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等级积分怎么升证每年升报几次

转发: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第4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_教务通知_通知公告_苏州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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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第4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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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任立杰 | 发布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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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第4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上半年第4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等级(类别)
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语言程序设计类
C语言程序设计
VB语言程序设计
Java语言程序设计
C++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库程序设计类
VFP数据库程序设计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MS Office高级应用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数据库技术
获得二级数据库程序设计库类证书
软件测试技术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信息安全技术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
网络工程师
获得三级科目35证书
数据库工程师
获得三级科目36证书
软件测试工程师
获得三级科目37证书
信息安全工程师
获得三级科目38证书
嵌入式系统开发工程师
获得三级科目39证书
  注:苏州大学考点设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文正校区三个分考点,天赐庄校区考点考试级别为一级至四级,独墅湖和文正考点考试级别为一级和二级。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记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3月28日(周六)上午8:00开始至2015年3月30日(周一)结束。所有级别的考试均为上机考试。一级、四级考试时间为90分钟,二级、三级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成绩记录: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但以等第分数通知考生成绩。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及格”,59―0分为“不及格”。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合格证书。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对象: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注册在籍的本科生(含独立学院学生)。
  (二)考试报名费:
  一级、二级、三级90元/人,四级100元/人(以上报名费均含考前模拟上机费)。
  (三)报名方式:
  1.校内报名
  (1)报考一级、二级的苏州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应用技术学院学生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①10月25日12:00-11月18日23:00,考生直接登录“苏州大学考试报名系统”(),或通过教务部网站()――“服务直通车”――“考试报名”进入“苏州大学考试报名系统”,选择“苏大用户登录”或“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登录”,输入网关账号和密码(网关账号为学号,若遗忘密码,请致电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重置:)完成登录。
  ②考生报名时,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是否准确。若信息有误请携带身份证(若无照片或照片错误,还需按照网页上提示的照片规格,携带电子照片)至教务部学籍管理科(凌云楼404)更正;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的信息若有误,请考生联系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进行更正。
  ③考生选择报考的等级、语种后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网银支付(特别提醒:网银支付时,可选交行网银或支付宝),支付完成,报名成功。
  (2)文正学院学生报名工作由文正学院另行发布通知。
  (3)报考三级、四级的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30日,报名地点为校本部理工楼123室。
  (4)校内报名的考生均提供考前模拟上机(模拟上机是考试前考生了解考试系统的重要环节,通过模拟上机能使考生顺利进入考生文件夹进行考试,有效防止考生由于误操作或者保存文件不在规定的文件夹导致的考试成绩无法保留等问题),模拟上机期间有老师指导考生进行操作。
  (5)12月15日-20日,一级、二级校内网报成功的学生若考试等级、语种有误,可在此期间至校本部理工楼123室更正。逾期不予办理。
  2.校外报名
  考生可于12月15日-30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级别为一级至四级(不含模拟上机费)。校外报名的考生不提供考前模拟上机。
  特此通知。
Copyright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
地址: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编:215021综合信息您当前位置: > 体育产业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转发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
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体育局、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筛选符合产业资金扶持条件的优势体育产业项目尽快上报。所有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按照文件要求于9月20日前报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科和市财政局综合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受理。
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科戚丽丽
市财政局综合科薄晓杰
&&&&&&&&&&&&&&&& 日照市体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
&&&&&&&&&&&&&&&&&&&&&&&&&&&&&&&&& 日
文件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财政厅
鲁体经字〔2013〕2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体育产业
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
各市体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13〕58号)规定,现就2013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体育产业基地项目。以提高体育产业规模效应和集群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体育产业集聚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和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发挥集聚示范效应、辐射带动作用。
(二)体育装备制造业项目。以提升体育装备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和品牌影响为目标,重点支持我省体育装备制造企业品牌打造、科技研发等重大项目,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端体育产品,提升骨干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体育场馆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针对十一届全运会后体育场馆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难题,重点扶持17市全运会场馆的产业化开发运营,培育打造公益健身俱乐部,建设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培育、推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体育健身项目。重点支持打造体育健身服务连锁品牌,支持利用闲置设施改建体育健身场所,培育完善体育健身中介服务,鼓励体育制造企业先期投入,不断提升体育健身场所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品质。
(五)体育产业领域科研项目。重点支持我省体育产业科研创新,鼓励省内各单位积极研究山东体育产业发展新方法、新道路、新模式,支持体育产业课题立项、难题攻关,发挥理论对实践的引导作用。
(六)体育战略新兴产业项目。为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促进山东半岛蓝色海洋经济区建设,重点支持体育旅游、运动休闲营地、体育文化创意、海洋体育产业和游艇制造业,鼓励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七)其它项目。在上述重点支持项目所列范围之外,其它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体育产业有关条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内容中的项目,列入国家及省市各级重大专项、规划并符合我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中的项目给予支持。
  二、项目要求
(一)体育产业基地项目的基本要求:1.项目必须初具雏形或已成形,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体育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品牌,集聚区的产值、交易额等主要指标居于业内领先地位;2.项目所在地区体育产业基础较好,配套设施较为完善,鼓励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具体得当,具备整体发展的优势和条件;3.项目建设和发展的思路清晰,规划切实可行,中远期发展目标明确;4.项目管理机构健全,能够有效组织开展集聚区的建设、管理、运营和招商,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较为完善。优先支持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项目和省级特色类体育产业基地。
