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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第八十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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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夜
“种瓜的瓜,种豆得豆。”这句古语不知道传承了多少年,似乎一切都是有因才有果么?或许该说什么样的种子,发什么样的芽。若不是站在眼前的这个颓废男人,我恐怕不会知道这个故事。即便是隔着老远,我也闻见他身上混合着酒臭味和多日不曾清洗的酸味。他随意的将一件皱巴巴地西服套在已经变色的“白衬衣”外,皮鞋已经完全失去了光亮,只有高耸的鼻梁上架着的那副金丝眼镜和后面的那双虽然低垂却依然犀利的眼神仿佛还能提醒我这个男人以前还是过着非常有着优越而高高在上的生活的。“我出身在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他使劲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倒了杯水给他,喝完后,他开始谈起那个关于种子的故事。“虽然是名门望族,却有着外人无法了解的痛苦,无论我们家如何风光,如何显赫,但始终都是单传。每代下来,都只有一个儿子,每次家里的长辈总是战战兢兢地抚养这个孩子,即使是以前可以有三妻四妾,但始终只有一个能继承香火的,再要生,要不就夭折流产,要不就是女孩。人丁兴旺关系到家族兴亡,这是几千来以家族形成个体的中国社会不变的法则,我们家虽然竭尽所能到处寻找办法,似乎也只是徒劳无功,后来想开了,也就算了。我的父亲是一名富裕的儒商,下海前是大学教授,做生意则一帆风顺,而且又赢得了极好的名声,我从小就在钱和墨水中长大,不过在他的教导下,我没有成为书呆子也没变成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商人,我似乎平稳地按照家里的为我设计好的路走下去,成为一名外人仰慕的成功者。但路有时候也会出现岔口。我娶了一位我非常爱的女人为妻,但结婚六年都没有任何生育的迹象。表面看上去和谐的家庭却始终蒙着一层阴影,在我看来没有孩子多少有些痛苦,但却不影响我的生活,而双亲则急的满头白发,而这个年代又不必以前可以讨妾,借腹生子我们家更是干不出来。妻子经常会在睡梦中流泪,我明白她的痛苦,这也令我更加烦恼,我和她早去过医院检查,可两人都没问题,妻也一度提出离婚,但被我严厉的拒绝了,如果是为这个事抛弃她,那我就真不是人了。我的母亲,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同学,也是在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我,当时她也是冒着极大的风险,而那之后她的身体也每况愈下,经常腿疼,可是无论什么天气,每个早上她都起的很早。终于有一次,幼年的我悄悄爬起来跟着看她做什么,我望见她居然在寒冷的清晨披着单衣,走到客厅,手里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长形的木制品。似乎,是一个灵位。母亲将牌位放在正对客厅的窗口,居然跪了下来。我刚要过去搀扶其她,但好奇心居然让我躲在一旁看了起来。母亲居然哭了起来,那声音非常的悲凉。我一时没了没了注意,哭了片刻,母亲站起来,收起牌位回到自己卧室。几十年来,母亲天天如此,我始终想知道那牌位是谁的,或许是母亲的好朋友?父亲说母亲年轻的时候交友很广,颇有女中豪杰的味道,而且又是重情重意,如果这样想,只是凭吊一位故友到也说得过去了。日子在家中窒息的环境下过去,我极力想化解父母对妻子的矛盾,可是三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直到有一次,父亲居然外出许久,问起母亲,她只是说去了老家为我讨要生孩子的秘方。父亲回来的时候非常高兴,仿佛人都年轻几岁,而老两口对妻的态度忽然转变了,反而让我们两人觉得颇为不适应,我以为维持几年的坚冰或许真的打碎了,然后事实证明我错了。父亲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并没有带来什么秘方,儿时带来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父亲说她是乡下的友人,由于家里已经超生,不敢在村子生,所以父亲顺便带她过来,让她在城里生娃,也算帮乡里人做点好事,而且农村认为就不添丁的家里来个孕妇也可以讨个好彩头,我自然没有怀疑,因为父亲经常帮着家乡人的忙,什么工作调动,资助贫困生之类。当然我认为这次也不例外,不过这个有着黑红健康脸孔的女人死死地盯着我看,仿佛看怪物一般,接着又看了看妻。她忽然抚摸着自己园滚如西瓜般的肚皮笑起来,那笑容却比哭难看。我走过去帮她接过行李,但那女人忽然低头摸着肚子对着我小声说着。“娃啊,记住他。”我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她又重复一遍,我不禁有些纳闷,但看到父亲热情地招待着这个妇人,似乎又和以前对待家乡来的人的态度有些异样,但家里向来是父亲做主,只要父亲不愿说,我从来多问。两个礼拜后,那妇人生了,是个小男孩,很可爱,不过右手有六指,父亲说没什么大碍。我和妻去医院看她,但她似乎根本没有为人母的开心,却反而是一种非常痛苦的表情,那女人摸着孩子嫩嫩的小脸,又对着我和妻子小声嘀咕着。“娃啊,记住他们。”