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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赛计划废除越位? 布拉特突发奇想遭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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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赛计划废除越位? 布拉特突发奇想遭批
  自从担任国际足联主席以来,布拉特这位世界足球的掌舵人似乎就没有停止过对世界足球发展和未来出路的思考。而当这些思考变成具体想法的时候,布拉特建议的惊世骇俗效应似乎从来没有减弱过。昨天《泰晤士报》爆料: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正在考虑废除越位这一规则,为此他已经向国际曲棍球联盟主席莱安?内格雷取经,询问废除越位对曲棍球比赛带来的好处。
  布拉特向曲棍球取经
  在足球比赛中,越位是其中一种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判罚,随着现代足球比赛的速度越来越快,裁判在判断球员是否越位时的难度也越来越高,但是如果足球真的仿效曲棍球那样废除越位制度,那肯定会引起无数争议。可以想像,在即将开始的世界杯上,是否取消越位将肯定成为热点话题。
  国际曲联主席内格雷向媒体透露,两周前,他和布拉特在瑞士的苏黎世见面,布拉特询问他废除越位规则对曲棍球运动的影响。内格雷相信,布拉特正在考虑废除足球的越位规则,因为“他问了我很多相关问题,以及废除越位后曲棍球运动取得怎样的成功。”不过内格雷也说:“我觉得曲棍球废除了越位很成功,在听到我的观点后,布拉特没有提出自己的观点,因此我很难判断足球是否也会废除越位。但是他真的对我们是怎样实施的(取消越位)很感兴趣。”曲棍球的越位规则在1998年正式取消。取消越位的结果是让曲棍球运动变得更刺激更吸引人,比赛更流畅了。
  不过,虽然取消越位会增加进球数,但也将彻底颠覆现在的很多足球战术,后卫将如何自处也将是一个新课题。
  取消越位暂不会实行
  其实让足球废除越位的意见早在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后就有人提出,当时荷兰传奇球星范巴斯滕就提出废除越位判罚,“足球现在的最大误区是越位制度引起的种种争议,废除越位势在必行!曲棍球都已开始这样做了,为什么足球还迟迟没有行动?”但由于范巴斯滕没有在国际足联任职,他的意见并没有被认真考虑。
  2006 年世界杯后,布拉特也曾透露国际足联正在酝酿修改越位的规则,希望以此增加比赛的进球数。布拉特刚刚在南非参加完世界杯倒计时100天的晚宴,但他还没有在公开场合提及此事。3月6日,国际足联理事会年会将在苏黎世召开,不知道布拉特是否在会上拿出这一提案。不过,就算他提出,理事会也不太可能通过。因为要通过一项议案,一是要有详细的报告,明确的数据支持;二是要在青少年比赛或者低级别比赛中试验,证实其效果。而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任何足球比赛试用过取消越位的规则。BBC资深评论员戴维斯对于足球取消越位规则持保留意见,他说:“这种想法应该先在一些低级的联赛中试行,因为运动员们要花很长时间来适应这一改变。”
  黎兵:
  布拉特脑子进水了哇
  有过球员和教练经历的黎兵听到布拉特想取消越位规则的时候,连呼:“不可能,不可能。布拉特脑子进水了哇?我想像不出来,足球没得越位规则会咋个踢。”
  在前国脚姚夏眼里,如果取消了越位规则,足球会变得很难看,“如果没得越位规则,前锋可以在守门员面前等起,等队友的大脚传过来,直接射门。现在前锋的个人能力都很强,跟守门员一对一肯定没问题。进球这么容易的话,足球就不好看了。”如果取消了越位规则,姚夏说自己可能不会看足球了,也不会踢足球了。“咋个踢嘛,踢不来足球了,队员肯定适应不了。”本报记者 杜娟
  布氏每次设想
  反弹都很强烈
