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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用户体验,从魅族Flyme说开来
聊聊用户体验,从魅族Flyme说开来
——饺子先生v(新浪微博:)
十几年很少在网络上公开发表什么东西,这次吃错了药,连发3篇,而且一篇比一篇长。一篇是吐槽做人的,一篇是说用户需求的,最后一篇打算说说用户体验,个人觉得最后一篇是最有价值的。(行文很长,没有截图,出自个人理解+总结。为了更好理解,请根据文章内容拿出手机对照体验)
& 用户体验(User
Experience,简称UE)是一种在用户使用产品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纯主观感受。ISO定义的补充说明有着如下解释:用户体验,即用户在使用一个产品或系统之前、使用期间和使用之后的全部感受,包括情感、信仰、喜好、认知印象、生理和心理反应、行为和成就等各个方面。该说明还列出三个影响用户体验的因素:系统,用户和使用环境。(摘自百度百科)
& 我认为严格意义上UI(User
Interface)也是用户体验的范畴,只是现在习惯将UE和UI分开来说,将用户体验UE狭义到交互体验上。一个精美的图标,让你赏心悦目,这难道不是好的体验吗?有时UE的设计是要为UI做出让步的。就以用户体验的标杆——iOS为例,绝大部分App底部带有toobar且应用层级不超过3层,但「返回」键基本处于一难以触及的位置。魅族则体现在为了保证视觉整体简约美观,刻意将第三方应用的功能隐藏在「其他」里面。当然这都不在本文的讨论范畴内,下文要讲的主要是狭义的UE。
&提到用户体验,不管是用户还是产品经理在谈及用户体验的时候总不自觉地过分强调「我怎么怎么,你怎么怎么」,并依此来评判用户体验的好坏。而好的用户体验一定针对所有用户而言的,通俗点就是「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我以为良好的用户体验当具备以下3点:1.简单易用,学习成本低;2.理解人性,尊重用户的习惯、喜好,消除用户面对未知事物时的疑惑、恐慌等负面心理;3.人性化,方便快捷。
下面将结合Flyme一些好和不好的设计,从系统的统一性、逻辑性、解析用户行为三方面,聊聊Flyme的用户体验到底怎么样。(大家阅读到下文的举例时,不妨拿出手机,打开所提到的应用,阅读起来会更深刻更形象。)
一、系统的统一性
系统的统一性,包括:1.路径统一;2.界面统一; 3.选定方式统一;4.功能属性统一
1.路径统一,通俗点可解释为:从哪进从哪出的。主要体现:设置、输入法。
&魅族最早期的Android固件版本里有两种方式能进入到设置项,桌面icon和Menu键呼出设置菜单;后来取消了桌面icon,保留Menu键呼出设置菜单;再后来取消Menu键呼出方式,仅保留桌面icon。之所以这么做,为的就是统一路径,也就是「封闭高速公路」理论。至于为什么没采用Menu键呼出的方式,参考第二条设计理念(不给未被认知的按钮赋&区域予功能,下文详述)。
&魅族的全键盘输入法是所有手机自带输入法中设计得最好的,完全吻合「从哪进从哪出」。比如你从拼音输入界面切换到英文输入界面,从文字输入界面跳转到字符输入界面,完全不会造成界面&键位偏移,精确到像素(大家可以打开自带输入法体验一下,点击任意切换界面的功能键,看是不是每个按键的大小、位置都纹丝不动)。
2.界面统一
&Flyme对自带应用界面布局的设计几乎都是一样的:顶栏、应用主界面、底部toolbar(如果功能较少时会将功能融入到顶栏)。有2个应用例外:图库、浏览器。
&图库&浏览器
&图库&浏览器和其他应用属性略有区别,两者的核心价值在于浏览查看,尽可能大的无干扰视觉界面很重要。试想你正在聚精会神浏览图片or网页,下面总带着个toolbar该有多闹心?因此,Flyme图库采取的是单击图片呼出toolbar的交互方式。而浏览器又更特殊一点,网页里包含链接,单击呼出toolbar的方式不可行,于是保留了Menu键呼出的方式,而这种交互方式却又违背了下文中第二条设计理念(不要给未被认知的按钮赋&区域予功能,下文详述)。直到现在,我也依然没有想到在不降低可视面的前提下很好呼出toolbar的方式。
可能会有人提议用手势。如果不是市场领导者不要轻易用手势功能,难以推动形成标准,还可能将自己推到不伦不类的小众产品处境。第三方应用则可以无所顾忌的使用手势,因为第三方应用的目标人群是使用该操作系统用户中的一个子集,而非大众的所有手机用户。
&「面向item的应用」
&大家可能对「面向item的应用」不理解,其实就是类似「音乐」、「文档」、「通讯录」这类应用,他们的操作对象是具象的、以数据形式存在的「歌曲」、「文件」、「联系人」,而「计算器」、「设置」则不是这类应用,他们的操作对象是不具象的「按键」和「设置项」。再不能理解我也无可奈何了。
&进到联系人界面可以发现,顶栏是带有「搜索」功能的,音乐界面也是如此。但是「便签」、「文档」却没有搜索功能的,而「短信」「邮件」的搜索功能又是在toolbar上。这里的界面统一性就做得比较差。
&个人建议:「面向item的应用」&都应当具备搜索功能,且统一融合到顶栏。
3. 选定方式统一
&用户的所有操作行为都有一个操作对象item,那么在操作之前,需要先将item选定。
Flyem在选定方式的一致性方面总的做的还是不错的(M8继承下来的优良传统)。比如,文档、歌曲等item我们都可以点击(或滑动)后面的小点进行勾选,这样能便于用户形成统一认识:只要后面带有小点的item就是能勾选的。
&部分应用内的item却不能进行同样的操作。如,便签、图库。进入到便签主界面,看到的是所有便签条目的缩略图,坑爹的是在这个界面内你看不到勾选的「小点」,然后不断折腾后发现,「长按」可以将它选定。「长按」这种选定方式,个人觉得体验特别差。蒙出来了,就是瞎猫撞见死耗子,运气好;没蒙出来,那就一辈子都不知道怎么选定。