我开始讨厌这个女人了,是的,当时我的确心生厌恶,甚至怀疑这个女人不会把孩子交给我们家里照顾吧,父亲一直都是好人,对他们的要求从来不会拒绝。但我多想了,没几天,那女人和那孩子都消失了,仿佛从来来过,而父亲忽然劝我和妻去散散心,出去好好旅游。家里呆的郁闷,我也正想如此,临走前,父亲兴奋地和我告别。我和妻子去了以前就很想去的地方,这次长期的旅游犹如再次回到蜜月的时候一样,当旅行结束回到家里,我发现居然已经过了一年了。果然玩起来时间过的飞快。但我没想到奇迹居然出现了,回来一段时间后妻子出现了强烈的妊娠反应,去医院一看居然怀孕了。或许真的是那名孕妇给家里带来了好运,检查后医生还说是双胞胎,当我高兴的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父亲的时候,正在沙发上看报纸的他猛的站了起来。双胞胎?父亲颤抖着声音问我。我觉得他非常奇怪,但没有多想,以为他是开心的有些失态。父亲低着头,不停地嘟囔着,我隐约听到他在说什么怎么会这样一类的话。很快,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马上堆起笑容,说好事好事,接着失神地走到卧室去了,一边走还一边叹气。由于我也沉浸在即将做父亲的幸福中,居然没有太过在意父亲的变化。妻的肚子随着时间渐渐隆起,很快就要临产了。医生告诉我们,妻就会在这几天生了,父亲担心我身体,于是叫我回去睡下,我已经向单位告假,在医院照顾妻很久了,的确有些疲惫,于是,那天夜里我独自一人回家休息,而父母则在医院,有消息就随时通知我。本来是四个人的家忽然只有我一个人,当然有少许不适应,我并非是个胆小的人,只是那天心里惦记妻,所以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宁。躺在床上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脑子里不知道怎么总是浮现出幼年时候看见母亲对这那牌位祭拜的影子。好奇心一旦涌起,就如同决堤的洪水。我开始在家里翻找,终于,在母亲床下的木板隔层里找到了那个用厚厚油纸包起来的灵牌。当我拆开一看,感到一阵不解。牌位上赫然写着的,居然是我的名字。当我正在奇怪这牌位的时候,空旷的客厅外忽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小孩笑声。我把牌位重新包起放好,走到客厅里。笑声依然如远处飘来的雾气一般弥漫在冰冷黑暗的客厅里面——出来的时候我发现房子停电了,而这种事情在我家是极少发生的。跟随着那笑声,我走出了房子,外面比客厅里更冷,北风刮的呜呜的,可还是可以清晰地听到那孩子的笑声。当我走到屋子外面的庭院角落的时候,笑声开始微弱了,渐渐变成了啼哭的声音,我被这声音搞的无心烦躁,于是想干脆不管了,既然睡不着,不如去医院陪陪妻子。我正要转身,却感觉到脚底有什么东西在慢慢隆起,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土里蠕动着。我移脚,慢慢蹲下来,开始用手慢慢地刨开脚底的土。这个庭院种植了一块草坪,向来是父亲打理的,草长的异常丰茂好看,旁人看的羡慕不已,经常像父亲讨教,但父亲总是闭口不答,不过我发现我脚底的这块土非常的松软,似乎刚翻新不久。我的手指触及到了什么软腻的东西,如同搁置久了的肥肉,又像豆腐,我急着打开了手机照了过去。伴随着手机幽暗的灯光,我看到的是一截苍白的手,准确的说是小手,婴孩的小手。那手有六指。我已经没有勇气在挖下去了,但是但我要努力支撑起身体离开的时候,我发现那孩子的手紧紧握了起来。旁边的土开始出现更大的动作,抖动个不停。手机的光也暗淡下来,无论我怎样去按也不再显示。黑暗里我闻到一股腥臭味,那是土壤中夹杂着腐败肉质的味道,那味道非常熟悉,儿时的我帮父亲翻新土地的时候,经常会找到一些被动物藏匿在土里的吃剩下来的残尸。有东西顺着我的脚踝慢慢地爬了上来,我的身体如同被绳子绑住了一样,那不知名的家伙居然一直爬到我的耳朵边上,细细地说了一句,那句话虽然微弱,一下就淹没在呼啸的冷风中,但我依然听到了。‘我认识你。’犹如呀呀学语的孩子说出来的话一样,却根本没让人觉得可爱,话语中没有夹杂任何的生命力。手记忽然响了起来,我慌忙的接了电话,身边的一切又消失了,只有脚下的土依旧松软。电话父亲焦急的告诉我,妻子已经发动了,我胡乱应了声,连忙赶到医院。焦急地等待几个小时后,当天已经蒙蒙发亮,一名神情疲惫的医生走出了手术室。‘母子平安。’他勉强地笑了笑。接着揉揉眼睛,伸了个懒腰朝更衣室走去。可是当把孩子抱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只有一个。不是双胞胎么?我抓住刚才那个医生问道,他奇怪地告诉我,只生了一个,并且说这种事进场发生,有很多产妇做的检查都偶尔有失误,双胞胎变一个,一个变双胞胎都是可能的。既然医生这么说,我也不好在拖着人家,只是看了看孩子。但是我忽然发现孩子的右手居然是六指。父亲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大碍,不影响什么。而我则将孩子交给父亲,自己进去看妻,她很虚弱,不过看得出非常开心,但我却笑不出来,因为我觉得那绝对不是我的孩子。孩子的六指很快切去了,伤口也好的很快,日子回到了普通而幸福中,当然,除了我,他们三人对那孩子都很喜欢,而孩子也的确十分可爱,我不得不挤出笑容强作开心的照顾那孩子,但那天晚上的事情却如烙印一般让我难以忘记。在两代人的照顾下,这孩子成长的很快,他继承了家族的有点,漂亮聪明,但他还是多少有些怪异,他从来不肯叫我爸爸,这让我更加厌恶他,父母和妻经常安慰我,但我却对那孩子更加冷淡起来,聪明的他也知道,从来都是粘着那三个人。终于,我忍不住了,我把妻子支开,让她带着孩子出去散步,而自己则把父母叫到客厅。前年那个村里来的孕妇现在怎样了?我直接问父亲,他一听这话犹如遭到电击,身体抖动了一下,我看见他苍老的脸孔和白发,忽然觉得有些不忍,或许我正在触及这个老人心里最脆弱的地方,但一想到那个古怪的孩子,我又硬下心来。你一定要知道?父亲没有抬头望着我,我嗯了一声。
