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市场配置资源”的知识来说明如何有效推进我国的科技创新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化

您现在的位置: >>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
  编者按 当前,中国已经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资源环境压力、国防竞争加剧等,都要求科技创新在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中发挥驱动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已成为“十二五”期间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为此,科技部党组成员、科技日报社社长王志学于近日主持召开了“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为如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言献策。本期本报摘编与会者发言,以飨读者。也希望以此作为本报关于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大讨论的开端,欢迎您将对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所思所想发给我们,与广大关心中国科技事业的读者共享。
  三个不对称现象制约科技与经济结合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王元
  形象地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更年期。尽快平稳地度过更年期的一剂良药就是科技进步。因此,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重视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强调科技与经济结合,必须看到科技发展所面临的新的社会环境。当前我们现在所面临经济结构、经济素质与30年前完全不一样。同时,也不得不看到当前科技社会发展中的三个不对称。
  第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追求最先进知识的本能职业冲动与我国仍处于中国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之间的不对称。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哺育人才,这决定了它需要追求最先进的知识。因此,我们不能期望大学老师在教育更优秀学生,同时还在传播重复性、适宜性技术。科研院所也要追求先进技术,因为这是社会进步对它们的要求。这与30年前时的情况很不一样。由于科研界和产业界任务不同,在技术前沿前进的速度也不同,当前阶段我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知识结构和企业、产业普遍知识结构有较大不同。认识这一点,对于正确看待科学和技术之间的关系,理解当前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问题所在很重要。
  第二,国家需求和国家导向的科技项目部署与产业发展所需要构建的产业创新链之间不对称性。我国既有国家863、973计划这类体现国家需求、国家导向的科技项目部署,又有企业本身内在创新需求。此外,相比较于其他国家的企业,我国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有着很明显的特殊性。我国的大中小企业之间,既不存在与日本大中小企业类似的环型持股关系,也不像德国大中小企业那样有着比较紧密的配套关系和专业化特点。我国企业的特点之一,便是在很多产业当中,不同规模的企业可以生产同一类产品。因此,这些企业很难在整个产业链中形成产业集约化所需要的产业创新互动。同时,在竞争性产业中,特别是新兴产业部门中,缺乏一种好的机制来鼓励和支持同一领域的中小企业从事创新活动。因此,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不应该替代产业和企业试图发挥主导作用,而要提供更多的公共科技供给以创造更多的创新机会,要培育更多的中介和服务职能,来完成项目的立项,团队的筛选,基地的建设等工作。
  第三,对大学和企业的研发、成果转化要求与其本身能力之间的不对称。当前,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还沿用着高等院校出成果,企业负责成果转化的链条型模式。然而现实中,这个链条并不存在。因为我国企业对高端技术直接转化的能力远远不及美国企业,因此无法发挥与它们类似的转化作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当前我们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缺少一类组织来连接科研机构和企业,促进大学的先进知识向企业转移。我们整个社会科技进步,需要大学天马行空来描绘蓝图,也需要有研究机构、研发服务组织来衔接大学的天马行空和企业的现实。未来,应该有更多的机构来承担起这个技术服务职能。
  在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陕西省科技厅原厅长 孙海鹰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明确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目的就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加快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并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现在问题是,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不够,尤其是高校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与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之间还没有实现技术供给方和需求方的结合,还没有形成科技成果应用、商用和产业化的通道和机制。也就是说目前我们的创新体系有骨架,但是缺乏血脉,血脉就是我们的政策、平台和研发服务业发展等软实力。
  一是政策。我们科技体制改革还没有做到像国有企业改革一样,给企业完全的自主经营权,也没有像农村改革实行承包责任制一样,给农民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美国1980年颁布“拜-杜法案”,授予研究单位享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但我们的高校院所对国家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还没有所有权和完全的自主经营权。我国现在对职务发明的政策很多,规定成果转化以后,新增部分收益给发明人不能低于一定比例,但是这很难执行。因为我们的几个法律有冲突,难以把职务发明应用后收益的大头归国家,一定比例收益给发明人。
  二是平台。近年来,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更进一步认识到政府在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更加重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和竞争前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如美国的国家制造科学研究中心、国家制造研究设计中心、制造技术中心等官方机构,尤其是官方和企业共建的半导体制造技术战略联盟起了重要作用。建议围绕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建立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大研发平台。
