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法制小学数学模拟讲课稿稿主要是打架斗殴,盗窃财物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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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市支行法制教育课上的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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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王树芬厅长在全省民政局长培训班上的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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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芬厅长在全省民政局长培训班上的讲课稿
  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科学谋划民政事业发展蓝图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谋划好“十二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问题,我们在年底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专门安排时间举办了这次全省民政局长培训班,主要目的是帮助大家从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层面上,进一步把握好民政工作的定位、要求和发展思路。下面,我结合我省民政工作的实际,就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五中全会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十七届五中全会主要精神
  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的胜利召开,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国内外新形势,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继续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并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对“十二五”时期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十二五”的发展主题
  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二五”的发展主题就是科学发展,并强调坚持科学发展就必须做到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贯穿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其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科学发展的核心问题。
  (二)“十二五”的发展主线
  要推动科学发展,就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建议》提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十二五”的发展主线,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完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新特征,必将推动“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但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还需要作出艰苦不懈的努力,因此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三)“十二五”的发展目标
  在综合考虑未来国际国内发展趋势和条件的基础上,《建议》提出了“十二五”的五大发展目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社会建设明显加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这五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长短结合,把“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重大阶段性目标和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了起来。二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更加明确了调整经济结构和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任务,使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更加突出。
  (四)全会为云南经济社会和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
  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要加大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区发展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加强国际通道、边境城市和口岸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根据五中全会确立的这些区域发展总战略,下一步中央将会在重大基础建设项目上、转移支付和投资安排上对包括我省在内的西部地区、边境地区、藏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有大幅度的倾斜,这为我省在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抢抓机遇,积极推进中国面向西南的桥头堡建设和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更为我们民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和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机遇和挑战。一是为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全会强调,要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序开展移民扶贫,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二是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全会强调,要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危险区域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合理避让。三是为老龄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全会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四是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全会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五是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全会强调,要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同志们,准确领会、全面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对于推动“十二五”时期我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抓手,以促进和谐稳定为目标,统筹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将五中全会的主要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政为民的工作实践中,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回顾
  十七届五中全会认真总结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民政部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认真分析总结“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的成绩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民政工作奠定基础。“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关心帮助下,在省直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全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贯彻实施《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一)民政工作成为了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完善,社会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从2006年的8亿多元增加到2010年的59亿元,年均增长64.8%,5年共投入169亿多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预计到2010年底,城市、农村低保人数分别达92万人、380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162元、70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86元、70元。二是积极推进敬老院建设,五保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逐年提高,五保供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从“十五”期间的14.3万人增加到22.1万人,省级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80元。三是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5年对2350多万人次进行了医疗救助,年均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70多万人次,平均补助717.5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四是加大受灾群众的救助力度,确保受灾群众实现“六有”,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中央和省级投入救灾资金从2006年的3亿多元增加到2010年的13.5亿多元,年均增长44.28%,5年共投入64亿多元,救助灾民3690多万人次,恢复重建27.58万户受损民房,民房恢复重建补助水平由每户4500元提高到每户20000元,共接收社会救灾捐款8亿多元,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是不断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水平,“三孤”人员的生活、医疗和教育等福利服务工作得到有效推进。组织实施“蓝天计划”、“霞光计划”、“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爱心护理工程”等福利服务项目。“十一五”期间,省级共投入5亿多元资金,新建、改扩建了一批社会福利机构,其中,新建、改扩建57个社会福利院(中心),新建24个儿童福利院、新增床位3230张,建立了26个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指导中心(站),6所民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首次纳入国家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设289所农村敬老院、19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省共有养老服务机构753个,养老床位41300多张,比2006年增加了20000多张。接收慈善捐赠2.7亿多元,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二)民政工作成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和扩大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各地以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以强化领导为保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载体建设为基础,以加大投入为动力,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切实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深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至2008年,共投入1.8亿元用于解决农村党组织、村委会无房办公和住危房办公的问题。年,省、州市财政共投入3.13亿元,用于改善社区各项基础设施和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2009年、2010年省级财政共安排866万元对村民小组的村务公开栏建设进行补助。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干部队伍和服务设施“三大建设”,完善社区自治、服务、管理、维稳和文明传播“五大功能”着力解决社区党的建设、社区治理、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社区服务、城乡社区统筹协调发展、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建设组织领导等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解决全省和谐社区建设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目前,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初步确立,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和归属感、凝聚力大幅度提高。