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保密工作方案局有权对地方官主案调查吗

神木16官员集资建17层楼卖续:批文保密 县纪委调查_地方频道_新华网
神木16官员集资建17层楼卖续:批文保密 县纪委调查
日 09: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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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从个人手里买房 当事人没参与集资建房
县国土局土地批文保密 神木县长批示纪检委调查
  据《华商报》报道 8月10日以来,一篇题为《神木县十六名政府官员集资建起17层高楼》的帖子在很多网站流传,帖文直指神木县规划办主任王荣等16名官员集资建楼并公开出售。20日,神木县纪检委介入调查。
  网友在帖子中称:陕西神木县规划办主任王荣等16名政府官员,集资在铧山路北建起一幢住宅楼。楼房2007年开工,2009年竣工,共17层,每层120平方米、125平方米、150平方米房子各两户,每平方米售价约6000元,由该县前主管县长、土地局一官员及规划办主任王荣等16名政府官员集资建成对外出售。“望楼兴叹的神木老百姓不禁疑惑,这座楼的土地从何而来,而这16名政府官员集资建房的一大笔资金又从何而来?”
  此帖一经发出,立即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
  &&购房者从个人手里买房
  8月25日,在这幢17层高楼的物业办公室,看门老者告诉记者,小区叫“景园小区”,“有80多套房,都卖完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的神木县金浓物业公司第一项目部负责人张玲称,他们是2009年12月进入该小区服务的,总共102户,有80户是对外销售的,目前已入住80多户。
  27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询问住户和谁签订的购房合同。在走访的30户人家中,除5户系老人在家不清楚外,25户均说是从个人手里购买,一次性付款,价格为每平方米2300元至6000元不等。一名购房者说:“我也听说是县上领导集资建的。”
  &&当事人没参与集资建房
  27日,神木县规划办主任王荣接受采访时说,今年6月份,政府部门就接到对此事的举报。“当时县纪检委就介入调查了,也没找我本人。据我所知,后来调查结果是举报内容全部是假的。”
  王荣说,这块地共四五亩,是水龙村的,当时申报的是集资建房,2008年4月经规划办审批盖17层楼,当时他们正常审批了这座住宅楼。王荣说,他没参与这幢楼的集资,也没有房子在这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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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新华网社区注册用户可以发表评论......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知难而进职责与薪酬渐趋正比深圳检察官主办案不当官【】【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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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孟绍群
□法制网记者游春亮
过去的4个多月,广东省深圳市近千名检察官经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当各地检察改革风云渐起时,深圳已率先突破,推行较为彻底的办案责任制改革,实现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独立薪酬体系,探索出一条破解改革难题有效路径。目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成为全国率先将改革试点任务全面落地实施的检察机关。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对深圳市检察院进行了深入采访。
破旧立新全面撤并内设机构
2014年6月,深圳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广东省司法改革首批试点,成为全省唯一的市区两级院均参与改革的单位。在深圳市委的领导下,检察改革得到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委以及省检察院的鼎力支持。
“这次检察改革,深圳市检察机关在改变行政化层级管理、打破官本位时,表现得十分果断。”深圳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邝肖华介绍说,全国各试点单位基本都采用在处室框架内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的模式。“但我们认为,如果继续保留原有的内设机构,意味着官还有、位还在,还是上级管下级,很可能最后改革又回到原点。经过反复论证,我们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意见,全面撤并内设机构,彻底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扫平障碍”。
2015年1月,深圳市检察院撤消15个业务部门,各区检察院撤消10个业务部门,机构数量减少50%以上。全市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200多名处、科长就地免职。十几年的老处长,突然“庙”没了,位子撤了;新提拔的副处长,位子还没有坐热,转眼又不带“长”了。对这样关系到每个人名利地位的变革,一名老处长说:“检察官不当官,是好事。未来的检察官,会比处长更有价值,更受尊敬。”
当时,该院各处室纷纷集体合影,留下最后的“全家福”。而新的机关内部架构也逐渐定格:深圳市检察院设置5个业务板块,分别是公诉部、职务犯罪侦查部、诉讼监督部、业务管理部、业务保障部,“部”里只设办案组,实行扁平化管理。同时,设置专门的事务处,负责业务部行政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去除行政事务对检察官的羁绊。
