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电视有个叫黄玉的电视,还有一个哑巴新娘电视剧的是什么电视?现代的。

日,有一位女士来本店买水晶饰品,我是做批发的,由于她是零买一条而且压价特低,我们就不愿意卖她,她在我店铺磨了近两小时才离去。第二天,也就是10月16号,这位女士又来我店铺,死缠烂打,一定要我们便宜卖给她,由于正是上午客人特别多,叫她离开,说明我们是批发不零卖,但她就是不走,她又在那说“你们怎么这么贵,怎么买你的东西也不卖。。。。。。等等!”很多话,我们怕影响其它批发客的生意,就以成本价280元卖给她一条,叫她走人以求安静和正常经营。         时过18天后,到了11月3日,财富大厦管理处的打来电话,说有人投诉我们的东西是假的,我是一头雾水,因为我们所经营的是绝对正宗的天然水晶,怎么可能有假。我匆忙到管理处,看到是那天购买一条水晶的那位女士。那位女士拿出一张说是上海的鉴定证书,说我们卖给她的是假货,我看了一下那张证书上写的是“托帕石”,而我们卖的时候卖给她的是“海兰宝”,这位女士说我们欺诈了她,要求赔偿鉴定费,车旅费,再加卖价的十倍钱给她(就是卖价280x10=2800元)加起来3000多元,我莫名其妙,一看那条水晶,跟我卖给她的不是同一产品,只是有点相象,就提出责疑:我们卖的是正宗天然海兰宝水晶,为什么你出示的另一种东西?我们的帐单是写明”银货两讫,当面验清,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你如有异议,为什么当时我们不卖而你三番两次死缠烂打要买,而且是在过18天后用其它的水晶顶替我们的产品,来说是假货?(珠宝类行业产品属贵重物品,都要当场验清真伪才付款取货,出门后不再退换),那位女士一口咬定是原件,一定要我们赔她3000多元钱,无论大厦管理处的人如何问她怎么调解,就是要我们赔钱.(这些管理处都有记录在案).因为不是我的货还要我赔钱,我肯定是不答应这无理要求,请她去工商部门处理,这位女士就威胁管理处的人和我说”你们要是不赔钱,我就叫新闻记者来,败坏你们的声誉”等等.         我是生意人,求财不求气,也知道一个企业或店铺信誉的来之不易,大厦管理处也是想大厦刚开张,不要有负面影响,一直做我的思想工作,劝我退给她购买款好了,也就280元钱等等,所以,在不是我的货的情况下,我想息事宁人,同意给退她购买款.但这位女士跟本就不是来退钱的,而是一定要赔3000多元,否则就叫新闻记者来,还拿出手机给管理处的人看,她的手机里有她朋友陈记者的电话,以此威胁管理处和我,管理处的人看此人无赖不讲理,在叫她看过调解书承认后,叫她去工商部门投诉或上法院,肯定会给她个说法.请她自便.那人见敲诈无望,就多次拿出手机短信叫我们看,说再不给钱就真的发信息叫记者来了等相威胁,由于我所卖产品真实,所以我拒绝赔偿,那位女士就忻忻而去.         过了约一小时,有两人扛着摄像机来我店铺说要采访,我问是哪儿的什么单位?他说义乌电视台的,看到那位女士同他在一起,估计是为早上不赔钱的事,但又怕是敲诈人的同伙冒充,所以就请记者出示记者证,结果那记者火了,说我的机器上有义乌台的标,你不认识吗?我说标我认识,但你的人我不认识,能否麻烦给我看证件,如果是真实的,我一定配合媒体.那人说没带,我说那就不好意思,我不接受采访.那记者就气急败坏的打电话叫人送证件过来,走到门口后,低声说:这么嚣张非得好好收拾.(在此请问,公民有权利查看证件吗?作为记者在出门采访时是不是要带记者证?)         在拿到证件,我查看后接受了采访,因为我问心无愧,记者没问事情的前因后果,只是一个劲问产品的专业用词和俗名,我一一作答.最后说明她的产品不是我原来卖出去的产品,所以我拒绝赔偿,也请她去工商,法院等部门投诉或起诉.随后记者结束采访,走前那位陈记者特意跟我说明,他跟那位女士没任何关系,(我并没有对他们的关系提出过异议).         11月4号,浙江省义乌电视台的新闻节目报道了采访我的新闻,说有上海的批发客在我店批发了货是假的,与名字不附,但是断章取义,只播放了产品的学名和俗名那几句,而没有提到事件的原委,也没有见我说请她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等事,节目中用重点说明了我的经营地址和我们的品牌,还有我本人的姓名和具体的门牌号,节目的最后还说做人要厚道等等!说我欺诈了人。         在此我强烈抗议浙江省义乌电视台,在未经工商或法院等部门的处理下,在未经证实尽凭一面之词就播报了严重损失本人及本店声誉的新闻报道.在此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澈查此事!并要求电视台的陈记者和节目负责人赔礼道歉,报道如此不实之新闻.并在此提出许多异议:        1. 那位女士并不是批发客,而只是零买一条的人,希望查清此人身份,如果查明她非水晶珠宝行人员,报道中的批发客就成虚假报道,强烈怀疑此人是专门以敲诈勒索为生.在此件事情上,我是受害者,有人买了我的真货在过十八天后用假的货要求我赔偿,有天理吗?在未经工商管理部门和法院的认定责任前,媒体不以事实为依据,而是听信敲诈勒索人的话乱播报,不是助长邪恶打压正义吗?        2. 本店所有卖出货物清单上都有写明“银货两讫,当面验清,货物出门,概不退换”,它如是水晶行业人员,应该知道什么东西是什么货,怎么可能拿不是她想要拿的货,而且是在事过18天后才来,还用别的货冒充做鉴定,然后以此来敲诈勒索,并且不是退货要求而是直接要求赔偿十倍的金额。        3. 她弄虚作假,拿了不是我卖给她的产品去鉴定并要求我赔偿,试问,以天然水晶行业的行情价,280元的货是低档货,属低档消费,本店有必要作假吗?而她要求的是赔3000多元,如果有假,为什么不去找96315工商部门处理或上法院起诉?而是多次威胁叫媒体来。媒体是仲裁机构吗?是管理部门吗?在此怀疑此人串通媒体人员敲诈正当生意人,因为生意人的宗旨是以和求财,很少去得罪人,更别说媒体,所以要是心术不正的人与媒体联手,应该是十诈九成。在此要求严查,记者与此人的关系。(记者采访结束后特意与我说明的与此女士不认识无关,好象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而且那女士手机里原本就有他的大名和电话号码,怎么可能不认识)此事可以到大厦管理处查证。        4. 水晶珠宝行业里,都是当场验货再付款提货的,如过有人在珠宝店买个钻石戒指,过十几天再用假的去索赔十倍价,谁会愿意赔?那所有的珠宝店都倒闭不用做生意了,有人心术不正要敲诈,媒体还颠倒黑白的播新闻,还有天理公道吗?媒体有舆论监督的职责,但可以变成为谁私人服务吗?或变成某人的泄愤机器吗?难道有新闻记者的朋友就可以为所欲为吗?难道媒体可以在不经证实的情况下随意播报吗?                  以上几个方面,各位不难看出种种虚假和不实!并强烈要求电视台陈记者和审阅此新闻的领导赔礼道歉!查清事实,还我清白声誉,还我公道!        在此我不禁要问:媒体,你是正义的吗?         也在此呼吁律师的网友给我意见和建议,我将用法律维护我的声誉和尊严,打击恶意索赔!杜绝敲诈勒索!呼吁媒体工作人员尊重法律和事实,不要干昧良心正义的事!期望媒体是正义的代言人!        迎风展颜        浙江省义乌美石轩天然水晶行 黄信鸿        地址: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财富大厦A座118号        联系电话: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既然,做水晶生意,就有点钱。如果和它们打官司,会有什么结果呢  想过吗
那就是更多的钱 呵呵 你确定受害了,为什么不告,不光官司赢了 人气也起来了 还免费做了广告。这么好的事情 ,我会做 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呵呵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作者:a12b16 回复日期: 10:21:58 
    既然,做水晶生意,就有点钱。如果和它们打官司,会有什么结果呢    想过吗 那就是更多的钱 呵呵 你确定受害了,为什么不告,不光官司赢了 人气也起来了 还免费做了广告。这么好的事情 ,我会做 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呵呵   ------------------------------  有理,建议楼主运用法律武器。
  感觉是竞争对手耍的手段
  如果楼主情况属实,建议寻求法律救济。
  建议楼主请省电视台的也来报到一下, 同时上法院告她。正好做广告。还可以让小电视台赔一大笔精神损失费
  迎风展颜  谢谢朋友们的回复和支持!   对于网上朋友的热情和正直,迎风深有感受,对于大家说的指点的,感激在心.   昨日找了有关领导,说到星期一会过问一下,但劝戒我不要多事了,个人跟媒体跟本是没办法争的,就算费尽精神和财力真的在法庭上赢了,电视台最多叫那记者来道一下谦,跟本不可能在播过的新闻栏目里道歉,媒体错的事从不会道歉(各位有看到道歉的媒体吗?领导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所以,受损的声誉还是不能收回和弥补,电视台播的时候成千上万的人看,但那记者道歉也就我们几个人看到,能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吗?   我找了有关其它的媒体,都因是同行而感为难,真是无奈!   找了法院和律师,分析出来的结果也是如上,就是被人就算是坏了你的名誉,最多是向你道歉,电视节目是绝对不可能再为你这小事道歉的,他们说是新闻自由.   媒体是政府的媒体,每天为政府服务,法院也是政府机构,结果不言自喻,从有历史到现在,所有的政府和个人之间的事,都是以政府为重点保护,牺牲个人的叫"重大局",能奈何?   此事还在继续中,我将及时告知各位网友进展和动态.我就象那鸡蛋碰石头,明知道会碰的头破血流也要去碰,我妈妈常说: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虽是劳财伤命的事,我还是会去争取,就不信没个说理的地,不信没有有良知的媒体.
