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陕团联发科 mt6595【2011】48号)这个文件

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1关注公众微信 获得更多艺考咨询“三位一体”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落实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在艺术学成为学科门类的背景下,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人才选拔方式的改革,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号)文件精神,我院2015年继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忠诚于艺术事业,具有艺术天赋和扎实艺术功底的优秀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一)招生总计划82名。  (二)招生专业:  1、实践类:中国画 15名,书法学 5名,造型艺术类35名,图像与媒体艺术类20名,共75名;  2、理论类: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共7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本简章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三)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即: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等九门,以下简称“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报考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2、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为A等,其余科目省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6名者(集体项目为前3名),报考实践类和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同时所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就可直接报考。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省艺术类报名,报考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注1:指定科目及对照办法  (1)指定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  (2)如考生所在学校未开设指定科目中素描、速写、色彩三门美术专业科目的,由所在学校书面出具对应的其他美术专业科目成绩证明,报我院招生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3)上述科目的成绩均按考生近2学年该科目取得的分数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平均分在7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B等,平均分低于60分的科目视为不及格。  四、报考办法  (一)初试网上报名及交费   1、网上报名及交费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 )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日—1月10日(9:00-22:00)  3、网报初试费为80元/人,网报完成后打印《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  特别提醒:“三位一体”初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现场不再补办报名及交费手续。网上报名、交费手续完成后,初试费用一律不再退还。  (二)初试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间:日(9:00-15:00)  2、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符合报考条件第(四)款第3条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递交相关证书经学院招生办和体育教学部验证通过后,方能视为确认结束。  (三)复试名单公布、报到与交费  1、复试名单公布:我院将于日前在招生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日9:00-11:30复试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我院象山校区报到。  3、复试交费:现场交纳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4、复试报到时所需上交的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个人(艺术)简历》(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院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还须办理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另外,报考造型艺术类或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的考生,须办理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手续(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附表1)  附表1: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时
间考试安排地
点日考生(初试)现场确认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日初
试015年1月21日前公布复试名单日复试报到日专业水平考核(复试)日综合面试    (二)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附表2)  附表2:各专业(类)招生计划与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代号专业方向学制计划数初
试专业水平考核(复试)综合面试01中国画14年6命题创作中国画基础书法按组为单元进行,每组30分钟左右。具体安排复试报到 时通知。02中国画24年9素描、速写素描线描(速写)03书法学4年5书法创作书法临摹与创作古汉语与篆刻04美术与设计理论类4年7文史综合测试艺术赏析与写作综合能力测试05造型艺术类4-5年35素描、速写素描色彩06图像与媒体艺术类4年20素描、速写素描(线性)色彩  六、选拔程序   (一)初试  初试的考试安排将依据报考人数在现场确认时予以公布。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复试准考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我院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2、各专业(类)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  (1)实践类按照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80%、综合面试占20%计算;  (2)美术与设计理论类按专业水平考核(复试)占60%,综合面试占40%计算。  3、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其他专业类的考生人数按照该专业(类)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我院根据该专业(类)考  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三)入围考生名单公示与成绩查询  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七、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浙江省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  (二)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考生在填报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高考志愿时须将中国美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三)我院根据公布的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实践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高考成绩占30%。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高考成绩占50%(每分数都折合成满分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 + 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 + 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注2: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计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时,以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计算。  八、组织领导   (一)我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二)选拔、录取程序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学院纪委全程参与整个考试组织、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p style="margin-top: 0 margin-bottom: 0 padding: 0 max-width: 100%; overflow: min-height: 1 white-space: pre- text-align: box-sizing: borde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微头条立场
作者:微信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179180181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30231232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2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298299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360361362363364365366367368369370371372373374375376377378379380381382383384385386387388389390391392393394395396397398399400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20421422423424425426427428429430431432433434435436437438439440441442443444445446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1472473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5496497498499500团省委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在:&&&&&&&&&正文
陕团联发[2011]4号
