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文化健康产业发展趋势展的资料报送用什么方式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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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度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度顺义区文化创意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根据顺义区&十二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重点和《顺义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精神,按照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12年度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申报单位应为日以前在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完成国税、地税、统计登记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具体注册时间以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成立日期为准。
  (二)申报单位业务或主要业务应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京统函〔号)中列示的行业范围。
  (三)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四)不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时间
  日-4月20日。
  三、资助范围
  (一)广告会展业
  (二)设计创意业
  (三)新闻出版业
  (四)文体休闲业
  (五)广播电视电影业
  (六)文化艺术业
  (七)古玩及艺术品交易业
  (八)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业
  具体申报重点方向详见《2012年度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四、资助方式
  (一)贴息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综合评定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银行贷款并已开始支付利息的项目,可申请贷款贴息。贴息资金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息凭证为依据,在其贷款期限内,按其已支付利息额度,可给予不高于50%的项目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奖励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综合评定的项目,可以给予项目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补贴
  对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综合评定的项目,且投资属于以自有资金为主的,在项目实施期内可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特定资助
  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或对本区发展具有战略性带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企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报请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定资助额度和方式。
  五、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本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支持重点,符合《2012年度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中所列示的重点支持方向;
  2.项目单位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同一单位每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其中一个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4.上一年度获得支持的项目或贷款不得重复申报。
  (一)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
  1.项目在日前获得银行贷款并已开始支付利息;
  2.贷款贴息只针对日-日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不在补助期限内的利息,不予支持;
  3.如同一项目有多笔贷款,可以打包申报,也可以用其中一笔贷款进行申报;
  4.同一项目的贷款,只能申请一次贷款贴息支持。
  (二)申请奖励的项目
  1.项目在2011年度获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和称号;
  2.项目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文化品牌、扩大市场规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项目在行业内、区域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4.项目单位在开拓海外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2011年度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除外)挂牌上市的,主要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的企业;
  6.申报奖励的主体须为获得该奖项的第一获奖主体,对接受他人委托实施项目并获奖的项目单位,申请时须提供委托单位允许其申报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奖励的授权证明。
  (三)申请补贴的项目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顺义区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具有较高的原创性、革新性、科技性且知识产权明晰;
  3.项目在行业内、区域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成长能力;
  4.项目完成后,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项目有明确的投资来源。
  六、下列情形专项资金不予资助
  (一)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二)项目单位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三)申请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房屋、土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的;
  (四)已获得过政府其它相关资金支持的,或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七、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
  (一)申请贷款贴息需提交的材料
  1.《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含电子版)(附件2);
  2.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双方有效印鉴、单位财务印章);
  3.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据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单位财务印章);
  4.2011年度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5.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二)申请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1.《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含电子版)(附件3);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1年度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财务印章);
  4.获奖证书材料的复印件;
  5.相关行业支持政策中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三)申请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含电子版)(附件4及附表1);
  2.《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项目总投资)》(含电子版)(附件4之附表2);
  3.《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申请补贴部分)》(含电子版)(附件4之附表3);
  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1年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等材料(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6.有自筹经费及配套资金来源的,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该项目有关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章),或项目单位关于自有资金的说明及项目资金往来的合同、发票等;
  7.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四)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全部材料按上述所列示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
  2.纸质材料一式八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一张。
  八、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于日前向本单位工商登记注册所在的镇、经济功能区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受理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见附件5);
&&& (二)各镇、经济功能区受理申报材料后,按照本公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各受理单位按照企业综合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排序,并认真填写《2012年度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排序表》(附件6),并将所有材料于日前报送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
  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将对通过书面审查的企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之后组织专家评审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通过实地考察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将通过综合评审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最后报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区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库,并给予资金支持。
  九、其它事项
  (一)项目单位可通过顺义文化创意网(网址:http:// )和顺义网城(网址: w.bjsh /)下载相关表格资料;
  (二)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如材料内容涉及商业机密,请提前说明;
  (三)区文化创意办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申报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咨询、辅导和服务;
  联系人:刘伟林 孙文红 李棣姣& 电话:
  (四)项目申报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并愿意参与社会推介,请提供项目社会融资推介声明,并填写《推介项目登记表》(含电子版,见附件7)。
顺义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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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4:51:34 & 报送单位:本站编辑 & 来源: 甘肃旅游政务网 & 浏览次数
各市(州)旅游局,省旅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省旅游协会:
&&&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公共服务工作,提高旅游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全面反映旅游产业发展及旅游工作动态,现就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充分认识旅游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
&&&&旅游信息是各级领导掌握旅游业发展情况,科学决策与管理旅游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掌握旅游工作情况,助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展示旅游工作成果,及时有效地沟通情况的重要手段;是旅游行业总结交流经验,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广大人民及游客了解旅游知识,获取旅游实用资讯的重要渠道。旅游信息报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旅游信息报送,对于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实现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两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目前,由省旅游局主办的甘肃旅游网、《甘肃旅游动态》、《甘肃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等,在反映全省旅游工作方面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旅游局领导、有关方面及各界的高度关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但是,由于部分单位、部门还存在信息报送不主动、报送内容不全面、文稿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等主要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信息工作的质量,应引起高度重视。
&&&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及《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旅游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把旅游信息报送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开创我省旅游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二、明确旅游信息报送工作的内容和重点
&&& 旅游信息报送要紧紧围绕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反映旅游规划与建设、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经营与服务、行业监督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培训及其他已开展和准备开展的旅游业务活动图文资料、措施等全面情况。
&&& 重点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 (一)重要会议召开后或重大决策出台后的传达贯彻情况、具体的落实措施、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建议,总体情况及&回头看&情况;
&&& (二)各级领导、各级工作组对旅游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导检查、解决问题的情况,参加会议、发表讲话、现场办公情况及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 (三)旅游与文化体育、农林牧渔、商贸流通、金融地产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情况,旅游产业发展领导机构及成员单位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情况;
&&& (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半年、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旅游项目实施、宣传推广、节庆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服务质量提升、龙头企业培育、人才队伍建设等全局性旅游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五)旅游产业发展的全年、半年、季度、月度形势特点分析、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
&&& (六)旅游重大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及旅游投诉的处置情况及结果,社会、游客关注的旅游资讯、旅游美文、旅游美图、旅游书画,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影响旅游产业发展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工作要求
&&&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统筹抓,工作机构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确定一名政治觉悟高、文字功底好、综合素质全面的同志作为相对固定的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及协调信息报送工作,建立起完善的旅游信息报送网络。信息员如有变动,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报至甘肃旅游信息中心。
&&& (二)增强报送的时效性。时效性是信息的根本。报送的信息要一事一报,当日发生的活动和事项原则上要在当日报送,但最迟必须于第二日上午上报。缺少时效性的信息,将不予采用。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到位,自日起,除旅游统计、旅游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要继续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第一时间按原渠道进行专题报送外,各单位、各部门其他综合性信息采取一次性集中报送,分头选择采用。具体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信息报送专用邮箱:。
&&& (三)提高信息的质量。质量是信息的生命。报送的信息要主题鲜明、内容详实、事实准确、文字精炼,尽量做到图文并茂、注明出处,数字和计量单位准确统一,力戒空洞无物、凭空臆造。标题要突出信息要点或最吸引人的内容,用词通俗易懂。正文要语句通顺,内容力求有一定深度,应无姓名、职务、错别字和标点符号错误。图片应优美、清晰、信息量大,应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文字说明。
&&& (四)强化信息审核把关。凡上报的旅游信息,要经过业务部门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的审核,重要信息须经主要领导把关。每个环节当事人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职责,对信息严格进行校对和把关,在 &定位高&、&选题准&、&处理精&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准确无误。上报至省旅游局信息报送专用邮箱的信息,视为通过所在单位、部门审核把关,文责自负。
&&& (五)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要建立起信息写作、信息报送、信息审核把关、信息约稿、信息通报、信息奖励等方面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起与旅游产业发展相关单位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促进信息报送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建立健全信息员培训长效机制,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推广信息员培训培养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勤学勤写勤练,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高信息员的综合素质。
&&& 省旅游局将在甘肃旅游政务网上每月公布旅游信息报送情况,每半年以文件和网络形式通报信息报送工作。对旅游信息报送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 请于日18时前,将旅游信息员名单报至甘肃旅游信息中心。
&&& 联系人:晁廷荣
&&& 电& 话: &&&&传& 真:
&&& 邮& 箱:
&&& 附件:
甘肃省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Copyrigh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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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旅游局
版权所有&&&&webmaster@&&&&陇ICP备号
主办:甘肃省旅游局&&&&承办:甘肃旅游信息中心&&&&建议使用&&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兰州大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年)》和《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年)》,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9〕33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13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受理
1.凡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所申报项目应符合《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
2.2013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有关申请表格(见附件2)可在&南方网&(网址:)的&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题网页下载。《申报项目情况简表》请严格按格式填写,不得增加附页。
3.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受理在本地注册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
4.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理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
5.省文资办负责受理所监管的文化企业(集团)的申报工作。
6.省工商局负责受理省属广告企业的申报工作。
二、审核和报送
1.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负责牵头会同同级财政、工商、税务、审计以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所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及项目遴选,并由市党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共同出具审查意见。
2.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及项目遴选。
3.省文资办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所监管的文化企业(集团)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及项目遴选。
4.省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省属广告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及项目遴选。
5.各市宣传部和省直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项目遴选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6.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评选坚持&扶优扶强,统筹兼顾,支持改革创新,向重点项目倾斜&的原则。各地级以上市每个市报送项目不超过3个,其中至少要有1个贴息项目;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分别报送项目不超过5个,其中至少要有1个贴息项目;省文资办监管的省属各文化企业(集团)分别报送项目不超过3个,其中至少要有1个贴息项目;省工商局报送项目不超过3个,其中至少要有1个贴息项目。
各企事业单位不得多头报送项目。
三、实地考察