  不要紧, 网络上他们管不到, 我们老百姓帮你顶到起.........
  迎风展颜谢谢大家。  
  顶,无良媒体
  我告诉大家 楼主在骗人
大家可以看看义务电视台的新闻
我是义务人看过,根本不是他说的那样啊.那个女的来投诉的时候,电视去采访,老板还在口口声声的说托帕石就是海兰宝!只是一个是俗名一个是真正的名字.这些话都有电视在拍摄为证!后来电视台电话打到上海鉴定人员,那专家说2种是不同物品,托帕石是黄玉,是2个不同的概念!
  这样看来2种是同样的东西?那还怎么给那个女的调包?不是和电视上说的话前后矛盾了?我记得那个老板说的很详细来解释2种名称是同样的东西,那个托帕石说什么不好听,行内大家都叫海兰宝,==什么的.呵呵
  托帕石肯定不是海兰宝,两者性质不同。并且,一般蓝色的托帕是人工加热使其变色的(天然蓝色的托帕极其稀少)。海兰宝则是天然的,颜色也不一样,海兰宝的颜色比蓝托帕浅些。  
  黄玉的矿物学名称亦为黄玉,又称黄晶,在我国宝石界又称&托帕石&。      化学成分:是一种含铝氟和羟基的硅酸盐。斜方晶系,晶面发育,柱面、双锥面,产出清晰。柱面有纵纹。解理完全。晶体一端底面解理呈八边形断面。透明到半透明。玻璃光泽。颜色有黄色、蓝色、粉红色、淡绿色、橙色、无色。      托帕石是英文的译名,源于红海扎巴贾德岛,该岛又称&托帕焦斯&(译音),意为&难寻找&。因为这个岛常被大雾笼罩,不易被发现而得名。在这里,托帕石要和传统叫法的&黄晶&,即&黄水晶&,和&黄玉&,即&软玉&中的&黄玉&相分开。托帕石因硬度大和颜色美丽,而成为自古以来比较贵重的宝石。但因产生出较多,再加上黄水晶可以以假乱真,使托帕石的声誉受到一些影响。但那些天然的酒黄色品种,特别是天蓝色品种,仍然是比较贵重的宝石。浓黄色,色似黄酒,中国古称&酒黄宝石&,国外称&东方黄宝石&,或&巴西黄宝石&,是托帕石中最优品种。    
托帕石可经过热处理或光辐射而改变颜色,使之颜色效果更为艳丽和理想。目前,国外市场常见的粉红色托帕石,很多是由橙色或褐色经过热处理改色而成的。淡蓝色托帕石经过钴-60辐照,则使颜色更深,愈显鲜艳夺目。    
我国广东台山县的黄玉产品,经处理后变成了娇艳的天蓝色,已跃入国际市场。世界著名托帕石产地为巴西、美国和前苏联。我国去南、广东、新疆、内蒙古等地常见的托帕石为无色。      -----------------------------    
钻海蓝宝石、祖母绿、绿宝石,矿物名称均为绿柱石。      化学成分:铍铝硅酸盐。绿柱石,六方晶系,常呈六方柱,柱面常有纵纹,底面解理不完全。      绿柱石宝石的最大特点是相对密度小,有的加工后可出现猫眼效应。出现猫眼效应是因为绿柱石中含有平行c轴的管状包裹孔,当垂直c轴加工成弧面形宝石后,即是海蓝宝石猫眼石。      海蓝宝石:海蓝宝石是因绿柱石中含Fe2+,而呈天蓝至海蓝色,因此得名。我国宝石界又称其为蓝晶。传说这种美丽的宝石产于海底,是海水是精华。所以航海家用它祈祷海神保佑航海安全,称其为&福神石&。      海蓝宝石主要产地为巴西、前苏联、印度、斯里兰卡、马达加斯加、津巴布韦等。在我国的新疆、云南、内蒙古、贵州、广东、广西、安徽、湖北等省区发现有海蓝宝石、海蓝宝石猫眼石、绿宝石等。其中以新疆、云南的产品为最佳。    
  在国际商贸城的也应该是有点钱的人,你可以去请金华日报(给他钱)回报给义乌电视台就OK了。而且,还有个办法就是,呵呵 不说了 我也是义乌人,不能坑害自家人。。。。。。。。
  作者: 回复日期: 18:53:39 
    我告诉大家 楼主在骗人 大家可以看看义务电视台的新闻 我是义务人看过,根本不是他说的那样啊.那个女的来投诉的时候,电视去采访,老板还在口口声声的说托帕石就是海兰宝!只是一个是俗名一个是真正的名字.这些话都有电视在拍摄为证!后来电视台电话打到上海鉴定人员,那专家说2种是不同物品,托帕石是黄玉,是2个不同的概念!       作者: 回复日期: 18:58:38 
    这样看来2种是同样的东西?那还怎么给那个女的调包?不是和电视上说的话前后矛盾了?我记得那个老板说的很详细来解释2种名称是同样的东西,那个托帕石说什么不好听,行内大家都叫海兰宝,==什么的.呵呵      我不知道你是谁,可是你如此处心积虑的回复这个帖子,我倒觉得你居心叵测。难的你把这么专业的名词记得这么清楚。不知你是搞什么的,不是也搞什么水晶生意吧。还是败坏了电视台的生意,影响不好?    这是网易网友迎风展颜发在网易,我为了帮他就发在这里,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不清楚。我建议你给他打电话,上面就有他的电话。  
    既然,做水晶生意,就有点钱。如果和它们打官司,会有什么结果呢    想过吗 那就是更多的钱 呵呵 你确定受害了,为什么不告,不光官司赢了 人气也起来了 还免费做了广告。这么好的事情 ,我会做 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呵呵   -----------------------------------------  我也是同样的想法!哈哈 看来楼猪做生意还不够精明啊!
  首先不论你是谁,感谢你的回帖!  我在本文中已提到,电视台播发时断章取义,把我提的鉴定的东西非我卖出之物一节删除,第二,电视台把我要求该女士去消费者协会投诉和找工商管理处理一节也删除.第三,电视台把大厦管理人员的调解一节删除,该女士并非批发客,只是别有用心买一条,然后用假货去鉴定,在过18天后才来的,来时不是要换货或退货,而是直接要求陪十倍价,你不觉得此人是故意为之?,第四,那位女士一再威胁大厦管理员和我,她和陈刚记者是好朋友,如果我们不马上赔她3000余元就找陈刚过来,搞臭我们和大厦声誉,说明陈刚与此女士关系特殊,原本就是朋友,所以才明目张胆的来恶意索赔!  不知道你是何许人?地质局的吗?怎么对水晶比专业人士还专业?还是你本身就是陈刚?做贼不必心虚,我留有电话在上面,你可以联系我.  
  双方各执一词,待法院来判吧!话要说回来,要是卖假货,光卖一条是不敢的,就象你去买香烟,买一包是不敢给你假的一样!
  复:   你对水晶如此专业,是我同行吗?我已深有感受那位女士是同行指使,故意来找碴的,你就是幕后那人吧?要不怎么会这么专业?请你留真实姓名与电话,你既已在上面发表意见,我希望我们当面谈比较好,此事我已提交市委和宣传部严查,要不,你直接去市政府说明一下,电视节目我在文中已说过被剪辑处理,很多前因后果都没有播,你能确定你所看到断章取义的电视就是真实?请你务必联系我,或公开你姓名和电话.
  先到记协投诉记者,然后找上一级媒体曝光(浙江或杭州的媒体)
  现在的记者大部分素质较低,为了追求收视率夸大实施或者掩盖真相。新闻媒体每个星期都会给记者一定的任务数量,很多记者就要想方设法的写假新闻,就是为了多挣些钱。还有,即使他们有记者证,楼主照样可以不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你有自己的权利,如果记者有疑问可以找相关部门了解。
  关注~~~  
  很简单嘛  现在新闻行业不不是有个一规定两办法的嘛  直接向宣传部门投诉告他们虚假新闻  
  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别说小小的义乌了。    280块买水晶?      告电视台去,这样不负责的电视从业人员,鄙视中。    
  记者是什么,也是人。他吃什么,就吃你我
  楼主  如果你说的事实的话  千载难逢的机会你还不抓紧  建议你报警,采用司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闹的越大越好  理在你这边  越闹你越出名  越闹你生意越好
  在此先各位网友说明一下,&托帕石&和&海兰宝&是两种矿物,只是同属水晶家族,因为其非常相似,没有专业仪器很难分别出来,所以在水晶行业内大家都叫俗名&海兰宝&,(可以到广州荔湾广场水晶批发城去查证.)价格按成色好差来定.当日电视台采访我就是说了两种东西,但通俗名差不多.  另外,楼上的那位专业人士也说了,&托帕石&产自国外,很贵重,蓝色更是稀有珍贵,而我卖的是国产的海兰宝价格很低,试问,我会傻到用贵重的东西去骗成便宜的东西卖吗?此事只是有人别有用心想搞我,或是串通起来恶意索赔.  再者,当日的鉴定证书上的&托帕石&也是真品,那女士只说我写错名字要索赔,而不是卖了假货索赔.我从没到过国外进货,哪来&托帕石&,我卖的是国产海兰宝所以很便宜,70克才卖280元,我会用贵重物品去骗人家说便宜的卖她吗?