关于申报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时间: 09:31:30&&文章来源:陕团联发[2011]4号   浏览次数:1389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青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总公司)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而努力奋斗,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于2011年&五四&前后举办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日&日出生)的陕西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1、推荐人选由市级团委、青联共同提名,提名人选必须为主要工作或定居在本市(区、系统、单位)的人员。各市可推荐2&3名人选,杨凌示范区、省直各团工委、省级有关青年社团可推荐1&2名人选,团省委其他直属团组织可推荐1名人选。
2、各市级团委、青联推荐人选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荐2名以上人选时,不能是同一界别。
3、各市级团委、青联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4、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并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各一式2份,A4纸打印(其中申报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推荐人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6寸不同背景的正面生活照片、工作照片各2张。
5、请各市级团委务必于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资料(书面及电子版)统一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马东红,联系电话:029-,传真:029-,电子信箱:
附件:第十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青年联合会
&&&&&&&&&&&&&&&&&&&&&&&&& 日
上一篇:已经没有了下一篇:已经没有了
&&共青团陕西省委&&版权所有&&信息编辑: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协议授权&&禁止&&陕ICP证号&&格兰研究-第274期中国数字电视新闻电子周刊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
格兰研究-第274期中国数字电视新闻电子周刊
数&#8203;字&#8203;电&#8203;视&#8203;电&#8203;子&#8203;周&#8203;刊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
20080份文档团省委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在:&&&&&&&&&正文
陕团联发[2011]33号
关于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的通知
时间: 15:21:49&&文章来源:农工部   浏览次数:1510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团委、农业局(委)、工信局:
农村信息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了&信息入村&工程,建设了2.7万个村级信息服务站,聘任了2.7万名农村信息员,以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等为主体的一大批农村青年纷纷进入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域,有力地推进了我省农村信息化进程。为了深入推动信息入村工程应用,更好地发挥农村青年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基本出发点,以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主要目标,积极筛选和树立农村青年在农村信息化领域的创业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青年尤其是返乡创业青年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的积极作用,培养更多的农村青年创业&领头雁&,不断推动全省农村信息化水平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培训。由团省委牵头组织,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共同实施,从信息入村工程选聘的2.7万名农村信息员中推选1000名优秀农村青年,大力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培训,接受创业培训,赴省内、外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效显著的地方参观、学习,提升农村青年对信息化的认识和应用水平,提高其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能力。
(二)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评选活动。从接受农村信息化应用与创业培训的1000名农村信息员中评选100名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标兵,涉及类型包括合作社应用创业型、村委会应用创业型、店铺应用创业型、网店应用创业型、龙头企业应用创业型等,以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名义予以表彰奖励,对先进事迹进行集中编印。
(三)开展农村信息化应用及创业标兵先进事迹宣讲活动。从评选出的100名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标兵中抽调部分人员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先进事迹宣讲,介绍农村信息化应用及创业经验,转变农村青年信息化观念,引导推动信息入村工程在农村的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四)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及创业支助行动。对评选出的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进行审查,对符合农村信息化发展方向、创业计划切实可行的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同时向涉农银行进行项目推荐,争取优先给予贷款扶持。
(五)开展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示范站创建行动。支持参评的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当地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2011年在全省选择30个建设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好的农村青年信息服务站,由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共同命名授牌并予以表彰。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团省委、省农业厅、省工信厅联合成立&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农工部,与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共同做好日常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团组织联合各级农业、工信部门主要做好培训及评选对象的推荐、初选、典型经验总结,做好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示范站申报,向涉农金融机构做好贷款项目推荐工作。
(三)搞好典型总结。坚持以推动农村青年创业、促进农村信息化发展为主题,切实做好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好典型、好经验的发现和总结,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突出主题、集中时间、形成声势,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在更大范围带动广大农村青年投身农村信息化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开展遴选。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是涉及农村千万青年的惠民工程,各地团组织、农业和工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广泛动员基层团组织、农业和工信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深入宣传这次活动,坚持到农村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认真组织广大农村信息员积极参与,确保评选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严格评选标准。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各地一定要严格推荐和初选工作,除对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外,要对推荐对象的群众评价、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认真考察,真正把群众满意、素质过硬、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信力。
(三)加快工作进度。实施&农村青年领头雁――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行动&,基础调研工作任务繁重,涉及环节较多,各地要按照县级团委、农业和工信部门共同初选、推荐,市级团委、农业和工信部门初评上报的基本程序,抽调精干力量,加快工作节奏,务必于8月底完成县级初选工作,9月底前完成各市推荐上报工作,确保省级最终评定和项目评审扶持工作顺利开展。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贺 翔
联系电话:029-
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联系人:任志伟
联系电话:029&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联系人:余&征
联系电话:029&
附件:1、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评选基本条件
&&&&& 2、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评选推荐表
&&&&& 3、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 4、农村青年信息化应用与创业标兵示范站推荐表
&&&&&&&&&&&&&&&&&&&&&&&&&&&&&&&&&&&&&&&&&&&&&&&&&&&& 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农业厅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日
上一篇:已经没有了下一篇:已经没有了
&&共青团陕西省委&&版权所有&&信息编辑: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协议授权&&禁止&&陕ICP证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联发科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