  台湾、陕西、广州、昆山等地建立工研院的实践证明,由政府注入资本金推动设立,非营利,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和产业化的应用技术公共研发服务机构,能够聚集和有效整合大学、企业、资本等资源,是促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新体制机制。
  我们的知识、技术产权的市场服务平台和定价机制、交易机制未能建立,也影响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三是研发服务业。实现创新体系中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要有主体之间的结合通道、撮合剂和连接体、共生体。
  长期以来,强调结合就是大学办企业,企业建院所,院所转企业,或以项目、产权、工程为纽带产学研结合,但效果难以持续。
  由于专业化分工和企业发展模式的变化,在科技与经济之间,在研发与产业之间,新生出研发主体与应用主体为一体、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体――研发服务业,就是企业化的、经营产业技术研发的组织。
  国内冒出许多实验室经济、工业设计企业、整体方案服务商、合同研发组织、第四方物流服务商等,这就是温总理指出的“只有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和创新,才能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才能有效整合产学研力量,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也才能有效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这就是我们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
  培育产业核心技术需要科技与经济的有力结合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副院长 柳卸林
  我主要从基层的角度看一些问题,可能会看得更仔细一些。现在国家出这么多钱,目标是看到新兴产业不断地涌现,产出一些关键产业核心技术。国家的需求很重要,但是组织的时候是游击队,是分散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一直在看科学家怎么做研究,科研院所怎么做研究。我发现有两类研究,一类是围绕国家需求的研究,一类就是科学家的自由研究。我认为我们还缺一类产业需求的基础研究。因为从国家需要出发和从科学家内生需要出发的研究,目前都很难聚焦到产业需要的核心技术上。而产业核心技术需求的解决就需要科技与经济的有力结合。
  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效果最好的地方是在江浙。因为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不再需要引进外资,核心技术也引不进来,企业只好自己搞研发。比如光伏产业,十年前国家没有列为新能源产业,但在浙江、江苏出现了一大批光伏企业。因此一种新的技术,主要还是靠产业内的企业需求,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必须达到一定阶段才可能出来。十年前做不太可能,今天即使政府不说企业也会做。当一项新兴产业兴起的时候需要新的产业技术,这时企业家有动力,地方政府有动力,科研院所也有动力,几个动力汇聚起来,力度很大。因为真正的核心技术在企业或研究机构的实验室,通过模仿追赶,只能跟在人家后面,无法取得真正的核心技术。
  产业核心技术,需要很长时间积累,特别是机械制造技术,包括国外大的公司,核心能力都是那些工程师很多年的积累才能形成。然而反观国内的科研院所,大家都愿意搞基础研究,但不愿意搞核心技术。因为我们现在这套科技评价体系和科技技术本质是违背的。一个核心技术没有五年十年的研究出不来,潜心攻克核心技术的研究人员,在这五年十年里很难产出论文,因此职称都没法评。现在中国论文越来越多,但是对产业却没有多大意义,这就是中国现在的问题所在。目前科技评价体系需要调整,否则永远出不来核心技术。
  企业做创新,企业家的意识很重要。现在中国大企业不需要国家的钱,国家的钱给大企业,也是杯水车薪。政府最重要的职能是净化创新的环境,培育创新的氛围,因为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非常可怕。如果导致企业一创新就死,那么没有一个企业家会愿意搞创新。
  回过头来看,新兴产业的真正未来可能还要靠有战略能力的小企业牵头,依靠全球市场,让他们竞争,然后政府跟进推动,帮助这些企业建平台,打造实验室,这个时候中国企业就会有独特的力量。只要做到市场在先,政府推动在后,形成合力和时间差,政府打造好市场环境和技术的基础设施,真正的产业核心技术才会不断涌现。
  注重创新管理,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主任 胥和平
  改革开放30年来,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是始终贯穿科技工作的主线。过去,很长时间我们讲要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近两年,科技经济如何更好结合,又受到各界高度关注。作为一个常谈常新的问题,对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之中。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问题形式和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大家的关注点发生了很大变化。
  目前,社会各界对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的关注是有客观原因。近年来我国研发投入每年增长约20%,研发投入强度和增长幅度都很大,会让更多人关心科研经费的分配,关心科技投入的产出效果,引发对科技经费监管和科技管理体制的讨论。更重要的是,“十二五”加快转型发展,科技创新成为关键因素,驱动作用更加突出,全社会都期待科技要发挥作用,要见到实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全社会研发投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70%研发投入来自企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从根本上决定了科技与经济结合。因此,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不仅要从科研角度谈,更要从企业创新能力来谈。温总理在《求是》发表文章,讲科技体制改革问题,特别谈到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没有真正解决,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我想其中的道理也在此。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对技术的认识和创新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企业对于提高创新能力的认识大大增强。但由于我国成熟的大企业不多,技术创新能力总体上还不强,还很难提出产业技术创新方向性的东西。常见的情况是,企业有技术需求,有创新动力,也愿意投入大量的研发经费,但把握技术方向的能力不足。当前在依靠科技促进转型发展过程当中,如何提炼技术需求、创新方向,是摆在科技界、企业界、产业界面前的一个大问题。