(二)体育装备制造业项目的基本要求:1.目标产品市场前景好,对提升体育用品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具有显著作用;2.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较好的研发基础,具备规模产业化的技术基础和各项条件;3.申报单位应为国内同行业的骨干企业或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创新人才团队和资金筹措能力。
(三)体育场馆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基本要求:1.市场化项目潜力大,经济效益显著,能有效拉动当地体育消费;2.公益性项目运行正常,社会效益良好,能带动当地体育服务业发展;3.具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专业运营团队和一定规模的资金。
(四)体育健身项目的基本要求:1.项目运行正常,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推动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2.申报单位在本区域和行业内具有较大品牌影响力;3.具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专业运营团队和一定规模的资金。
(五)体育产业领域科研项目的基本要求:1.项目必须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能对体育产业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2.项目要立足山东实际,目标明确,论述清晰,论证充分,易于实践;3.申报项目结题以项目成果书的形式提交,并能顺利通过专家论证,论证未能通过的,必须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符合立项条件后方能结题。
(六)体育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的基本要求:1.已正常运行的项目,要求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推动行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2.规划建设的项目,要求必须已经进行了初步设计,并通过了有关部门施工建设的许可证明;3.具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一定规模资金。
(七)其他项目的基本要求:1.申报项目的体育产业特征明显,与体育的关联度较高;2.对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范围内的项目给予支持;3.其它申报要求详见《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二)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明确可行、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
  (三)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不低于500万元。
  (四)项目申报单位用于实施该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自筹、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解决。项目资金须基本筹措到位。引导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六)具有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得申报引导资金:知识产权、所有权、承办权等有争议的;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违反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等。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和《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选择的资助方式填写申报表;
  (二)规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择奖励资助方式项目的实施情况介绍;
  (三)如果该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本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单位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按截至日计算,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2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和2012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五)项目资金基本筹措到位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贴息资助的项目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申请书、银行放款通知书、付息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六)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一式3份),在正文首页自行制作材料目录,按照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并提供电子版。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体育部门,省属单位的申报材料于日前报送至省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县级审查。县(市、区)体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备案,初审合格后将项目材料汇总报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三)市级初审。各市体育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于日前将审查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体育局和省财政厅。
  (四)省级评审。省体育局和省财政厅对各市提出申请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建议方案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体育局与市体育局签订资助协议,省财政厅下拨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市体育局和财政局要切实履行作为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关口工作部门的职责,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拓宽项目来源,强化申报指导,规范初审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科学公正地筛选推荐当地项目,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不断提升引导资金工作水平。
(二)严格项目申报。各市应结合当地体育产业基础,选择重点扶持项目中的3类进行申报,每类推荐1-2个项目。项目申报应与当地体育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相结合,切实发挥好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当地体育产业发展的带动、示范作用。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详细了解申报项目及实施单位的实际状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实填写《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和《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出具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加倍扣减该地下一年度申报项目控制数,有关单位5年内不得申报引导资金项目。
  附件:1.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资助、贴息类)
  2.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奖励类)
  3.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省体育局经济处孔凡帅,电话3,邮箱:
省财政厅综合处顾玲,电话:4,邮箱:
&&&&& &&&&&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体育局  
&&&&&&&&&&&&&&&&&&&&&&&&&
&&&&&&&&&&&&&&&&&&& 日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资助、贴息类)
项& 目&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 助& 分& 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财政厅制
法定代表人的承诺:
本人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将遵守《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管部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13〕58号)、《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材料,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错填,自行承担由于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2.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
