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投生态河道治理参与杞麓湖环湖生态河道治理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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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湖截污才是重点
责任编辑:郑泽川
  就玉溪“三湖”治理进展情况来看,抓好退田还湖及实施湖滩生态恢复、搬迁村落和企业、适时开展蓝藻打捞等都很有必要,但与截污相比,这些还都只是治理体系的一环。长期以来,我省在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中形成了共同的经验,充分认识到湖泊净化的重中之重是截污。城市、集镇、村落、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的截污一个都不能少,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走出边污染边治理的困局。
  抚仙湖能够保持较好的水质,得益于不断加快沿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入湖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比如多年前就建成了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启动了抚仙湖东岸环湖截污工程及北岸生态调蓄带工程,这些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抚仙湖入湖污染,改善了近湖水体的水质状况。相关报道显示,抚仙湖边的村庄已建起湿地和经过升级改造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覆盖村庄是个新突破,环湖截污并非都要修一条环湖截污管道进行终端污水处理,通过片区、河道、农村集镇、干渠(管)组成的梯次截污,既可实现终端截污,又可保持源头和入湖河道、片区的生态净化。
  近日省领导调研玉溪市“三湖”保护治理工作时,对星云湖环湖截污生态调蓄带的做法表示赞赏。这个生态调蓄带将收集到的生活污水、农田灌溉回归水等进行沉淀和净化,然后作为景观、农灌用水反复使用,未能完全消化的部分,通过湿地、湖滨带、库塘进行进一步净化处理后入湖。
  目前,星云湖、杞麓湖水质为劣Ⅴ类,我们还应尽快普及并持续推动实施环湖截污好经验,统筹实施水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工程,这将是玉溪生态立市的攻坚目标。媒体报道也需进一步突出重点,将玉溪“三湖”等高原湖泊环湖截污的进展明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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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公益
  云南省玉溪市
  推荐单位: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玉溪地处滇中腹地,自然资源丰富,山川秀美,素有“云烟之乡”、“花灯之乡”、“聂耳故乡”的美誉。玉溪区位优势突出,中心城区距昆明88公里,规划建设中的昆曼国际大通道、泛亚铁路横贯玉溪,是连接东盟国家的重要门户和交通枢纽。全市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90%的面积是山区半山区;辖1区8县,其中3个民族自治县;总人口233万人。玉溪立体气候特征突出,矿产资源和水资源较为丰富,铁、铜、镍、磷等矿产资源储量较大,境内拥有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3个高原湖泊,其中抚仙湖是我国第二深淡水湖泊,水域面积216.6 Km2,蓄水量206.2亿m3,占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的67%,水质保持Ⅰ类。
  早在2003年,玉溪市委、市政府就立足实际,解放思想,遵循科学发展规律,确立了 “生态立市”战略,主打“生态牌”。近年来,在实施桥头堡战略、建设滇中城市经济圈及昆河经济走廊三大历史机遇下,玉溪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现代宜居生态城市的战略目标,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加大抚仙湖保护和星云湖、杞麓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力度;加强工业污染防治,落实污染物监控和减排措施;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各类“生态”、“绿色”创建工作;加大建设项目监管、环境执法和环保宣传力度,加快了中心城区现代宜居生态城市建设步伐。2012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000.2亿元、增长12.2%,财政总收入403.7亿元、增长17.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0.2亿元、增长16.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87.1亿元、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8.6亿元、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84元、增长15.4%,农民人均纯收入7628元、增长15.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抚仙湖始终保持Ⅰ类水质,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前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公众环保满意度显著提高。先后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被评为中国十佳优质生活城市、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中国十佳和谐发展城市、中国十佳低碳生态城市等称号。
  ――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多年来,玉溪市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实施“生态立市”、“环保优先”战略,构建了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决策制度框架。
  环境保护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层面。玉溪市始终坚持做到把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全市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在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将环保作为前置条件,环境保护进入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层面。
  强化环评优先。将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作为第一审批环节,将环保优先方针落实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在产业布局时优先考虑环境容量,在项目选择时优先考虑污染排放指标。全市列入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的11个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中,已经全部完成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强化环保政绩考核。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等内容纳入政府部门及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之中,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分工、环保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将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所辖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到位”的环保目标责任体系。
  ――重拳治湖,实施以抚仙湖为重点的战略水资源保护
