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研究生10届研究生焦鹏个人资料

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辩护制度的变化--《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28期
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辩护制度的变化
【摘要】:辩护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辩护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立法水平和刑事司法中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在中国长期的刑事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对律师参与刑事辩护持有的"限制"态度,中国律师辩护一直处于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提出辩护意见难的"四难"困境。2012年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在立法上对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重构,为破解律师辩护难题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D925.2【正文快照】:
美国学者查理斯曾说过“:联邦宪法要求实质性的平等和公平,所有这些如被告人不能找到有能力的律师为其辩护,将是毫无意义的。”起源于西方而盛行于现代诸国的刑事辩护制度作为一种先进的法律制度,其孕育和形成标志着社会对司法精神的思考与解读已经迈上了一个更新的层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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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4号共犯视野下的自白补强规则--《安康学院学报》2013年05期
共犯视野下的自白补强规则
【摘要】:自白补强规则是一项证明力规则,是对自由心证制度的限制,是用其他证据对自白之证明力予以补强的证据规则。而在共同犯罪中,如何对共犯自白进行补强就更加复杂且困难了。因此必须坚持两项原则,一是仅有共犯自白时不能定罪,二是共犯自白不能相互补强。如果能妥当处理好这两个方面,那么共犯自白补强问题势必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D925.2【正文快照】:
近现代刑事司法凸显证据裁判主义,极大地提升了刑事证据规则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在此大背景下,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先后制定了适用于各自国情的自白补强规则,并在刑事司法中严加推行。其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自白补强规则在国外法律体系及司法实践中已逐步得到完善,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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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4号浅析我国新刑诉法下的证人保护制度--《法制与社会》2012年16期
浅析我国新刑诉法下的证人保护制度
【摘要】:证人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人,其对于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证人保护制度,致使证人不愿出庭、不敢出庭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此次刑诉法的修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有所完善,但由于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还不甚具体,对证人保护的配套措施也尚不够完备,所以很难想象该法实施后能真正起到应有作用。因此,还亟需新刑诉法实施细则对此问题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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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证人保护,是指国家对证人在履行公民作证义务的同时所给予的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法律保障,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方法,阻止证人履行作证的义务;或在证人作证后,对证人实施殴打、伤害侮辱或其他打击报复行为。长期以来,在我国刑事审判工作中,证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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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  时间: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一、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一所什么样的学校?  在全国律师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于日正式成立了。律师学院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批准设立的二级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担任理事会理事长,资深律师徐建担任院长。原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担任名誉院长,原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任继圣担任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原司法部副部长肖建章、法学院陈卫东教授担任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律师学院的宗旨是:以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律师精英为目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培训体系,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新途径,办成全国律师欢迎的品牌学院。律师学院聘请全国律师中德高望重、执业经验丰富、业务专长突出、热心律师教育事业的律师和法律界精英做教授,立足在职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面授与网络相结合,中国律师培训实践与外国律师学院教学方法相结合。律师学院目前已经举办了《证券发行上市》研修班和公益性的西部律师培训班,反响热烈,已为法制日报、中国律师网等媒体广为报道。我院还将组织涉及律师业务的各种专业研修班、出国深造班与在校生的实务教育班,力求从律师基本执业素质和技能入手,突出专业性、功能性、操作性、实务性,重在培养律师执业理念、执业技能、执业操守、执业规范,突出程序技巧和案例教学,通过与英国律师学院的合作,学习先进的培训方法,引进先进教学设备,争取早日把律师学院建成青年律师成长起飞的平台、资深律师发展创新的基地、律师业务开拓研发中心、中国律师走向世界的桥梁。      二、为什么要选择刑事辩护业务作为培训内容?  大多数刑辩律师都有一个朴实、大胆而又艰难的刑辩理想,要实现这些理想,除了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外,还需要一个与其他业内同仁相互切磋、交流的高端平台,以求认清外部环境,培养敏锐的行业敏感度。而人大律师学院作为在京第一家正规律师培训机构,首次面向全国举办刑事辩护业务高端培训班。本培训班邀请了北京乃至全国赫赫有名的刑辩律师和最高法、最高检的部分业务领导和一流大学的知名教授为各位学员授课。通过这样一个高端培训,为各位学员打造一个高端业务探讨平台,希望各位学员通过学习,在客观上能对当前的刑事司法体制架构有一个宏观的认识,对五部委新出台的刑事辩护规则、刑事辩护的实务操作技巧、法律风险防范、尽职服务等方面有一个微观的掌握。在这样一个平台上,通过研习经典案例,交流刑辩经验之缺失,培养刑辩之术,感悟刑辩之道。      三、律师学院的培训有什么独特之处?  在各种培训、讲座充满市场的情况下,律师学院所举办的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有什么自身特点呢?这或许是一些律师关注的问题。经过我们详细论证,并征得相当层级律师的真知灼见,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培训体系、培训流程、培训师资、培训方法和培训技巧。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九天的系统培训,每一位参加研修的律师定会有出人意料、出其不意的收获。或许这是你一次业务定型的华丽转身,或许这是你一次业务升华的适时选择,或许这是你一次加盟名所的难得机缘,或许这是你一次结识大师的天赐良机。  无疑会影响一事,也许会影响一生。    四、将有哪些热门课题成为授课的内容?  