我不会告诉你的,或者说,只有到我死的那天才会告诉你,那样就算你如何怪我,我也不会知道了。父亲幽幽地说了句,接着拉着同样神情默然的母亲走出了卧室,留下我一个人傻傻地站着。父母的态度更加让我怀疑,但我表面还是做出一副放弃追查的样子,父亲也仿佛以为我真的不想过多探究。但是很快,我借口出差,来到了老家,虽然说是故土,但其实我根本没来过,只是从父亲那里得知有这么一个村子。当我来到的时候才发现的确是个普通的在普通的地方,同中国成千上万个村落一样普通,那里的人也一样勤劳朴实,我忽然想到,如果那个妇人根本不是这里的人,我不是白跑了。不过很幸运,父亲的确来过这里,而且还住在当地一个远方亲戚家里,这个老实的村里人告诉我,他的确知道那个孕妇的下落,并且带我找到了她。这个女人仿佛知道我会来找她,平和地招待了我,她的家比普通人看过去要豪华的多,已经接近城市的标准了,而且三大件也齐全。当我把心中疑问告诉她的时候,并且希望看看当年的那个孩子的时候,女人冷笑了下。你不该问我,孩子的下落应该去问你父亲,当年我只是负责把孩子卖给他罢了,别的我一概不知道,他告诉我你们夫妇没孩子,所以要收养个,我们家穷,什么都没,唯一就是孩子多,一年一个娃,送人的送人,卖的卖,我和我男人根本养不起,有你爸爸这样的富人出的起高价我当然开心了。她如连珠炮一般说着。可是我没看到那个孩子,我连忙说道,妇人忽然又冷笑了下。呵呵,想不到他看上去慈眉善目居然也做这个勾当,看来我猜的没错,一个孩子值当不了那么多票子,可怜我的娃,居然做了种子。她的脸上闪烁过一阵嘲讽和悲戚之色,但也只是一瞬间,很快又回到那副冷漠的脸孔。我不明白地望着她,她见我真的不懂,就继续说道。生不出娃的家里就是少种子,种什么,得什么,你父亲把我的娃买去做了种子,好让你和你婆娘能生个出来。说完,她站了起来,转过身不再理会我,我还想问什么,却被她回绝了。离开的时候,我听到房间里响起呜呜的哭声,撕心裂肺。回家的路上,我想到了关于埋小鬼的说法——东南亚的赌场之中经常会买来刚出声的婴儿,然后让一些有道行的修士禁锢他们的亡魂,镇压在赌场之中,为赌场招财进宝,未能生有子嗣的家庭也会偷偷将小孩的尸骸埋在家外墙角,为家里做招财招子的看门小鬼。难不成父亲真的做了那事?我不敢在想下去,只能赶快回家,火车上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房子外面角落的草坪下有一堆新土,犹如一个坟。难怪回来的时候草地长的更加茂盛了。我忽然想起有人说过,死人是最好的肥料,如果一块地上的花草长的很好,那下面一定埋了人。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又是个懒洋洋的秋日下午,快到家的时候,我看到那孩子一个人站在庭院里玩耍。他真是我儿子么?或者还是那个种子结出来的果子?我的脑子乱得很。我猛的生出一种想过去抱他的冲动。阳光照在那孩子光滑如缎般的脸上红扑扑的很好看,他挥舞着像藕节样的手,仿佛在跳舞一样。当我慢慢走过去,却看到高高伸展的手上,在阳光下显的有些异样。我清晰看到原本被切去的六指好好的长在那伤口上,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一般。孩子背对着我,他迎着太阳落下的常常黑影正好叠加在那个土堆上,土堆又开始耸动起来。我站的地方离孩子只有十米远,却宛如相隔天涯。土堆中伸出的小手抓着孩子的脚踝,但孩子仿佛什么也感觉不到,那双手也是六指,却已经腐烂接近白骨。我再也无法忍受了,那就是我儿子,我不允许任何东西抢走他,我扔下衣服和行李,冲过去抱起他,亲着他的小脸。‘我认识你。’怀中的孩子忽然说道,话语和那天晚上听到的一模一样,他不安分地从我手里挣脱出来,冷冷地望着我。‘我认识你,而且我把你的孩子吃掉了。’他哈哈地笑了起来,那笑容分外熟悉。就像那个村子里的女人。孩子笑完后就晕了过去,我抱着他,看了看那手,又成了正常的五根手指。父母和妻吓坏了,还好孩子很快又醒了过来,只不过依然躲着我。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在也无法人兽了,于是我拿出翻新草地的工具跑到外面。父亲仿佛知道我要做什么,猛的朝我冲了过来。不要啊,他老泪纵横的拉着我的手臂,曾几何时这双手是那么强壮有力,但现在却如此软弱,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力量。‘爸。我一定要解决这事。’说完,我将外套脱掉,大步走到外面对这那土堆挖起来。父亲瘫倒在地板上,而母亲也尖叫着跑过来想阻止我。‘你会后悔的!一定会!’母亲如疯子般诅咒着我,披头散发的样子非常可怕,我瞟了眼妻,她流着泪抱着孩子,她从来不不会阻拦我任何事情,在她眼里,我是永远是对的,绝对不会犯错的,就像父亲在母亲心目中一样。只有那孩子,却咬着指头带着嘲笑和好奇的眼神望着我。随着工具的翻动,草坪支离破碎的翻开了,果然,我找到了那个深埋的婴孩,虽然四肢开始腐烂,但脸部依然清晰可见,我小心的把那孩子的尸体拿出来。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扶着那孩子的脑袋,喃喃自语到。当我将尸体缓缓脱离泥土的时候,忽然发现似乎被什么扯到了,低头一看,原来婴孩的脚踝处居然还有一只手,一只只剩下骨头的手掌死死的抓着尸体的脚踝。居然有两具尸体?我回望母亲,她面无表情地望着我。接着拂去面上的泥土,腐败之气更加严重。那下面是一具稍微小点的尸骸,似乎已经掩埋很久了。