  最讨厌那些老妇女的了
  曹操自江陵将顺江东下。
  浙江不是有很多记者在在天涯上吗??是不是都是同行不敢做点新闻啊?支持楼主,感觉那个记者“陈刚”真他妈的没一点职业道德,听信片面之词。如果事实如楼主那样,义乌电视台不开了这个鸟记者,起码得内部处理吧?  这种不上品的垃圾记者,也难怪只能呆在县级小台。
  如果楼主所说是真的,那就支持一下。  建议把它闹大了,既然理在你这边,嘿嘿,那就不用顾及。
  义乌人,顶义乌贴
  ------------- 这是网易网友迎风展颜发在网易,我为了帮他就发  在这里,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不清楚。    网址呢?
  浙江人也帮楼上的顶一下了!!!
  谢谢各位网友回帖!文章是网易的朋友帮我转发来的,后来他无法回复,我就刚刚在这注册了一个自己回复!谢谢网友们正义的支持!
  我是浙江人,我为义乌这些中小明星城市这些年取得的成就自豪。    楼主说的事情本人不知情。    但我要奉劝家乡人,请务必珍惜我们取得的文明和经济成就,特别是我们营造的诚信文化。请电视台务必查清记者的真实言行。
  楼主闹得,越大越好,这样我反而更会买你的东西,经过这种事顾客会更相信你,可惜你不零售的呵呵
  遇泥泞,
  我是义乌人,我相信LZ,我们饰品行业最怕别人仿,还有也怕烦,所以很不愿意零售,就是批发10元的东西给10倍的钱也不愿意卖,LZ的这样的事情我也碰到过!
  楼主向省一级的媒体曝光.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啊.一定要好好利用.如果你的情况属实,那你这次可以借机炒作了.  那个女的害你的,你最好报警.
  谢谢各位网友的回复和支持!诚信经营是生意人的宗旨,但有同行指使故意恶意索赔,并联合无良记者故意暴光破坏声誉,真是丧尽天良.本人已请市政府严查此事此人,有什么结果我会告知各位网友,谢谢!  
  LZ也可以通过媒体来申冤  感觉&1818黄金眼&关注度比较高
  告电视台!告! 请楼主公布记者的姓名以及电视台电话!    /
义乌电视台网站    http://press./web/Public/index.htm
中国记者投诉    sarft@
国家广电总局信箱    http://www./refer.htm浙江广电总局投诉中心    admin_sgdj@ 信箱
    电话:公开电话:3   
监督电话:5     大家一起来支持楼主! 团结起来才有力量,当你需要帮助的时候    想想有没有帮助过别人!              
  帮LZ顶  1、记者的素质??不调查就胡乱报道??(不排除是帮凶)  2、是同行之间不正当的竞争,你生意好是吧?我来添点乱好了...
  话要分开说..象你这样的不买零货的摊主也是自己心凶!
  义务台的陈记者可能确实存在素质问题和道德的败坏。一个老鼠屎害了一锅粥。但曾经身为媒体记者的我可以负责的告诉大家,大部分记者是有正义感的,只有小部分记者因素质或道德问题而混淆是非。其实要知道,无论你是记者还是普通单位职工(指政府部门),只要是吃皇粮的就必须得“以大局为重”。职工头上有领导,记者头上有编辑,编辑头上还有总编,他们的责任就是“播出积极向上的节目,卡掉晦涩阴暗的节目”。如果楼主所说的是事实,建议楼主把事情闹大,身正不怕影子歪,事情一旦闹大了可能对你更有利。但关键问题是有没有把事情闹大的可能
  告他.  没什么好考虑的.
  很多记者都认为自己是法官,掌握着生杀大权。这样的记者与“妓者”有什么区别呢?或许还不如。不同的是一个出卖肉体,一个出卖精神。卖肉的还有可能是为生活所逼。  记者要自律!!!
  那个LJ不要以为有电视台做后盾就乱来.
  楼主有问题的,大家还是不要趟这个混水为好。  PS:我不是义乌人。
    界个....单纯为义乌二字.
  在国际商贸城发生这种事实在是太多了,可记者这样做未免有损职业道德,还望能查处!
  支持楼主,告电视台虚假新闻!告那女的欺诈!
  请问不是义乌人的lchzhu,什么叫不要趟这混水?有什么问题请说明!本人愿意回答你所有提问,如果你不是那别有用心的人的话.
  我有个问题想弄清楚:楼主说在水晶珠宝行业里,都是当场验货再付款提货。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们不幸碰到了奸商以好充次,象我们不是行内的人根本不能辨别,那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感谢青草水边的提问!  首先,如果你不是行业内的人不会去大批进货,如果是买一条,零售店都会有珠宝鉴定书,书上有形状和重量,一条一个鉴定证书的,所以你不用怕买到假货.再者,珠宝店投入很大,且都是长期经营有品牌的,不可能为了几百元钱骗你一人,自毁品牌和声誉.  第二,由于我们是做批发的,所以低档货是没有去每条手链做一张鉴定证书的,鉴定证书一张费用50元,而有时一条手链也不值50元,所以不会去每条做鉴定.就算是几百元的手链,我们批发最多赚10来元,所以不可能做鉴定的.  第三,如果是行业内的人员,应该知道自己是进什么货,也认识货的,所以不存在买一条不是自己想要的货的.所以,买了我真货的那位女士就拿条别的去鉴定,然后来恶意索赔,并拒绝换货,退货等调解,一定要十倍赔偿加车旅费等,也拒绝到消协和工商部门处理,而是威胁不给钱就叫媒体的朋友,其心路人皆知了.
  偶想请问LZ,类似的事件在当地有发生过吗?    强烈怀疑这是一个“阴谋”。    女顾客行为怪异,男记者又此地无银三百两,应该是有计划的行为。    领导的话意颇深,感觉的确是“混水”。    维权很辛难,但请LZ一定不要放弃,相信有更多的煤体是公正的。    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能让小人得逞!    当地电视台的报道有做COPY吗?把所有的资料都记录下来,    或者可以给央视的新闻调查发份资料过去。。    或者可以联盟当地业内的诚信商家发起一场维权运动?    搞大声势,以求公理!    让背后小人无安身之地!
  作者: 回复日期: 18:53:39   
    我告诉大家 楼主在骗人 大家可以看看义务电视台的新闻 我是义务人看过,根本不是他说的那样啊.那个女的来投诉的时候,电视去采访,老板还在口口声声的说托帕石就是海兰宝!只是一个是俗名一个是真正的名字.这些话都有电视在拍摄为证!后来电视台电话打到上海鉴定人员,那专家说2种是不同物品,托帕石是黄玉,是2个不同的概念!  =================  请问楼主,这是不是真的
  作者: 回复日期: 18:53:39        我告诉大家 楼主在骗人 大家可以看看义务电视台的新闻 我是义务人看过,根本不是他说的那样啊.那个女的来投诉的时候,电视去采访,老板还在口口声声的说托帕石就是海兰宝!只是一个是俗名一个是真正的名字.这些话都有电视在拍摄为证!后来电视台电话打到上海鉴定人员,那专家说2种是不同物品,托帕石是黄玉,是2个不同的概念!     ===================================  老板还在口口声声的说托帕石就是海兰宝!只是一个是俗名一个是真正的名字。楼主到底说过这句话没?      电视台如果真的是玩阴的,建议楼主向广电总局投诉,让那个记者失业永远不能在媒体工作。
  我在上面已经回复过了,我有说是两种东西,只是俗名相同.网友,我已在上面回复很清楚,你可以慢慢看,但电视已被处理剪辑过,整个电视就那几句话播出来,不是断章取义是什么?我也已说明请你留真实姓名和电话,你为什么不敢???你真的不会就是那记者吧???还是那幕后指使的黑手???有那胆量说你怕公布什么真名???我的电话在上面,你可以打电话.最怕你是躲在暗处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卑鄙小人.
  请问迎风展颜,我刚才上面说的话对不对?那位老板是否在电视上说了  托帕石就是海兰宝?我想不管那女的和电视台是不是在耍花样,但至少那个老板也是在欺骗了顾客吧?他这样的言论和那女的买主是否调了包没什么联系吧?我不是电视台的也不是做水晶生意的.这些名词楼主一开始就写着了,我就复制了下来,我的智商再低,看过楼主写的后也该记得电视上说的2种石头是什么名称吧?我的重点是那位水晶店的老板是否说了2样石头是否是同种东西?而你却老是回避这个问题?
  我不会傻到在论坛上为这样一个问题公布电话 和身份?我只是一个刚刚进入社会的学生.我的身份可没那么厉害,还幕后黑手,....
  请你也自重,我只是在电视上看到了你说的话和你现在在论坛上的话有矛盾?你在电视上说的话明显是错误的.我提出这样的疑问,你就说我是卑鄙小人?看来你还真有问题
  建议 ,给记者3000,记 者马上 大转 弯
  竟然有这种鸟人??      帮你顶一下。。      搞死他!!