全省已有社区服务站52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1个,社区警务室1064个;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3382人,社区志愿者近11万人,并提高了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三)民政工作成为了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化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地制宜地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建设,建立了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运行机制,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围绕全省城市化发展战略,稳妥调整行政区划,优化乡镇设置,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水平逐步提高。认真做好勘界和界线管理工作,大力加强平安边界建设,维护了界线附近地区的稳定,实现了边界管理工作由习惯性管理向依法治界、法制化管理转变。地名工作实现了地名标准化和标准地名社会化,地名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深化殡葬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县县建殡仪馆、村村建公益性公墓工程,大批落后陈旧的殡葬设备、设施将得到更新改造,基本实现了殡葬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要求。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登记成立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服务中心,认真履行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我省的备案工作,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推行上门年检指导服务。目前,全省12007个社会组织正活跃在各行各业和社区中,起到了连接政府和社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成为了政府职能缺位和居民个人能力有限的有效补充。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完善婚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重大转变,规范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改革,实现了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向关爱性救助管理的转变。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安置难民专项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协调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落实关于解决难民生产生活困难的八条意见,努力解决难民的生活、就医、就学等问题。
  (四)民政工作成为了支援国防建设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巩固和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把维护抚优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各项双拥优抚安置制度,狠抓各项政策落实,积极探索与国防建设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市场经济相衔接的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保障体系,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双拥工作蓬勃开展。全省军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在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中通力协作,在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密切配合,在抗御各种严重自然灾害中风雨同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和军民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不断掀起双拥热潮,有力地推动了双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发展,形成了浓厚的双拥氛围。优待抚恤制度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和医疗困难,保障了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等方面的待遇。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为主,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1年以上教育培训、多种公共服务保障的退役士兵安置机制。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积极推进军休干部房改货币补差工作,完善军休管理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军休工作健康和谐。投入资金11334万元,改造烈士陵园28个,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烈士祭扫、烈士陵园维修等经费支持,上报争取了云南战区15个烈士陵园增加维修改造经费3000万元的项目。规范军供站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军供站现代化建设步伐,投入资金1.3亿多元,新建、改扩建军供站12个,全省军供保障能力大幅增强。
  (五)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回顾“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我们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值得总结,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条:一是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在严重的自然灾害特别是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中,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了解上报灾情,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奥运会期间,民政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救助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在实施兴边富民工程中,民政部门从政策、资金和项目上,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和谐稳定。这些都充分说明只有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保民生、保稳定、保和谐的中心任务,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结合点、切入点,才能切实发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职能作用,推动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是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民政业务多元庞杂,各地民政发展基础不尽相同、发展水平不尽平衡,只有在突出为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服务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积极推行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化发展思路,努力破除民政工作领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不断探索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将民政的工作领域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工作对象由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才能实现民政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三是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是民政工作的有效机制。要通过编制发展规划、制订法规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实施监督检查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力量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民政部门在职责职能范围内,主动协调,大胆牵头,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努力形成推进民政事业的工作合力。同时,在社会组织运作、社会资源投入、社会公民参与方面,加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积极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只有形成这样的工作机制,才能不断壮大民政事业的发展力量,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四是注重协调、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是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强与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协商和协作,加大财政投入,争取发改委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有效整合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资源,才能使民政事业费支出逐年增长,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民政事业的发展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五是重视培训、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是民政事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只有按照打造法治民政、服务民政、诚信民政、数字民政、廉洁民政、阳光民政的要求,加强建章立制,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培训力度,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有利于干事的机制,使机关和广大民政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才能为民政职能的履行和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从全省民政工作的整体发展来看,“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但是,对照科学发发展观的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民政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滞后,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载体和平台建设严重不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民政基层工作力量严重薄弱,县乡民政工作机构、人员及工作条件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需要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认真对待、设法解决。
  三、科学谋划 “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蓝图
  十七届五中全会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在全面分析国内外发展环境和趋势的基础上,对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战略任务、重大举措作了全面部署。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就是要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加强对“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和定位分析,并在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立“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目前,经过近半年的论证准备,省厅编制的《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下一步将进入专家论证阶段。该《规划》初步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规划》建议“十二五”期间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坚持改革创新,以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为重点,以扩大社会服务覆盖面、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大社会服务投入,强化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全力打造“服务零距离、保障无缝隙、救助广覆盖、为民全天候”的民政社会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民政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国防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划》建议“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完善体系建设、满足基本需求。《规划》建议“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着眼于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和水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以加强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为支撑,以满足各类社会主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为方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加大整合和推进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根据上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要抓好“33361”。“33361”是指: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双拥优抚安置制度等“三项制度”,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等“三大体系”,加快培训民政干部队伍、城乡社区干部队伍、社工队伍等“三支队伍”,加强六项工作,实现确保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基本生活的一个基本目标任务。