&个人建议:最好能在保证视觉的前提下,将便签、图片等item的勾选方式统一起来。
4. 功能属性统一
&功能属性统一,是指进入不同应用内,相同图标的功能属性应该是一致的。不能出现在A应用内是这个功能,进到B应用内却是另一个功能了。这一点在几乎在所有智能机里面都有遵循。
&Flyme在另一个方面却略显不足,过分追求简约,导致部分象形图标功能不够明确。例如,进到「文档」内,选定文件想移到另一个文件夹,底部弹出的toolbar是让人很困惑的,你不敢确定这个功能图标是不是移动功能,而且文件是属于安全属性要求非常高的item,冒出一排不确定的图标会造成用户微妙的心理恐慌,极度担心「万一点错了,文件不见了怎么办」。
&个人建议:将「移动」的象形图标以文字描述的形式归类到「更多」里边。
&选择应用路径、进入界面、选定item、实现功能,基本描述了用户行为的全过程:通过统一的路径进入应用,统一的界面布局快速了解哪些模块能干哪些事情,通过统一的选定方式选定对象,完成想要的功能。
&系统的统一性,能帮助用户见微知著,通过常规应用了解系统的大部分操作,降低用户的学习成本。正是满足良好用户体验的第1点要求:简单易用,学习成本低。
二、系统的逻辑性
系统的逻辑性包括:1.不给未被认知的按钮赋&区域予功能;2.不给已被大众认知的按钮&区域赋予与之属性不匹配的功能;3.所有功能按钮、开关等放在它该在的地方。
2个小故事:
1.从前有个人除了用筷子吃饭还喜欢拿来搅鸡蛋。别人问,你为什么有打蛋器不用要用筷子,他说筷子在那放着也是放着。2.从前有个人喜欢把筷子放在客厅沙发旁边的盒子里。逢人就说,你看我家多人性化,坐在沙发上就能拿到筷子,我们整个小区都是这样的。但是客人来他家做客…总是会去厨房拿筷子。
1、不给未被认知的按钮&区域赋予功能
Flyme极力去Menu化
&Flyme取消了主界面呼出设置和自带大部分应用Menu呼出菜单的功能,直接将Menu键中的菜单项置于应用底部toolbar。可能绝大部分Android用户说「所有安卓手机和应用都采用了Menu键呼出菜单的设计,干什么强行改变用户习惯」。我想说,这仅仅只是大部分安卓用户的习惯。对于一个不了解安卓的普通用户,天知道在不同应用不同界面,Menu键会呼出些什么东东出来?但是所有人一定都知道点开设置icon可以进行相关设置。进入应用内,底部toolbar所有功能一目了然,不更好吗?我以为安卓手机最多4个按键就够了:电源键、音量键、Home键、返回键。
&去Menu化本是一件很好的事。可惜的是,受安卓生态阻力太大;更可惜的是,Flyme去Menu化并不彻底。出现了A应用内Menu键有效,到了B应用内Menu键却无效的现象,这样的结果比不取消Menu键功能更糟糕。比如,进到「音乐」内,无论怎么按Menu键都是没用的,而进到「文档」内,你可以按Menu键呼出「排序」和「新建文件夹」菜单。
&个人建议:取消Menu键,在「文档」顶栏融合搜索(就像联系人界面一样),顶栏右侧添加「新建文件夹」功能,排序去掉,默认按名称排序+顶栏搜索。
2、不给已被认知的按钮&区域赋予属性不匹配的功能
&这一点Flyme总体做得很好,但部分不够严谨,主要体现在对电源键和Menu键。长按电源键除了「关机」、「重启」,你还会看到一排快捷开关。我一直认为这个设计非常奇葩,就像是「在筷子上栓菜刀」。这个设计背后的逻辑就是:筷子不用的时候,还可以用上面的菜刀切菜。
&长按电源键是一个「敏感」操作,普通用户看到长按电源键呼出一些跟关机、重启无关的按钮,会带来心理恐慌。谁敢对关机按钮的下面的那些开关乱点?有用户会说了,我使用起来好像没什么不妥啊,反正电源键闲着也是闲着,多加几个功能也挺好的。你之所以觉得没什么不妥,是因为你已经对魅族的产品建立了一定的了解和习惯。「闲着也是闲着,多加几个功能也挺好的」这种思维特别容易打造出看起来功能强大,实则功能胡乱堆砌、混乱不堪的产品。
&那么这几个快捷开关应该放在哪?应该放在它该在的位置,也就是下文要说到的。
3、所有功能按钮、开关放在它该在的地方
&安卓顶栏是一个非常好的设计,就是我们常说的「通知栏」也叫「状态栏」。通知栏,意味着它在描述系统和应用的相关通知;状态栏,意味着它在描述手机各模块的功能状态,以及挂载在后台的模块和功能。
&电源键除了「待机」、「关机」、「重启」不应该附带其他与电源属性无关的开关按钮。而Flyme如果确定要去Menu化,那么长按Menu呼出「进程管理」和「音乐控制条」的交互更应该取消。「进程管理」和「音乐控制条」跟Menu键没有半毛钱关系。「长按返回键锁屏」是个不错的设计。第一,用户不会对返回键敏感恐慌;第二,背后隐藏逻辑是返回原始状态。
&长按电源键呼出的「静音」「振动」「飞行模式」等开关应该放在哪?下拉通知栏?对,它就应该放在下拉通知栏。又有用户会说了,下拉通知放太多放太多开关会不好看。第一,好看与否是视觉设计的事情,好的视觉设计,在版面空间足够的情况下放几个开关是没问题的;第二,开关是可精简的,如wifi、蓝牙、GPS这3个个人以为是可以精简掉的。Wifi,难道用户有强迫症,在没有wifi的环境一定要把wifi关掉?蓝牙,现在还有谁成天拿蓝牙分享文件?GPS,使用频率较前两者低且打开地图导航时,会有开启GPS的提示。
&长按Menu呼出的「进程管理」和「音乐控制条」应该放在哪?如果下拉通知栏放不下,不好设计,可以取消该模块。难道魅族手机还会往小内存手机发展?如果实在需要保留,继续长按Menu也无可厚非,毕竟是一个可悲忽略的模块。如果我的观察没错,即使你在进程管理中移除了某进程,这个进程也是不会被杀死的,只是不在「最近打开」显示而已。
&音乐控制条应该要放到下拉通知栏。当手机在播放音乐时,通知栏会有一个正在播放的图标不断告诉你手机在播放音乐。可下拉通知栏时,却找不到任何路径控制音乐播放或是进入音乐界面。这对了解通知栏的用户来说,已经是非常大的误导,更别说普通用户了。