  今天楼主这样的气急败坏
似乎我是电视台的一样,那我就再解释一下我的意思,我记的你在电视上说2个名称一个托帕石是正式的名称,但太难听了,所以行内都叫海兰宝吧?其实2样是同一物品.接着那记者就电话采访上海那边的鉴定人员,那边的人否顶了这样的说法,说托帕石俗名是黄玉,不是同样的物品.我不是学水晶的,不懂2样东西的区别,但电视台放出的你说的话和后者的话矛盾,这作怎么样的解释呢?电视台没放前前后后的事情,但我想至少这点上你说说错了吧?
  医患桥梁
上海天蝎    上海天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Shanghai Scorpio Medic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mpany Ltd.    “上海天蝎医疗科技公司”专门为全国的患者和临床医生提供上海地区医疗相关服务,为广大患者和上海地区最优秀的医生之间架起一座畅通无阻的医疗桥梁,同时还为广大临床医师在上海各大医院学习进修提供最直接最可靠的帮助。    我们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1、医疗保健咨询、著名医疗专家推荐。2、门、急诊患者的主诊医生联系安排及就诊陪护。3、赴外地会诊专家联系安排。4、入院病床预约。5安排出入院患者及家属的接送、食宿。6、为广大临床医生联系、安排进修相关事宜。7、其他可能的上海地区医疗相关服务    我们目前可以提供给广大患者的著名医院名录如下:(为了保证质量,我们提供的专家主要来自上海几所著名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以及上海部分有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专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上海交大附属瑞金医院  上海交大附属仁济医院  上海长海医院  上海长征医院  上海东方肝胆医院  上海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第六人民医院  上海第九人民医院      主要服务项目:  1、门诊患者的主诊医生联系安排及就诊陪护:在严格按照国家、医院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帮助患者安排相关专家门诊预约,确定患者就诊时间、地点,必要时专人陪同就诊,协助挂号、取药、送检验单等。患者可以直接寻求最合适的专家就诊,避免求错诊、长时间排队、挂不上号、就诊时间短等问题。    2、赴外地会诊专家联系安排:严格按照国家、医院相关规定,帮助医院或者家属联系上海专家到当地会诊、手术。    3、入院病床预约:如有患者急切要求入住病床紧张的科室,我们负责在较短时间内(一天到一周内,视具体情况定)联系到病床,负责将患者安排入院。    4、出入院患者及陪护家属的接送、食宿安排: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及其家属,负者安排车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接送至医院,同时可以安排患者及其陪护、探视家属友人的食宿、回程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及送站送机。免除外地患者及家属乘车、购票、问路等麻烦,协助患者顺利安全到达目的地。    5、上海各大教学医院进修安排:负责安排全国各地临床医生到上海著名医院进修学习。对于广大渴望来上海进一步深造学习又不熟悉上海医院情况的医生,我们可以负责进修咨询、帮助办理进修手续、获得进修名额等等。    联系电话:
021-  网站:
  E-mail:
  公司地址: 上海市沪宜公路1255号K-87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455弄18号  
  我希望楼主明白一点,你有权提出你的疑义,但我做为一个观众也有权能提出我的疑义吧?毕竟电视上放出的内容欺诈者是你.而且有你的发表声音,至于真的是不是你在欺骗,我想不知情的观看者是不知道的,而你却在这里以自己的意想来说我是一个不道德的人,请你自己好好想想,你这样的素质会是一个好的生意人吗?提出疑义就说人家是对方的人就是幕后黑手,我是黑手,我还会在这里跟你来理论?你说你已经要上访了,那好.希望不久我和其他的蒙蔽者能看到你昭雪的一天,希望这一天是真实存在的,我精神上支持你~!
  看他这样说我很不爽,我找给大家一个义务电视台的网站 这个新闻是11.4号的今晚九点 的内容  大家可以去看看 大约在11分左右开始这个新闻,你说新闻记者剪辑过,但我看了下至少你发表的那一段话是没中间剪辑过的,而那段话也是我对你的疑问?大家可以去看下,那话是否会使大家认为你是一欺诈者呢?
  /ASP/NEWS/News_view.asp?No.=6279
差点忘了发上来  呵呵
  现在是典型的“关系社会”。
  批发商以后坚决不要零售了,怕怕,进我们货的都懂货,想零售给再多钱也不卖
  关注中..  
  呃,对真假事件因为并不了解,因为没多少发言权。只能在这里祝楼主顺利解决问题。    
看了下新闻,说一点关于宝石类的看法。    
托帕石是黄玉的俗名,是Topaz的音译,属于半宝石;而海蓝宝则是属于绿柱石,属于宝石类。两者的市场价值其实都不算特别高,当然个中的极品除外。(尤其是国内的,多半产地在新疆,晶体比较混浊,通透清澈色泽较纯的比较少见。)    
另外,我觉得珠宝市场会混淆托帕石和海蓝宝这点比较奇怪,事实上只要稍微对这些宝石有所了解的,就知道海蓝宝和托帕石的区别其实挺大的。我记得曾经陪朋友去一个连锁的珠宝店买过这类东西,当时只是一个普通营业员介绍:这是海蓝宝,这是托帕石……两者分得很清楚。并且会告知托帕石的蓝色泰半是人工上色的。我想普通营业员都会分类并清楚告知的东西,业内人士会搞混就比较好玩。      
我知道国内的珠宝市场比较混乱,但没想到会混乱到连宝石名称和种类都混淆的地步------我是说,假如电视采访里的黄先生说在宝石界就把托帕石称为海蓝宝的话:)      
        
  关注一下.    
  我帮不上什么忙。我只能回复帖子。
  实际上,我们根本就没必要在这打口水战,很多事有前才有后,如果断章取义,想必是歪曲事实.我的帖子上已经说明,为什么网友不去看整件事而要象那记者那样围着一个最不重要的部分玩文字游戏,你能回答我帖子里的四条疑点吗?我已经说过,那条,&托帕石&不是我卖出去的货,我也没必要拿一条贵重的,&托帕石&当便宜的&海兰宝&卖给她,还要让她因为是贵重的而不是便宜的来索赔.你不觉得可笑吗?当日电视台上我也说明是两种东西只是俗名相同,行业内有这叫法,问题不在于叫什么,而在于此客户是恶意索赔,而那条手链确不是我卖她之物,她索赔可以按正常程序来,为什么不去消协或工商部门处理,而是威胁叫记者来,你不觉得可疑吗?  此事如果是真实的,我还敢在这发帖子,还敢拿申诉书去市政府和义乌电视台投诉?我会在此事处理结果出来后告知.  ,你在一开始回复时就说我在骗人,你就很有素质?你在未看完整篇帖子,只是看一段新闻就能段定那女人是好人不是恶意索赔?你能证明那记者跟她没关系?你能证明义乌电视台不是断章取义侵我名誉?  实际上,没必要跟你有所交代,也没必要跟你打口水战,你就等着看处理结果吧!我与你也是近日无冤往日无仇,你就是发表意见的话太过火了.有时间你可以去义乌市委宣传部了解一下进展,也可以找电视台台长问进展如何,是非曲直不是你我说了算,而是在市政府调查后才算.
  把节目再放出来看一下...
  顺便说一句,估计结果很快就能出来,不知道电视台向我道歉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在此向我道歉?  新闻并不是眼见就是真实,那就不存在假新闻了.我在经营的地方,当日电视台采访有几十人在场,你有时间可以来问问.如果我卖给那位女士的是假货,我会傻到接受记者采访?如果电视台播的是真实情况,我已经没必要到处上访申诉了.现在想来,更没必要跟你在这论什么曲直.你是义乌人,有时间可以到这周边查证,如果你是正直的人,有结果后到时希望你能给我个说法.谢谢!
  那女人和记者太无耻了~~
  告电视台
  为什么网友不去看整件事而要象那记者那样围着一个最不重要的部分玩文字游戏    ***********************************************************  我们不是当事人,怎么知道当时的情况,本来就是在根据楼主的叙述来猜测而已。  楼主如果当时在接受采访时严谨到没说错一句话,那就是说假话了。但是他说的是不是假话我不能判断。  你说电视台剪辑片段,大概不可能把你第一句话的“我”接上第二句的“欺骗”再连上第三句的“顾客”吧?即使是个文字游戏,楼主总是说了什么让人抓住把柄的话吧。
  关注中。。。    楼主,偶相信你!!!
  很值得怀疑
而且很有病 否则就是.....LZ不用去理她  关注中.......
  义乌电视台太差了,我在看湖南台广告的时候居然放义乌的广告,这算不算侵权的啊?
  银货两讫,当面验清,货物出门,概不退换  -------------------------------------    我反对这条  不管是什么行业惯例  商品都不能货物出门就不管了    大店从来都不会这么做  强调这条的全都是骗人的小店  
  钱啊!!!  建议直接告电视台
  那个叫的还真激动,比事主说的还多,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就在现场呢
  嘿嘿,买宝石一定要买带鉴定书的。可惜宝石上没有相对应的号码标志,不然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告他们,这种事,如果LZ真是身正理直,闹大了,只会增加自己的好名声。加油!!!
  感谢各位网友的回复!无论是支持的还是提出疑问的,感谢你们!支持的是支持正义,提出问题的也是想弄明白是非再支持正义,谢谢你们!事情已经在调查中,想必市政府很快会给我答复!到时我会告知各网友,谢谢你们关注此事!!!
  关注事情的进展
  最怕这些地头蛇,认为自己很了不起的!!讨厌这些不负责任的媒体,说句实话,如果他们要勾结起来的话,LZ的处境不妙,只有找法院!!并且坚持到底,态度强硬点!!!