3.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如果该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件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6.项目单位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如按截至日计算,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2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和2012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7.项目资金基本筹措到位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贴息资助的项目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申请书、银行放款通知书、付息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8.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9.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三、本表和附件报送一式3份,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封面内容须用本表首页内容,正文一律使用普通A4复印纸,封面一律使用A4铜版纸或布纹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申报单位还需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内容包括《申报表》和《可行性报告》。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注册地址
项目单位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项目单位组织形式(单选)
□企业&&&&& □事业单位&& 全额&&& 差额&& 自收自支
□行政机关& □其他(说明&&&&&& )
开户银行及帐号
通讯地址(邮编)
销售(营业)收入
投资利税率
吸纳就业人员数
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或服务)、品牌与商标等)
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至少包括2011年、2012年收入、支出、利润、税金以及资产、负债等)
项目单位主要业绩和企业荣誉(包括近几年主要业绩、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得专利、参与制定国家或省级行业规范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公益能力等)
填表说明:申报材料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要点,表格大小可根据文字篇幅自行调整。
二、项目基本情况
□体育核心产业(□体育健身休闲服务&& □体育竞赛表演&& □体育培训服务 □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 □体育场馆服务 □体育中介服务&& □体育科技服务)□体育新兴产业(□体育康复&&&& □体育建筑&&&&&& □体育会展服务 □体育创意& □体育传媒、影视&&&&&&& □体育旅游度假&& □其他体育新兴产业)
□体育产业集聚区配套项目(&&&&&&&&&&&&&&&&&&&&&&&&&&&&& )
□体育产业服务平台(&&&&&&&&&&&&&&&&&&&&&&&&&&&&& )
□其他(&&&&&&&&&&&&&&&&&&&& &&&&&&&&&&&&&&&&)
A.资助&&& B.贴息&&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年&&&& 月&&&& 至&&&& 年&&&& 月
申请资助(万元)
自有资金(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项目是否已得到
政府其他资助
□是:            (专项资金名称)
 &&&&&     &        (额度)
&填表说明:1、有选择项的栏目,请直接在所选项前的空格处打“√”或“■”。
2、以上空白处必须填写,项目资金来源和申请资金用途还需根据自身情况在申报表和可行性报告中详述。
三、项目简介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简介、内涵、规模、预算、项目周期等)
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的实施条件[包括人才、技术、资金、政策等]、市场前景、成长性、项目进度和计划安排[具体时间节点]、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包括项目成功实施后预期收入、利润、税金、吸纳就业人员、品牌影响、社会声誉、带动行业发展等情况]、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项目创新性(包括创意情况、高新技术的应用、自主品牌的打造、突破产业原有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情况、区别于同业的项目优势和差异等)
项目示范性(包括对地方体育资源的利用情况、在地区与行业的地位、产业竞争力,能体现项目实施对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相关材料、项目实施对同业的引导和可复制性等)
保障条件(包括项目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到位情况、引导资金预计用途、当地政策保障情况、经营管理团队或科技等专业人才保障情况、项目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管理服务能力等)
填表说明:申报材料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要点,表格大小可根据文字篇幅自行调整。
四、县(市、区)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市体育局和财政局初审意见
&&&&&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六、省体育局、财政厅审核意见
&&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奖励类)
项& 目&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 助& 分& 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财政厅制
法定代表人的承诺:
本人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将遵守《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管部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13〕5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材料,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错填,自行承担由于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2.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
3.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实施的情况总结;
5.如果该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件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6.项目单位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如按截至日计算,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2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和2012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7.项目资金基本筹措到位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贴息资助的项目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申请书、银行放款通知书、付息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8.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9.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三、本表和附件报送一式3份,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封面内容须用本表首页内容,正文一律使用普通A4复印纸,封面一律使用A4铜版纸或布纹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申报单位还需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内容包括《申报表》。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注册地址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项目单位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项目单位组织形式(单选)
□企业□事业单位&& 全额&&& 差额 &&自收自支
□行政机关& □其他(说明&&&&&& )
开户银行及帐号
通讯地址(邮编)
销售(营业)收入
吸纳就业人员数
获市级以上荣誉次数
参与公益项目次数
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或服务)、近几年主要业绩和企业荣誉、参与制定国家或省级行业规范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公益能力等)
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至少包括2010年―2012年收入、支出、利润、税金以及资产、负债等)
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投入建设时间、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实施的情况总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运营方式、服务内容、产品形式、实施后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同业的引导和可复制性等)
填表说明:申报材料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要点,表格大小可根据文字篇幅自行调整。
二、县(市、区)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市体育局和财政局初审意见
&&&&&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省体育局、财政厅审核意见
&&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新增项目 □&&&&&&& 延续项目 □
主管部门&&& 编码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资金申请(万元)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自有资金:
&&&&&&&&&&&&&&& 事业收入:
&&&&&&&&&&&&&&& 经营性收入:
&&&&&&&&&&&&&&& 其他:
&&&&&&& 其他:
单位职能概述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项目申报可行性
项目申报必要性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绩效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年度绩效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环境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其他说明的问题
&&&&&&&&&&
&&&&&&&&&&&&&&&&&&&&&&&&&&&&&&&&&&&&&&&&&&&&&&&&&&&&&&&&&&&&&&&&&&&&&&&&&&&&&&&&&&&&&&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体育局&&&&&&&&&&&&&&&&&&文件