  有媒体曾这样形容布拉特:“布拉特的50个建议,有51个是超级馊主意。”不过我们也要承认,他的想法确实很有创意,具有改革意识。
  将足球比赛球队每队人数减为10人―――2006年世界杯期间,鉴于进球数不多,布拉特曾提出这一方案。结果建议一提出,就遭到包括前巴西球星苏格拉底的反对。
  世界杯扩军到36个队―――2006年世界杯开始前,布拉特曾建议将世界杯参赛球队数目从32支增加到36支,结果遭到德国世界杯组委会主席贝肯鲍尔的强烈反对。布拉特对贝肯鲍尔的话不以为然,反而建议贝肯鲍尔“有时间上上网,多了解国际足球形势”。
  点球决胜确实太残酷了,我建议使用一对一的过人来完成最后的决胜―――在2006年世界杯后,布拉特发出了呼吁。但这个呼吁立刻遭到了几乎所有足坛人士的反对。
  我们应该考虑在2010年世界杯上广泛使用人工草皮―――2008年,布拉特在考察了世界杯场地后说。为了推广人工草皮,布拉特曾经让世界青年锦标赛在人工草皮上进行,结果所有的队员都表示极不适应,而且容易受伤。本报记者 杜娟
【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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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_wfny的原贴:对于清华北大降分招收农村学子,有人提出了如下质疑:别做梦了!清华北大这虚伪的60分永远拯救不了中国教育!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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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A修改越位规则!爆发战术革命 逼死门将的节奏
上周末格拉纳达同莱万特的比赛中,格拉纳达球员在队友开任意球前在对方门将前吸引其注意力
  新浪体育讯 今年6月,国际足联对最新越位规则的诠释催生了全新的任意球战术。165年前,足球比赛的原始规则在英国剑桥大学诞生。时至今日,隶属于国际足联的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仍然对足球规则进行调整、改动和试验。比赛规则的改动和试验是通过一系列官僚程序展开的,与普通球迷没有任何关联。但是,今年6月在瑞士的苏黎世,IFAB重新修订了越位规则的第1362款规定,其目的在于解决关于“干扰对手并从中获利”的争论。
  2013年6月国际足联修订后的越位规则第1362款是这样说的――“干扰对手指的是通过明显阻挡对方视线或与对方争抢皮球来阻碍其踢球或阻止其触球。”而之前,这一条框的解释则是:“干扰对手指的是通过阻挡其视线来阻碍对方踢球或者阻挡其触球。”西班牙裁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这项规定修订前后最大的不同是,根据国际足联重新修订的规则,如果裁判认为站位靠前的球员做出的动作不是特别明显地干扰对手,那这名球员就不会被判违规。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明显干扰”对手,站位靠前的球员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活动,因为从视线方面看,这名球员不至于影响对方门将的判断。只有当站位靠前的这名球员碰到球、从反弹球中获利或者去抢球时,他才会被判越位。至于他是正对还是背对守门员,以及他是否做动作分散守门员的注意力,那都不重要。从门将的角度讲,他受保护的程度减小了,只要守门员有“足够的视野”,对方站位靠前的球员就不应被判越位,而他是否拥有“足够多的视野”则有当场的裁判来判定。也难怪西班牙的媒体会说,新规则的实施从本质上说是更有利于进攻方,它是这是把对方门将往死里逼的节奏。
  新规则出现后,西班牙的一些球队很快随之制定了全新的战术。尤其是本赛季,西甲一些球队利用足球规则的漏洞在直接任意球战术中采取了一种心照不宣的做法:当主罚任意球的球员在做准备时,他的一名队友就站在门将和人墙之间,利用“被动越位”的位置干扰门将。