  如果真是如楼主所说的,支持楼主这种勇敢的做法.
  感谢网友的提议,只是,法院也好,电视台也好,地方政府也好,都属政府部门,又有多少次你听到个人告倒政府的?个人要以千倍万倍的代价才能讨回千分之一,万分子一的赢的机会,而此事的结果最多是电视台的记者来道歉,电视节目是肯定不可以道歉的.网友们的血是热的,心是正直的,只是事情真处理起来,实际会让我们心里发凉,所以,太多的老百姓有冤只能往肚里吞.这也就是中国特色.个人和政府,永远没机会斗赢!
  就事论事,我觉得历时18天,并且在上海和义乌两地来回跑几趟,还要去珠宝鉴定中心出鉴定书,还要联系媒体一同做假(同伙嫌疑?),然后统共敲榨三千多块钱……要是我,我会觉得这骗子肯定疯了,不如去菜市场骗几十几百来得轻松,还不用跑来跑去。      
  你有理的话就诉求正当途径,在网上jjww什么,看了就觉得别有用心.谁知道你们谁对谁错,也许都不是好鸟,反正我不会去找你买东西!
  作者:迎风展颜 回复日期: 12:12:17 
    感谢网友的提议,只是,法院也好,电视台也好,地方政府也好,都属政府部门,又有多少次你听到个人告倒政府的?个人要以千倍万倍的代价才能讨回千分之一,万分子一的赢的机会,而此事的结果最多是电视台的记者来道歉,电视节目是肯定不可以道歉的.网友们的血是热的,心是正直的,只是事情真处理起来,实际会让我们心里发凉,所以,太多的老百姓有冤只能往肚里吞.这也就是中国特色.个人和政府,永远没机会斗赢!  ---------  最不要听这种话了,对方买你东西的也是个人,又不是政府,如果你完全占理,政府部门有必要为难你而包庇另一个个人吗?政府和你又不是仇敌
  就这事不能只听单方面的说法,现在我们看不出是谁对谁错,不知道是谁在骗!!!
  建议楼主播打浙江6套 1818黄金眼的电话!    播出时间:首播:每晚18:18—19:18       
重播:当晚21:45—22:45           
次日6:30—7:30,12:00—13:00  24小时新闻热线 0,    EMAIL:1818hjy@     这个节目在浙江是很有知名度的,而且还比较公正!
  复:裸足行走  首先请你看清楚,本店是批发店,很少卖零售,此女士缠了两天非要买这一条手链,就已经异常.待过了18天再来,还是拿了鉴定证书过来,不是有人故意难道还是我故意骗她来买一条?珠宝批发一般都在万元以上,几十万的单很多,为什么所有的批发客从没出过问题,而死缠烂打的买一条的人会去鉴定?不是别有用心会这样吗?为什么这人不是要求退货或换货,而一来就要3000元赔偿,也不通过正常渠道来处理,而是一直威胁叫记者的朋友过来?明知道我不会赔无理的要求之钱,所以就叫了媒体来故意搞臭我,你不觉得可疑吗?原本我们就没打算卖她,而是她死活要买,才280元一条的国产海兰宝,怎么一下变成贵重的&托帕石&了?  本身就一直在怀疑此女士背后有人指使,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才会搞出这么多事,你听说过为280元钱而大费周折的人吗?除了别有用心无法理解.  再在此跟网友们说一声,此事已呈义乌市政府调查处理,过几天会在此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感谢网友们提供的帮助和投诉途径!
  呵呵,点名了,再回复一下。    
我也请楼主看清楚,我已经说明了,我对这个事情不了解,光看新闻和听你的讲述,并不足以让我做任何判断。    
所以,她是否别有用心,或者你的店里货物的质地如何,其实我都没有下过结论。    
我在楼上所作的回复,好象跟这些结论也没有关系。    
另外,据我所知,蓝色的托帕石,在国内,大半的珠宝市场,都是人工上色的,所以不存在贵重与否的问题,本身托帕石是半宝,而海蓝宝是宝石级别的,所以要说等级,倒是海蓝宝略高于托帕石----两者中的极品除外。事实上,就国产海蓝宝和上色托帕在市场上的销售价格而言,都极少有“贵重”可言。而且就图中所示的那串手链(无论是不是原件,总有类似的地方,否则第一次这位女士找上门的时候,就可以提出来,没必要再让她去出示鉴定书),无论是海蓝宝还是托帕,都“贵重”不到哪里去。    
我知道义乌是大型的批发市场,但你反问我,为什么所有的批发客都没出问题,她却在那里死缠烂打----这个问题让我有点儿失笑----我不是她,我怎么知道这位女士作如何想?    
我再次请楼主看清楚一点:我只是针对你在主贴里说她“敲榨”----请注意,这是你的原话----针对“敲榨”这两字提出疑问-----因为就这个“劳动成本”来看(往返上海和义乌数次,去珠宝鉴定中心开具证明,还要联系记者等),她“敲榨”三千多元,真是很“薄利”的。    
至于她有没有别的用心,我说了,我没作分析。    
看来楼主的理解能力颇有点儿问题,也许是因为关已则乱的缘故罢。          
  另外补充一下:我说的这些宝石价值,都是除去技术上的成本而已,比如说切割工艺成本以及作为首饰的设计成本----加上什么个品牌效应卖出个高价也是很常有的事。
  那么就打官司吧
  看来楼上的又是一个宝石专家,&倒是海蓝宝略高于托帕石&,在此回帖就不知道什么居心了.而且我在帖子里已说明,她买走之后跟本没来过,直到十八天后才来,我也从没有叫她去做过鉴定,如果她是珠宝行业的人她会买一条而不是批一整批呢?本身电视就已完全作假,她一来就要赔钱3000元,你觉得很少吗?用280元的成本换来3000元,你觉得不值吗?还有,那记者本身就是她朋友,联系很困难吗?  你既然不是那女士,不知道她是不是为“薄利”就愿意奔的人,怎么你就发表“薄利”评论呢?你既不是她,怎么知道她不是专业吃这行饭的呢?如果一个月干个几十票,你觉得薄利吗?重点是她为什么不找消费者协会正常处理,而是直接找媒体的朋友,媒体能给她处理结果吗?  对于你的言行,你有自由发表,但居心叵测,我也没必要跟你证明什么,你只不过是个旁观者,稍安吧,等我把市政府的处理意见出来再做评论怎样?  另外,你看到的新闻是真实的,但那背后的故事却是虚假的,你能肯定是与非吗?如果不是因为虚假新闻,我就不用在这与谁辩论什么,也不用找市政府去申诉了.你说呢?  看最后的调查报告与处理结果吧!我,电视台,那女士,还有你,都说了不算,还是等正式政府处理意见吧!  感谢您的关注!
      作者: 回复日期: 19:02:44 
    今天楼主这样的气急败坏 似乎我是电视台的一样,那我就再解释一下我的意思,我记的你在电视上说2个名称一个托帕石是正式的名称,但太难听了,所以行内都叫海兰宝吧?其实2样是同一物品.接着那记者就电话采访上海那边的鉴定人员,那边的人否顶了这样的说法,说托帕石俗名是黄玉,不是同样的物品.我不是学水晶的,不懂2样东西的区别,但电视台放出的你说的话和后者的话矛盾,这作怎么样的解释呢?电视台没放前前后后的事情,但我想至少这点上你说说错了吧?      =======================================  怎么看,你怎么就像那个记者CG,不会真是你吧?  建议楼主把事情闹大。  
  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你的正常权利,  如果不行,就来人大常委,我们会帮你!
  智能之士思得明君。
  不管事情是不是真的,    但记者现在素质低下,没有社会公德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支持你
  我汗……楼主的咄咄逼人让人很难看到理性。如果到网络上想拿同情分的话,这种态度其实不是特别有利。不要太激动。    
我只是说出我所知道的东西而已,难道说明一下海蓝宝和托帕石的不同就被楼主称为“不知是何居心”了么?那么你认为我是何居心 ?难道楼主非要我说海蓝宝和蓝托帕是一回事,非要说两者都是贵重宝石?    
我说了,我不会对自己不能作判断的事情作任何判断。    
我也的确认为三千除去其“成本”是“薄利”,三千块钱很多吗?(据目前来看,她所需要耗费的成本是来回往返上海和义乌的车费,住宿,珠宝鉴定中心的鉴定费,以及给记者的好处费----照楼主所说是排除记者纯粹为了跑新闻而参与的可能性)    
我在自己的回贴里只是说,对于“敲榨”有所困惑,事实上,“别有用心”这个范围比单纯的“敲榨”大得多,所以我说你的逻辑有问题。因为我不好对一段电视节目和你的贴子作判断,所以之前可能说得太过晦涩以至于超出了楼主所能理解的范围。    
在你再三说她“别有用心”,以及提到“敲榨”的同时,我认为“敲榨”的可能性远远小于这个“别有用心”,(蛮大的无力感的),因为这个金额度不是很符合,如果她想得到的仅仅是“薄利”,完全没有必要如此奔波,一个想不劳而获的骗子,能付出得越少得到越多自然是越好的,这个不成正比,除非她在心理上有所需求。所以,从主贴的角度出发,如果要正面应对,可以把目标范围缩小尝试用排除法来进行针对性回击----这是我那个回贴的意思,没想到让楼主这么激动,用“不知道什么居心”来进行驳斥。    
另外,我不是宝石专家,纯粹是个玩家,呵呵,楼主放心,我不是业内人士,也请楼主放心,我没什么居心,纯粹是无聊回回贴罢了。            
  刚才漏看了一点,呃,对我有正式“指控”:居心叵测。    
我不认为这是褒义词啊,赫赫。    
是不是我跟着楼主一起指责或者责骂那位女士是:骗子;诈骗犯;同行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竞争;被人栽赃陷害……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语,会让楼主比较高兴呢?    