  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中,玉溪就拥有3个,占九湖的1/3,玉溪市历来高度重视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始终把“三湖”保护治理作为立市之本、民生之要,发展之基,以削减入湖主要污染物为核心,以改善湖泊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认真落实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切实加大依法护湖治污力度,坚决彻底取缔抚仙湖机动船艇,铁下心肠关闭帽天山周围矿山,咬着牙齿开展“拆临拆违”工作,对“三湖”周边、城镇和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等临时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拆除,拆除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至环湖公路外侧50米范围内和江川县隔河两岸50米范围内的临时违章建筑19.67万平方米,退出一级保护区农田5632亩,种植各类乔木和灌木48万多株,初步构筑起一道环湖绿色生态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入湖污染。大力实施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的“四退三还”战略措施,在抚仙湖沿湖100米内还湖7900亩、退房2.9万平方米,在沿湖海拔1722米到1900米的径流区,调整产业结构1.5万亩,保护森林38万亩。扎实推进 “环湖截污治污、环湖面源污染控制、环湖生态修复、环湖林业生态、入湖河道治理、流域环境监管”等“三湖”治理工程,健全入湖河道河段长责任制,由市级领导出任42条入湖河道河长。建设投融资平台,成立了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整合资产,配置资源,赋予政策等方式,支持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展,由公司积极融资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工程的实施。过去的5年中,投入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资金23.9亿元,实施了118个“三湖”保护治理项目。抚仙湖水质保持I类,保护治理工作受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进入国家投入保护的层面,成为全国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典范。星云湖、杞麓湖水质恶化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采取一系列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综合整治。从2009年以来,制定了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重要水源地东风水库环境污染集中综合整治工作。本着 “保护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重新划定了东风水库水源保护区。安排部署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水利和环保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活动。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仅东风水库水源地就通过争取中央和省资金及市县区自筹投入了2000多万进行综合整治。2011年―2012年,开展了中心城区地下水资源的清理整顿,封闭及填埋了469口无证违规的地下井。完善了全市12个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应急预案、水质定期监测及公布制度等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对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隐患进行了排查和整治,对东风水库保护区及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餐饮业、养殖业、工业、违章建筑等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整治。拆除了飞井海周边22家餐馆、鱼塘、养殖场等,拆除面积为3.9万平方米,确保了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开拓创新,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围绕“生态立市”战略和生态市建设目标,过去的5年中,玉溪坚守生态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生态环保力度,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积极探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径途。2009年制定下发了《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了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明确了玉溪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自201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选择3个县、20个乡镇、100个村作为试点,以积极探索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为主线,以开展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建设生态县、乡、村为目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的第一批8个乡镇、16个村的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实施了村庄污水管网、垃圾房(池)、氧化塘、饮用水源地划界立标及防护栏等工程建设,完善了生活污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或就地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和管理措施,改善了村容村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加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步伐。2001年玉溪市正式启动“创模”工作后,在中心城区实施了“禁煤”、“禁烧秸秆”、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烟尘控制区建设等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蓝天工程”;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玉溪大河综合整治等为重点的“碧水工程”;以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文化娱乐噪声监管、“城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建设噪声达标区等为重点的“宁静工程”;以改造城市道路、城区街头景观建设、城市绿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美化、绿化工程”。按照“两山两河、南北分工”的生态城市框架,先后在中心城区完成了聂耳文化广场、玉溪大河防洪水系二期、红塔山工业旅游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城市道路、供排水管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建成覆盖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噪声达标区和烟尘控制区,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名列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前10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了40.2%。根据创模工作新要求,2010年玉溪市再次把创模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了创模工作情况及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及总结工作。开展了《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修编工作。着力推进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东风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水质达标、玉溪大河综合治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周边及高速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创模宣传教育等七类24项重点工程及重点工作任务。2013年以来,玉溪市多措并举,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心城区和所有县城的全覆盖;对全市河流、沟渠、道路、城乡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区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和治理进度,加大了城市综合管理力度,着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宜居环境。
