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疾控发2014年疾控工作总结33号文件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监督发〔2014〕18号)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群众饮水卫生安全,防止介水传染病和饮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晋卫办监督发〔2014〕18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力】
【备&&&&注】 &http://www./Bureau/MesIssueContentBeta2.asp?SubType=tggg&ConID=4656&SubName=%CD%A8%B8%E6%B9%AB%B8%E6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群众饮水卫生安全,防止介水传染病和饮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现就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省委王儒林书记对群众饮水安全十分关心。各地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突出主体、齐抓共管的原则,把饮用水卫生监管责任落实好。要动员政府加强对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投入力度,为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人、财、物的保障。协调城建、水利等部门落实对管供水单位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城镇供水和农村饮水的建设、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的组织领导。各级疾控部门要提升饮用水检测能力,会同其他部门认真落实饮用水卫生检测、监测。各市、县(市、区)卫生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日供水千吨以上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和学校饮水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认真完成农村饮水的巡查和信息报告。省、市卫生监督所要落实对下级卫生监督部门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各地要督促各供水单位认真落实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处理消毒、水质检验、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供水人员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各市、县(市、区)卫生监督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改革后明确的饮用水卫生监管职责,切实将辖区内供水单位纳入监管范围。要加强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预防性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审查,监督供水单位规范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对供水单位管供水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省、市卫生监督所在加强对各地督导的同时,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定期上报分析总结报告。
  三、部门协同,落实责任
  要加强城建、水利、卫生等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明确城建、水利等部门主动将饮用水供水信息通报卫生部门的责任。卫生部门要及时将对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通报城建、水利部门,督促城建、水利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卫生监督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建立饮用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监测信息和分析数据。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实现相关业务监督无缝对接。各地要将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监督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要对辖区内监管范围网格化划分,做到全面覆盖。要明确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监督检查和巡查的范围、内容及处置方法等,切实将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对巡查、检查发现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等水质不符合要求、管理不到位和管理部门不明确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对于城镇学校自建设施、农村学校供水设施、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卫生存在问题的,卫生监督部门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重要问题报告政府。
  四、加强监测,保障有力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饮用水和水性疾病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力争尽快实现省级和省会城市实验室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分析(106项)指标检测能力、市级实验室达到常规指标和本地区重点控制的特定污染物检测能力、县级实验室达到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要建立完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严格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控制,认真调查、分析、整理监测数据,及时、准确上报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和水性疾病监测数据,适时进行信息公开,为政府和行政部门及时掌握饮用水对人群健康影响、实现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科学和有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持,为及时处置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五、加强宣传,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各地要积极开展爱卫工作,提高群众健康素养。针对当地水质特点,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认识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提高水源保护意识,掌握基本的水质鉴别、处理方法。
  各市、县(市、区)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建立健全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对处置、通畅的部门沟通、快速的信息报送和完善的媒体应对机制等方案。做好备用水源安全评估、应急供水设施监管以及恢复供水安全研判等饮水应急事件的准备工作。
  各地要结合五大卫生专项整治和饮用水专项检查的部署,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编辑:foodlaw最新搜索:& &
卫计委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4〕9号)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生计委组织专家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控制中心:
&&&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委组织专家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 日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第二版)》(卫发明电〔2013〕30号)同时废止。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
&&& (第三版)
&&&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病毒变异监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 一、适用范围