  楼主来诸暨经商吧,诸暨人最好客
  诸暨做珍珠比较有特色吧,有比较集中的珍珠市场。    
象水晶类的,义乌商贸城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好客在很多人眼里有可能算不上一个有利条件哦。
  驱中国士众远涉江湖之间,
  楼主太激动了。    我看还是先确认动机吧,当然动机来源于利润。    不知道道目前的风波是否有影响你的销售---请思考并回答    因为批发渠道不是门店经营,所以她如何搞臭你呢?    举个牌子到你店子门口,附带一小电视放映你的话语?    那你也不是吃素的。呵呵    =================================  所以有点奇怪,不过流氓闹事一直是治安的一个顽症,很难通过法律整理,比如一群类似8分的光头去酒店一桌点个啤酒一瓶花生米陆续轻微抽酒疯,那酒店正经人谁敢去吃啊    问题是,闹事的都是本地的,外地来的一般是杀手,干了就走的。    这个上海女人过来干吗呢?要知道从上海开车到义务要3个小时啊。    成本太高不说,收效也明显不对。比如撞车党,看着事主难缠,一般就不闹了,因为对他们职业骗子来说,时间是金钱,柿子挑软的。    至于同行欺负,目前看来不象,除非是阴谋的开始。    不过你们当地政府对顾客保护的确实还可以,呵呵,
  首先,有人提异议是正常的,谁也不能听一面之词,如果你看过电视,你就该看到记者把我所有事件原委的都剪了,只放了专业名字问题的片段,请问,记者是来了解事情真相的呢?还是来讨论专业名字的?还有,我只是说了俗名相同,没有说是同一种东西,当日记者在发问时我就说是两种东西,所以你不要混淆视听.如果当日的新闻是真实的,我就没有必要在这发帖子,去电视台和市政府讨说法,你还是稍安吧,等结果如何?有时感觉你就是事情亲历者,如果只是无聊的过客,怎么对事件和宝石这么清楚和了解?  我已经说过了,我们谁说的都能不算,等市政府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吧.网络很空幻,只是一个表达气愤的方式,没有人可以在现实中为我处理什么,所以,跟你在这费口水,想来就是不值.那么,我们一起等结果如何?
  相信LZ,真实信息都帖出来了,应该不会是乱来的    现在的好多记者就这点德性  奉劝再好好背熟记者的第一守则
  支持,希望正义 获胜。
  感谢小五网友的提问,我稍做回复.  由于电视台的新闻,近日已连续有人来店门口时就说这就是电视说的那家店,所以已严重影响了本店的声誉和生意,还有本地客户来问怎么回事,并要求退货,生意影响非常大.  另外告诉你,那女人来买手链时一直说是在义乌市场经商的,说都是隔壁的老板就便宜卖吧,所以才卖了一条,而不是电视上播的上海客户,还是后来电视播了才知道是上海人.而且此人在事件后失去联系,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职业和哪儿人,到底做什么的,现在变成无头案了,居然找不到主角.如果主角在的话,应该再来讨公道,但她没有再来,所有人找不到她了.奇怪吧?如你所说,一看我找了市政府正式调查,就找不到人了.你说这人是不是故意的,闹这么大一场风波居然没有了始作踊者,你不晕我晕了.现在是死无对证,如果那人是正义的,我希望她再次站出来,到政府面前当场对证.  事件调查中,感谢网友们关注!有最新进展我会公布于此.谢谢!    
  找那个记者啊,他肯定脱不了干系!
  且北方之人,
  我再诧异,我怎么就如你所说对事情和宝石这么清楚了解了?    
我正是对事情不了解,所以迟迟没有下结论,我也再三说了,无法根据楼主的贴子和那段新闻来下判断,因为我没有经历这个事情。我再次为你的理解力感到遗憾,也的确为自己在这里跟你费口水感到不值。我之前表明的立场是:作为一个店家,要对付这么一个“捣蛋者”,至少应该搞清楚她的动机,然后才好对症下药的来制服,而“敲榨”这个“动机之一”,可能性很小,也许可以试着通过来调查比如同行间恶意竞争之类的可能性来进行还击,利用排除法以免分散应对的精力。OK?我这么说够明白了吧?这个观点是站在你发的主贴的立场上形成的,也就是说,我是站在楼主这边的立场上进行的分析,我搞不清楚,怎么会把火烧到我头上来,好象我成了那女士的代言人一下,一口一个居心叵测,从头到尾,我替那位女士说过一句好话以至于让你这么痛恨我吗?        
之前我回贴也纯粹是因为对宝石的兴趣才会关注这个贴子,你可以看一下,我之前的回贴只是贴出了海蓝宝和托帕石的资料。并没有多说什么。    
我不明白,我怎么就混淆视听,怎么就居心叵测了?    
我对宝石有所了解应该不碍楼主的事吧?这么说吧,有些东西玩得多了,总归会有所了解的,最起码我的习惯是,在购买和拥有之前之后,会对这类东西做一个系统的了解----利用我所能搜集到的资料,最起码知道自己拥有的这些东西不至于犯一些错误比如说把托帕石和海蓝宝搞成一样东西吧?    
咳咳,另外我再坚持一点纠正你一点(真是坏毛病)----海蓝宝的俗名大家都叫海蓝宝,学名是绿柱石,托帕石的俗名是它的音译,黄玉是它的学名,几年前一个普通店员都搞得清楚的东西,我不清楚几年之后它俩俗名怎么就成了一个东西。    
拜托楼主理性一点OK?我不认为那位女士在如你所说“影响”了传媒之后,还试图还掌控网络言论的走向,有那个功夫和精力,她早可以取得比三千更多的利润了。    
我还真就是一个无聊的过客,我要是不无聊我也不会跟你贴子,你看看自己的回贴,还有理性可言么?不觉得太草木皆兵了点?  
另外,顺便说一句,其实结果如何对我来说并没什么含义,一来,我不是你的同行,无所谓竞争关系,你也别动不动以“居心叵测”怀疑来,怀疑去,二来,我不会去你店里买东西,这是在跟过你贴子之后的印象,当然了,顾客多一个少一个对你来说其实不成什么问题:)    =====================    
重申一下让你大光其火的回复:    1、海蓝宝和托帕石不是一个东西,哪怕是俗名也不一样,作为一个专业人士,不应该犯这种错误;    2、我觉得“敲榨”或者说“诈骗”的可能性极小,但我没有说能排除其他可能。    
请楼主看清楚再进行指责。    
  太可气了  还有那个,你真逗。人家都说了电视台放的那是断章取义的,你还在一直强调你是看了那个节目,然后还一直提出异议。  这就好比是你不知道真相的时候被蒙蔽了没人怪你,但是你知道了,却还是说,以前不是这样说的啊,以前是哪样哪样的。这样的人最逗了,受不了,呵呵。
  好玩,网下的事也闹到网上了,少见
  这个帖子要顶,支持楼主稳住,一定要搞下去!!!!  我也是开店的,也碰到过类似的事情,支持啊!!!!!!  支持啊!!!!!!支持啊!!!!!!支持啊!!!!!!支持啊!!!!!!
  整件事很诡异啊,如果那个女人存心索赔,怎么还一再的压价呢,不解啊,不解!
  楼主这样激动可以理解,但没有道理。    1。你的帖子里面讲到那位女顾客怎样别有居心,无理取闹完全是你一面之词,并无凭证。电视台的录影虽然也可以剪辑,但毕竟画面不能作假,可信度当然要比你一个帖子高。    2。你在录影中说得话是错的,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在其他问题上夹缠不清是没有道理的。人家指控你欺骗顾客并有录音为证,你说自己口误也可以,或者有证据说你们确实哪里叫法一样也可以,但要给出一个说法。你始终回避这个问题,反而动辄以“幕后黑手”的大帽子来反击,态度实在令人不齿。    3。因此对你的怀疑完全正当,你说的那些话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但是正好相反,从现在的情况看,那些话已经被证明是真的。至于你帖子里面说的其他疑问,哪怕你说哪个女顾客是拉登派来陷害你的也可以,但并没有证据。    4。最后,请你不要摆出要大家闭嘴,等着政府结果的样子。天涯不是某些人的宣泄场,天涯网友有自己的判定能力和标准,不会也不可能因为你发了这个呼吁的帖子就必须附和你。你要到天涯来,借助天涯网友的人气发表意见,呼吁帮助,就必须接受天涯网友的置疑和考验。你可以说这个帖子并不是你发的,或者你愿本不屑与在天涯呼吁,那么你最好的办法是找你的朋友请管理员删除这个帖子。    写了这么多,是看不惯某些人只将天涯看成自己的演讲台,却听不得别人的怀疑的做派。你怀疑媒体的良心,但你自己有了发表意见的平台时,态度又何尝不蛮横?