  企业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上处于关键地位,与创新活动管理模式有很大关系。近年来科技管理上正发生一个重要的变化,科技管理正在从单纯的研发管理向创新管理转变,由单项科研活动的管理向创新链的管理转变。过去谈科技管理,重点强调研发活动本身,如只考虑具体技术研发,一项研发工作结束了,也就认为创新任务完成了,以后的事就不再考虑了。这种管理方式导致了一系列相互独立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但从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需要看,从形成完整产业形态需要看,就很不够了。技术创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是一个包括从基础性研究到市场实现的全链过程。一般来说,我们都重视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这无疑是对的,但也要注意到,技术的产业过程中往往不缺少核心技术,而是被一些原本并不关键的材料、零部件制约,产业化就无法成功。这种例子非常普遍。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科技管理模式面临一个大的问题,如何创新科技管理方式,适应当代科技创新活动新的特点,适应科技经济结合的新形势。如何按照产业发展的要求设计创新链,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相关技术、材料、关键零部件、工艺技术创新,系统安排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工程化试验、产业化推广、产业形成的全过程。
  让企业在市场中寻找创新动力和源泉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副所长 赵志耘
  要正确认识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之间的关系,推进科技与经济更好结合,首先必须澄清一个概念,即科技创新是属于经济范畴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强调了科技的市场价值的实现。没有实现市场价值或者不强调市场价值实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则是属于科技进步,不是科技创新。
  我国科技创新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既不是创新投入不足,也不是创新能力不够,而是创新动力不足。我国很多国有企业一直得到国家从资金到政策的许多优惠,很容易取得政策性资源,获取大的利润。这种非市场因素导致的利润获得使国有企业不用非常关注市场需求和参与市场竞争,进而缺乏创新的动力。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虽然生存的压力要求其不断创新,但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造成市场缺乏公平有序的原则,使得企业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收益低于投入的成本,使企业患上了创新恐惧症:“不创新慢慢死,一创新就快速死”。
  出现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近些年来,尽管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重要转变,但这种转变还仅仅是初步的,甚至在有些方面是滞后的。目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垄断、无序竞争乃至恶性竞争现象,其背后或多或少有着政府的影子。由于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原因造成了市场失灵,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或低效,为政府的介入提供了可能,但很多的时候政府的介入并没有起到纠正“市场失灵”的作用,因为政府的介入同样存在“政府失灵”的问题。
  造成政府失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两个最主要的原因。因此,解决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关键还是在于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在市场失灵并不存在的领域中,政府不应该企图代替市场。如果存在充分竞争的条件,市场一定可以比政府更好地组织生产,更快地促进科技创新,所以政府更不应直接参与。即使在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中,政府的干预也应该十分慎重,并且其手段主要应通过制订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而不是政府随心所欲地直接干预。
  市场机制是科技创新的最终决定力量,并不意味着政府在科技创新中就无所作为。恰恰相反,促进科技创新要求政府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实现从建设主导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为企业科技创新建立一个适宜的环境。
  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政府应从目前广泛参与科技创新中逐渐退出。政府作为公共品的提供者,其在科技方面的职能在于研究开发或者提供公共品技术。包括基础研究、产业共性技术、前沿技术、公益技术等具有“公共品”属性、具有较大的“外溢性”的研究和技术,都需要由政府运用“看得见的手”,以国家意志推动公共品技术的发展,实现科技资源在公共品技术领域里的有效整合和配置。
  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时期。在下一步的科技驱动经济发展、科技与经济结合工作中,最根本问题还是要思想解放,让企业在市场中寻找创新动力和源泉。
  完善科技体制 推进自主创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政策局发展战略处处长 吴善超
  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知》,科学基金制开始在我国全面实施。现在科技界普遍认为,科学基金制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成功实践之一。近年来,科学基金制围绕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和实践。基金委还有选择地与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设立了联合基金。其中与企业设立的联合基金旨在发挥科学基金作为产学研“粘合剂”的功能,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转型,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经济成功转型的基础是自主创新突破特别是核心技术突破从而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在自主创新能力。
  作为追赶型国家,在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我们采用的是数量型经济发展模式,强调经济总量扩张的积极效用。当追赶型经济发展阶段趋于结束,经济大国地位的获取使得世界对这些国家的期望大幅提升,同时取得成功的追赶型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技术级差不断缩小,发达国家对技术转移采取了严厉的控制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追赶型国家奢望继续延续数量型增长模式下的技术引进路线已经不可能,而必须采取自主创新的政策,利用自主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实现经济发展由数量积累向质的提升转变成为必然选择。
  科技工作特别是基础研究,应当关注成果转化,但更重要的职责是加强基础研究的科学普及工作和成果宣传工作,促进有应用前景的成果向企业扩散。近年来,随着投入的增长,科学基金工作在加强科学普及和推进科技成果宣传等方面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这既是回应社会的关切,也是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在成果转化中,企业作为主体,应当遵循科研成果转化规律,建立企业整合研究成果的有效机制。现在企业创新模式已发生重大变化,例如苹果公司,它是由企业集成了当今许多基础研究的创新成果而开发出的新产品,采用了开放创新的商业模式,有效利用了众多中小软件商的创新活力,从而创造了商业的奇迹。简单地由科研人员提供完整的创新产品支撑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今创新模式的发展需要。因此,要切实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建立和形成推动企业整合最新基础研究创新成果的有效机制。
