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计划373-109天 109凌波城怎么样样

银行名称:光大银行
产品类型:综合类
预期年收益率:5.50%
投资门槛:50000.00元
产品状态:在售
2015年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T计划373-109天"产品
收益起计日
拆借,货币市场,基金,其它,新股,债权,债券
50000.00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收益率说明
分段年化收益率 5.5%(5万(含)-30 万)
5.6%(30万(含)以上)
提前终止条件
在投资期内,银行和投资人均无提前终止权。
中国光大银行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或根据市场情况,对本说明书中已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以及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并将于调整生效前5个银行工作日通过中国光大银行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或通过与投资人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人不接受上述调整,则应及时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提前赎回本产品;若本理财产品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赎回本产品,则视为本理财产品投资人对相关调整无异议且同意在调整后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募集规模说明
销售渠道:柜台、网银、手机银行
1、申购费用:本产品无申购费用。
2、银行管理费:本产品银行收取投资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率不高于1.50%(年化)。
3、托管费:本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率不高于0.05%(年化)。
4、超额业绩报酬:本产品扣除上述费用后超出约定预期收益的部分为光大银行超额业绩报酬。
本产品可能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信用风险:本产品涉及所投资债券、准债券等金融资产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若因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资产的信用状况恶化,导致资产出现减值甚至大幅本金损失,致使到期日投资实际获得的分配资金不足该产品按照对应期限和对应年收益率计算所应获得的本金和收益金额,光大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人本金及收益,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本金和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管理团队将严格按照本产品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进行操作,同时密切关注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并根据债务人信用等级的调整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尽量减小信用风险。
2.利率风险:在本产品投资期内,收益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投资人在对自身收益目标、财务结构和市场利率走势进行慎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人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无提前终止权,这将导致投资人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使投资人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投资人对自身在本产品投资期限内的流动性需求(特别是大额支出)进行慎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将密切关注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在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产品产生重大影响时,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5.管理风险:在本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
风险防范措施:本产品管理团队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以现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为基础,为本产品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作为本产品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依据。
6.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人公示本产品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投资人需及时查询了解。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导致投资人无法及时或正确了解本产品的有关情况。
7. 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计划的资产本金和收益安全。
其他相关信息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本行的前身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日,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企业。经股份制改造,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131家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于1997年1月将本行改制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完成后,本行成为国内第一家国有控股并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于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名称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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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T计划373-109天产品(5万(含)-30万)
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T计划373-109天产品(5万(含)-30万)
销售起始日期
销售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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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最高年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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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条件
在投资期内,银行和投资人均无提前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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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T计划373-109天产品(5万(含)-30万)
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T计划373-10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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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起始日期
销售结束日期
收益起计日
预计年收益率上限
收益率说明
5.5%(5万(含)-30万)
委托起始金额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提前终止条件
在投资期内,银行和投资人均无提前终止权。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管理期单位
付息周期单位
产品类型名称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银行是否可提前终止
客户是否可提前赎回
是否能被质押
投资者类型
进取型投资者
投资者类型明细
进取型投资者
本产品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投资风险:
1.信用风险:本产品涉及所投资债券、准债券等金融资产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若因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资产的信用状况恶化,导致资产出现减值甚至大幅本金损失,致使到期日投资实际获得的分配资金不足该产品按照对应期限和对应年收益率计算所应获得的本金和收益金额,光大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人本金及收益,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本金和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管理团队将严格按照本产品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进行操作,同时密切关注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并根据债务人信用等级的调整及时调整投资组合,尽量减小信用风险。
2.利率风险:在本产品投资期内,收益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投资人在对自身收益目标、财务结构和市场利率走势进行慎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人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无提前终止权,这将导致投资人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使投资人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投资人对自身在本产品投资期限内的流动性需求(特别是大额支出)进行慎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将密切关注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在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产品产生重大影响时,光大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5.管理风险:在本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
风险防范措施:本产品管理团队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以现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为基础,为本产品制定严谨的管理制度,作为本产品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依据。
6.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人公示本产品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投资人需及时查询了解。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导致投资人无法及时或正确了解本产品的有关情况。
7. 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计划的资产本金和收益安全。
风险评级明细
本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代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到期实际收益率
是否QDII产品
兑付本金币种
兑付收益币种
收益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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