钱列阳 刑事辩护综述  张青松 律师与委托人关系  汤忠赞 律师与证人关系  陈有西 律师与当事人关系  韩嘉毅 律师的庭前准备  许兰亭 法庭询问证人  翟 建 法庭辩论技巧  焦 鹏 刑辩庭审质证的理论与实务  曹 宏 刑事辩护的风险防范  王亚林 死刑案件的承办  罗力彦 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  张燕生 犯罪现场重建在刑事辩护中的应用  顾永忠 中国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陈卫东 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  田文昌 刑事辩护总结  李贵方 五部委两规则  罗志勇 五部委两规则  聂建华 五部委两规则  (讲课时题目可能略有调整,以课表为准)    五、将有哪些专家前来授课?  京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京都)由著名律师田文昌教授和一批知名青年律师、学者于1995年创立,15年来,代理过数千件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案件,代理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部分案件曾被评为优秀案例或被作为经典案例录入有关数据库。京都具有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出色能力,京都律师的业务操作水准和案件解决能力始终获得社会的高度评价,尤其在疑难、复杂、跨专业诉讼服务方面,京都享有盛誉。京都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央商务区,另在上海、深圳和大连设有分所,共有执业律师百余名。刑事辩护是京都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    田文昌律师  田文昌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法学硕士。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学院名誉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兼职教授。被录入《当代中国中青年学者辞典》、《中国教育专家名典》。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等栏目先后对其进行多次专访报道。2002年被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授予“终身荣誉会员”证书,成为迄今为止中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    韩嘉毅律师  韩嘉毅,男,布依族,68年出生。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副主任。1990 年获经济管理学学士学位;1992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1994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此后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个人专著《刑辩路上的梦》(法制出版社)。为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担任辩护人,为沈阳欧亚农业(董事长杨斌、荷兰籍华人、朝鲜新义州首任特首)案担任辩护人;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明亮担任辩护人;为收购河北保定依棉集团涉嫌4亿3千万合同诈骗案第一被告朱之霖担任辩护人。  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至今,大成已在境内的上海、武汉等28个城市设有分所;在境外的巴黎、洛杉矶等地设立了24家境外分支机构。大成律师事务所总人数已经超过1800人,大多毕业于国内和国际知名的法学院校。2009年8月,大成在评价亚太地区律师事务所的权威杂志《亚洲法律事务》(ALB)上的2009年“中国律师事务所规模20强” 和“亚洲律师事务所规模50强”评比中排名第一。    钱列阳律师  钱列阳律师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指导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诉讼,曾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报导。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运用扎实的理论功底,幽默机智的法庭辩论,为客户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其诚实、稳重、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得客户好评。编辑了北大讲座(第八辑、第十一辑);受全国律协邀请,全程参与《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指定教材》这套教材的编撰工作,并具体编写了其中《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中的第一编《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走进中国大律师(3)》等。  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1993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创建于北京,原名中国律师事务中心,1995年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拥有12个国内分支机构和二十多个境外分支与合作机构。    李贵方律师  李贵方,吉林大学历史学士、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89年赴英国利兹大学博士联合培养、1990年赴美国扬伯翰大学博士联合培养。并于1994年在德国马普国际与比较刑法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球合伙人,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导师。李贵方律师主要业务领域是刑事诉讼。  炜衡律师事务所  炜衡律师事务所是以司法部原“中国法律事务中心”部分骨干律师为核心,于1995年初组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炜衡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中国著名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03年被评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年连续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5年6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许兰亭律师  许兰亭律师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2009.3至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会副主任,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委员会( NACDL ) 名誉会员。自1992 年执业以来,承办重大刑事、民事、经济案件200多件,擅长刑事辩护业务,近年来所承办的案件几乎百分之百是刑事案件。曾在沈阳“慕马”大案、刘晓庆公司涉税案、张氏兄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受贿案、“齐二药”假药案、上海社保基金案、药监局腐败窝案、上海农凯集团周正毅案、央视记者李某受贿案、著名歌手臧天朔聚众斗殴案、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某某受贿案、重庆雷德明涉黑案、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受贿案、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等重大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办理了许多从有罪到无罪、从死刑到新生的案件。以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办案质量高、效果好,受到当事人及相关部门的广泛好评。先后入选“ 2003 年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2004年全国十大刑辩律师”、“2005 年中国十大风云律师”,连续获得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荣誉。  大禹律师事务所  大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94年,是由多名资深、对各类法律事务有丰富经验的律师组成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历经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北京市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张燕生律师  张燕生律师,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现任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培训团成员、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委员、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委员会(NACDL)会员。