鲁财综〔2013〕58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体育局:
现将《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体 育 局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使用管理,促进山东省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群众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导资金从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和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分别安排,在省政府指导下,由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共同管理。
第三条& 引导资金使用与管理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公正、严格监管、注重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多方面资金支持体育产业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引导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审定引导资金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定引导资金项目扶持标准和项目评审论证方案;
(四)会同省体育局组织项目申报、筛选、考察、评估、评审,审定引导资金资助项目;
(五)对引导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审核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结果。
第五条 &省体育局负责引导资金的使用及项目绩效考评,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定引导资金资助项目细则及标准;
   (二)制定引导资金使用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项目申报和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评审论证;
   (四)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考察、评估、评审,提出引导资金资助项目建议;
(五)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
第三章& 资助范围与方式
第六条& 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培育国际知名体育用品品牌,做大做强体育用品研发和产业链;培育国际一流体育赛事和国内知名品牌赛事;优化体育产业布局,完善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发展体育场馆服务与休闲健身,开发业余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培训;发展体育旅游、海洋体育、体育中介、体育会展、体育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支持体育产业资源集团化运作;推动体育产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点体育产业项目课题研究、评审论证;引导体育消费,带动社会服务业发展。
第七条& 引导资金采取项目资助、贴息贷款和以奖代补等扶持方式。
(一)项目资助。主要用于对符合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在其所属领域内具有导向作用的重点体育产业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影响力确定资助额度。
(二)贴息贷款。主要用于能够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体育产业项目的银行贷款利息贴补,并根据项目水平和贷款规模确定相应的贷款贴息额度。
(三)以奖代补。主要用于针对体育产业公共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性支出,以经费补助作为奖励,并根据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程度确定奖励额度。
(四)积极探索其他扶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体育产业领域,通过市场机制发展体育产业。其他扶持方式主要包括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及股权投资等形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引导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等方面支出。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九条& 引导资金项目实行申报制度。申报引导资金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的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依据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要求,如实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山东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和明确可行、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项目,引导资金不予支持:
(一)知识产权、所有权、承办权等有争议的;
(二)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3年的;
(三)申请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第十一条 &审批程序:
(一)省体育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项目扶持计划,根据省属和各市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综合确定省属和市级申报预算控制数。
(二)省财政厅会同省体育局发布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和扶持项目预算控制数。
(三)各市体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地区项目申报,对申请单位的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项目由所在市体育、财政部门汇总后一并上报。省直单位项目可直接向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申报。
(四)省体育局对申报项目汇总后,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结合当年确定的项目扶持重点,提出项目安排方案。
(五)省财政厅会同省体育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项目实地考察情况,审定扶持项目。
第十二条 &审定的扶持项目经媒体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体育局与有关责任方签订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协议,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助指标。各市、县财政局会同体育主管部门在收到省下达指标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单位。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与绩效考评
第十三条 &引导资金项目扶持单位应根据可行性论证报告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引导资金,加强引导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以备检查。
&&& 第十四条 &各市体育部门要建立项目实施跟踪问效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了解项目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效果等情况,确保引导资金专款专用。省体育局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确保引导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第十五条& 各市财政部门会同体育部门要在每年年底前,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将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省财政厅会同省体育局对各市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作为今后安排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依据。
&&& 第十六条 &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报经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同意。对因故撤销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做出经费决算上报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核批,剩余资金及时如数退回省财政厅。
&&& 第十七条 &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省体育局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目标的合理性、目标实施的可行性及完成程度、项目验收的有效性、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可持续影响、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单位财务信息质量等。省财政厅对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审定和再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引导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监督。
第十九条 &引导资金到位后,项目单位应在6个月内依据引导资金扶持方向安排资金使用。因故超过1年未使用的,经省级审核后,由各市财政部门会同体育部门负责收回部分或全部引导资金。
第二十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取消项目单位今后五年内享受引导资金扶持资格。
(一)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引导资金的;
(二)擅自变更补助项目内容的;
(三)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引导资金的;
(四)不按规定上报引导资金使用情况的;
(五)有偷、漏税行为被查处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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