&个人建议:取消长按Menu键呼出「进程管理」和「音乐控制条」,转移到下拉通知栏。一来,进一步去Menu化;二来,逻辑属性更统一。
&系统严谨的逻辑性,是对人性、用户习惯、认知等最基本的尊重,便于用户对整个系统建立认知——「只要去到那,我就能那样做」,消除用户对未知事物的疑惑、恐慌等心理。
三、更人性化的解析用户行为
Flyme有2点个人很推崇的设计理念:1.预判用户行为;2.用更自然的社会行为去描述手机操作;3.所见即所得。
1.预判用户行为
&这在「面向item的应用」(在讲述界面统一性的时候有解释过这个概念,不理解可以翻看前文)体现得很好。例如,我们在勾选歌曲后,立马会弹出集成了「播放」、「加入播放列表」、「删除」、「全选」4个功能的toolbar,你可能对歌曲进行的操作全在toolbar上直观的展示出来。这就是为什么Flyme对外宣称更聪明,也就是我说的对用户行为进行预判。
2.用更自然的日常行为描述手机交互
&这个读起来比较绕口,也不太好理解。还是以音乐为例,长按某首歌曲后会弹出toolbar,将歌曲拖动到toolbar上的「加入播放列表」图标处,成功将歌曲添加到相应播放列表。这个交互设计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个人却非常欣赏背后的设计理念,「用更自然的日常行为描述手机交互」。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将垃圾扔进垃圾筒,我们一般会这么做:1.拿起垃圾,2.扔到垃圾桶里。Flyme正是用类似这种自然的日常行为方式描述手机上的部分操作。这个设计最初体现在Windows桌面操作系统的回收站功能。当时就特别欣赏这个设计,就像在生活中往垃圾桶扔垃圾一样。原来说「艺术源于生活」啊!
3.所见即所得
&Flyme极力去Menu化,将功能操作融合在toolbar上,便是「所见即所得」的体现。除了让用户更明确相关功能,还能减少用户操作步骤,路径更短。Flyme部分应用的功能图标的位置,可以更统一更合理。
&更人性化的解析用户行为,便是满足良好用户体验的第3点要求:人性化,方便快捷。
&部分应用的操作步骤不够精炼,重复累赘,本文就不说了。
&很多用户反应
「稳定性」是用户体验致命的缺陷,我不否认但也不关心。就像我一直在微博中强调的:「稳定性」考的是基本功,基本功靠的是勤奋和努力。如果因为基本功不够而没做好,那是自作孽;但是优秀的体验考的是天分,如果因为天分不够而没做好,那是天作孽。
&上述「一、系统的统一性」和「二、系统的逻辑性」是获得良好用户体验的基础。让系统简单易用,使新用户的学习成本低,消除用户对未知事物的疑虑和恐慌。「三、更人性化的解析用户行为」是让用户体验更人性化更方便快捷的关键。
&就像我上篇文章说的M6和M8教会了魅族如何把握需求,而M9和MX教会魅族的是如何打造良好的用户体验。尽管Flyme现在的体验离完美还有距离,但是我感觉到这条路已经越来越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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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有权对在魅族应用中心上架的签约软件按下述结算方式和有偿使用方式之约定收取相应比例的平台使用服务费。
1、签约软件的定价参考软件上架之时魅族应用中心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销售价格后,进入魅族应用中心上架供客户有偿下载使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月提供签约软件的下载数据,作为可能产生的收入数据之参考。
2、甲方将按签约软件实际销售价格的30%向乙方收取平台使用服务费。甲方日后有权根据甲方业务平台运营的具体情形调整平台使用服务费,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调整平台使用服务费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布调整公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乙方同意调整后的平台使用服务费。
3、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签约软件有偿使用应得收入,结算金额为魅族应用中心实际向客户收到的签约软件有偿使用费扣除必要手续费、平台使用服务费后的金额,具体结算金额以魅族应用中心提供的结算报表为最终依据。
4、乙方须按照其获得的收益自行承担税务义务,缴纳金额依照国家相关税法法律法规执行。若乙方是自然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依照国家相关税法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税费,并将乙方结算款扣除其应交税费后的金额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将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将乙方应得结算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得到的结算款累计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元,则乙方须自行办理其软件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5、对乙方“结算金额”的结算方式如下:每个月10日由甲方统一结算数据,甲方原则上不接受乙方的对账异议申请,但如果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其预计的结算金额与甲方的结算金额差异率超出5%时,乙方须于收到甲方结算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传真或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列明异议所依据的证据。甲方确认异议成立的,将会重新进行结算。