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赴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对拟进入2013年度专项资金评审程序的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为专家评审组和评委会提供评审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发动,从严把握标准,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宣传、文化、财政、工商、税务、审计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审核和报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审核报送任务。
2.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应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
3.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必须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受理部门公章,各市在受理部门审查意见一栏需要加盖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的公章。受理部门存档一份,其余三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4.各申报受理部门须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和遴选项目汇总后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委宣传部专项资金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邮编:510082)。
联系人:刘曦光,电话:020-;沈博,电话:020-;传真:020-,020-;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 &&2.2013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共6种)
&&&&& &&&&&&&&&&&&&&&&&&&&&&&
&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 2013年4月3日
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9〕334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2013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13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对本行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申报程序
(一)凡是申报2013年度专项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报项目情况简表》请严格按格式填写,不得增加附页并单独装订。申请表格可在&南方网&(网址:)的&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题网页下载。
(二)各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负责受理在本地注册的文化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
(三)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理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
(四)省文资办负责受理所监管的文化企业(集团)的申报、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
(五)省工商局负责受理省属广告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
(六)申报受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审查和项目遴选。
1.初核。申报受理部门负责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要求。
2.审查。申报受理部门负责会同同级财政、工商、税务、审计以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通过初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
3.遴选。申报受理部门在初核和审查的基础上,按要求确定报送的项目。
(七)各市宣传部和省直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项目遴选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报送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企事业单位不得多头报送项目。
三、资助重点和范围
2013年度专项资金的评审坚持&扶优扶强,统筹兼顾,支持改革创新,向重点项目倾斜&的原则。
(一)资助重点
1.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2.列入《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年)》、《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年)》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产业园区;
3.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4.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新业态重点项目;
5.全省文化改革重组重点项目;
6.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重点项目;
7.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二)资助范围
1.文化资源整合和文化传播网络建设;
2.数字出版、动画漫画、游戏游艺、电子阅读器、流媒体、数字报刊、网络出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多媒体广播影视、高清互动电视、数字娱乐等文化新业态的生产、营销;
3.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
4.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创作生产和影视节目制作;
5.文学艺术精品生产,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与演出;
6.工艺美术、文化产品等创意设计和制作;
7.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8.大型文化会展和交易项目;
9.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及文化企业&走出去&项目;
10.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建设;
11.文化科技核心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四、资助标准
资助方式分专项补助、贴息、奖励三种。为充分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文化产业项目通过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本年度优先考虑各地和各单位所申报的贴息项目。
每种方式的资助标准如下:
(一)专项补助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分三个等次补助:
1.补助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列入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二是列入《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年)》和《广东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年)》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三是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必须在1亿元以上,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50%,并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申报补助8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专家评审会上将采取竞争性答辩和专家现场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2.补助400&800万元(含400万元)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列入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级各专项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二是对各地、各行业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必须在500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50%,并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3.补助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有地方优势与特色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50%,并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二)贴息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贴息资助的,其贷款必须为所申报项目的专项贷款,并且获得贷款的时间必须在其申请之日前1年内。贴息金额为单位实际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总额的50%-100%,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多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三)奖励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分三个等次奖励:
1.奖励200万元。获得国际级重要奖项,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2.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级重大奖项,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3.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奖项,在国内产生一定影响,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向受理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及材料电子文档,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留存请自行做好备份。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申请表(须同时报电子文档)。
2.附件材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材料;
(3)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须同时报电子文档);
(4)产业园区项目还需提交经当地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和林业等部门审核认可的总体规划图。
3.申请贴息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商业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据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银行有效印章);
(2)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双方有效印章)。
4.申请奖励还需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须向申报受理单位交验原件)。
5.其他按要求须补充的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全称以及申请资助方式。
2.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完整装订,并编好页码。
3.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宣传、财政等受理部门公章。受理部门存档一份,其余三份报送省委宣传部。
4.有关电子文档需提供U盘一个。
六、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和多头申报。
申报受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严格审查。
区委(政府)办
人大常委会
政协深圳市南山区委员会
纪委(监察局)
组织部(区编办)
宣传部(文体局)
统战部(侨办)
政法委员会
两新组织工委、总商会(工商联)
共青团南山区委员会
妇女联合会
发展和改革局
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南山公安分局
经济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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