  探索自主创新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弘扬创新文化
  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 王德禄
  从提出自主创新以来,国家对科技的重视加强了。从发布《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到现在,中央科技资源配置更多了。但值得重视的是,适宜于创新的市场机制仍没有建立起来,甚至有退步的趋势。比如从一些高新园区看就很明显。在硅谷,有很多来自斯坦福等著名高校的创业者,而在我国高新园区,来自国内高校的创业者却越来越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现在科技领域的市场机制越来越差,呈现出国进民退的态势。
  我认为自主创新的关键是要让创业者有其股。如果国内高校的人都可以很容易从政府拿到科研经费,中国的自主创新永远没戏。现在呈现出来的现象是,斯坦福、麻省理工的老师回来创业,国内知名高校的人反而对此兴趣不大。最近我参加了不少创业者讨论会,主办者明确说明只有很少国内高校创业者参加,国内知名高校的创业者更是几乎没有。目前,虽然国家实施了不少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但在有些领域还是表现出反创新的一些现象。比如国内高校老师、研究者都想办法拿国家的钱,而不到市场上干活;留学生回来则纷纷自主创业,跳到市场里进行摸爬滚打。这样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很值得我们作进一步思考。
  此外,文化氛围是自主创新中的另一重要问题。近两年来,我多次到中关村、张江、武汉调研,发现创新的根本还是在人,要培育有“改变世界梦想的创业者”。在硅谷,成功的根本是有这样一批有梦想的创业者。例如,无论提起苹果、还是facebook,人们都想到他们改变世界的梦想。企业家的梦想是发展新兴产业,企业能够发展成为全球五百强的根本。但这样的创新文化明显和中国传统文化冲突很大。我们的科研人员会成为很好的技术创业者,但是真正具有改变世界梦想、把企业做成世界500强、做成世界第一想法的非常少,不太敢争世界之先。
  科技体制改革可能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制度问题与文化问题这两个问题是根本问题。科技自主创新的目的之一是创造新产业,成长起来一批优秀企业,要能够创造出中国的苹果、facebook。中国未来的五年时间应该紧紧围绕这样的目标努力,但是目前使用的很多方法仍有待改进。(科技日报)黑龙江立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本报实习记者&&李洋报道    2014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利好政策: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五项举措,释放出科技服务业提速发展的重要信号;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对科技服务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等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  在国家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的大形势下,日,新修订的《黑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正式实施。新版《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对于黑龙江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与时俱进&&条例凸显五大亮点  据黑龙江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版《黑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历经3年修订,于日经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较之1994年版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科技人员等促进科技进步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将一批符合科技进步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和黑龙江省发展要求的促进科技进步的有效措施纳入了立法。  新版《条例》凸显五大亮点:第一,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重点扶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第二,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着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第三,完善配套政策制度,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第四,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激发各类科研机构的活力;第五,突出黑龙江省自身特色,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工作和对周边国际科技合作。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新版《条例》将成为黑龙江省新时期科技事业发展和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的法律保障。”黑龙江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汪国志表示,对1994版条例进行全面修订,不仅是为与《科技进步法》相衔接,同时细化、补充条例内容,也是为更好地克服“科技政策落实不到位”、“无法可循”的现象,解决科技工作中尚存的现实问题,进一步从制度上确立科技发展战略的法律地位。  打破“藩篱”  科技成果与产业有效对接  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科技厅获悉,月,黑龙江省登记科技成果1178项,其中,在黑龙江省内落地转化成果531项,签约额23.99亿元,涉及投资额79亿元。申请发明专利8980件,同比增长20.31%,其中企业申请专利7374件,同比增长15.6%。截至日,黑龙江省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990项,合同成交金额118.49亿元,同比增长17.6%。  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成效。然而,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需要政府、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等密切配合。而科研单位和人员对科技成果处置权力有限、成果转化的收入分配受限、信息沟通渠道受阻、产学研合作力度不够以及相关服务设施不配套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  为打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藩篱”,新版《条例》明确要求政府率先支持自主创新产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转化科学技术成果并参与项目管理。