我讲两具尸体都拿出来,用白布盖着放在草地上,阳光冷了下来,妻中小家伙一直盯着那尸体。回到屋子里,妻和我坐一边,父母坐对面,在灯光下他们仿佛一下苍老了几十岁。‘第二具尸体是谁?’我问他们。‘你的孪生哥哥。’母亲低声说,我忽然震惊了,我何时有个哥哥?‘我们家族向来只能有一个传接香火的后代,而不管如何,我们的家族都是生双胞胎,而其中一个就要作为镇宅和保护家族的兴亡而必须要活埋在家里的后院,绝不能有两个男丁同时存在,而且埋下去就不能再开启出来,否则家必败,你以为这些财富地位是怎么来的?那是你的兄弟,我的兄弟,你爷爷你祖爷爷的兄弟的命换来的,或者说,这本省就是一笔交易罢了。’父亲忽然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你一直没有后代,我非常着急,所以从那个妇人处买了个孩子,我想你一定也知道了,同样,我把那孩子活生生埋了下去,造孽啊,多好的孩子,我只是希望作为种子可以让我们家开枝散叶,或许可以改变这该死的命运,但没想到还是双胞胎,但生出来却又只是一个,我实在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每一个活下来的男丁,都会沿用死去的兄弟的名字,表示已死一次,不会在被世间的命格所牵绊,当然可以做任何事情都一帆风顺。’父亲地垂着头,我很难相信一向被外人称道善良富有爱心的父亲居然会杀死一个襁褓之中的婴儿。而这一切却又都是为了我。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母亲要去祭拜那个牌位,为什么那个牌位上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一样。我到底是谁,只是一个借着已经死去的兄长的名字活下去的人么?‘家败了,家一定败了,罢了罢了,这样或者本身就太累了。’父亲忽然站了起来,摇摆着身体走了出去。母亲一言不发,只是转身回到卧室,出来的时候拿着那个牌位。那天晚上,我们把那两具尸骸和牌位都烧掉了,火光中我儿子的样子变的非常痛苦,并且大病了一场,病好后父亲的生意也开始一落千丈,我的工作也丢了,上个月,两人先后过世,相隔不到一个星期,仅存的财产也用于为他们操办后事了。现在的我只能靠着妻子微薄的收入支撑家用,当然,我还在一直找工作。”男人忽然开心起来,我很难想象一个人从高出跌落到谷底,经历这些事情还能笑出来。“不过我很高兴,因为我儿子终于开口叫我爸爸了,有了他,做任何事情都有动力,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的。”说完,他这才拿出自己的资料。忘记说了,他是来报社招聘的。我有好的接过来,并告诉他最好收拾一下,下午再来见社长。他兴奋地走出去,临走前还热情的给了我个拥抱。望着他的背影我觉得对他来说,得到的远比失去的要多得多。
第八十四夜魍魉 有些办公室里很少办公事,就像老板的或者营销部的,只不过前者指挥别人去外面办公后者被别人指挥,我在的地方不过十几平方米,除去打印机书桌电脑外所剩空间一目了然,还好大家很少同时呆在一起——除了周五的统一排版印小样之外。也正是如此,我几乎和老黄是一个礼拜才见一次。老黄并不老,也不姓黄。他是专门负责娱乐板块的,此人相当八卦,不过想想是职责所在,也就不觉得讨厌了。但他老是喜欢讲黄段子,编辑部女职员多,久而久之就叫他老黄了,不过这人贵在讲究尺寸,不会太过,但凡高手都知道点到即止,老黄显然明白,所以只要别人脸上露出少许不耐烦或者厌恶就立即停下来,再加上平日里经常对人和善,爱帮忙,偶尔一些笑话倒也无伤大雅。今天早上就我和他老的早,于是他只好拉着我说。“知道我们记者的老祖宗是谁么?”老黄除了喜欢讲笑话,还喜欢问一些不着四六的问题。我摇头。老黄自然得意地告诉我说是张良。这下我摇头都不会了,你瞎说,我马上回应道,但老黄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想当初霸王被困垓下不是唱歌么?老黄笑道。是啊,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被他忽悠了,不过既然无聊,就听他说吧。他不是念着虞姬虞姬奈若何么?老黄说,是啊,我说,可那不是他怕自己女朋友落到有流氓之称的刘邦手里么?你错了,人家其实念的是娱记,娱记奈若何,就是娱乐记者啊娱乐记者啊我拿你有什么办法。你想想,当时最有名的两个男艺人是谁?是项羽和刘邦吧,最有名的女艺人是谁?虞姬吧?所以张良就是对项羽的子弟兵报道说项羽和刘邦哪里是争天下,其实是争女人才打仗,这绯闻一夜之间就传开了,八千子弟兵当然那觉得不爽,于是都不愿意做这种没意义的炮灰,所以说张良是我们记者,准确说是娱乐记者的祖师爷啊。我不禁哑然失笑,忽然仔细看起老黄来,斑秃的头顶,犹如一个足球一样,为掉光的头发毛绒绒的一块块挂在闪闪发亮的头皮上,虽然才小四十,人却憔悴的厉害,如同一截子曝晒多日的腌萝卜干,干巴巴的翻起褶皱的黄皮,也难他们比我们辛苦,而且经常被像鸭子一样赶来赶去,加上熬夜早起风吹日晒,还真以为摸点X宝就没事了洁白干净了可以当老白脸而不是老白干了那完全是自欺欺人了。不过最近看见他却发现不仅仅是脸,仿佛整个人都有点奇怪。他没结婚,准确地说是刚离婚,他们那个部门离婚是家常便饭,换老婆比换底片勤快,有时候搂着相机的时间比搂着女人长,这恐怕除非对方能长成相机一样否则都不会开心的。可是我最近每次听见他接电话总能传出一阵阵的婴儿的声音,有时候是哭声有时候却是笑声。我曾经问过他是不是用了那种小孩声音的铃声,但他却说没有,而且还奇怪地说他压根没听见。最有意思的是,老黄似乎越来越高兴,他的运气很好,有几则大新闻都被他独家捕捉了,最夸张的一次一个小有名气的男明星深夜上街急着如厕,一时没找到就随意躲墙角解决了,结果这也被他拍到了。