  全面推进各具特色的生态县、乡镇、村建设。玉溪市把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年度考核的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目标责任书内容中,明确年度创建任务和考核要求,确定了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思路,优先选择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领导班子对创建活动认识到位,创建积极性高的乡镇逐步开展创建工作。市及各县区切实加强组织和指导,把县城、重点集镇、小城镇建设与生态市、“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紧密结合,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势,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搞好服务配套,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形成规模结构合理、辐射带动能力强、特色突出的城镇发展格局。几年来,编制完成了《玉溪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已由市政府印发实施,生态市建设目标得到明确。全市6个县区先后启动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通海县2002年创建成为云南省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红塔区、澄江县、江川县、华宁县、易门县于年间先后获得国家环保部命名。一区八县均再接再厉,编制实施《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全市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活动,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有46个乡镇编制了环境规划并通过了专家审查、乡镇人大审议并经县政府颁布实施,其中有40个乡镇被命名为云南省生态乡镇,占全市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53.3%,4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各县、乡、村通过科学制定规划,开展县、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处理生活污水、垃圾,发展生态产业,综合防治工农业生产污染,综合利用工农业、生活废弃物等措施达到改善城市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县、乡村创建已成为玉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依托国家政策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2008年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实施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对项目申报和实施有关要求,玉溪市积极组织各县区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措施、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村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先后有14个村落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到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和省级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共1051万元,开展了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为主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围绕三湖水质保护和治理目标,在“三湖”流域着力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种植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广平衡施肥、测土配方施肥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十一五”以来,省、市已投资7000多万元,在“三湖”径流区建成沼气池4000多口、生物净化公厕122座、垃圾收集坑559个,完成54个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成村落污水处理系统11套、日处理能力4200多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06.44万亩,“三湖”径流区化肥施用量得到有效削减。大力开展蔬菜废弃物污染综合防治,由政府拨出专款对农民进行补助,引导农户积极在“三湖”流域田间大力推广沤肥池建设,已建成田间沤肥池49273口,其中抚仙湖流域建成2140口,星云湖流域建成2585口,杞麓湖流域建成44548口,对减少化肥施用、垃圾清理费用和促进农户节支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强化监管,提升城市形象
  玉溪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以创建“生态宜居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和布局,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
  强化污染防治,落实污染减排。加强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污染减排指标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切实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 “十一五”期间,共实施120个减排项目,淘汰小炼铁高炉33座383万吨、小水泥立窑70座498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9109.3吨、二氧化硫2236.5吨,在2005年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削减率为72.19%,二氧化硫削减率为12.1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连续两年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环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投入资金3.6亿元,新上治理设施223台(套),对282户污染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消除了重点污染源和污染隐患。进入“十二五”后,年共完成71个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281吨、二氧化硫1907吨、氨氮48吨、氮氧化物264吨;强制淘汰车辆11465辆。
  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全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制定了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建设工作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过去5年中,完成了澄江县、江川县污水处理厂、禄充及小马沟旅游景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工程,新增污水管网51.6公里。完成通海县、江川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华宁县海关、海镜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
  强化服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玉溪市坚持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环境管理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采取提前介入、超前研究、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跟踪服务、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加快环评审批,有力支持了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关、环评关、选址关,重点项目建设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建设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日市县监控中心正式投入运行,建成验收4个市中心城区噪声监测点;现场端已有56户企业与市监控中心成功联网,其余正在建设中。项目完成投资2700万元。已建成的监控中心吸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改进功能,拥有九大系统(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基础数据库系统、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环保地理信息系统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环境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四大特点(一是可以实时进行污染物排放数据监测和视频监控,使污染源监管看得见,说得清。二是大容量环境信息数据库和实用的统计分析、查询功能,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系统、详实的数据保证。三是全面、完善、强大的系统应用功能,改变了传统的环境监管观念和方式。四是综合性、实用性、拓展性为一体的集成系统,实现了环保信息化工作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突破,为“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建设标准达到了国内领先,西南第一。