&&& 此方案适用于现阶段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根据对该疾病认识的深入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更新。
&&& 二、病例的发现、报告
&&& (一)病例定义。
&&& 1.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国卫办医发〔2014〕& 6号)。
&&& 2.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7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疑似病例,提示可能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在上述条件下,发现2例确诊病例的,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 (二)发现与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就诊的流感样病例,要询问其禽类或活禽市场的暴露史,重点关注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的人群。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当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H7N9禽流感&.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 三、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 (一)流行病学调查。县级疾控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
&&& 对于单例病例,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对病例可能暴露的禽类饲养或交易等场所,应当采集禽类粪便、笼具涂拭标本等环境标本开展病原学检测。必要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 对于疑似聚集性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对从病例和环境标本中分离到的病毒进行同源性分析,明确是否存在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
&&& (二)标本采集、运送与实验室检测。当医务人员怀疑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时,应当尽早采集其上、下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与急性期血清采集时间间隔2-4周的血清等。
&&& 有条件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对呼吸道标本开展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进行病例诊断;没有条件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应当尽快利用快速抗原检测试剂进行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并将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阳性的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一步开展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包装、运送等应当严格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原卫生部令第45号)等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执行。
&&& 具备BSL-3级生物安全条件的省级疾控中心应当在2周内完成病毒分离工作,具备序列测定能力的实验室应当在病毒分离后72小时内完成全基因组序列测定工作,并将序列提交国家流感中心流感病毒序列数据库。未能进行序列测定的病毒48小时内按要求送国家流感中心;未能开展病毒分离的网络实验室需将H7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原始标本48小时内送国家流感中心,国家流感中心在2周内完成病毒分离和序列测定工作,并将序列提交流感病毒序列数据库进行反馈。
&&& 各医疗机构采集的血清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由当地网络实验室将血清标本分别送省级疾控中心和国家流感中心开展相关抗体检测。
&&& 各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活禽市场和家禽养殖场等重点地区环境标本的采集与检测工作。
&&& 具体操作要点参见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
&&& 四、信息管理
&&& (一)信息报告。
&&& 对于确诊病例,报告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填报病例的病情转归信息,并在其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网上填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调查表--临床部分》(详见《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于死亡病例,要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相关内容,通过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所在辖区的县级疾控中心完成初步调查后,要网上填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调查表--流行病学部分》(详见《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根据调查进展,及时补充完善调查表信息,每日更新其中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
&&& 如已经网络直报的病例转院治疗,转出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人感染H7N9禽流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病例的转出情况。接收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通过上述系统对该病例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并录入病例的收治情况。
&&& 聚集性病例一经确认后,应当于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根据事件进展及时进行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 开展实验室检测的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标本信息和检测结果录入到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
&&& 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报告和标本(毒株)报送的省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 (二)信息发布与通报。
&&& 国家卫生计生委每月定期公布全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数和死亡数,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个案信息。
&&& 外环境标本检测阳性结果由各地疾控中心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同级农业部门。
&&& 病毒发生变异、出现人传人疫情等重要信息,要经国家级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审核评估后发布。
&&& 五、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卫发明电〔2013〕6号),落实病人隔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等措施。
&&& 疾控中心人员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并指导涉禽从业人员和染疫禽类处置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 六、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 (一)可疑暴露者的管理。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的禽类、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人员。对可疑暴露者,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农业、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健康告知,嘱其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其禽类接触情况。
