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游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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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小鸭
发表于: 09:43
  原标题:一连开了20多家游戏厅  非法经营赌博机,每年获利40多万  天宁区青龙派出所在一次日常工作中,查处了2家经营赌博机的游戏厅,查获赌博机28台。民警发现,游戏厅的幕后老板是安徽人张某。民警顺藤摸瓜,查实张某在我市一共开了20多家游戏厅,全部经营赌博机,每年非法获利40多万元。11月13日,张某以及同伙刘某、王某等3人被逮捕。  今年8月,天宁区青龙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称青龙某小区新开2个游戏厅,里面都是赌博机。一个星期左右,民警掌握了这2个游戏厅经营赌博机的确凿证据,2个游戏厅是同一个老板。8月中旬,民警分头出击,当时,2个游戏厅内都有很多人在玩捕鱼机,门口还各有2名伙计把风。民警正想收队,游戏室外突然来了一辆面包车,车上除了驾驶员还有2名年轻人。  因民警穿着便衣,所以2人将民警当成来玩赌博机的人。民警随即准备抓捕,2人见势不妙,扔掉随身的本子准备开溜。  民警一把将本子夺了过来,发现这是3本账本。民警得知,面包车上的3人刚从大学城一家游戏厅赶来,他们在那收了1万多元的账。  在派出所,几名嫌疑人交代,这些游戏厅都是他们“老大”张某经营的,张某正在外面旅游。9月下旬,张某自首。  经审查,张某,50岁,从安徽来常打工。张某包过工程,后改行经营赌博机。五六年里,张某在我市开了20多家游戏厅,有的是自己经营,有的是承包给手下的小弟。张某还雇人在各个游戏厅抄分、收账以及维修赌博机,“除去房租等各种成本,一年的纯收入起码有40多万元。”(陶云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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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产业现在就是高收入人群啊
压制东大门
还是翻船了
贱贱滴胖纸
娘个十来来
又是外地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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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号&经营性ICP:苏B2-号&电子公告服务许可文件号:苏通[号“三访三察”监督社区矫正_检察日报社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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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访三察”监督社区矫正
鹤壁山城:17份检察建议均被司法机关采纳
吕峰 赵宝仓 何芳莉
&&&&本报讯(记者吕峰 通讯员赵宝仓 何芳莉) “今天是我参与社区矫正的最后一天,从今天起我要开始新的生活,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近日,小张向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监所科科长杜继勇汇报两年来自己的社区矫正情况和对新生活的展望。小张的社区矫正之所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得益于2014年初山城区检察院与该区司法局共同实施的“三访三察”制度。&&&&&“三访”即访社区、访亲友、访本人;“三察”即考察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考察社区矫正人员身心变化、考察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2012年,16岁的小张因为和几个朋友在游戏厅抢了他人80元钱和价值488元的手机,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他也因此成为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后来在检察官的开导下,他逐渐走出了自卑的阴影。2013年小张还顺利考上了大学。之后,办案检察官一直密切关注小张的思想动态。&&&&&2014年6月,小张的腰椎被人打成了轻伤,他一度想报复对方。鉴于这种情况,办案检察官及时对小张进行疏导。为了找准心理疏导的切入点,他们走访了小张的家人、朋友和他居住的社区,制定了心理疏导方案,并多次与其沟通,跟他阐述利弊,让他明白,他仍然处于缓刑考验期间,如果再次犯罪,就要撤销缓刑,而且他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经过检察官不懈努力,小张终于解开了心结,谅解了对方。&&&&&截至目前,该院监所科干警已走访26名社区矫正人员,联手该区司法局为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开展心理辅导讲座3次、法律知识讲座8次。在走访过程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向该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7份,全部被采纳。当前位置:>>>>详细信息
加强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
构建新时期和谐社区
编辑:admin&&发布时间:( 20:20:50)&&点击次数:1019
加强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构建新时期和谐社区
青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兴则国家兴。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直接影响国家的兴衰和民族的兴亡,因此,关怀和保护青少年,促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目前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化,低龄化,使得如何针对青少年心理、生理、思维习惯等特点预防和惩治犯罪的问题变得十分迫切,特别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何加强对接受社区矫正的青少年进行教育监管、挽救感化,使之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更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现根据我市调研情况形成如下报告:
一、青少年矫正对象特点分析
青少年作为一个特定的年龄群体,各项生理机能正在发育之中,身体增长的速度快,但是心理发育却相对滞后,思想幼稚单纯,特别是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控制能力弱,在复杂的环境下容易迷失方向,不能明辨是非,经不起诱惑。但处于这一阶段的青少年思想活跃,可塑性强,作为青少年矫正对象,既有容易接受教育改造、悔过自新的一面,也有容易受到客观外界条件的影响而犯罪具有反复性、倾向于再犯的一面,他们的思想、行为与他们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与他们接受的监督帮教密不可分。因此,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特别加大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目前本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不容乐观,据统计,当前我市在册矫正对象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有122名,占所有在册矫正对象的32.11%。本地区的青少年矫正对象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122名在册青少年矫正对象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92名,其中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仅为30名。