6、甲方应结算给乙方的费用是指:客户正常使用所产生的有效、合理购买费用,不包括乙方自消费、乙方非法套利、客户欠费等其他异常收入且扣除平台使用服务费。对于乙方以非法手段制造虚假的点击量,抬高结算金额的,甲方有权予以扣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对客户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7、对于乙方违规、欠费强制退出的结算收入,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或退出之前的尚未结算的所有业务的结算工作。乙方如因违规行为取得可结算签约软件收入,且该违规行为若侵犯客户权益的,甲方有权直接将乙方可取得的签约软件收入返还给客户。
8、乙方应遵守甲方不时发布或更新的各项应用中心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若乙方违反了甲方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酌情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9、甲方在受理因乙方责任引起的客户投诉纠纷时,如经审查认定须对投诉客户退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先行代乙方向投诉客户退费,无须事先经乙方同意。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开发的有偿使用软件保持与甲方手机操作系统同步更新,甲方有权将与最新甲方手机操作系统不匹配的软件进行下架处理。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将根据第二条之约定并原则上于当月20日生成对乙方的付款单,于当月30日前,将上月结算金额统一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该银行账户信息须与甲方业务平台ID注册信息相一致。
2、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壹佰元作为一个付费额度,即乙方每期应结算金额满壹佰元(包含本数),甲方才进行付费,若应结算金额不足壹佰元,则自动累积至下个月付款。若连续一年待付款账户累积金额依旧不足壹佰元,则于该年度结束后十天内乙方可提出强制付款申请。
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账户失效或者其他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密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通过本合作获取的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所有客户资料等信息均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有义务对该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2、保密责任期限为永久,且独立于本协议而存在。
3、甲、乙双方对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4、如因乙方须对泄露甲方保密信息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的,甲方同时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市场宣传费、因诉讼提起而产生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等。
五、违约责任与协议的终止:
1、任一方根本性违反合同义务,或其它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相对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本协议。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相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有权终止协议。
3、各方有权在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本协议。但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须进行赔偿。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从应用中心下架违规的乙方签约软件,或终止本协议,终止乙方签约软件的在线服务:
1)、签约软件(包括组成元素)被第三方投诉或指控侵权或者甲方有相应证据证明该应用有侵权嫌疑的;