&&&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是指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前1天至隔离治疗或死亡前,与病人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或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需作为密切接触者管理的其他人员。对密切接触者,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追踪、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一旦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医疗机构就诊,并采集其咽拭子,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 七、流感样病例强化监测
&&& 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各地要在既往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基础上,提高监测强度,增加标本采集和检测数量,南方省份每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每周采集流感样病例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病例标本20份,北方省份4-9月每月采集相关标本20份,10月-次年3月每周采集20份标本,送当地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开展检测。
&&& 在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的县(区)内,应当在病例确诊后开展为期2周的强化监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符合流感样病例定义的门急诊患者,以及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应当及时采集呼吸道标本,询问暴露史,并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各医疗机构每周汇总并上报流感样病例总数、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总数、采样人数、本医院检测人数、送疾控中心检测人数、阳性数及阳性结果等。具体上报方式参照中国疾控中心印发的强化监测信息报告有关技术要求。各地可根据工作情况适当扩大监测范围和时间。
&&& 八、疫情形势研判建议
&&&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疫情形势、病原学监测和研究进展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达到突发事件标准时,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终止响应。
&&&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牵头部门的作用,根据疫情形势建议当地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在未发生疫情的地市,建议采取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措施;在发生疫情地市,建议采取休市和彻底消毒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市,鼓励采取季节性休市措施。
&&& 九、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 各地要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应对疫情,并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并促进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尤其要加强对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行业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 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与督导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病例管理与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
&&&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十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强化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结合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基层单位,在城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
相关食品资讯
&&相关评论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法律顾问: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曲雯律师 于海防律师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1171号
邮政编码:244000
联系电话:
专家热线:
&&&&&&&&&&&&&&&&
心理热线: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08:58:39 | 点击:次
各科室、病区、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贯彻落实《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全面落实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和686项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4年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一)至2014年底,督促落实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3.5‰以上;发现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达到60%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医院社区一体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有效落实三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负责、工作衔接、双向转诊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
(三)重性精神病工作社区以康复为抓手、医院治疗以病情稳定为目标,建立平衡管理模式、健全工作机制。
(四)严重精神障碍发病实行全面报告,各病区为责任报告单位,各病区精神科医师为责任报告人,报告率达100%。
二、服务对象
全市范围内发现的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全面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另需达到《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即“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础管理督导和体检工作。继续开展对市、县、乡镇、村级相关人员组成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的培训,对家属的护理教育,对大众精神卫生知识健康教育以及《精神卫生法》宣传普及工作;以病区为单元的专家指导团队到责任区域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附表一)进行现场工作指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着重开展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基本实践的指导,并协助基层医疗机构完善患者档案管理。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年内对管理对象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二)开展重性精神病人危险性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以病区为单元的专家指导团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患者,及时实地复核评估,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对患者的随访,调整诊疗方案,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专业服务技能,根据危险性评估结果,对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看护管理措施,实施重点管理。按照《精神卫生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应急处置的业务管理工作和现场危机干预工作。