(二)犯罪类型普遍存在故意性
122名在册青少年矫正对象中,盗窃55名,故意伤害16名,交通肇事36名,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假冒商标9名,其他6名。普遍存在故意性,且以侵财和暴力居多。
(三)无职业人员较多
122名在册青少年矫正对象中,在社会上闲荡的无业人员占80%,只有20%的矫正对象有工作。
二、青少年矫正对象的主要犯罪原因
这些青少年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多种多样,各不相同,但无不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环境和氛围有关系,除了具有普遍性的一些特点外,还与其个人的心理、生理因素密切相关。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青少年特殊的生长发育阶段,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不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他们精力旺盛,天性好动,但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生理上的早熟,心理上的滞后,极易造成心理上,感情上逆反。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形成了许多错误的价值观,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低级庸俗的&趣味观&等等,极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二)家庭教育的缺陷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成长教育的摇篮,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品质需要从小培养,不良的习惯和品格也是从少年时发芽的。所以,家庭的熏陶和父母的影响,对青少年犯罪意识的形成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千差万别,但从性质和效果来看只有好与不好两类,不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家庭教育状况。一是家庭溺爱型。现在青少年多为独生子女,&421&的家庭结构,使不少家长对孩子宠爱有加、溺爱至极,使孩子从小就养成以己为中心,做事随心所欲的坏习惯,从而形成自私自利、骄横任性、我行我素的性格,缺乏鲜明的是非观与道德判断能力。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纵容的态度,直接鼓励了孩子的犯罪心理。二是家庭盲目施压型。现代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不少家长为使子女将来能出人头地,望子成龙心切,对子女学业、能力等方面要求过高,各方面管教过严,使子女没有一点自主把握的空间。家长把沉重的社会压力过早的转嫁到孩子身上,大大超越了幼小心灵能够承受的范围,导致孩子走向极端。三是家庭暴力型。虽然目前还没有确切资料反映家庭暴力与犯罪的必然关系,但生活在暴力家庭中的青少年,直接或间接受到暴力侵害,使他们养成了仇恨、冷漠的逆反性格,一旦遇到不满就用暴力手段进行转嫁宣泄。四是家庭离散型。家庭结构巨变和家庭缺陷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乏对子女应有的关心和爱护,有的甚至遗弃子女,使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自卑,对学习、生活失去信心,这种心理上的变异很容易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走向犯罪。五是家庭仿效型。父母是子女的第一导师,一言一行是子女模仿对象,家长自身作风不正、言行不文明不道德,甚至违法犯罪,都将对子女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正由于不良消费观的误导和不健康文化的家庭渗透,最终腐蚀了青少年的心灵。六是心理缺陷型。有的家庭因为工作等原因忽视了跟孩子的交流,或者由于本身素质的原因,没有对孩子的心理和性格关注和培养,导致了孩子心理承受压力的弱化或性格的不健全。
(三)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作用不明显
学校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但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在学校教育中,少数学校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教育倾向,法制教育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素质教育的重要性虽然已被社会各界广泛认识,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当前家长、社会对学校教育水平高低的主要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是非常重要,但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社会大趋势下也感到无奈,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不得不作出让步。二是教育形式单一,方法简单。&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这类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缺乏直观的教育,这种任务式的法制教育当然达不到好的效果。三是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形而定,视上级考核而定。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四是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依靠自学课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社区民警任法制教学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聘请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五是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四)社会监督引导力度不足
青少年作为社会一分子,理应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爱护。但目前青少年除了受到家庭、学校等必要教育外,社会其它系统和部门很少开展教育活动,反而很多青少年是受了社会上许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一是不良文化影响。随着网络影视等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像制品充斥着青少年的视觉神经,非法电子游戏厅屡禁不止,这些不良文化现象直接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及成长产生着严重影响。二是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困差距拉大,受攀比心理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的影响,少数青少年物欲膨胀,心理失衡,容易产生极端心理。三是社会环境的影响。目前,社会上赌博、卖淫嫖娼、贩毒吸毒等现象比较严重,外来人口流动大,农村失学辍学率高,不良社会群体及犯罪团伙较多。面对如此环境,青少年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目前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认同感不高