“这些改革新举措,就是要让检察官只办案、办好案。”邝肖华说。
部分检察官可享受局级待遇
2014年年底,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单独的检察官职务序列,检察官不得兼任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的职务。全市921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中,862名继续选择进入检察官序列,59名检察官根据工作需要或者职业规划,自愿选择检察辅助人员或者行政序列。
根据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的规定,市院设置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区院设置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实行职数管理和择优选升。
今年50岁、已在深圳市检察院工作14年的该院干部处负责人莫福臣说,检察官等级晋升,必须具备相应的思想政治素质、检察工作能力和一定的任职年限。深圳检察官的等级晋升要求比全国严格,晋升时间普遍要延长1年。
进入检察官序列的“门槛”也相应提高。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而在深圳,要当检察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通过司法考试,从事5年至7年的法律工作实践,接受相关技能业务培训,经过检察官任免委员会选拔,才能被选任为检察官。
改革给检察官带来有效激励。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单独的薪酬体系,薪酬只和检察官等级有关,与行政级别完全脱钩。市检察院检察官按照职务序列晋升,一般都能享受到相当于处级公务员的待遇,部分检察官甚至可以享受到相当于局级的待遇;而在区院,一半以上的检察官能达到相当于处级公务员的待遇,相当于局级待遇的职数也有所增加,彻底解决长期困扰检察官的待遇问题,为检察官的专业化、精英化打好基础。
如今,深圳检察官的收入较执法类公务员平均增长15%,而这一差距还将逐年加大。邝肖华表示,增强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应当和检察官的工作量、责任风险以及职业尊荣感成正比。改革的成本,最终将转化为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主任检察官拥有359项职权
相比外地试点的主任检察官须“过五关、斩六将”,深圳市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参选门槛不高,面向全体检察员开放,竞争程序简单,没有笔试面试、竞聘演说,只以工作实绩论英雄,37个职位有87名检察官报名,最热门职位有5个人竞逐。
如何选出优秀人才充任主任检察官?深圳市检察院的做法是由分管院领导公开等额推荐提名。“全院就几百号人,谁的素质和能力怎么样,分管领导难道不清楚?推荐谁,不推荐谁,全院人都盯着,谁的心里没有一杆秤?”邝肖华说,在已任的主任检察官中,现场临时抽签选中三分之一,作为检察官任免委员会成员参加投票,使“拉票”难以奏效。
主任检察官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数不得低于办案组成员平均数的竞选导向,难住了年龄大、资格老、长期不办案的“老检察”,而一线的业务骨干终于获得“冒头”的机会。
“我们2002年的毕业生中,有4个人当选为主任检察官。”主任检察官黄锐意很高兴能和“小伙伴们”一起成长。拥有法律硕士学位的黄锐意,从事刑检工作12年,以办理“史上最大老鼠仓案”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而崭露头角。他说:“主任检察官激发了我的责任感,社会的认可让我有了成就感。”
莫福臣介绍说,这批检察官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以及职位匹配等方面都比较优秀,大家公认是实至名归。选任的主任检察官中,有研究生学历的占46%,女检察官占37%,最年轻的只有35岁。
3月底,深圳市检察院以主任检察官为核心组建的78个办案组,开始按新的权责模式运行。为保证主任检察官用权有依据,深圳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一份长达5万余字、堪称史上最详尽的主任检察官“权力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检察权运行规律,将678项检察职权逐项分级授权,主任检察官拥有359项职权,其中有34项来自检察长“放权”。
权责统一,主任检察官直接对检察长负责。现阶段,一起案件,如果主任检察官和承办检察官意见相同,共同担责;主任检察官改变承办检察官意见,由主任检察官对处理决定负责,承办检察官对事实和证据负责。业务管理部依托信息化手段,采用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流程监控、案件督察、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审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等,对办案活动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
过去,检察官办案要经过副处长、处长、副检察长层层审批;现在,经检察长授权,只要主任检察官审查决定,就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主任检察官在办案中亲力亲为,检察活动所要求的亲历性、判断性、一定裁判性得以正确实现。
“以前做副处长时,审批案件多数情况下都只看承办人的案件审查报告,有疑问也很少看案卷,而是口头询问承办人;现在,自己要在法律文书上具名,仅仅看案件审查报告就不行了,必须要阅卷,必要时还要亲自参与提审和开庭。”深圳市检察院主任检察官付正权坦言。
“以前有一些案件,存在部门协调,还有领导批示,办案检察官难以抗拒。现在,我会理直气壮地说,我要对案件终身负责,大家都要按规矩办。”付正权认为,办案责任制不单是解决“审者不定、定者不审”的良药,还是抵制外界和地方干预办案的“挡箭牌”。