2)、乙方违反国家电信和互联网信息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通过甲方业务平台系统发布非法信息内容;
3)、任何违反“Flyme开放平台协议”的行为;
4)、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及税务登记证;
5)、协议期内,乙方存在欺诈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6)、客户对签约软件质量提出强烈投诉或并引发升级投诉的;
7)、签约软件的调试、开通和系统修改工作引起甲方的网络系统故障或客户终端严重受损。
1、本协议自乙方勾选“同意”后即刻生效,协议有效期1 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未以书面提出到期不再续约通知的,自动续期一年。此后同。
2、除协议到期终止外,因任何情形导致的协议解除,解除方均须以书面方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解除通知按对方注册地址或登记的住址寄出,视为有效送达。
3、甲、乙双方接受甲方制订的开发者论坛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其不时的更新和修订。4、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任一方有权提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5、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合同、协议或口头约定等,均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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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陆名的注册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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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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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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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隐私保护
尊重和保障发布者个人隐私是Flyme开放平台的一项基本政策,Flyme开放平台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开发者的注册资料,除非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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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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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lyme开放平台目前处于初期的测试阶段,并不能保证发布者所有的应用都可以完好的保存在Flyme开放平台当中,Flyme开放平台旗下业务会根据自身策略的调整,对发布者已经上传的apk进行删除、移动位置或者其他调整。对于此类情形下可能造成的风险,应充分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损失。
八、协议的解释、变更与终止
1、魅族有权在必要时修改开发者协议,协议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开发者可以在指定的讨论区中讨论、投诉或者申请取消网络服务,但是在修正前必须执行现行的服务条款。如果开发者在服务条款修改后继续使用Flyme开放平台,则视为发布者接受魅族对本协议所做的一切修改。魅族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会发布者的权利。魅族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开发者或第三方负责。
2、本协议在根据下述规定终止前,将会一直有效。当下列情况出现时,魅族可以随时中止与发布者的协议:
(1) 发布者违反了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
(2) 法律法规要求终止本协议;
(3) 魅族认为实际情形不再适宜继续执行本协议。
九、法律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魅族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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