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见习报告范文在州直机关单位见习算基层吗?

黔南州人社局关于派遣第二批2013年高校毕业生到州直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的通知
黔南州人社局关于派遣第二批2013年高校毕业生到州直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的通知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派遣第二批2013年高校毕业生到州直
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的通知
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引联发〔2011〕1号)等文件精神,经发布就业岗位需求信息、资质审核、体检等程序,现派遣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79名到州直事业单位见习。为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期为一年。
二、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见习人员的接收和签订见习协议书等工作,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各1份,并送1份至州&引导办&备案。
三、见习期间,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做好待遇兑现和权益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号)文件要求,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为便于工作,财政补贴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年终由见习单位和人社部门根据见习人员的见习期限据实统一办理结算。
四、见习期间,见习人员考录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因离开见习单位的,应由见习人员提供《就业见习离岗申请》经见习单位审核后交州&引导办&备案。
五、加强见习档案管理工作。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将见习人员《个人就业见习总结》和《就业见习工作鉴定表》一式三份报州&引导办&。
&&&&&&&&&&&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4日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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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信息内容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优化州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州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黔东南州部分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为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范围及条件见附表)。报考公务员职位需具备公务员身份(或通过参加公开考录公务员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参公单位职位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且在基层公务员岗位实际工作满2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公开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⑤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基层岗位以及未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带薪学习、挂职锻炼等)到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dn.)。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d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日9:00至3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x11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的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的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日9:00至3月10日17:00。
1、资格初审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的报考人员,必须及时审核。遴选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参公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遴选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格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而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有误的(姓名、身份证号等),须本人向遴选单位申请,经遴选单位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交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各遴选单位必须在3月11日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考试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取消报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日17:30。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日9:00至3月14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日、16日两天(具体时间以各单位安排为准)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专业知识等。州直行政机关(参公单位)考试内容统一为《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遴选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县市所属单位须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盖验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请提供州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为公务员的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其身份按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6)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名表。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调配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达该面试考场平均分以上者,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遴选单位要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重点考察报考者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8239802(职位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8893(考试中心)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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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黔东南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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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类型
其他报考条件
黔东南州审计局
黔东南州审计局
办公室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中共党员
黔东南州审计局
黔东南州审计局
法制复核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证书,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审计局
黔东南州审计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工程管理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黔东南州教育局
黔东南州教育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林业局
黔东南州林业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中文、新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黔东南州林业局
黔东南州林业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会计及相关专业、金融专业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3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黔东南州林业局
黔东南州林业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黔东南州林业局
黔东南州林业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城乡规划局
黔东南州城乡规划局
规划协调科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城市规划、建筑学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并取得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
黔东南州城乡规划局
黔东南州城乡规划局
规划编制可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城市规划、建筑学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并取得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
黔东南州商务局
黔东南州粮食局
办公室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司法局
黔东南州司法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司法局
黔东南州司法局凯里经济开发区分局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
35周岁以下,具有发展改革工作经历
黔东南州统计局
黔东南州普查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统计工作人员
普查中心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统计学、经济学、数学类、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方志科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在综合办公机构工作经历优先;在史志工作机构或有修志经历者优先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年鉴科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在综合办公机构工作经历优先;在史志工作机构或有修志经历者优先
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
黔东南州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
黔东南州农机安全监理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监理所科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黔东南州环境监察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环境科学类、环境与安全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法学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黔东南州环境监察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黔东南州地方海事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人员:管理类
安全监督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
黔东南州地方海事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人员:财会人员
计划财务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档案局(馆)
黔东南州档案局(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办公室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汉语言文学教育、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档案局(馆)
黔东南州档案局(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办公室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黔东南州档案局(馆)
黔东南州档案局(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档案管理与编研工作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档案学、档案管理与修复、编辑出版学、历史学、博物馆学、历史学教育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档案局(馆)
黔东南州档案局(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档案管理与编研工作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及安全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州卫生局
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州卫生局
黔东南州卫生监督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管理类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综合科: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民政局
黔东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办公室科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财政局
黔东南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财政管理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经济学类、会计及相关专业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会计科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会计及相关专业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5周岁以下;取得会计员及以上资格。
分别安排在:丹寨管理部2名、黎平1名、锦屏1名、黄平1名
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
黔东南州国土资源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案件审理室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
黔东南州国土资源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综合室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文秘类、行政管理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从事办公室工作2年以上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财会审计科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会计及相关专业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乡(科)级报考人员年龄40岁以下,科员35岁以下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东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法学类、公共管理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中西医临床医学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类
全州县、乡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东南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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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让梨 互助共享”恩施州人社局:14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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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2014年州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为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州直机关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决定在州直机关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职位州经信委工作人员1名;州民政局工作人员1名;州农业局工作人员1名;州局工作人员2名;州教育局工作人员2名;州文体局工作人员1名;州水利水产局工作人员1名;州国资委工作人员1名;州局工作人员1名;州粮食局工作人员2名;州安监局工作人员1名;州档案局工作人员1名;州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州社保局工作人员2名;州铁路办工作人员1名;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工作人员1名;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巴东办事处工作人员1名;州外援办工作人员1名;州水政监察支队工作人员1名。(共计招录25人,各职位详细要求见公告附件。)二、报考范围和条件(一)报考范围州直各遴选单位遴选对象为全州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及。(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务员工作经历可放宽为3年(含试用期)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国有企、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日。5、身体健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5、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考程序(一)报名时间<span style="COLOR: #ff年11月10日至11日。(二)报名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经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进行报名(《报名表》在恩施州党建网或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报考者携带《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身份证明(选调生身份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条件需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审查并报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审定后进行报名)、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交纳报名费50元。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科目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按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部门经与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将取消该职位,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一)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日,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3、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span style="COLOR: #ff日至21日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考试成绩11月28日后可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4、阅卷工作。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5、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阅卷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二)面试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span style="COLOR: #ff年12月1日以后登录恩施州党建网或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由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3、面试形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面试环节要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各占50%。4、面试组织。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将视情况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五、考察和体检(一)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察组。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二)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遴选单位同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票决讨论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遴选对象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遴选审批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咨询电话:8429026(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8235827(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附件:更多关注:&&
(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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