在约定期满时,由企业或者股东按原价回购股权”。同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产业、技术政策,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持续、稳定发展。  此外,黑龙江省还通过奖励及项目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围绕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版《条例》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给予政策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奖励”。  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下,2014年12月,黑龙江省3D打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黑龙江省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纷纷成立。截至目前,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总数达到40个,其中国家级联盟共5个。  同时,新版《条例》规定,设立科研机构的企业可以独立承担省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并将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情况纳入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才能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黑龙江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高校的高新技术成果与黑龙江省十大重点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并在该省实现产业化,2014年黑龙江省陆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招商和转化对接活动150余场。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需求,组织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51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金额90.10亿元,同比增长15.71%。  “新版《条例》的实施,为进一步提高科技研发投入强度,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改善科研机构长期存在的“小、散、弱”现状,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活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汪国志表示。  完善服务  加快高新区转型升级  高新区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汇集地,为加速黑龙江省由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新版《条例》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当为入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配套服务,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和信息咨询、人才服务、资产评估、审计等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可以安排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等。  对此,黑龙江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促进高新区不断发展壮大、转型升级,除了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发展以特色产业基地为基础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之外,还需要以区域特色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必要支撑,使创新链条与服务链条有机衔接。  2014年,哈尔滨高新区强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支撑体系构建等工作,科技创新城建设取得新成效。目前,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已集聚瑞士中小企业总部基地、中科院育成中心等160家国内外研发机构,其中80家投入运营的高端研发机构,已构成新城的内生动力,开始为哈尔滨乃至黑龙江省提供强劲的科技支撑。此外,哈尔滨高新区还依托航天三院钛合金、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树脂基复合材料等重点项目,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哈尔滨高新区陆续出台《哈尔滨高新区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暂行办法》等9个政策性文件,累计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项目建设提供20余亿元无偿扶持资金。同时,持续加快创新平台建设。目前,以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与研究中心、黑龙江省检验检疫综合实验楼为代表的服务平台,以黑龙江省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工研院为代表的科研平台,以哈尔滨哈投经济创新服务中心、均信担保为代表的融资平台多数已投入使用,形成了协同联动的科技创新服务新格局,为创新成果研究、孵化并最终实现产业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齐齐哈尔高新区为更好整合科技资源,围绕装备与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先后与高校组建了10个紧密型科研联合体。同时设立500万元的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扶持高端人才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  目前,齐齐哈尔高新区拥有占地5万平方米的科技企业创业园,正在建设的齐齐哈尔高新区科技研发中心将整合齐齐哈尔全市孵化器资源,打造一个集科研、孵化和人才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的投入使用,可以推动园区形成对创新创业要素的聚集效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催化效应、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拉动效应。”齐齐哈尔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名称: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创新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创新网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 电子邮件:chinacxw#chih.org(#换成@)
中高新传媒微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创新成果转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