  已经退役的前西甲著名裁判伊图拉德说:“关于站位靠前的球员如何判定其违规与否,规则里没有明确的说明和规定,制定规则的人把对规则的解读都交给了裁判。本赛季开始前的裁判会议上,我们试图将靠前球员的站位距离具体化,将其限制在离底线约5.5米的范围内,毕竟规则一旦出现改动,各支球队就会钻漏洞。下一次会议应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因为皮球发出之前守门员往往会向前移动一段距离,那他与对方站位靠前的球员之间的距离就显然不够。总之,这方面的规定容易引起争议。”
  第一支利用越位规则漏洞的球队是埃梅里的塞维利亚队。事实上,埃梅里就是一个善于钻研规则漏洞的教练。早在执教阿尔梅里亚队期间,他就让球员在主罚任意球时将球挑高,以便队友可以凌空抽射,科罗纳和内格雷多就曾经这么射门。本赛季西甲第六轮,塞维利亚的拉基蒂奇打进一个直接任意球,他踢球之前队友卡拉就在对方人墙和门将之间给他做“掩护”。更有甚者,乙级联赛的萨拉戈萨在与庞费拉迪纳的比赛中安插的干扰球员(拉瓜尔迪亚)离对方门将更近,为萨拉戈萨打进制胜一球创造了很大的便利。拉瓜尔迪亚赛后说:“我们知道新的规则,为此我们在赛季开始前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咨询甲级联赛的裁判克洛斯-戈麦斯,当时他给我们讲解了所有的规则变化。这种类型的进球是合法的,足球本来就属于有准备的人。”
  事实上,像西甲球员这样利用规则漏洞在主罚任意球时干扰对方门将的做法并不是个例,只不过在规则修订之前,球员做的更加隐蔽而已。令笔者印象深刻的是2008-09赛季的意甲,在一场卡塔尼亚的比赛中,他们获得前场任意球,一名球员在人墙边正对对方门将做出各种肢体动作,在裁判鸣哨后,该名球员突然转身变为背对门将,然后众目睽睽之下脱掉了自己的短裤露出半个屁股,他的动作显然让对手门将感到了迷惑,结果队友把球打进。卡塔尼亚时任主教练曾加赛后还特此解释说,这是他为队员们专门设计的特殊战术,而且规则里没说这是不被允许的行为。
  莱万特抱怨对手进球是不公平的,因为几分钟前他们也是这么干的,请注意红圈处的莱万特球员位置
  本赛季开始前,西甲的裁判们带着视频和书面材料到甲级和乙级联赛的各支球队讲解足球新规则的变化。上周末,西甲莱万特对阵格拉纳达队的比赛又出现了一个经典案例。那场比赛中,格拉纳达的皮蒂利用队友的站位配合破门成功,帮助本队赢得胜利。主场球迷抗议皮蒂的进球,但他们似乎没有理由这么做,因为仅仅在几分钟之前,莱万特的大卫-纳瓦罗就在本方获得任意球时站在7米开外试图干扰对方的门将罗伯托,只是他的“阴谋”没有得逞而已。赛后面对记者的提问,莱万特主帅卡帕罗斯(西甲另外一名擅于钻规则漏洞的主教练)表示:“格拉纳达的进球是有效的,那不是越位。这种做法是本赛季的一个新趋势。”
视频-西甲奇葩战术阻挡门将 队友任意球直接绝杀
  在国际足联的授意下,越位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变化。最初的规则规定,只要进攻方有任何一名球员的站位违规,他就被判越位。1994年,随着“位置+影响”这一概念的出现,对越位规则的解读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从那以后,对越位规则的解读多次出现调整,每一次调整都增加了进攻方球员合理活动的范围。“如今,只有当站位靠前的进攻球员直接获利时才会被判越位。”裁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如果这名球员没有触球,他就被认为没有干扰比赛。不管这名球员的站位如何,只要他没有阻碍或干扰对手,他就不越位,这就给了进攻球员更大的活动空间。我们认为,这不是规则的漏洞,因为不仅进攻一方可以利用这个规则,防守一方同样也可以加以利用。”
  (南诏书生/何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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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的概念是什么?
