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报告写了还款余额宝分期招财宝还款0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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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目前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包括:交易分期付款业务,即&笔笔分&单笔免息分期付款;账单分期付款业务,即&任意分&账单免息分期付款;商户分期付款业务及电话销售分期业务。若持卡人同意申请邮储银行信用卡任一笔分期付款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知晓本细则:
一、业务开办种类
(一)交易分期付款业务,又称&笔笔分&单笔免息分期付款(以下简称&交易分期&)是指信用卡持卡人申请将未出账单的单笔交易转为分期付款的业务;
(二)账单分期付款业务,又称为&任意分&账单免息分期付款(以下简称&账单分期&)是指信用卡持卡人申请将已出账单中的部分余额转为分期付款的业务;
(三)商户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商户分期&)指信用卡持卡人在特定商户消费时,使用邮储银行信用卡通过POS设备向邮储银行申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银行、商户双方同意并认可的商品或服务的业务。
(四)电话销售分期业务(以下简称&电销分期&)指邮储银行信用卡电销分期热线(以下简称&电销热线&)客服人员通过电话外呼指定持卡人、以通过语言描述商品或服务的营销形式销售并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的业务。
二、业务流程
(一)分期业务申请及办理
1.申请人条件
申请我行分期业务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具体要求内容如下:
(1)个人卡、公务卡可申请分期付款业务;
(2)交易分期: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申请主卡和其名下附属卡的交易转为分期付款,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直接申请交易分期;
(3)账单分期: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申请将已出账单中的部分余额转为分期付款,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账单分期;
(4)商户分期:个人卡持卡人均可申请商户分期付款业务,包括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
(5)电销分期:接到电销热线外呼营销的持卡人可以办理本业务。
2.申请时间
(1)交易分期:申请时间为刷卡消费交易入账后至当期账单日(含)之前申请;
(2)账单分期:申请时间为账单日次日至到期还款日4天(含)之前申请;
(3)商户分期:在指定商户购买指定商品或服务时通过POS机具即可当场办理分期业务;
(4)电销分期:持卡人通过电销热线购买分期商品或服务时可办理本业务。
3.申请渠道
(1)交易分期及账单分期:信用卡主卡持卡人致电邮储银行24小时信用卡客服热线(以下简称&信用卡客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发送上行短信办理;
(2)商户分期:信用卡持卡人在邮储银行指定的商户购买指定商品或服务,通过POS机具可以当场办理;
(3)电销分期:持卡人通过电销热线可办理分期业务。
4.申请交易范围
(1)交易分期:只有未出账单的某笔消费交易才可申请;
(2)账单分期:上期已出账单中的消费交易才可申请,已计入最低还款额的非消费金额不能申请账单分期;
(3)商户分期:持卡人在邮储银行指定商户购买指定商品或服务,且单笔消费金额达到邮储银行规定起点的交易即可办理,不同商户起点金额不同;
(4)电销分期:持卡人购买指定的电销分期商品或服务。
5.申请金额限制
(1)交易分期:申请交易分期的单笔交易起点金额为500元(含);单笔交易只能全额转分期,不可选择将单笔交易部分金额转分期;
(2)账单分期:申请账单分期起点金额为上期已出账单的消费金额大于等于800元(含),最高不超过上期已出账单余额;已计入最低还款额的非消费金额不能办理分期;
(3)商户分期:申请商户分期业务最低起点金额为500元(含),不同商户受理分期业务起始金额以商户的具体规定为准。办理商户分期交易时,持卡人可将单件可分期商品的交易金额全额转为商户分期交易,也可组合若干商品一起进行分期交易,但持卡人不可就单件商品的部分金额进行分期或者将组合商品的部分金额进行分期。
(4)电销分期:无申请金额限制。
6.申请期数
邮储银行提供3期、6期、12期、18期、24期五档分期期数,每期为1个月。申请交易分期、账单分期的持卡人可以自由选择以上五档分期期数;申请商户分期及电销分期的持卡人可根据商户提供的分期期数自由选择。
7.业务办理方式