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委员会主任。  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现有工作人员152人,其中专职律师102人,兼职律师13人,其他工作人员37人。2008年业务收入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中位居36位。    焦鹏律师  焦鹏律师,刑事诉讼法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业务分管负责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焦鹏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律师执业二十年过程中,办理各类刑事、民商、行政诉讼和仲裁等各类案件800余件,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公司、企业及重大项目担任法律顾问超过百家。在执业同时,伴随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焦鹏律师也在不断地深造学习,直至在中国政法大学完成法学博士学业。焦鹏律师跟随在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践行着法律实务与法学理论的结合。  尚权律师事务所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是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尚权拥有一支刑事辩护经验丰富、资历深厚的律师团队。一直致力于我国的法律完善建设,推动死刑复核,维护人权。并创办了“尚权刑事辩护论坛”,营造了刑事辩护制度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和平台,获得了丰富的成果。    张青松律师  张青松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并以刑事辩护为主要业务,2004年开始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办理了大量大案要案。张青松律师在近二十年的法律工作中,其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深受嘉许,被称为刑事辩护的“京城四少”,曾被权威媒体评为“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年度精英律师刑事辩护奖”等。同时致力于发展我国的法律和公益事业,多次参加法律修订活动,发起或参与多项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科研项目。曾担任中国代表团成员参见国际间的人权对话。办理过著名演员刘晓庆及其公司偷税案、江西“德国牙医”非法行医案、英国公民阿克毛贩卖毒品案等重大社会影响力较深的案件。  京衡律师集团  京衡律师集团是浙江省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律师集团事务所。创办于1997年。集团总部设于杭州,由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京衡律师集团台州事务所、京衡律师集团湖州事务所、京衡律师集团温州事务所五家所组成,京衡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上海事务所正在筹办中。自2003年更名京衡后短短的几年时间即发展成为国内著名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    陈有西律师  陈有西,男。浙江省宁海县人。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07年组建京衡律师集团,五个成员所100多位律师和助理,为浙江省首家律师集团。2000年评为二级律师职称。2004年因业绩卓著被杭州市律师协会通令嘉奖,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同年京衡所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6年杭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评为浙江省五年普法先进个人,通报奖励。2006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中介服务业标兵称号。2007年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2008年评为一级律师。2002年被选为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2004年被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任命为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5年12月被聘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 M)导师。已出版专著、合著8本,发表论文300多篇计400多万宇。是一位业务范围涉掠较广、知识全面的学者型律师。 其成功案例和法学观点经常被新闻媒体关注,在省内外律师界、学术界享有良好声誉。  翟建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是沪上首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其办所理念与目标是开成一家刑事辩护的“专卖店”和“精品店”。    翟建律师  翟建律师是上海文革后首批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当年留校教《刑法》,之后当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多次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名列上海十名“东方大律师”之首。1984年起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第二接待室主任。1989年被评为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1995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同年10月与他人合作成立“上海市明日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2002年11月又创办了全市第一家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从业以来,由他经办的重大刑事及民事诉讼案件达1000余起,遍及全国。  罗力彦律师事务所  罗力彦律师事务所由部分拥有国内或国外的硕士、博士学位等人员组成,兼有教授、研究员、注册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经济师、房地产评估师、商标专利代理人、税务代理人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罗力彦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国内国际法律服务经验,能够在各个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罗力彦律师  罗力彦,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共大连市第十届党代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罗力彦执业以来先后办理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如: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为迟尚斌的法律顾问,妥善解决了轰动全国的“深足事件”。罗力彦为大连市等政府机关和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献计献策,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她还应中央电视台的邀请在《法律讲堂》栏目中主讲《罪与罚》系列,以案说法,反响甚广。她积极参与立法,先后两次被评为“优秀人大代表”。她还注重理论研究,其撰写的百余篇论文先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多次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安徽省首批50强、合肥市首批诚信律师事务所,系安徽省目前规模最大的律师执业机构之一。事务所下设六个业务部、一个法学研究所、三个法律网站。金亚太多名律师和研究员兼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员、安徽省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济顾问、立法咨询员、行政执法监督员、省、市政协委员等重要的社会职务。    