08-11-04 & 发布
一、如果裁判员认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触球之前,其未越位的队友没有拿到球的可能,那么裁判员可以判罚该越位位置的队员越位犯规。 二、如果裁判员认定某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有潜在与对方防守队员身体接触的可能,则该越位位置队员应被判罚干扰对手犯规。 三、判罚越位后,比赛应在越位队员最早被认定越位的位置以间接任意球形式恢复比赛。 去下面的网站看看,有图解。参考资料:skill/football/football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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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对方一个队员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端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不正当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最后一个防守队员平行(守门员除外),不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 1.队员在本方半场以内者。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端线者。 3.直接接到球门球、角球、界外球及裁判员所抛出的球。 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如果裁判员已判断某队员越位,但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以前,守方队员企图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这个问题在前面已经讲过,因为最后触球为对方队员。 如果裁判已鸣哨判定队员越位后,守方队员由于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仍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因为当同队队员传球时,裁判员已鸣哨并判定该队员为越位。就是说该队员已经犯规,也是我们常说的犯规在先了。 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 队员进攻时,由于冲力关系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只有巡边员的位置才能正确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对方一个队员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端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不正当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最后一个防守队员平行(守门员除外),不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 1.队员在本方半场以内者。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端线者。 3.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 4.直接接到球门球、角球、界外球及裁判员所抛出的球。 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如果裁判员已判断某队员越位,但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以前,守方队员企图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这个问题在前面已经讲过,因为最后触球为对方队员。 如果裁判已鸣哨判定队员越位后,守方队员由于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仍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因为当同队队员传球时,裁判员已鸣哨并判定该队员为越位。就是说该队员已经犯规,也是我们常说的犯规在先了。 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 队员进攻时,由于冲力关系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只有巡边员的位置才能正确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新决议1 在越位的定义中,“接近对方球门线”的意思是指头、躯干和脚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更接近球门线。手臂不包含在内。 原因:足球比赛是用头、躯干和脚来完成的,如果它们更接近对方球门线,就很可能获得利益。而如果仅手臂在前是不能获利的。 国际足球理事会新决议2 “卷入”现实比赛解释如下: 1、干扰比赛是指参与传递或触到队友传来或触到的球。 2、干扰对方是指通过明显的阻挡对方视线或移动或做出裁判员认为有可能欺骗或干扰对方队员的姿势或移动,以达到阻止对方争抢球或可能争抢球。 3、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是指在越位位置接到从球门横梁或立柱反弹回来的球或在越位位置接到从对方队员身上反弹回来的球。 原因:这些解释在2003年9月国际足球理事会年会修改后已经试用了两个多赛季,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这个决议是对《足球竞赛规则》更进一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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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1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 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
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正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 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脚球或界外掷球。 4 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
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麽这个任意球可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 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同队
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
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 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于对方最后两名以上
(含两名)防守队员,那麽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个人对越位规则的理解: 1 判断越位位置的时机
此时机应在传球时触球的一刹那,而非攻方动员接球时。 2 越位位置不等于越位犯规
传球时一个或多个队员处于越位位置,但这些队员并未a.正在干扰比
赛或干扰对方;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以下简称二干扰一企图),
则边裁不举旗,主裁不判,比赛继续正常进行。此时其他未越位队员
尽可以前插接球进攻。 3 何为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越位队员的战位本身即是企图获利,但规则中的&企图&指在战位基础
上的企图,不包括战位本身。如果传球时越位队员向回跑且无接到球
的可能,则视为不&企图&。 4 连续进攻中越位的判断
进攻传球时A队员处于越位位置但并未二干扰一企图,队友B反越位成功
并接到球。从B触球的一刻起,A队员刚才的越位不再追究,A队员可继续
进攻,因为之后的越位以B为判断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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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球人在队友传球时处于对方除守门员外最靠近对方底线的位置,,并有接球动作时称这名接球队员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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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赛中,一方球员进攻中,足球接触脚时,有进攻方另一球员位于对方防守球员前侧(更靠近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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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关于越位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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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而所谓造越位,就是防守方的球员在对方球员传球之前,有意识地全体前插,使得攻方某名球员处于越位位置,那么只要攻方一传球,就越位。 而所谓反越位,就是攻方在对方造越位的时候,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让后面不越位的队员反插,穿越对方的防线,进而形成单刀球,或者在对方造越位的同时,前面的队员反跑(向己方半场跑),而不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友前插,从而形成单刀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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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回答太罗嗦。
在对方半场内,进攻队员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对方只有一个队员时,当进攻队员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接球队员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对方只有一个守门员时,他就是越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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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在已方传球的一瞬间~你在在了对方球员(除门将)后面~就是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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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裁判员认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触球之前,其未越位的队友没有拿到球的可能,那么裁判员可以判罚该越位位置的队员越位犯规。 二、如果裁判员认定某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有潜在与对方防守队员身体接触的可能,则该越位位置队员应被判罚干扰对手犯规。 三、判罚越位后,比赛应在越位队员最早被认定越位的位置以间接任意球形式恢复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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