(1)交易分期:持卡人通过信用卡客服申请办理时,须告知客服人员申请转为分期付款的交易明细: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地点,交易金额和申请期数,客服人员即时通知受理成功与否的结果;持卡人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时,登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后选择要申请交易分期的信用卡卡号,查询未出账单可申请交易分期的详细记录进行选择,申请成功后页面显示分期期数、分期手续费、每期还款等详细信息;持卡人通过上行短信办理时,需发送指定代码&FQJY#卡号后四位#金额#期数&至95580办理,申请成功后95580会即时回复短信告知受理成功与否;
(2)账单分期:持卡人通过信用卡客服办理时须告知客服人员申请金额和申请期数,客服人员即时通知受理成功与否的结果;持卡人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时,登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后选择要申请账单分期的信用卡卡号,填写申请账单分期金额,申请成功后页面显示分期期数、分期手续费、每期还款等详细信息;持卡人通过上行短信办理时,需发送指定代码&FQZD#卡号后四位#金额#期数&至95580办理,申请成功后95580会即时回复下行短信告知受理成功与否;
(3)商户分期:持卡人在指定商户收银结账时,告知商户服务人员或收银员要办理分期业务并说明申请的分期期数和金额,并向收银员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在商户专用POS机具上刷申请商户分期的信用卡,持卡人签字确认签购单上的交易金额、分期期数及首次还款金额、手续费金额等分期付款信息,收银员核准无误后须将持卡人身份证件号码写在签购单上,确保持卡人本人进行分期消费;
(4)电销分期:持卡人通过电销热线购买商品或服务时确认分期期数和金额即可办理。
8.办理次数限制
(1)交易分期:持卡人可以同时对未出账单中的一笔或以上笔数的消费交易申请交易分期;
(2)账单分期:在一个账期内,持卡人只能申请一次账单分期,如果当日撤销则可以再次申请账单分期;
(3)商户分期及电销分期: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申请一笔或以上笔数的分期交易。
9.各类分期业务成功办理后,分期期数和交易金额不能更改;对已办理分期交易的各期应付款项计入当期的最低还款额,不得再次申请办理分期付款业务。
10.邮储银行有权依据其内部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持卡人的各项分期付款申请。
(二)分期付款业务分摊
1.持卡人成功办理交易分期、商户分期及电销分期后,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依持卡人选择的分期期数,将本金总额按期均摊,在每期账单日记入持卡人账单;账单分期在申请当期首先将当期账单的未申请分期的金额计入当期账单,申请分期的金额按照持卡人选择的分期期数按期均摊,从第二期开始在每期账单日记入持卡人账单。
2.每期&应还本金金额&和&应还手续费金额&的计算精确到分位,对于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不能在分位取得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
3.每期&应还本金金额&和&应还手续费金额&视同该期账单日的一笔普通消费计入持卡人每月账单应还款总额,同时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并且可享受20天免息还款期。
4.若任一期应还款金额有逾期滞纳情形产生,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领用合约》&)计收利息及滞纳金,每期&应还本金金额&视同该期账单日的一笔普通消费从该期账单日起计收利息。
5.分期付款交易金额将全额占用其交易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被占用的信用额度将根据持卡人每月的实际还款金额逐月恢复。
(三)分期付款撤销及还款说明
1.分期付款的撤销
(1)交易分期:当期账单日(含)之前,持卡人可致电信用卡客服提出分期付款撤销,如果撤销成功,则申请撤销当天日终计收分期撤销手续费20元,账单日不再进行分期分摊,对应的原申请消费交易恢复,并在当期账单按10%的比例计入最低还款额。
(2)账单分期:申请账单分期当日入账之前,持卡人可致电信用卡客服提出分期付款撤销,如果撤销成功,则申请撤销当天日终收取分期撤销手续费20元,账单日不再进行分期分摊。
(3)商户分期支持撤销交易。持卡人可在办理商户分期当日通过该商户POS机具进行分期付款撤销,不收取撤销手续费。交易撤销后,原交易信息取消。
2.商户分期的退货
商户分期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支持联机全额退货及部分金额退货。
持卡人于消费后如符合商户退货条件,可以通过POS机具联机退货。持卡人全额退货,分期交易终止,已分摊金额及手续费退还持卡人,未分摊金额及手续费将不再摊销;持卡人部分金额退货,我行将退货金额退还至持卡人账户,分期业务不终止,持卡人须继续支付未摊本金及手续费用。
3.电销分期的换货及退货
持卡人如需退货或者换货,可在下单之日起至收到商品的30天内,致电电销热线进行无理由退换货。退货的产生的货款会在办理退款手续后的7到15个工作日内到账。