简直是神了,后来这男明星要告他,老黄不在乎,官司打下来两人的都红了,男明星被找去拍疏通尿路的利尿药物广告,据说广告词是斟酌了许久,有说是我的地盘尿我的,也有提议是尿一尿十年少,最后反倒是老黄的那句喝了某某肾宝,尿到天荒地老被采用了。两人后来还成了好友,只是那明星央求老黄拍拍小便也就罢了,其他事情给留点脸面,于是老黄也一夜之间成为报社的台柱,报纸发行量猛增。一个多月来几乎所有重大事情发生他都在场,不过大家问起来他都只是说运气而已。想想他上个月还因为一篇报道失实,闯了大祸,还好社里念他资格老才抹平了过去,其实是事主没什么背景罢了,这世道就是如此,富人的汗比穷人的血要值钱。据说苦主出事前还打了个电话给老黄,老黄接都懒的接。也可能霉运走到头了吧,所以现在一路风光。看着老黄接过电话又火急火燎地出去了,我不禁笑了笑。老黄出门不久,他抽屉居然又传来了手机的声音。我只好翻出来赶快追下楼,但老黄已经不见人影了。当我只好自己接了电话。话筒里面只有一个婴儿的哭声,非常刺耳,我喂了半天,哭声却越来越大。我是对这听筒的,但哭声却感觉从后面,或者说从四面八方传过来,将我包围起来。我觉得有些不对,立即合上了电话。这时,自己的电话居然响了起来,刚接居然是老黄,可他不是没带手机么。“欧阳啊,和老总说下,晚点出大样,我又拍到好东西了,就这样,我不多说了。”说完,电话就挂了。这么说我手里的电话不是老黄的。但那个手机显示的却正是老黄家里的电话。想想现在没事,忽然有种恶作剧的感觉——难不成老黄偷偷的金屋藏娇,还多了个娃娃,估计刚才是那女人打的,听着是我声音就不敢说话了吧。想到这里到也解释的通了,老黄家我也认识,很久没去,干脆去拜访下。而且要在老黄回家之前到,一想到到时候老黄惊愕尴尬的表情我就想笑。周末只是例行的三校,工作不多,我招呼一下就往他家赶了。老黄住在报社新盖的职工楼,他资格老,正好赶上最后一班自费集资,房子不贵,但也不实惠。典型的小两室一厅,他搬家我去帮过手,不过以后就没去过了,那时候他还没离婚,不过从两人关系来看也不远了。老黄不愧是娱乐记者,除了口才好外经常打官司也让他最后离婚上法庭游刃有余,结果房子被他争取到了,前妻则愤愤不平的扬言要报复,老黄不以为然,说要报复他得排队买票,有这功夫还是去搞张奥运门票实在点。说话间我就来他家了,按了按门铃,毕竟好是要见新黄嫂,我稍微提了些水果和蛋糕,可是门却不见开。我又按了下,不过这次时间比较长,站在厚厚门外的我几乎都能听到里面的音乐声了。楼道里一个人也没有,我像木头一样杵在里面。当我以为里面没人的时候,门却又打开了。摆好例行的笑容,低着头刚想把提的手酸的食品袋子交接过去,冷不丁却发现眼前一个人也没有。但门却是开的。这下轮到我尴尬了,只好喊了句我能进来么?喊过数句觉得有些不耐烦,心想和老黄蛮熟,怎么他找了个这么不懂规矩的女人。还好房子布局和那次见没多大变化,我找到双拖鞋,提溜着走进去,讲礼物放在一张铺着玻璃的四方木桌上。我原以为开门的人可能躲在门口,可当我带上门却依然没人。整个房子不大,几乎可以一目了然。但我始终感觉不到有人在,我又喊了几句,回应我的只是自己的声音。“或许新嫂子耳背吧,但那孩子不可能也睡的如此死吧?”我纳闷起来,于是踮着脚走进内房。房间一个是空的,放着一些杂物和旧家具。另外一间只是一个单人床,那床我认识,还是我上次帮他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床旁边只有一张书桌和摆放在上面的电脑。我没有看到半点关于女人或者是小孩的衣物。当我抓身想要去厨房看看时,忽然听到身后一阵悉悉索索和吞咽咀嚼食物的声音。回头一看却只发现满桌子的食物渣滓,蛋糕和水果都没了。即便是吃东西比赛,这也太快了,或许说,人,是不能吃那么快的。现在这房子只有厨房和厕所没看过了。那东西只能躲在这两个地方。厕所不大,里面什么也没有,厨房也只是几平米,不过早台下有很多大柜子。我一个个柜子打开,无非是锅碗瓢盆和暂时不用搁置起来的厨具。不过最后一个柜子旁边却散落着一些黄色的犹如小米一样的蛋糕屑。我将手慢慢伸过去,刚想打开柜子,大门却响动起来。老黄来了。我只好赶紧过去。你在这里做什么?老黄吃惊地望着我,他一头的汗,脸上还有被烟熏的乌黑,手里小心的握着相机。这不你把手机落办公室了,我也很久没来了,所以顺便送过来,不过有人帮我开门,但进来后却什么都看见啊。我故意把啊字拖的很长,老黄脸色有些不妥。谁叫你进来的?说不定是我自己门没锁好,还好是你,要是贼就玩了,看来我虽然一无所有,家中还是要养条狗。老黄,你家里到底养了什么?我猛地追问一句。没,没什么。老黄有些慌张,我看见他手里好像提了带什么,趁他没注意我一把拉过来。让我看看你买了些什么,中午我就不走了,在你这里混口饭吃,我的饭字还未出口,袋子里一股腥臭变扑鼻而来,我急忙对光一看,里面居然都是血淋淋的内脏。“你买这个做什么?我记得你说过最讨厌吃下水的。”我将袋子扔给他。“不关你的事!”老黄有些生气,一下把我推到大门口,还指着桌子上的垃圾骂我。“你这哪里像来做客的,把我家弄得乱七八糟,快走快走,我收拾完还要赶下午的文字稿。”接着不由分说就把我扫地出门了。我嘟囔着回了报社,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老黄一定瞒着我什么,而且应该和他最近出色的表现有关,或许他怕我知道和他竞争。