邝肖华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根据各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的职责、任务和分工,尽快构建以主任检察官为考核重点的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法制网深圳5月29日电(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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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卖官案:全县乡镇一把手仅1人未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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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巨野原县委书记大肆卖官全县仅1名乡镇书记未送钱
“被告人刘贞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月15日,53岁的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等来了法院对他的一审判决。此时,距离他被逮捕之日,已经过去一年零四个月。
据了解,2014年12月底,中组部通报4起买官卖官案件,刘贞坚案排在首位。
18个乡镇仅1名党委书记未行贿
当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文章,揭秘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受贿案公诉幕后。根据起诉书,刘贞坚的受贿犯罪主要发生在其担任菏泽市巨野县委书记期间。
正如刘贞坚在供述中所讲:“受贿大多发生在2010年、2011年,这两年自己的思想发生了变化,感觉对巨野的情况熟了,和干部接触多了,自己认为收他们的好处不会出现问题,特别是担任巨野县委书记的最后一年,认为自己将要离开巨野,就想在临走之际再捞一把。”这导致了这一时期刘贞坚大肆受贿。
起诉书共指控刘贞坚44笔犯罪事实。除3笔犯罪事实共计118万余元系收受企业、个人贿赂外,其余41笔犯罪事实共计739万余元,均系其收受下属贿赂,为下属谋取职务调整方面的利益。41名下属为了职务调整向刘贞坚行贿,占刘贞坚受贿总数的86%。据了解,此案涉及巨野县县级干部7人、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0人,全县18个乡镇只有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未向刘贞坚行贿。
记者辗转找到该书记采访,被婉言拒绝。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书记为人耿直,不善交际;同时,该镇是农业镇,经济基础差,也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
曾告诫妻子收钱要有“原则”
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
据办案人员介绍,和很多贪腐官员生活作风有问题不同的是,刘贞坚对此十分注意,他和妻子江某某关系很好,很多事都会和妻子说。到巨野县任职后,来找刘贞坚的人多了起来。对于那些提钱上门的人,刘贞坚告诫妻子,不是谁的钱都能收,要有“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他能给别人办事就收,不能办事就不收。用刘贞坚的话来说,“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强、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钱”。不能收的钱,再让江某某送回去。刘贞坚交待,这些年来,他拒收和退回的钱已超过1000万元。
据多名行贿人交待,刘贞坚在巨野主政后期,“大嫂”俨然成了地下“组织部长”,在一些场合会有意无意地“放风”,让行贿人感到升迁的机会来了。时过不久,送钱买官便成为半公开的秘密了,县里很多岗位已被暗地里“明码标价”。在刘贞坚主政的那几年,一个未被证实的说法是:乡镇长5万―10万元,乡镇党委书记10万―20万元,县直部门“一把手”20万元。
一个点头办事,一个在家收钱,刘贞坚和江某某的“卖官夫妻店”,将党纪国法抛在脑后,最终把自己栽了。
在很多巨野当地干部看来,刘贞坚案对巨野县的政治生态是一场灾难,使巨野形象大大蒙羞,令干部队伍备受打击。
(责编:于海冲、马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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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四川1地2主案调查:民企竞得地块遭国企侵占
阳明公司竞得的地块正在被中交公司施工。
  法治周末记者 刘建永
  发自四川资阳
  “他们实在欺人太甚!”见到法治周末记者的第一面,47岁的张辉就脱口而出。
  张辉是四川一家民营企业――四川省阳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明公司)的当家人,几年前的一桩土地纠纷至今久拖未决,不仅拖垮了他的耐心,而且也几乎使他的企业停止运转,濒临破产。他口中的“他们”是与其有土地纠纷的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公司)。
  2007年,阳明公司在独立竞得一地块后,在当地政府的游说之下,“主动”拿出来,与中交公司共同投资开发,土地权属也被移交至双方的合资公司名下。然而几年后,中交公司突然单方面毁约,阳明公司也因此失去对该地块的实际控制权。更为不堪的是,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及长时间的拖延,几乎给这家民营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就阳明公司、中交公司和国土资源局三方的纠纷,资阳市雁江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阳明公司的诉求。不久,资阳中院作出裁定,撤销雁江区法院的判决并发回重审。同时,资阳中院向资阳市政府送达《司法建议书》。法院建议当地政府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或处理相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诱人的馅饼