  芷一幽雪小姐请你去看一下我贴出的那个网站,那里有那天的电视新闻,楼主说是断章取义,我没否认,我只是对电视上放那那段对话感到不解,这段对话是事实存在的,也是我见过的,楼主在里面的意思也确实能史观众认为他是在欺骗顾客.我看你没看过这段对话吧?楼主在里面的意思就是2种石头是同一东西.我不在场,不了解具体的情况.或许电视台能有这样的剪接能力把楼主的原意给歪曲,但观众却没那么厉害能看的出来事实的真相.还有楼主真的把事情的真相在电视上给昭雪了,那我马上来这里给我那句&楼主在骗人&道歉.至于其他的我不说什么,总不能要义务的全体不清楚事实真相而认为楼主是骗子的观众,都要向你道歉而错怪你了?而你在那一天,也要向我道歉,因为你说我是一个卑鄙小人.相信楼主是一个有原则的人(电视上也是这样说你的),
  还有我再对上面的一为位朋友申明下,我不是电视台的,这样的逻辑很可笑,记者或幕后黑手会有空来这样的网上来和楼主做无谓的争辩?大家最好去看看我发的那天新闻的对话再来对我发表评价,看看你们是否也会被那段采访所&误导&,我想观众是没错的吧,楼主也说了,即便是他的客户也给电视给&误导&要求退货了.我也知道中国现在有很多不公的地方,网上到处都是强权欺负弱者的消息,但大家不要一看到这样的消息就认为是真的,而反对者是虚伪的.当然我不是说这件事,在这件事上,我只不过对我所看到的新闻对楼主做出的评价,相信上面的都没看过我发的那个网址上的采访.却说我是做为一个负面的人出现.有时候想想是越抹越黑.哎~希望楼主的后续新闻出现.也好有个好的结局
  继续关注中....  
  感谢网友们的跟帖!无论是从哪个角度,至少这事引人关注.  关于激动一词,可能此事对我影响太大了,严重影响了我的思维和冷静,所以在此向网友道歉!如果有过激之话,望见谅!但我的事情要是发生在你们身上,想必也是不会很平静的,无论从生意,品牌声誉,个人声誉都已严重受了影响.  对网友们提出的疑问是可以理解的,但希望你们是看整件事而不是如电视台那样取其中一段.  此帖不针对任何人,只是对媒体的公正提出疑问,对某些人的行为表示愤慨.惹的网友之间不愉快实在是不是我所愿,请就此停止,有疑问请对我一人提问,与她人无关,谢谢!  我之所以在上面写真实地址姓名和电话,就是告诉大家我心无愧,否则我就用网名发表了.在此的争论只是一种文字方式,真正处理的还是要实际中的有关部门,所以,我说请各位静候结果,想来此话无错吧?  再次感谢网友们的关注!天涯我是第一次来,是刚注册的,所以没有网友认识我,希望以后能跟各位做朋友.谢谢!
  我觉得很奇怪,我也是女人,常会买些小饰品.有没有可能会为了一件两百块的饰物去做鉴定呢?而且电视台招之即来,楼主还是小心身旁是否有小人吧,人家的目的我想是不在于赔偿的,而且故意想弄砸你的生意吧
  以前不是有靠知假买假来谋生的职业嘛,,呵呵~~  
不过希望不是楼主在炒作自己~~也希望这事能有个公正的结果哦~~祝楼主好运哦~~
  关注中!
  还有我也请楼主改掉一个习惯,不要以有质疑者出现,就以讽刺或可疑的口气出场比如&看来楼上的又是一个宝石专家,&倒是海蓝宝略高于托帕石&,在此回帖就不知道什么居心了&或者&有时感觉你就是事情亲历者,如果只是无聊的过客,怎么对事件和宝石这么清楚和了解?&好象你的对手是一个无所不在的黑手一样,我相信我的出现是你很不爽的.其实进来看下也是偶然,那天竟在天涯看到&义务&2个字眼,感到好奇就进来了,看到你说的事情也正好是我在电视上看到过的事,你说我混淆视听,或许是我智商太低了,没能在那采访里看明白你的意思,(你说记者搞假,我想记者也不会笨到能让大家看出你的真实意思)但既然我发出了那段采访.你也不妨去看看琢磨一下,或许对你以后上法庭有帮助,大家也可以去看看,理解下楼主那段话的含义.希望楼主不要恨我哦.我也不知不觉的好象进入的&事情&之中,说句难听的,对你提出质疑是看的起你,还回了那么多帖子.我还没在论坛上那么关注一件事情  
  上来的第一句话,我刚刚看了,是:&我告诉大家 楼主在骗人&    是人都会生气的     您可以告诉大家你所看到的,或者真或者假,而不是上来就全盘否定吧.在我看来您也不并不是不知不觉进入事件中的哦
  哈哈,刚刚看了那个电视新闻。    看到了楼主,一副蛮横的奸商样子。    记者问你,帕托石和海蓝宝到底是不是同一种?    你说虽然是两种东西,但他们的俗名叫海蓝宝。    后来记者追问你,那帕托石到底是俗名还是学名?    你回避了这个问题,你说如果这个按名字来说是帕托石。    帕托石的学名为黄玉,海蓝宝的学名为绿柱石。    真正混淆视听的,是楼主你。    我们就事论事。谁叫你在电视里面还大言不惭地欺骗消费者?    你说帕托石就是海蓝宝,你承认吗???    JS!!
  首先,有人提异议是正常的,谁也不能听一面之词,如果你看过电视,你就该看到记者把我所有事件原委的都剪了,只放了专业名字问题的片段,请问,记者是来了解事情真相的呢?还是来讨论专业名字的?还有,我只是说了俗名相同,没有说是同一种东西,当日记者在发问时我就说是两种东西,所以你不要混淆视听.  ...........................................................补充一下:你说我混淆视听就是说我说你在采访中解释2样名称是同种东西,而你上面说的意思是2个只是俗名相同,看了上面一位网友说的后,我也认为2样俗名其实也不是一样的嘛,你想当然的认为是记者剪辑了事情的原委,但我却真的没看出来,真不好意思啊,因为当时采访时根本没说到顾客掉包,而是店家来个狸猫换太子,事后狡辩2样东西是同样石头.这和你说的真相是2个完全不同的.而你的那段采访正好是火上焦油,我当然会认为你是在欺骗.(其实当时我也在想做这方面生意的人怎么会在采访中做这样愚蠢的狡辩呢?)
其实我也知道现在楼主认为我是一个跟这件事有关的人或干脆是主使,而我说那么多就是来说明我其实并不想来掩盖这件事情的真相或混淆,而是以一个新闻观众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希望你不要这样咄咄逼人,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小说里的那些封建社会的卫道士,自以为是正义的,容不下半点的怀疑.做生意是要有胸怀的.不好意思.说了那么多好象是在教训你,以你现在的心情,如果你看不顺眼的话,就当我在放屁吧
  /ASP/NEWS/News_view.asp?No.=6279    /ASP/NEWS/News_view.asp?No.=6279    /ASP/NEWS/News_view.asp?No.=6279    /ASP/NEWS/News_view.asp?No.=6279    /ASP/NEWS/News_view.asp?No.=6279    大家从第10分钟开始看。  
  这件事情再次告诉大家,看到不平的事件,先用脑子想一想,用自己独立的头脑思考一下,不要只听一面之辞。    我在看到这个节目之前,很同情楼主的遭遇。看完新闻,我发现我完全被骗了。
  上来的第一句话,我刚刚看了,是:&我告诉大家 楼主在骗人&        是人都会生气的         您可以告诉大家你所看到的,或者真或者假,而不是上来就全盘否定吧.在我看来您也不并不是不知不觉进入事件中的哦        是的你说的对,我也说了 如果事情昭雪了,我会对这句话道歉,其实说这句话,是因为楼主在上面的一楼的原委中没有提到电视中他说的那句话(按楼主的意思其实他那些话不是电视中的意思),我就认为他是在避重就轻或气急败坏的子虚乌有的发泄.
  唔,我比较冤,一句坦护那顾客的话没说,反而替楼主站在他的立场和角度分析了一下事情,讲了几句话,愣也跟着那数字先生成了幕手黑手和居心叵测的人……还来了个因为对宝石的资讯有所了解,肯定就不是无聊过客……豆鹅之天涯杂谈版……    
其实我真没干坏事……
  明显是避重就轻,只要对自己不利的言论一概删去,楼主和电视台的断章取义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已说过,电视已经过处理,要不我就不要在这发帖子了.信不信都没事,近日我会去处理此事,有结果我会在此公布,谢谢网友们的回帖!
  你说说看,电视是如何处理,把你说的真话,浓缩为:“它们两个就是一个名字”的?    这话到底你有没有说过?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我不用看新闻就知道楼主是奸商  
  刚才看了下载的录像,觉得那个上海女士确实有敲诈嫌疑!还有电视台的很有可能是同伙,因为采访的时候就光光明知顾问了句他们领导是谁。楼主还是想想身边有什么小人。这个上海女人一次敲诈3000,每月多敲诈几笔是不少了。另外如果真如楼主所说,强烈鄙视某些新闻媒体和记者。  楼主需要理性和冷静,说话这种语气会得罪人的!
  这则新闻本身就有失公正.那个女人说来,电视台有朋友,后来果然也把电视台的记者招来了.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的朋友,他将会站在谁的立场说话?这是常识!  那么,这位朋友所制作的片段呢?  当然媒体是正义的!这是肯定的!只是有极个别人利用职务之便玷污了这个行业!就不对了,用大家赋予的权力行个人之私就更不对了!
  同意楼上的说法:楼主需要理性和冷静,说话这种语气会得罪人的!  
  我觉得LZ也不必在此再大费口舌,能够让一切异议者闭嘴的是司法介入后给你的公道.  