但那天后,老黄照例是一个星期来我这里拿小样,但不再和我说话更不再和其他人说话,接手记时候的婴孩苦笑声音居然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仿佛听见两个老黄在说话,犹如双声道或者回声一样,不同的是一个苍老些一个却异常稚嫩。老黄依旧是到处抓新闻,或者说新闻到处抓他,他几乎抢了报社所有栏目的摄影记者的饭碗,他到蛮不在乎,每月领取丰厚的报酬。只不过,他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原本头上还残存的几块绿洲也全面凋零了。眼圈黑黑的,皮肤也由黄变的搅拌了水泥的砂粒色了。终于有一天,他拉住了正要出门的我。来,来我家好么,就晚上,我有事情告诉你。我早预料到这结果,但没想到这么快。下午下班后,我买了点卤菜,再次和老黄一起回家。路上我特意没让他坐车。到底怎么回事?想让我帮忙就最好别隐瞒。我问老黄,老黄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态,最终才哽着嗓子慢慢说起来。“我开始还以为拣到个宝贝,可是现在看来它已经紧紧粘上了。”老黄的声音带着哭腔。“那次事后我差点丢了工作,老总和同事也压根不拿正眼瞧我,加上年纪大反应慢,跑新闻也跑不过那些年轻人了,于是天天酗酒,一次我酒醒后却发现一件怪事。我去背包掏手机,却发现有两个。都很像,我分辨了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因为另外一个外壳又一点被碰掉的痕迹,正当我纳闷的时候,手记忽然响了,里面是个女人的哭声,她的声音断断续续,我根本听不清楚,但主要意思还是明白了,她要我照顾她孩子。我听的莫名其妙,就把手机挂了,可是没多久我听到一阵小孩的哭声,非常凄惨,当时是深夜,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到处找声音的来源,最后居然是在背包中。我把背包所有的东西都抖落出来,最后有一个黑色的手掌大小的家伙一出来就嗖一下不见了,我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老鼠,赶紧拿来本书想追赶。房间的光线不亮,我发现那东西在高速地运动,而且还在不停的哭泣着,声音越来越大,心中郁闷非常,于是我大吼一声别嚎了!那家伙居然停了下来,这时候我才看清楚它。整个身体是黑色的,就像涂了煤渣一样,长而尖细的耳朵高高竖起,样子犹如小孩子,但却小的多,最令我不舒服的是它的眼睛像充血一样诡异的跳动着红色。手脚四肢如同壁虎的一样,牢牢吸附在天花板上,扭过头盯着我看。而接下来让我更惊讶的是,我居然听见了刚才自己的那一声吼叫。别嚎了!和我的声音一摸一样,就如同录音机回放一般,不过仔细停还是带点稚嫩,那小家伙仿佛很高兴,不过似乎只是会这一句,接着又开始发出婴儿的哭喊声。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那电话又响了。‘你看到我孩子了么。好好喂养它,它会帮助你的,记住,别让它轻易说话,因为它说出来的都会成为现实。’说完,电话就挂了。为了让那个家伙闭嘴,我也没多想,随便找了点吃的——比如我吃剩下的面包或者饼干。小东西一见我手里的吃的,马上跳了下来,趴在我手里狼吞虎咽,吃完后就不动了,仿佛睡着一样。我猜想估计是一种有钱人的宠物吧,这年头钱多了烧包,那些贵妇人都喜欢与众不同,养些阿猫阿狗都无法满足她们了,不是这样说么,不走性感就要走性格路线,于是蛇啊壁虎啊蚂蟥蚯蚓之类的什么都来了,眼前的估摸着也是一种会模仿人声的不知名动物罢了,既然这么想,我就让它睡一夜,然后明天再去找它的主人。但我想错了。半夜的时候它忽然叫了起来:“楼下有人被车撞了!”它不停的重复这句,可当时还是凌晨两点不到,我被它吵的烦躁,于是想下楼去超市买瓶啤酒,结果居然发现超市老板出来倒垃圾的时候真的被车子撞了,于是我稀里糊涂成了他救命恩人——这一带的人很早就睡,他被断了的肋骨刺进肺部,根本喊不出来,要不是我下来,他必死无疑。这件事后我开始相信那女人说的话了。果然,所有还未发生的新闻它都能预先知道,我只需要那好相机在制定地方等待便是,下面的事情你也知道了,我靠着所谓的预言,一下成了社里的名记,而那小东西胃口也越来越大,口味也越来越怪,最喜欢生吃那些动物的内脏。它说的每一件事情都毫无例外的发生,有时候,我还真怕它冷不丁说一句我快玩完了之类。而最令我不安的则是最近这段日子。它居然会长大,由一个婴孩逐渐长大了!”老黄说到这里,几乎全身都再发抖,他添了添嘴唇,喉结一上一下的滚动。“长大?”我奇怪地问。“是的,它甚至开始慢慢变成一个成人,而相貌却,算了,我说不出来,你和我回家就知道了。”老黄忽然加紧了脚步,我抬头望了望,已经到了那栋楼前了。开门的时候老黄手都在抖,好不容易打开,里面却一股子臭味。外面的灯光还没消散,我感觉到臭味来自客厅的一个角落。一个黑乎乎的人影蹲在那里,不停的往嘴巴里塞些什么。它似乎发觉了,猛的跳起来,像猴子一样敏捷,但又如老黄所说,如同壁虎一样趴在对面的墙壁上,伸出黑色的舌头,警惕地望着我。我惊奇的发现,除了那对长耳朵和鲜红的眼睛,这个怪物居然长的和老黄一摸一样。我回头望了望老黄,有些无语。老黄则摇头苦笑。无论如何,我得走近点看看,抱着这种想法,我向前探了一步。“你会摔倒。”那家伙居然说话了,而且俨然是老黄平日惯用的强调口吻。还没等我反应,果然脚底一滑,啪地摔在地上,我顾不得揉屁股,看了看地面,没有任何东西,我居然是莫名地摔了一跤。墙壁上的“老黄”咧开嘴笑了笑,缓慢的爬行到我身边。到了近处,我更觉得它嘴巴里的臭味非常浓。“它天天倒要吃这些生的内脏,还最喜欢等腐烂以后再吃。”老黄强忍着走过去,提起墙角被血浸透的塑料袋。“我真的快发疯了,每天对这一个酷似自己的人。”老黄一边说,忽然一只手伸进袋子,他几乎是下意识的在做一样。我吃惊地望着他用手拿起一片破碎的猪肝,毫不犹豫就的往嘴巴里塞。我连忙大喊一声,冲过去打掉了他手里的东西,这时候老黄才如梦初醒似地望着我。“我,我到底他妈的在干什么?”老黄看见满手的血污痛苦地喊道。“你在喂养我,你吃就等于我吃”那家伙居然笑嘻嘻地回答。这次他没在爬行,而是跳下来,如正常人一样走到我们面前。“你看,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像极了老黄的家伙一边说着,一边揉搓着自己的脸。