  2007年7月,阳明公司通过公开竞拍,独立竞得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沱江东区李二河坝的一块编号为“2007―E―1”的地块,出让面积约为40.55万平方米,计608亩,同月12日与13日,资阳市国土资源局与阳明公司分别在《资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就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不久,资阳市政府却将包含“2007―E―1”地块在内的方圆50公里的沱江东区整块地块转交给中交公司开发建设,双方还就此签订《合作意向书》。为了解决“一女嫁二夫”的尴尬,当地政府多次跟阳明公司“做工作”,让其拿出已竞得的地块,与中交公司“共同合作开发”。中交公司承诺,双方成立合资公司作为共同开发的主体,阳明公司作为合伙的股东之一,可以直接参与到更大范围的沱江东区整个方圆50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发建设,以获取比单独开发608亩土地更多的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阳明公司董事长张辉心动了。日,中交公司与阳明公司签订“合资建设经营李二河坝地块合同书”。当日,资阳市政府与中交公司也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第6条约定:如果中交公司放弃项目的投资建设,则需将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交回资阳市政府。
  在合作协议书中,资阳市政府将沱江东区的工程建设分为三期:一期工程5.4平方公里,二期工程13平方公里,三期工程31.6平方公里,三期合计50平方公里。阳明公司起初竞得的608亩地块大多被编入一期工程之中。
  中交公司与阳明公司在合同里约定,共同出资1000万元注册资本组建“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在李二河坝608亩地块上(即编号为“2007―E―1”的地块)共同开发、建设、销售、出租,以及管理自建大型综合商住小区。其中,中交公司出资923.6万元,占股比例92.36%,阳明公司出资76.4万元,占股比例7.64%。该合资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成立日期为日。
  为联合开发沱东新区50平方公里的地块,中交公司与阳明公司又共同出资组建“中交(资阳)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交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股比例90%,阳明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股比例为10%,双方约定阳明公司先到位100万元,其余分期补足。
  依据协议,阳明公司以“李二河坝608亩地块”中92%的股份换取中交公司整体开发50平方公里地块10%的股份。
  双方还约定,日,也就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两日后,阳明公司向资阳市国土局递交申请,要求将编号为“2007―E―1”的李二河坝608亩地块的成交价款票据开至新组建的合资公司名下。
  政府的算盘
  张辉表示,“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无论资质、实力和投资力度,中交公司作为国内建设龙头企业,具有绝对优势,相比之下,地方政府更愿意引进中交公司这个财大气粗的企业,而且中交公司连带成片开发整个沱江东区方圆50平方公里的土地,对地方的经济提升和形象促进更有好处。这也是地方政府三番五次地找他“做工作”,让他拿出地块与中交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的原因所在。
  日,资阳市政府与中交公司签订《沱江东区50平方公里一级土地开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议协议书》,日,双方再次签订《沱江东区一期项目5.87平方公里土地开发整理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就一期工程建设达成一致,此合同第17.1条规定李二河坝608亩范围内二级开发由竞得人组织实施。
  根据此前的协议,也作为给阳明公司出让608亩地块的补偿和双方合作共同开发50平方公里地块的基础,日,中交(资阳)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召开一届一次董事会并形成决议,决议第8款表示,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安排股东(阳明公司)承担部分非主要工程。
  得到中交公司的承诺后,日,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和阳明公司联名向资阳市国土局提出申请,要求将沱江东区李二河坝的“2007―E―1”的608亩地块的受让人变更为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为打消国土资源局的顾虑,两公司还随申请附上了《承诺书》,承诺因该变更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纠纷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关。
  日和10月15日,资阳市政府分别向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颁发了3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纸糊的饼没了”
  日,中交公司突然中止了对沱江东区方圆50平方公里地块的开发建设,转而“将一期范围内5.87平方公里土地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打捆自求平衡变为单个项目与相应价值土地局部平衡”。资阳市雁江区政府办公室还为此编印了《关于沱东新区开发建设合作模式问题的备忘录》记载确认。阳明公司对此变化愕然失措。此举意味着中交公司不仅不再开发50平方公里的地块项目,而且还将608亩的地块“据为己有”。阳明公司意图从50平方公里大地块的开发建设中获益成为泡影。