(三)进一步拓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及个案管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开展个案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和管理对象数,针对性地为患者制定阶段性治疗方案;结合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项目,着重开展个体服务计划和康复指导,对项目点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社区门诊服务,协助指导生活职业能力康复,促进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得到恢复,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四)积极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新发患者的筛查和管理。防治科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对在三院就诊的患者,一周内将完整信息反馈至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录入管理,按月审核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逻辑关系,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新发现和信息每月统计报表报告工作;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信息录入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新发现一例就管理一例、管理和信息录入同步,坚决克服患者筛查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两张皮”的作法,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信息率作为年度核心考核内容。
(五)认真执行双向转诊制度和联动工作。以病区为单元的专家指导团队与所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完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坚持广泛宣传、资源共享、连续管理。遇有符合上转或下转条件的患者,要切实按照我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双向转诊方案规定的流程执行响应机制,保证双向转诊的时效性。
(六)依据国卫疾控发〔2013〕8号文、国卫办疾控函〔2013〕485号、卫疾控秘〔2014〕33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各病区精神科医师为责任报告人,在患者确诊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附表二),由科主任审核后,防治科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HIS系统查收并送至铜陵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并由后者将患者信息发至患者所在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由患者所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信息录入。
四、工作要求
(一)防治科作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具体工作的责任科室和联络科室,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686项目)、重性精神疾病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项目的结合和统一,月初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病区团队沟通协调,按照686项目要求(附表三)和重性精神疾病社区卫生服务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月末实行评估统计及各项报表上报工作,严把质量关和时效关。
(二) 各病区做好出院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出院信息单》(附表四)的填报工作,做到不漏项、不缺项,防治科每周通过HIS系统查收,并负责发至患者所在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应急处置患者(包括公安,民政部门送入院患者和我院接诊住院病人)均由接诊或出诊医师为患者建档,同时填写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附表五),并按照《铜陵市三院应急医疗处置预案》相关要求对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进行留存。防治科每周六到医务科收取应急处置患者名单,并到病房核对签收,填写《非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借助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铜陵市(县)入出院患者数据库并按月报表统计上报。
(三)各病区和门诊医师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性评估工作,入院患者均做好安全评估并规范填写评估表(附表六),对有评估达三级及以上者按周上报防治科,防治科做好及时调查、存档,并定期与公安部门之间对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精神疾病患者信息交换;探索建立医院-社区-公安部门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严防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
(四)各病区和精神科医师应当严格保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动态管理,经再次诊断或者鉴定或经治疗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责任报告人应当及时通知防治科,由防治科通知患者所在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五)防治科按月及时做好各项活动台帐整理及归档工作和月统计报表上报工作(附七),如门诊救助卡使用统计、免费住院患者资料存档、应急处置和入出院患者资料归类,做到目录明、资料整、帐目清;做好对典型病例如解救关锁、危险性行为患者应急处置的宣传、活动报导及音像资料整理留存;各项工作纳入双月考核,做到奖惩兑现。
(六)对基层医疗机构申请的,需我院医师参加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授课、诊治以及督查等活动,由防治科统一安排,相关医师需服从工作分配。对工作困难及时与病区团队沟通和上报协调,做好管理与服务,实行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制。
2014年4月11日
附表一:& 重性精神疾病专家指导团队指导单位一览表
学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城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解西社区卫生服务站、世界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通镇卫生院、河南嘴社区卫生服务站、普济圩卫生服务中心、灰河乡卫生院、钟鸣镇中心卫生院、钟鸣镇卫生院金榔分院
市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长淮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狮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阳光社区卫生站、人东社区卫生站
沙河社区卫生服务站、梅塘社区卫生服务站、义安社区卫生服务站、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站、五松社区卫生服务站、金山机厂社区卫生服务站、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联乡卫生院
先锋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桥社区卫生服务站、磷铵社区卫生服务站、横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联乡卫生院、西联乡卫生院钟仓分院
开放一病区
天桥社区卫生服务站、露采社区卫生服务站、井巷社区卫生服务站、劳动社区卫生服务站、长江社区卫生服务站、长江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洲乡卫生院