LZ也应该要求电视台在公共媒体上做道歉.众人强烈关注中.....
  cgp :我不用看新闻就知道楼主是奸商  这样说话太幼稚了.
  作者:裸足行走 回复日期: 16:31:01 
     我汗……楼主的咄咄逼人让人很难看到理性。如果到网络上想拿同情分的话,这种态度其实不是特别有利。不要太激动。      ------------    
我很早就提醒楼主了,不过可惜,反而被指责了一通,呵呵。  
  我也支持打光司,因为你赢的几率很大,只要你赢,广告效益就出来了,这样的机会可不是天天有的!!!
  请问楼主,您卖出的手串是什么样子的?是打眼珠还是磨的刻面宝石镶嵌?如果是镶嵌手链,再请问金属材质和使用的刻面宝石数量?谢谢。    楼主火气确实有点儿大,但我能理解,毕竟这件事很大的影响了楼主的生意,谁的饭碗堪舆都会受不了而情绪失常。但楼主也别忘了自己说的话,和气生财。再大的事情都有过去的一天,尽量心情平和的去面对这些人生的经历吧。:)
  呵呵,看了楼上的链接里的新闻了,楼主不用再回复我的问题。:)
  哈哈.义务电视台就在我门学校旁  不过真对这件事我严重支持楼主    
  呃。。刚想起来楼主说了,那位女士鉴定并出示的手串不是楼主卖的那串了,那还是想知道一下楼主所售手串的外观特征。感觉很打扰的样子。。
  这个应该不难,楼主说自己是做批发的,那么哪怕两串手链不是一模一样,但同一批次的海蓝宝手链总归还是有的,让他找个样品拍张照片不就行了,大致的样子应该总是差不多的,可能会有些细节上的差异。    
  很同情LZ,因为现在这个社会,ZF,JC,还有MT,鸡者,都是强势群体.况且这个强势群体根本就是在忽视广大LBX这个弱势群体,说不好听,甚至根本是在和LBX为敌.不管孰是孰非,LBX还是在为生活而挣扎,而这件事中的强势方似乎更像在显示手段.联想到,我国的MT基本像太监的角色,我更加不相信它会为LBX考率    至于同志,我觉得你似乎不太像学生,你上窜下跳的真是活跃.并积极的翻出了什么链接.....我想大多数和我一样初次看到这边  贴子的同志们,只会觉得你---令人讨厌~ 
  我觉得楼上的这些看客说得莫名其妙。    楼主在新闻节目里确实欺骗了消费者。    你的论调让人感觉好像是为了反ZF而支持楼主
  看了那段新闻。老女人绝对有问题,说要批发30条,结果楼主就剩下一条了,然后就拿了一条,还说经常来义务批发。整个他妈的混帐。经常来批发就没有熟悉的上家?跟楼主又他妈的不熟,没有30条把一条就拿走了?不会找别的甚至熟悉的上家拿30条?上海的老女人怎么跟义务的吊记者勾搭上了?手机里还有电话号码?    用我们这边的话说:活逼丑
  看了那段新闻。老女人绝对有问题,说要批发30条,结果楼主就剩下一条了,然后就拿了一条,还说经常来义务批发。整个他妈的混帐。经常来批发就没有熟悉的上家?跟楼主又他妈的不熟,没有30条把一条就拿走了?不会找别的甚至熟悉的上家拿30条?上海的老女人怎么跟义务的吊记者勾搭上了?手机里还有电话号码?    用我们这边的话说:活逼丑
  生意人和气生财,不知道LZ平时说话是否也是这样的激动?激动就容易破财的,呵呵!衷心希望LZ有个好的结果!
  至于同志,我觉得你似乎不太像学生,你上窜下跳的真是活跃.并积极的翻出了什么链接.....我想大多数和我一样初次看到这边    贴子的同志们,只会觉得你---令人讨厌~   ............................................................  如果说出来解释也讨厌的话,那我看你是变态.我只不过不想让人误会觉的我好象是来推翻楼主的那些新闻中没播放的原委而已,因为我看了上面的网友说的.其实我的意思只是对新闻中的那段采访提出楼主回答的一个错误性概念.我本来不是学生,说了刚刚毕业.我这所谓的上窜下跳和是不是学生有什么关系吗?还有最后的一句话可以看出你是一个自恋狂.谢谢
  我支持迎风展颜
所以决定在5个论坛上给他转发  有支持的 也可以这么做  以我的经验
迎风展颜说的还是真实的  钱不是问题
媒体的态度是令人失望的
弄虚作假的小儿科我都会做
  也看了一下连接,谁是谁非不象发表什么结论,只是对记者有那么一点疑问。    记者是特殊阶层吗?出去拍现场的这种记者不需要随身带记者证吗?不应该首先出示吗?记者还强调说这个老板很讲原则,必须让记者出示记者证,难道别人可以不讲原则的随便拍吗?最后记者总结也说了,这个老板让记者出示记者证什么的...感觉他们对被要求出示记者证很耿耿于坏呢!    为什么会这样!
  对啊,难道说采访百姓就不需要出示证件了?!还非得感到荣耀不成?!  出门采访记者证就应当随身携带,司机开车不带驾驶证行不?    他们一向横行惯了的,别人一旦同他们讲原则,自然会耿耿于怀.就算是他们不认识,恐怕因为这一点,楼主都要吃一点暗亏呢.
  不过呢,楼主的官司是不必要再打的了,谁见过百姓与政府机器打官司赢的?不过白耗上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诉讼费,律师费...,打赢的希望微乎其微,打赢了也不过是电视台派那个记者私人道歉了事,到那时,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官司不是判你赢了吗?可是你能得到什么?  我看倒不如,拿出几万块来到义乌电视台做广告,突出&货真价实...&之类的,让电视台自己难堪
  事情闹大才好解决
  货物出门,概不退换  我没看完,只知道好象这上面这句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他一概不知
  电视台播的时候成千上万的人看,但那记者道歉也就我们几个人看到,能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吗.    给楼主指条道,把当时电视录像下载下来,等记者来赔礼道歉的时候,自己用dv把现场情况也拍下来,以后不停的在店堂里播放。
  支持一下。  不说啥了,口水太多了,杂潭就是一口水潭。
  楼主呢?跑哪去了?
  各位网友,大家好!   感谢你们对我的支持与对事件的关注,现在事情已初步有了结果,现在此向各位关心的朋友说明一下.   义乌市委宣传部在接到我的申诉书后,非常重视,在电视播出第三天即叫义乌电视台说明情况,调查实情.后经调查,此女子乃混迹社会之人,无固定职业,而非电视所播上海做珠宝生意之人,且在义乌公安,工商等部门界入调查之后,失去联系,不知所踪!电视台陈姓记者说明以前不认识此女,不知道从何知道他手机号,并非他朋友.此事属于被人利用.电视台已训诫此记者并提示所有记者,以后接新闻线索需搞清事实再采访播报,义乌电视台领导已向本人说明情况,希望我与记者彼此谅解!以后有机会再帮我做正面宣传.希望我安心做生意并祝我生意兴隆!此事就此告停!   在此感谢各位网友的关心与支持!虽然电视台没有在节目中为我澄清事实,但已有调查报告并有电视台领导来求取谅解,此事到此结束!感谢所有正义的网友支持与关注,有机会欢迎来浙江做客!帖子里有我的地址与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感谢你们!!!   
  老乡,恭喜事情解决~~,多多发财~~
  谢谢楼上的老乡!公道在人心.也祝你开心快乐!
  我觉得就是一个普通的网友,首先不是一个马甲(关注CY事件养成习惯了,好像发表关于CY的都是马甲),因为2004年注册的。  偶不是义乌人,没有看那个电视,听说的话,可以知道看过新闻的人都会认为LZ有问题,深信电视台说的话是真的(如果让观众看出破绽的话,电视台不太sb了,要相信tv在这一点上还是狠专业的)。  网友根据从电视上看到的结果,来判断LZ在说谎话。  不过LZ真是的,为什么就一口咬定是电视台的人呢,这种概率太小了,是不是LZ心虚,有些怀疑。呵呵,现在大家都在挺LZ,我这么说可能要挨砖头的,只是觉得有些冤枉,所以帮着说一说。    继续发表我的观点,其实LZ说的也是一面之词,可信度不一定就比电视台的高。关注ing,祝愿LZ官司打的顺利。    这事我在天涯上发的第一个帖子,发帖太麻烦,还有填写用户名,密码,罗嗦。    
  抱歉,没有看到LZ说事情已经解决了,就信口开河,也不能自删。
  广告做得好
  数字应该是看了楼主的帖子的,那样即使看了电视也不应一口咬定楼主是骗子。这中间有问题
  刚刚看了义乌台网上的新闻,不管那位上海女士是否存心敲诈,店主自己就是有问题,把两样东西说成一样东西,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啊
  无论孰是孰非,公道自在人心!
  支持,强烈要求严查!!!
  原来是陈X记者,这个人素质本来就比较差的
  找我呀,我帮你XX那两个无良之人!!!
      广告贴    ???      
  楼主,身正不怕影子歪,闹得越大越好,不计成本也要把问题弄清楚。公道自在人心,到时你会取得回报的。
  晕,刚回了一个老得不能在老的贴。
  我也回
  楼主肯定是骗子  这电视我看过,记者问了几个问题他就一直在回避!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恭喜楼主!终于还你清白了。啥时候请客吃饭叫一声。我也在义乌。
  我认为没有人会买280的东西,特意跑上海花几十元去做鉴定
  无图无真相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蜜蜡黄玉是什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