  为避免合同被解除的后果,也为安抚阳明公司,日,中交公司召开高层会议再次确定,拟将约12.8万平方米安置房及李二河坝滨江路、防洪堤工程交给阳明公司代建;同时,原则同意在李二河坝608亩地块中划出一地块与阳明公司合作开发。
  日,资阳市政府批复,同意将位于李二河坝的779.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给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据法治周末记者调查,批复的该地块将阳明公司起初竞得的地块覆盖在内。
  然而自2007年7月至今,张辉表示,中交公司所承诺的事项一条也未兑现。阳明公司认为,自己先是一步步被纸画的饼“套在里面”,然后又一步步被挤出局,最后,“纸糊的饼没了”,起初自己竞得的地块竟然也不是自己的了。
  日,“如梦初醒”的阳明公司愤然还击:向资阳市国土局及雁江区分局提出申请,要求纠正整改与国土资源局与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其竞得地块归还原主。至此,双方合作破裂。
  给政府的司法建议
  日,等待国土部门答复未果的阳明公司将资阳市国土局诉至法院,在起诉状中,阳明公司要求撤销与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沱江东区李二河坝的“2007―E―1”的608亩地块归还阳明公司。
  日,资阳市国土局辩称阳明公司“告错了人”,原告所要求撤销的相关批准文件和权属证书均是由资阳市政府颁发,理应去告政府而不是国土局。国土局又称,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与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符合相关规定。
  中交公司也认为,“土地权属没有问题”,其与阳明公司之间的纠纷只是内部矛盾,阳明公司诉求不合理。张辉表示,中交公司毁约,停止开发的主要原因是出自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市场前景并不看好。
  张辉认为自己与中交公司“合作”是在当地政府压力下的无奈之举,承认自己起初也有“背靠大树好乘凉”、获得更大收益的心理。张还曝出内情,说自己为配合地方政府和中交公司顺利转让608亩地块、配合他们“排除制度障碍”,主动申请变更出让人。同时他也认为,无论申请人是否自愿,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不仅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而且相关转让行为也是无效的。
  日,雁江区法院判决驳回阳明公司的诉求。阳明公司提出上诉,认为资阳市国土局曲解相关规定,“歪嘴和尚念歪经”,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规定,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阳明公司在竞得前并无明确上述内容;而且资阳方面与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时,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甚至还未登记注册,纯属“子虚乌有”的公司。
  日,资阳中院裁定撤销雁江区法院的判决并发回重审。同时,资阳中院向资阳市政府送达《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书》中指出,沱江东区李二河坝编号为“2007―E―1”的608亩地块存在“土地成交人与成交合同签订人不同一”、“签订成交合同时一方当事人未经依法登记成立”等问题,法院建议当地政府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或处理相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张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资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双方的调解中曾表态,在两方的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一律停止沱江东区李二河坝地块及楼盘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然而至今,“2007―E―1”的地块仍被中交阳明(资阳)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建设,此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16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的规定。阳明公司也自与中交公司合作后,因一直等着开发沱江东区的地块,至今未接一笔业务,几近倒闭。
  四川聚贤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艳群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地方政府基于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需要,过多地干预市场行为,从“抓大放小”的角度,往往忽视甚至侵害民营经济的利益,也纵容了以经济发展为借口藐视法治的不良行为。
  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资阳市沱江东区李二河坝,发现除了临近沱江的“城市绿化带”尚未动工外,“2007―E―1”的大部分地块已经处在中交公司的建设之中,建成的商品住宅“中交•锦湾”的已经开始预售。
  4月15日,张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中交公司方面的负责人已经找他协商,表达了要求调解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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