开放二病区
友好社区卫生服务站、鹞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绿云社区卫生服务站、铜霞社区卫生服务站、梦苑社区卫生站、立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湖镇卫生院、胥坝乡卫生院、胥坝乡卫生院安平分院
老年男病区
杨家山社区朝阳卫生服务中心、金口岭社区卫生服务站、龙潭社区卫生服务站、开源社区卫生服务站、铜官山区街道(阳光)卫生服务中心、翡翠社区卫生服务站、顺安镇中心卫生院、顺安镇卫生院新桥分院
老年女病区
铜庄社区卫生服务站、官塘社区卫生服务站、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红光社区卫生服务站、铜化社区卫生服务站、金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桥南办事处中心、天门镇卫生院、天门镇卫生院董店分院
铜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安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新增或调整的机构
附表二&&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_
_ _ _ _患者信息完整性:1完整& 2不完整
患者姓名:&&&&&&&&&&&& (联系人姓名:&&&&&&&&&&&& 电话:&&&&&&&&&&&&&&&&& )
性别:1男&&&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户籍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
现住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详至门牌号)
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2专业技术人员&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4商业、服务业人员&&&&&&&&&&&&&&&&&&&&&&&&&& 5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7军人&& 8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初次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送诊主体(可多选):1家属&
2所在机构& 3公安机关& 4患者本人& 5其他&&&&&&&&&
确诊医院:&&&&&&&&&&&&&&&&&&&&&&&&& &&确诊日期:&&&&&&& 年&&&&&& 月&&&&&& 日
疾病名称:&&&&&&&&&&&&&&&&&&&&&&&&& &&ICD-10编码:&&&&&&&&&&&&& &&&&&&&&&&
本次入院原因:1已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办& 2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填卡医师:&&&&&&&&&&&&&&&&& &&&&&&&&&&&&&&&填卡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单位及科室:&&&&&&&&&&&&&&&&& &&&&&&&&联系电话:&&&&&&&&&&&&&&&&& &&
填表说明:
1.根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该表由责任报告单位填写。同一患者如有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多次入院,仅第一次入院填写本卡。
2.本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根据报告顺序自行填写。
3.患者信息完整性:根据患者入院时提供的信息完整情况区分,信息不完整的患者指实际情况中确实无法获得患者详细信息,例如流浪患者,填写能够获得信息的条目。信息完整的患者,此报告卡上所有条目均为必填项目。
4.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
附表三&&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目标(686项目)
精神科诊断复核
为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的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复核
随访技术指导
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随访技术指导
对基层医疗机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情况进行质控与督导
为登记建档的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发放门诊补助卡
应急医疗处置
对危险行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应急医疗处置
为登记建档的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住院减免
家属护理教育
对精神疾病患者家属提供家庭康复、护理及用药等知识的培训
附表四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患者&&&&& 现已出院,(患者本人& 监护人& 近亲属)已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同意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管理。以下是患者相关信息。
联系人姓名
1户籍&& 2非户籍
1汉族& 2少数民族
初次发病时间
此次住院时间
此次出院时间
既往主要症状
1幻觉 2交流困难 3猜疑 4喜怒无常& 5行为怪异& 6兴奋话多7伤人毁物 8悲观厌世& 9无故外走 10自语自笑& 11孤僻懒散 12其他
发病后对家庭
社会的影响
1轻度滋事___次&& 2肇事___ 次&& 3肇祸___次
4自伤___次&&&&&& 5自杀未遂___次
既往治疗情况
1未治&&&& 2间断门诊治疗&&&& 3连续门诊治疗
曾住精神专科医院&&&&&&& 次(含此次住院)
门诊:             住院:
诊断&&&&&&&&&&&&&& &    确诊日期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住院康复措施
1生活劳动能力 2职业训练 3学习能力 4社会交往 5其他
疾病编码/处置编码
&&&&&&&&&&&&&&&&&&&&&&&& /&&&&&&&&&&&&&&&&&&&&&&&&&& &&
1痊愈&&&& 2好转&&&& 3无变化&& 4 加重
既往关锁情况
1无关锁& 2关锁&&& 3关锁已解除
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复建议: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用法:每日(月)&& 次  次
每次剂量&& mg
1生活劳动能力 2职业训练 3学习能力 4社会交往 5其他&&&&&&&&&&&&&
经治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医院& &&&&&&&&年&&&&& 月&&&&& 日
附表五&&&&&&&&&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
应急医疗处置单位:&&                 &&&&&&&&&&&&&&
患者编号(非本地患者填身份证号)
报告人身份
监护人& 亲属& 目击者
警察& 社区管理者& 其他
处置开始时间
处置结束时间
现场情况简要描述(包括患者当时的表现、人员财产损失、大致处置过程等情况)
精神科医师1:         精神科护士1:       
精神科医师2:         精神科护士2:       
公安机关名称:&&&&&&&&&&&&&&&&&&&& &签字人:&&&&&&& &&&&&&&&&
(划“√”)
⑤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⑥其他情况: &&&&&&&&&&&&&&&           
主要处置措施
(划“√”)
① 现场临时性处置&&& ② 精神科门诊/急诊留观
③ 精神科紧急住院&&& ④ 会诊
⑤& 其他:                   
(1)确定诊断:             
(2)疑似诊断:             
①自愿治疗&&&&& ②保护性治疗&&&&& ③强制性治疗
处置对象来源
①当地居住,已经纳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②当地居住,没有纳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③非本地常住居民
费用支付方式
①自费&&&&&&&&& ②免费
填报人:&&&&&&&&&&&&&&&&&& &&&&&&&&&填报时间:&&  & 年  & 月  & 日
附表六&& (& )月三级及以上患者危险性评估单
危险性分级
附表七&&&&&&& &&&&&(& )月统计报表单
信息新录入患者
版权所有:安徽省铜陵市心理医院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1171号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炎黄网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