它的脸在剧烈的老化仿佛是在水中揉搓着的一块烂布。而老黄的脸居然也在慢慢的变化,眼角的皱纹慢慢的延伸出来,就像一只无形的手缓慢的割过去似的,而老黄的呼吸也渐渐沉重起来。“我要死了。你也要死了。我就是以后的你,我所看见的听见的就是你以后看见的,听见的。”它依旧是用着老黄的声音,但无比的苍老。老黄忽然暂时清醒了过来,发疯似的痛哭起来,接着又冲进了厨房。他的手里提着把菜刀。我来不及阻止,因为菜刀明显不是砍向我,这种情况下老黄的眼睛看不到一个人。因为我发现他的眼睛也变成红色了,和那个怪物一样。手起刀落,仿佛拆卸零件一样,“老黄”被老黄剁碎了。第一刀就砍掉了脑袋,以后的每剁一刀,那怪物都在呵呵地笑着,地上滚动的头颅却依旧说着话,犹如背诵经文。“你杀了我,就是杀了自己。我的样子就是你以后的样子。”重复多遍后,头颅最终还是不转动了,伴随着黑色如同粉末状东西洒遍了整个房间,那些断裂的残肢都融化掉了。我打开客厅的窗户,风灌满了这里,没多久,客厅里又恢复了干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没事了?”老黄好像得救了,虽然他看上去更老了。可是他口袋里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老黄犹豫地接了,但接完后脸色更难看。我听见手机传出一个女人的哭声,老黄把手机递给我,在我耳朵边听到的只有一句话。“你杀了我,又杀了我儿子么?”翻来覆去的就只有这么一句。即便是隔着那么远,我也听得异常清楚。“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安静下。”老黄不再出声,我安慰他几句,只好回去了。临走前,我不放心,拿走了他的刀,而他犹如个木头人一眼,靠着墙坐着,抱着头低声哭泣。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报社,还好这时候依旧有人值班,我调出了总社的以前的存档。关于老黄上次社内处分的存档。原来那次老黄报道了一位未婚怀孕的少女,而她原本是希望借老黄老求助社会来向社会求救,并希望让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悔悟,但老黄擅自把她的照片登了出来,并将女孩写成了富商的情妇,按照老黄平日的逻辑说,既然有照片就要上照片,要不脸白拍了,这样才显的真实。结果很显然,女孩是外地打工者求诉无门后跳楼自杀,死了人,多少闹大了,不过还好在这个城市连个熟人都没有,老黄的责任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据说那天女孩是半夜跳的楼,临死前她打了个电话给老黄,不过老黄根本没去接。而且尸检的时候,肚子里的孩子不见了,只是在尸体双腿下面有一道延伸很远的血迹,就如同爬行过一般,而那个手机也不见了。女孩有照片,就是老黄照的,同时还有另外一张,不过是尸检官拍的,老黄的那张清秀可怜,而死去的那张也没多大变化。只是眼睛通红而已。我关上电脑,不知道明天老黄能否还能来上班。或许,即便他还能来,也不过是个躯壳而已,魂早没了。至于是什么时候,到底是今天,还是女孩临死的那夜,我说不上来。不过即便是娱乐记者似乎却也在经常制造悲剧,究竟是娱乐了那些读报纸的人,还是娱乐了自己,那就不知道了。(魍魉完)注:魍魉,木石之怪,亦有说为山川之精。状如三岁小孩,红眼长耳,赤黑色,喜欢模仿人声用以迷惑人。
有点小恐怖
第八十五夜
狼凝 十月初四,忌行葬动土,宜远行。
久未曾接到那个男人的消息了,像风一样的人总是让人难以捉摸,猛然间失去了那些刺激的事情过着普通的生活,让人觉得如同缺盐少料的菜肴一样淡而无味。不过最近我收到了一个邮包,不大,只有两个烟盒大小。
邮包还夹带着一封信,这次没有用电子邮件呢,我拿着信有些莫名的兴奋,向来觉得摸在手上有着光滑木香质感的纸张才是真的信,那些1和0代号组成的东西,已经悄然把我们传统的文化吞噬了。
纪颜的字很漂亮,不过他的信和他的人一样,向来是略去那些无关紧要的枝节,直奔主题。
(下面是信的内容。)
原谅我许久未曾联系你了,因为我对那个神秘的制作脸谱的人越来越感兴趣,虽然我只是大体知道他的去向,但我相信,只要沿着这个方向,总能遇见一些奇怪的事。
一直沿着北走,我来到了一座生长着茂密树林的大山,这里的山路不像南方那样崎岖坎坷,北方的山比南方的大气许多,只是非常陡峭。不过,当我路过一片树林的时候,却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我并非第一次爬山,更不是初次看见树林,但却发现这里和其他地方不同,树很多,却很稀疏,而且都是桦树,一片片的白桦林很漂亮,但总觉得有些异样,于是我和李多停下来看着那些树,脚底下踩着厚实的落叶。
偌大的林子里非常安静,连风声都没有。我发现,似乎每棵白桦树的皮都被剥过,俗话说人怕伤心树怕剥皮,既然种了树,何必去剥皮呢。而且这些树大都有十余米高,少说都是种了好些年了,灰白色的树干和几乎光秃秃的枝杈让我觉得有些荒败。
可是当我仔细查看时,发现那些枝杈并非光秃秃的。
向外延伸的枝杈上挂着一个个灰布袋子,有新有旧,但大小都差不多,而且几乎每棵树上都有,整个树林犹如结满了“果实”一样。
我和李多当然十分好奇,想知道那些袋子里究竟挂了些什么。袋子似乎很沉,几乎把树枝压弯,但白桦树质坚硬富有弹性,就像本来就是用来挂重物的。
这“果实”究竟是什么?好奇心让我们在这一带停留了下来,既然想知道真相,自然要询问当地的人。
在这里过活的人以猎户为主,北方山林里的活物不少,手艺好的猎人多半是饿不着的。
不过人烟到底稀少了点,我们走了很久才看见少许炊烟。