  (一)建立完善“三项制度”,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是健全完善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以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慈善事业以及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城乡低保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方面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农村低保和扶贫机制的衔接力度,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努力将部分低收入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医疗救助要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无缝对接,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标准。五保供养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提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具体途径和有效方式,不断深化城乡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要
  规范民主选举,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健全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居)委会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的自治和自律。三是建全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制度,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积极为部队解难题、办实事,协助和支持部队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参与扶贫帮困、兴学助教、抢险救灾等活动。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行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解决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和医疗难问题。巩固和发展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成果,深化安置改革,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安置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房改政策落实和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县级军休服务中心建设,改善军休服务条件,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继续加强重点军供站建设,提升军供保障能力。
  (二)加快建设“三个体系”,积极搭建民生服务平台。一是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出台云南省关于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援体系和灾民救助服务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救灾装备建设和救灾信息员队伍建设,逐步推进避灾场所建设,全面实施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立2至3个减灾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云南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加大床位和机构建设力度,到2015年末,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25张床位的目标。加大社区老年活动室和老年日间托老所的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以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孤残老人为重点,积极开展爱心护理和特殊关怀。加大县乡民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力度,依托县乡老年协会大力开展老年活动。在工作目标上,各州县要参照省厅的做法,努力做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工作机制、形成一份调研报告、下发一个指导意见、制定一个规划、筹集一笔资金、召开一个会议。同时,要提出新的“六个一”工作目标,即:储备一批项目、开工一批项目、竣工验收一批项目、达标一批项目、培训一支队伍和服务一批老人。三是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社区组织体系、干部队伍和服务设施“三大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社区自治、服务、管理、维稳和文明传播“五大功能”,力争所有的城市社区和3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起养老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力争所有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达到“六好”要求;积极推进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行政村为民服务站建设;整合社区资源,突出社区为老服务功能,大力建设社区老年活动室;创建一批“全国(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大投入,解决社区工作经费,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大力培训社区干部,积极扩充志愿者队伍。
  (三)加大“三支队伍”培训力度,强化民生保障能力。一是加大民政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民政执行力和战斗力。坚持把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固本强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营造适合优秀人才成长的氛围,通过挂职锻炼、干部交流、党校学习、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和渠道,为民政干部提供提升学历层次、熟悉民政业务的学习实践机会,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作风硬、业务工作精、执行力度强、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的民政干部。要以提高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抓手,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培训规划,在继续组织开展各类民政业务专项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进与高等院校的培训合作工作,充分利用成熟的专业师资力量开展民政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大社区干部和村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要结合城市和农村发展现状,联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社区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处理基层事务、服务民政对象、化解基层矛盾、增进基层和谐的本领。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社区干部和村干部培训工作。要协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加大从村(社区)优秀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力度,建立完善社区干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逐步改善社区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待遇,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大对社工队伍培育发展力度,积极扩充民政力量。要将培育发展社工人才队伍作为弥补民政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的重要措施,从政策制定、教育培训和舆论引导等方面入手,为各类社会工作机构的兴起和社会工作者的成长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机构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大规模开展社会工作人员培训,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工人才开辟广阔的生存空间。
  (四)加强六项工作,认真履行民生保障和改善职能。一是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继续实施殡仪馆建设项目工程,逐步提高火化率,加大公墓建设力度,坚决制止乱埋乱葬,加强行风建设,出台惠民政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区划地名工作。加强行政区划研究,根据区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合理调整城市行政区划设置。建立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平安边界建设力度,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加强地名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地名公共服务。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立法工作,大力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组织。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行业自律,突出社会组织的民间性,逐步减少官办社会组织。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发挥民间组织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狠抓福利彩票发行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稳步增长、安全运行。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福彩公益金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效益。加强福彩发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上下联动,构建覆盖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网络。统筹谋划,整合资源,积极搭建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加强培训,增强技能,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六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要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从目标任务、工作程序、款物发放、信息编报、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规范化运转,规范各类业务数据的收集、管理和使用,为实现数字民政奠定基础。要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到基层民政职责任务进中心、工作流程进中心、工作人员进中心。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敬老院、荣军医院等福利服务设施的辐射作用,为民政对象和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化的服务。要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多渠道加强基层民政力量,提高民政整体服务水平,各村(社区)要确定一名民政信息员,协助乡镇民政助理员做好本村(社区)的民政工作。要改善基层工作条件,从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入手,解决好基层民政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做事的问题。
  同志们,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据此我们可以预见,在未来五年内,作为承担民生保障和改善的重要职能部门,民政将迎来极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帮助大家用五中全会的重要精神引领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厅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部门作了精心准备。希望各位局长珍惜这次培训机会,端正学习态度,集中精力投入各项培训课程,认真听讲,认真思考,切实将培训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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