马克思说过:社会不应以法律为基础,相反的,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而今的社会,各家各户单门独院,互不往来,对所处的社区集体感、荣誉感不强,缺乏参与社区活动和事务的积极性。在绝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里,犯罪分子被判刑后仍然留在社会上就等于没有受到处罚,并且容易造成管理失控,引起周围人员的恐慌和不安。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社会公众尤其是一些家长唯恐自己孩子被青少年矫正对象&拖下水&,禁止和他们一切接触,对青少年矫正对象是避让三分,能躲则躲,不用说对他们进行帮教感化了,而光靠社区专业社工的力量,工作开展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难以达到良好的帮教监管效果。
(二)青少年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偶有存在
一方面,是法律文书衔接上的问题,往往矫正对象已到司法所报到多日,司法所还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监狱方面有关的裁定书,在司法所没有法律文书无法正常入矫的时间段内,矫正对象自行外出,且去向不明,造成不必要的脱、漏管现象。另一方面,矫正对象随父母外出经商、务工或求学的,住所不固定、工作地点流动性大,容易管理失控,造成脱、漏管现象发生。
(三)社区矫正队伍人才匮乏,管理模式单一化
矫正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它的特点体现为工作性质和对象的特殊性,因而需要采用特殊的工作方法。但是,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来看,一线矫正工作人员主要是基层司法助理员,缺少专业的矫正人员,特别是专业人士,如心理医生、教育工作者等,仅有的一些矫正工作者往往是从一般的社区工作者&蜕变&而来,经过简单的培训匆匆上岗。其自身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方法又简单粗糙;在与矫正对象接触和个别谈话时一方面难以科学准确把握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与思想认识,一方面缺乏人性化的工作手段,感召力和亲和力不够;有的还不能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另外,矫正工作者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专业结构不够合理,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其次,由于矫正工作要求有一支稳定的合格的志愿者队伍,而目前既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的社区司法&义工&也十分稀少。再次,社区矫正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是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因为矫正对象往往受家庭和社会的歧视,对社会产生仇视、报复、破罐破摔等病态心理,容易存在情感与交往上的障碍,对自己重新做人失去信心,亟需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建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而当前真正能够称为心理专家参与社区矫正的几乎是零。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后劲。同时缺少具有个性化的科学的矫正方案,对罪犯心理、行为的矫治效果就难以保证。
四、本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现状
本地区根据上述分析的青少年矫正对象的特点及其原因,分析青少年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市共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5个,建立社工服务工作站17个,配备专兼职社工61名。在日常工作中紧紧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把握&五关&,强化工作责任,以制度促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是把好矫正接收关。要求社区司法所做到&三及时&,即及时接收、及时登记、及时上报。在宣告入矫时,必须有片区民警、村(居)负责人、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在场,由司法所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由派出所所长进行训诫,由监督人、帮教人、矫正对象等当场签订协议书。宣告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首次教育谈话,及时发放矫正须知。二是把好矫正期限关。市司法局认真核准并严格执行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要求矫正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对于未及时报到、拖延报到日期的矫正对象,司法所通知公安机关及时查找。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必须如期宣告解除矫正,不得提前或拖延。三是把好请假审批关。为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现象,对确因家庭拮据、生活困难需外出务工经商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把关控制,并要求基层司法所提供三份材料。一是矫正对象提交的请假申请书,申请书上必须有该矫正对象监督小组责任人签名;二是用工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并附有单位监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三是矫正对象所在地司法所初审后填写的《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表》。对于批准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由所在地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对矫正对象在外的行为规范作出具体要求。到目前为止,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共有256人次被批准外出务工经商,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四是把好教育矫治关。要求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悔罪态度、交友状况、家庭情况、法制观念等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适时调整矫正个案。外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形成了信函帮教、亲友帮教、手机信息帮教、电话联系帮教、实地走访帮教等多种形式的帮教方式。对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五是把好司法奖惩关。认真执行计分考核制度,实行&阳光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两年来,有3名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记功奖励,有17名受到表扬奖励,有1名社区矫正对象被评为矫正积极分子。对不服管教的对象及时进行告诫,必要时采取惩处措施。目前,全市有2名矫正对象被记过处罚、3名矫正对象被治安拘留。
为使专业社工队伍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每年多次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正是这些专业社工的积极工作,司法所人员能准确地掌握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和改造措施,从而大大提高了社区青少年矫正工作的社会效果。