一座有些简陋的普通木房外面,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他半披着一件花斑兽夹袄,里面套着一件灰色粗棉袄,正在整理房子外面晒的干肉条和玉米棒子。他长着粗黑的络腮胡子,大嘴时不时地朝外吐着白雾,一双薄扇大的手非常灵活地整理着杂物。我在他身后喊了声大哥,他一激灵转过身来,带着疑惑的眼神望着我们。
高大的北方汉子看见我有些惊讶,可能很少看见我们这样穿着的人,突如其来的客人让他很高兴,却也有些慌乱,这反而让我和李多不好意思了。 “很久,很久没和外人唠了,瞧我舌头都有点不利索了。前些日子冷得忒邪乎,我和孩子娘就在房子里窝了起来,反正前些日子打的獐子和风干的鹿肉还很多,这不你们来巧了,我炉子上正炖着山蘑菇汤呢,喝了暖暖身子吧。”他很高兴,兴许的确是很少与人接触了,显得非常热情,我和李多推辞不过,只好喝了些。这个山里的猎人自称顺子,顺子的老婆刚下山去取那些过冬的衣物。 “我们是过路人,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我向顺子解释道。顺子望了望我和李多,忽然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您知道这一带的树上为什么都挂着一个个袋子么?”我将汤放下,笑着问道。 顺子的脸色变了变——虽然他的皮肤被山风吹得如同冻裂的柿子,但我仍然觉察到了一丝不快浮现在他脸上。 “这是我们族的规矩,我虽然跟您不熟,但看您的样子也是个敞亮人,您既然到这地界了,遇见我,算是我俩的缘分,有缘份就是哥们儿,您既然问到这事了,我也不和您打哑谜。摊开了说,那些袋子里装的都是娃,都是未满三岁就走了的娃娃。”顺子的话让我很吃惊。 “那为什么不埋了他们,则是吊在树上?”李多奇怪地问。顺子摇摇头,抖了抖身子,狠狠地吸溜了一口浓浓的蘑菇汤,长吐出一口热气。 “这您就不懂了吧。我们老祖宗都是满人,赫哲族,未长大的孩子死得早,是不能埋土里的,大家一般用桦树皮把孩子的尸首包起来,然后放在袋子里持在白桦树的高杈上。因为孩子魂嫩,钻不出土来,埋了的话以后就生不出来了,挂高高的,是好让孩子的魂早点散开,去别家投生去。”顺子一边说着,一边黑着脸瓮声低头念叨着,越到后面声音越小,犹如即将熄灭的蜡烛。 这时候我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我看着那白桦林觉得不树,那苍凉的感觉不像树林,倒像是一座座坟堆,一株株坚硬的白桦,仿佛是那些早夭孩子的墓碑一般。 “山里就您一个人?这都冬天了,不冷么?而且好像也没什么动物活动啊。”我问顺子。 “我不是在打猎,我是在等人。”顺子忽然冷了声,板起脸站了起来。我见他不再说话,只好闭嘴。
山里日头沉得快,尤其是冬天,仿佛白天的时间只有一下子。很快,入夜后寒气更加溢出来。顺子出外看了看,建议我们留下来,虽然衣物不够,但是好歹可以生火驱寒,否则这种天气下山,一定会冻出事。虽然顺子的表情老大不情愿,但他实在不放心我和李多这样下山,还是让我们留宿。 我和李多同意了。 当最后一抹光从天边擦去,我望了望那远处的一片片白桦林,枝头的袋子依然醒目。 我们三人围着热腾腾的火炉,喝着蘑菇汤,聊着天。顺子告诉我们可能他妻子没那么快回来,要等到明天早晨。 顺子的木屋摆设很整齐,并不大,最多不过十几平方米,东西很少,只是在地上铺了层厚厚的由兽皮和棉被混凝土拼的床垫子,在墙壁上还挂着猎枪,角落里有一些铁质的陷阱,像铁夹子,倒蹄刺,还有个中间凹陷的四方炭炉。虽然简陋,却也一应俱全。 顺子告诉我们,这大山更像是他的家,或者说是他父亲。顺子的爹也是个猎人,顺子的祖父也是,世世代代都是,他们向大山索取,但更敬畏大山,对山神和狩猎之神总是敬畏有加。他们坚信所有的大型动物像狗熊、老虎都是有灵性的,所以不能直呼它们的名字,而用其他词代替,像狗熊叫“大爷”、“爷子”,考虑则到“大虫”,顺子说,很久没打到过大的家伙了,上个月只是打了只野猪。 “山里的生气越来越少了,采菇的、摸参的、捕蛇的,一汪汪的,一到开春就呼呼啦啦来一片,山里都糟蹋得不成样子。”顺子气鼓鼓地抱怨。或许对他来说,城里人和他本就属于两个不同的种族,他当然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人要不远千里跑到山里来破坏他安宁的生活。 我们聊到深夜,顺子似乎越来越焦躁,终于,当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特别的铃铛声时,他才露出释怀的样子。 顺子直起身,缩了缩脖子,打开了木门。 门外闪进一个人影,一个比顺子矮上半头的男人走进了屋子。 他戴着一顶大大的皮帽子,身上穿着和我们类似的羽绒服,背着一个书包大小的口袋。 “怎么,还有人在?”那男人望了望我和李多,口气颇为不满,顺子立即赔笑向他解释说我们是过路的旅者。 “过路的?该不是也是来惦记这山里的东西吧。”那男人冷笑了一下。我看不清他的容貌,只能依稀瞧见嘴边浓密的八字胡。 顺子见他的语气不好,连忙把那人推搡出去,两人似乎在寒风里嘀咕着什么,没多久,顺子走了进来。 “你们早点睡吧,那人是我一亲戚,他昨儿个就在跟一“老爷子”了,我这就和他去,如果走运,明天你们能吃上熊肉了。”顺子从墙上摘下枪,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一盒子弹,套上皮毛皮衣,顶着风跟那人出去了。 想想觉得好笑,他居然让我这样一个刚认识半天的陌生人独自守着他的家,这在像你我这样的城市里的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我又能偷走什么呢?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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