王亚林律师  王亚林,男,法学硕士,一级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安徽大学法学院、合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兼职教授,安徽省刑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国内外媒体经常对其本人和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专访和报道。从业20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的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如全国毒鼠强第一案、安徽反贪第一案(阜阳市长肖作新受贿案)、安徽前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等。其中“五年六审、死囚辩无罪案”(刘明河故意杀人案)被作为中国“疑罪从无”的典型案例、中美恢复人权谈判的典型案例。发表学术论文32篇;五篇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出版专著2部。  北方律师事务所  新疆北方律师事务所是司法厅直属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十几年来,该所律师办理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及企业改制、兼并和重组、破产等非诉讼事务数万件,其中有许多具有全国以至世界影响的案件,并先后担任50余家特大型或大型企业和数百家其他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律师的作用。北方所连续多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律师事务所并受到司法部的表彰,2008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行风示范窗口单位”。    曹宏律师  曹宏律师于1980年起从事律师职业,1982年调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担任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1988年继续从事律师工作,1993组建北方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今。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学历。1996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首届“六佳”律师,199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1998年被评为“全疆优秀律师”。1999年当选全国律协理事,1995年当选新疆律协副会长、常务副会长。还先后担任了新疆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新疆工商联执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咨询委员等职务。曹宏律师擅长并主要从事刑法、诉讼法以及民商法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在诉讼领域有着特别的建树,克拉玛依“12.8”大火案,**法院单位受贿案、阿克毛(英国人)走私毒品案及郑**挪用公款无罪案等已成为刑事诉讼领域的经典案例。  金凤凰律师事务所  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是日由资深一级律师汤忠赞创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金凤凰律师事务所自创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民事及仲裁案件,并长期为省内外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汤忠赞律师  汤忠赞,男,一级律师,现任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金融协会、工商协会理事,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西省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理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汤忠赞律师从1964年起从事政法工作。历任江西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江西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1984年在江西省开创了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先河,1988年提出了律师管理工作的四大管理和律师业务素质的十要素。1988年在全省率先组织了律师辩论大赛。1981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了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百余件,这些案件有的被告被判无罪。  中国人民大学  陈卫东教授  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研究会理事;受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河北大学、湘潭大学、烟台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司法部司法考试命题专家委员,《法制日报》专家顾问团成员。  中国政法大学  顾永忠教授  顾永忠1978年起上大学、读研究生,先后获哲学学士、刑法学硕士、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年顾永忠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工作;1994年至2003年,顾永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0年,承办过大量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重大、疑难、典型刑事案件;2003年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司法改革、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等领域的学术研究与教学工作。长期以来,顾永忠先后参编、主编、独立出版法学论著、教材及其他书籍3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  罗智勇,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员  聂建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六、招生名额及条件?  招生计划拟限5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招生条件为:  (一)已取得律师执照,从事刑事辩护法律业务者;  (二)有志于学习刑事辩护法律知识、技巧,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人士。  七、教学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一)开课时间为日至9月19日,实际授课9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八、结业后将颁发什么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届刑事辩护研修班”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届刑事辩护研修班”结业牌匾;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九、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4000元人民币。  (二)参加研修班的西部律师及已参加过我院其它研修班的人员,培训费为3500元人民币。如需享受学费优惠,请在报到时提供结业证或律师证原件以供查验  (三)学院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十、报名方式  (一)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9月9日17:00,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  发送至邮箱:  3. 经律师学院确认后三日内,将学费全款汇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招生名额将按学费收到时间顺序录取。  4.各学员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  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律师学院(收),邮编:100872。  (二)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9月10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报名,现场交纳学费。  (三)联系电话:(010);传真:(010)。  联系人:邓老师、钟老师、王老师  (四)远程试听咨询电话  010- 朱老师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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