出了政 府、部门和企业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存在 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43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一 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多年 来,山东省末发生重大洪涝灾害,近几年来也没有发生特大安全 生产事故,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产生了麻痹松懈思想,政 府和企业的两个主体责任在某些环节没有得到坚决、全面地落 实,抓安全生产的力度不大,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正是 这些基础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落实,在严重自然灾害发生 时,暴露出许多薄弱环节,造成洪水淹井人员伤亡。 (二)对严重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重视不够,缺乏防 范。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和企业之间对自然灾害的发生缺乏有 效、快捷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运机制,气象预报、防洪预警和灾 害预防机制不够健全,手段落后,应对暴雨和山洪的防汛方案措 施针对性不强。对自然河道的危险河段排查不够,尤其是对曾出 现过险情的区段没有采取有效整治和监控措施, 行洪河道堤岸不 稳固,承载能力低。河道汛期巡查工作不落实,没有及时发现险 情。 (三)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力度不够。当地政 府对河道中树木和障碍物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不够, 治理不 彻底,直接影响了河道的行洪能力;华源矿业公司对于历史上采 砂形成的洼地及其积水这一隐患对井下作业的危害严重性认识 不到位, 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多次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不到 位,仅限于填平使之不再积水,没有针对该位置地质条件复杂而44 采取根治措施,同时,也没有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当地有关 部门对历史上煤矿私挖乱采造成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给 矿井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四)河砂和煤炭资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溃水区内的河砂资 。 源,当地政府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有关部门也没有依法行使相 关职能,查处整治力度不够。对过去存在的煤矿违法违规超层越 界开采破坏防水岩层,滥采保安煤柱等行为底数不清,整治力度 不够,同时存在多个煤矿在同一井田范围内开采的状况,给矿井 埋下重大隐患。 (五)对破产改制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清,安全生 产管理弱化。 华源矿业公司由新矿集团张庄煤矿破产改制成为股 份制企业后,泰安市人民政府确定“破产改制重组的山东华源矿 业公司仍由新矿集团公司管理” ,新矿集团公司以与华源矿业公 司无资本联结关系等情况为由,制定了《关于华源矿业公司作为 新矿集团松散层企业管理的通知》 ,对华源矿业公司的管理采取 一事一议及“不告不理”的原则,在安全管理方面,仅负责上级 有关安全生产通知的下达, 末与华源矿业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责任书,末对华源矿业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 也没将这种管理方式, 尤其是末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 书面告知泰安市政府。2006 年 3 月,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明 电[2006]35 号文件明确规定, “关闭破产后新重组为非国有企业 且继续从事煤炭开采的,其安全监管职责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负45 责” ,泰安市政府和新矿集团均未就落实华源矿业公司的安全生 产监管职责采取措施, 造成了华源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 不清、实际监管缺失。 (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改制以来,华源矿业公司末向上级有关部门主动反映 和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可能给矿井安全造 成的危害,对水库、河流可能发生泄洪、河岸溃口给矿井安全带 来的威胁,估计不足,认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应急 预案不完善,矿井防洪预案中汛期险情不全,抢险措施针对性不 强,没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应急措施。企业没有严格贯彻落 实国务院安委会、 省政府及省安委会关于灾害性天气停产撒人的 要求。8 月 17 日,即使数次接到上游水库泄洪通知的情况下, 仍安排正常生产。事故发生时,井下作业人员比有关规定多 61 人,再加上 151 名检修人员,增加了事故灾难的遇险人数。发现 井下透水后,没有及时做出一次性撤离升井的决定。而是分三次 下达撤人命令,延误了部分人员的最佳撤离时机。事故灾难发生 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立即上报,贻误了当地政府在第一 时间组织抢救的时机。 4、灾难发生后应急预案应增加的防御措施 一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 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 一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 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对监 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及时做出预测。根据预46 测分析结果, 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预 警; 二是搞好突发公共事件趋势分析。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趋势年 二是搞好突发公共事件趋势分析。 度分析制度。每年年初,省政府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自然 灾害、事故灾难面临的形势、发展趋势及其成因进行认真分析、 研究,提出主要对策措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加强突发公 共事件的趋势分析工作,细化应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防患于 未然。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 报预警和预防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 号) 。为贯彻落 实国务院《研究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专题会谈纪要》 (国 阅[2007]76 号)精神,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明确规定了有关 部门职责: (1)省气象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系统,构建全 省区域加密自动气象站网,重点加强灾害多发区、沿湖、沿海、 沿河等区域的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建设,提高监测精度;加快 气象信息技术保障系统建设, 提高气象信息传输安全稳定性和传 输效率;加快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系统建设,重点加强短时临近天 气预报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台风、暴雨、雷电等突发灾害性天气 的预报时效。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 省气象局、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建 立健全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会商分析制度, 综合运用多种47 探测信息和预报预测技术,做好灾害预警信息制作与发布工作。 (2)省水利厅要加快实施水库监控测报系统建设,提高工 程自动化水平;搞好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综合治理,加强防洪工 程建设和管理,做好跨汛施工工程管理和河段工程修复,严格落 实防汛责任制;,并加强监督检查;要研究建立汛期动员沿河、 沿湖、沿库群众参与巡查 (3) 省地震局要根据年度地震监测预报短临跟踪工作方案, 强化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不断提高震情监测 和地震分析预报水平,缩短速报时间,提高预报精度。 (4)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监局要 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工作力度, 对重点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密切与气象、水利、国 土资源、地震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延伸信息传送并做出相应工作 部署,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5)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抓紧 研究制定播报预警信息的办法, 增强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 效性,并加强对相关广播、电视频道和电台的指导、考核。 (6)省信息产业厅会同通信管理局协调各通信公司、网站 加强预警信息的发布,加大公益性应急短信息的发布频率。省信 息产业、省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协调,推动政府应急平台建设。 三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 三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解决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48 明电[ 号) ,要求在资源开发整合过程中必须解决“矿 中矿”问题,对于煤、金矿、铁矿、石膏等重点矿种,凡同一矿 体(井田)有多个采矿主体的,必须进行整合;所有在地下开采 矿山(开采液体矿产的除外)井田范围上部存在开采其它矿种的 矿山(点)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解决大雨天气停产撒人问题。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是解决大雨天气停产撒人问题。 局、煤炭工业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加强井工开采矿山水害防治工 作特别暂行规定》 (鲁安监发[ 号) 。一是各矿山企业要 设置测量雨量措施,当汛期本区域连续降雨量达到 50mm 以上或 气象预报为 “暴雨” 的天气时, 井工开采矿山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 二是水库下游流域可能受洪水影 响的各矿山企业,汛期必须与上游水库加强泄洪信息沟通,指定 专人主动询问,尽早采取相应措施;三是当矿井出现涌水异常或 直接受到水害威胁时, 受威胁矿井总工程师必须立即通知周边相 邻矿井,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健全完善灾害性天气煤矿安全生产机制。 山东煤矿监察局下 发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特别规定》 ,明确了大雨期间煤矿停产 撤人的规定。大雨期间,地处沿河、泄洪区、湖泊、水库或低洼 地带的;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 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的;井下涌水量突然大于矿井正常涌水量, 有异常情况的,这些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再分析原因。山东 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确实掌握将要出现灾害性天气和其他紧急情49 况时,及时向各级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 业及煤矿发布停产撤人指令, 对拒不执行指令的煤矿依法实施行 政处罚。 五是建立重大信息发布平台。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其网站 五是建立重大信息发布平台。 开设重大信息发布平台,将搜集到的重大安全信息,通过信息发 布平台及时发至省局每一位安全监察人员手机上, 方便局有关领 导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加快防范自然灾害应对反映速 度。 六是加强沿海、沿河、沿湖、低洼地带煤矿监控。 六是加强沿海、沿河、沿湖、低洼地带煤矿监控。山东煤矿 安全监察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沿河、沿湖、低洼地带煤矿事故 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煤安传[2007]63 号)“对《关于切实 、 做好沿河、沿湖、低洼地带煤矿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执 行说明(鲁煤安传[2007]64 号) ,建立全省沿海、沿河、沿湖、 低洼地带煤矿台账,以加强对这些矿井的重点监控,及时对这些 煤矿在受洪水威胁时下达停产撤人指令。 七是煤矿企业将防范自然灾害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是煤矿企业将防范自然灾害纳入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防范自然灾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事 《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 故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 ,建应急救援队伍、储 备应急救援物资,汛期前完成“雨季三防”工程并进行水泵联合 试运转,挂牌跟踪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搞好《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演练及落实。 、 煤矿企业及煤矿预警。 当矿井出现涌水异常或直接受到水害50 威胁时, 受威胁矿井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向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受威胁矿井总工程师必须立即向周边相邻矿 井进行预警,及早做好应对灾害的准备工作。 八是制定煤矿企业劳动定员, 防止超劳动定员组织生产。 山 八是制定煤矿企业劳动定员, 防止超劳动定员组织生产。 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山东省加强煤 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意见》 (鲁煤安 管[2007]64 号) 。明确了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和标准编制的 原则,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 了对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的监管与监察。 当前,煤矿灾害预防工作中需要深入思考的三个重大问题, 总结起来就是如何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明确的“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和近期国家提出的“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省 近年发生的几起特大事故, 深入剖析煤矿应急和预防工作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希望通过事故教训,让我们在今后的灾害预防和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能够有所启示,有所思考。51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与抢险救灾——为大家提供各种日常写作指导,同时提供范文参考。主要栏目有:范文大全、个人简历、教案下载、课件中心、 优秀作文、考试辅导、试题库、诗词鉴赏。
相关文档:
下载文档:
搜索更多: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copyright &copyright 。甜梦文库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客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安监局应急预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