  ――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强化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强化污染减排项目监管、强化“两污”建设项目检查、强化落实挂牌督办事项、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依法实施监管,年年都有效完成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环保、公安和城管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噪声监管机制,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在城区实行机动车“禁鸣”,进一步减轻交通噪声污染。坚持环保为民,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切实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托“12369”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处理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无复访,有效及时地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较好地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
  增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建立健全了《玉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玉溪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的国控、省控、市控企业、重点污染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危化品、危险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矿山尾矿库、放射源等近250家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连续两年开展了全市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管理。对医药、化工等行业和涉及放射源使用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排查,有效地防治了环境污染引起群体性事件和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
  ――全民参与,营造建设美丽玉溪的良好氛围
  玉溪市全力组织开展“环保进学校、家庭、社区、机关、、农村、企业、公共场所”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充分发动市民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家园活动。多年来,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市建设、“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玉溪日报、春城晚报、中国环境报、玉溪电视台、玉溪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合办专栏、专版、宣传图标,宣传报道全市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先后编印了《玉溪市市民环境保护手册》、《抚仙湖环境保护手册》、《碧水蓝天生态家园》、《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等宣传资料向全社会发放10万余册,有效促进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关注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举办“创模杯”环保摄影比赛和首届“玉溪生态城市建设成就文学艺术作品征集评奖及展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创新建立环境监管制度,聘请了5位市内知名人士担任环保大使,组织5个民间环保组织广泛参与并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着力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部署开展了“七个一”工程中的环境友好示范基地、环境友好示范学校(幼儿园)、环境友好社区、环境友好乡镇的项目申报及创建工作。截止2012年底,玉溪共创建市级绿色学校158所、省级绿色学校79所、国家级绿色学校3所;市级绿色社区22个,省级绿色社区15个,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第一批省级环境教育基地3个,两户家庭被全国妇联命名为“绿色家庭”。
  ――健全机构,构建完备的环保执法和监测体系
  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要求,全市环保机构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环境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局。创新监管体制,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市一区八县成立了副科级规格的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市级成立环保公安分局,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分别成立了环保庭、环保检察处(科),建立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和公、检、法、司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管理机制得到健全。
  ――多年来,玉溪市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己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运用环保倒逼引导机制,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UN605)
原标题:城镇环境类――云南省玉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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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争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来源:玉溪日报&&&&编辑:杨志芬&&&& 日期:
蓝天白云下,美丽的抚仙湖犹如一块纯净的蓝宝石镶嵌在滇中大地。(玉溪日报记者 潘泉摄)碧水蓝天,水鸟翔集,春末的抚仙湖犹如一块纯净的蓝宝石点缀在滇中苍茫的山峦之中。抚仙湖北岸,近700亩生态湿地生机盎然,构筑起抚仙湖保护的最后一道生态屏障;南岸,9.5公里长的沿湖景观大道花红柳绿,抚仙湖周边昔日的石漠化山区重披绿装。“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一直以来,玉溪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以确保抚仙湖Ⅰ类水长清为重点,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立市之本、兴市之基、强市之源,在发展与生态之间寻求平衡,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的硬约束,在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过程中奋力前行。树牢生态意识“良好的生态是玉溪最宝贵的形象和品牌,需要精心呵护、倍加珍爱。”在今年2月的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束时,市委书记罗应光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向全市领导干部提出5条要求,“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更大作为”正是要求之一。通过不断统一思想,全市上下树牢生态意识,形成了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的共识,把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放在工作首位,把生态保护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不能突破的底线,坚决落实“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同时,坚持保护优先的方针,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实行从严从紧的环境政策,既注重末端治理,又强调源头预防,既不欠新账,又要多还旧账,把良好的生态系统保护起来。此外,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玉溪争当“排头兵”的路径愈加明确:把绿色发展融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统筹发展中,使之成为一种玉溪人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要求,围绕把玉溪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坚决贯彻“五个坚定不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建设绿色玉溪,推进绿色发展;要加大“三湖两库”保护治理力度,加快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等工程性项目建设,着力实施“四退三还”,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项目,确保抚仙湖总体水质保持I类、星云湖和杞麓湖水质有所好转,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要通过实施森林玉溪、蓝天玉溪、碧水玉溪、园林玉溪、绿色产业、绿色文化六大工程,最大限度增绿添绿,最严举措低碳发展,最硬措施维护生态,把玉溪建设成为天蓝、水碧、地绿、土净、人幸福的美丽家园,力争让绿色产出、绿色能源、绿色消费成为玉溪对全省最大的贡献。确保抚仙湖水长清“中国如果失去抚仙湖,就谈不上美丽中国建设,保护抚仙湖保护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底线!”曾有环保专家这样说。为了保护抚仙湖,我市坚持工程措施优先,多措并举,因湖立策,规划先行,编制了《抚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规划》、《抚仙湖-星云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实施方案》等保护规划或方案,明确了以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和还湖、还水、还湿地的“四退三还”为核心、生态修复为基础、控源截污为前提、河道治理为重点、中水利用为关键、产业结构调整为根本,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标本兼治的全流域综合防治思路,划定抚仙湖开发建设生态红线,加快推进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使湖泊的保护治理工作更具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项目一期工程作为其中的一项重点工程,目前已经发挥效益,住在湖边的457户1498名沿湖群众搬离抚仙湖,建设好的近700亩生态湿地减少了生活污水直排抚仙湖,削减了原有农田所产生的500多吨污染物。随之,抚仙湖北岸生态调蓄带项目启动实施,在北岸湿地以北、沿抚仙湖新环湖公路约9公里范围建设生态调蓄沟,统一调配抚仙湖北岸40条河流水量,有效补充到环湖路以下各块湿地,让湿地内的水“动起来”,实现“流水不腐”的目标,让整个北岸的入湖污染物在水循环运动中被吸收、降解、净化,构筑抚仙湖坚实的截污屏障,确保不让一滴污水入湖。为保障各项工程治理措施的顺利开展,我市还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通过竞争立项,成功进入了全国15个湖泊重点支持范围;同时,着力创新投融资机制,解决湖泊保护治理工程中的资金问题,搭建湖泊治理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湖泊保护资金,确保“十二五书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项目稳步推进。此外,还制定实施沿湖澄江、江川、华宁三县生态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调升生态建设考核权重,使三县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以湖泊保护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上来,为抚仙湖保护加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制定出台《玉溪市抚仙湖保护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大湖泊保护力度提供了法制保障;组建环保警察和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大队严格抚仙湖周边建设项目管理,在抚仙湖保护区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禁牧区”,在沿湖村庄开展环湖文明走廊工程建设,广泛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参与湖泊保护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星云湖、杞麓湖也通过流域补水、环湖截污治污、拆临拆违、退田还湖、沿湖集镇两污治理、沿湖村落整治等一系列工程治理遏制住水质下降趋势,42条“三湖两库”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攻坚战全面打响,东风水库、飞井海水库整治项目启动实施。构建绿色家园建设生态文明与群众福祉息息相关,如何让干净水质、绿色食品、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真正融入玉溪人民的生活?我市从制定规划入手,启动了《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玉溪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玉溪市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印发了《关于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和《玉溪市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四年行动计划(年)》,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基层,县乡村各级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新平县漠沙镇、平甸乡及华宁县宁州街道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澄江县右所镇等7个乡镇申报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并通过了审查和公示;新平县漠沙镇胜利村等93个行政村被命名为“玉溪市市级生态村”;21所学校、15家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玉溪市第六批绿色学校、第四批绿色社区。同时,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监管,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等工作为切入点,全面开展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及污染控制对策研究工作,加强对中心城区周边企业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对中心城区大型施工场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厂界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现场监测。目前,中心城区12条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线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三个监测点位按照新标准进行监测评价,8个县在全省率先开展PM2.5手工监测工作,监测数据通过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等媒体实时进行发布。此外,绿化造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程顺利推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等工作持续推进,为玉溪山更绿、水更清提供不竭动力。(玉溪日报记者 赵琳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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