五、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和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我们认为想要有效推动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就必须在矫正过程中有所针对,有所加强,有效处理好惩罚和教育的关系,制定合理的矫正个案,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发挥职能部门整体协调一致的优势,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一体的矫正配套体系,推动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大社区矫正的正面宣传
社区矫正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仅仅依靠国家资源投入和政法部门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必然要求社会的各方面力量参与,关心和支持有关工作,呼吁和号召更多的人和机构加入到帮教监管队伍中,提高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因此,要通过电视、广播、新闻宣传报道、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公众进行宣传,让公众转变思想观念,消除对这一刑罚在社会执行的担忧。特别对于犯罪情节不严重、产生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初犯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更要像&父母对待孩子、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那样关爱他们,稳定他们的情绪,使他们放下心理思想包袱,正确面对现实,接受监督管理。
(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措施落实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因人施教、以理服人,集体教育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其思想、心理、生理、行为等特点,深入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法律、文化、技术教育。要在转化思想、灌输知识、矫正恶习、培养技能等人性化管理上下功夫。
1.依托社会,广泛参与。 青少年的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吸纳社区志愿者、专家学者、政法干部、教师、高校学生、法律界人士等人才和矫正对象家长、老师和亲朋好友等进入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到工作中来,形成一支活跃的生力军。
2. 正确引导,服从监管。新入矫的青少年,大多年轻气盛、做事冲动,虽然已是矫正对象,但还未从根本上认识自己的特殊身份,组织纪律性不强,思想散漫,对入矫规定一知半解。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重点关注他们,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习性,了解他们平常接触的人员,并利用个别谈话机会进行认罪服法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意识,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是不服刑,不是放任自流,而是党和政府关心、爱护他们,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内心深处洗去污垢,真正知罪悔过,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3. 认真评估,制订个案。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是按照一套综合性指标,对矫正对象人身危险性、重新犯罪可能性等做出评价,确定其社会风险状况,为社区矫正机构科学、准确地设定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措施提供依据。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是社区矫正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前提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矫正机构对新入矫的矫正对象进行一定时间的监管帮教后,就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由矫正对象回答调查问卷内容,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其管理等级。与此同时,结合青少年矫正对象的犯罪行为、自身特点、思想状况、家庭环境等再量身定做出矫正个案,真正落实个案矫正,一人一案,独立建档,台帐齐全,有据可查。
4. 积极帮教,开展活动。社区矫正机构要积极与妇联、团委等部门加强联系,根据青少年矫正对象思想活跃、精力旺盛等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为他们营造健康向上、宽松文明的矫正环境。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让青少年矫正对象接受社会各方的帮教。比如可以组织青少年矫正对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习优秀人物先进事迹演讲比赛、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到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参加公益劳动、邀请知名律师、关工委同志举办法律知识、思想道德教育讲座等。通过一系列形式生动活泼、内容健康文明的活动,促使青少年矫正对象正确树立服刑意识,自觉服从监管,增强社会责任感,早日回归社会。
5. 利用资源,心理矫正。社区矫正中,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和咨询对其改造至关重要,且必不可少。青少年的心理不稳定,容易受环境及他人的语言刺激作出过激行为,正面的心理引导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要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如利用学校、医院等资源,挑选心理老师和心理咨询师,对青少年矫正对象进行个性化的&一对一&指导、监督与咨询,帮助解决他们的心理困惑和问题。开展心理矫正和咨询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要求不仅要有心理学方面的丰富知识,同时要熟悉基本法律法规,还要了解青少年的特点,更重要的是要有社会责任心、交往亲和力及高尚纯洁的道德品质。据本地区统计,具备以上素质的人员较少,开展此项工作有一定难度。因此,要加强心理矫正咨询工作的普及推广,让更多有社会责任心的人了解这项工作,加入到这支队伍中来壮大力量。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将政府专门力量和群众力量相结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教育和文化的各种手段,积极参与、大力协作,切实解决青少年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齐抓共管,多管其下的良好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宁,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奠定良好基础。
(朱慧玮、宋文华;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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