4.分期付款提前还款
持卡人可在申请分期当期账单日之后致电信用卡客服提出分期提前还款申请,不额外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持卡人的分期付款未摊本金和手续费在申请提前还款日终全部计入持卡人的本期账单,并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在后续账单日不再按期进行分摊。
5.持卡人按月缴付信用卡欠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付款每月&应还本金金额&和&应还手续费金额&。
6.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邮储银行可以在不通知持卡人的条件下主动终止其账户的分期付款,剩余未分摊本金和手续费在终止日终自动计入持卡人的本期账单,并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在后续账单日不再按期进行分摊。
(1)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或卡片被冻结、止付,账户已销户,卡片已注销;
(2)持卡人信用卡账户连续逾期3期或以上;
(3)邮储银行根据相关风险政策认定持卡人资信状况发生恶化,认为该账户不再适合进行分期付款业务。
7.各项分期业务不受理持卡人申请暂停分期付款的交易要求。持卡人在分期付款未终止前如要注销卡片,须提前清偿分期付款未摊本金和手续费,再申请注销。
8.分期付款未结束且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
(1)信用卡到期后正常续卡的,分期付款分摊不受影响,进行正常分摊;
(2)因持卡人意愿或不符合续卡条件而未正常续卡的,持卡人与邮储银行的分期付款协议仍然存在,待摊金额按月在账单日计入该期应还款内,直至分摊完毕。
(四)积分赚取
(1)交易分期及账单分期:持卡人消费交易时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细则》(以下简称《积分细则》)赚取积分,申请交易分期和账单分期时不扣减积分,也不获得新积分,每期分期分摊时不扣减也不获得新积分;
(2)商户分期及电销分期:按照《积分细则》根据每期入账金额计算,逐期累积积分;分期手续费金额不参与积分计划。如持卡人申请提前还款,则操作成功后积分一次性累积到信用卡账户。如商户类型属于不计积分类别,则商户分期付款消费不参与积分计划。交易分期、账单分期撤销,不扣减积分也不获得新积分。
三、其它说明
(一)分期手续费定价及收取
1.交易分期及账单分期
手续费均按期(月)收取,不区分申请金额的大小,每期收取分期本金总额的0.6%。
2.商户分期
商户分期业务按照商户公布的手续费率标准为准。
3.电销分期
不向持卡人收取手续费。
(二)其他收费标准
1.撤销手续费用
交易分期、账单分期撤销交易,收取撤销费用20元;商户分期及电销分期不收取撤销费用。
2.联机退货手续费用
商户分期及电销分期全额退货,持卡人分期交易终止,我行退还持卡人已摊本金及手续费金额;商户分期部分金额退货,分期交易不终止,持卡人须继续承担未分摊本金及手续费金额。
3.提前还款费用
我行不额外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但持卡人仍需支付未摊本金手续费用。
(三)邮储银行信用卡分期商户明细表
请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领用合约》执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对本条款的修改及最终解释权。信用卡刚刚还款,为什么可用余额是0?_百度知道
信用卡刚刚还款,为什么可用余额是0?
 您好,请在QQ企业好友中搜索,请问您使用的是我行信用卡吗;或者在微信中搜号码“cmb”并关注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进行咨询,请您与对方银行核实具体到账时间?若是,如是通过他行转账还我行信用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并添加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为好友。  如有其他招行信用卡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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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时间&50分钟
需要审核的,不是一下就到账
支付宝显示还款成功啊
支付宝是第三方,没有用,银行说了算
其他类似问题
信用卡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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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还款即时到帐,网银还款大概半小时
支付宝还款,10020。可用余额只有20块
20块都到账了,其他的怎么不到账
不知你本期账单全额是多少,有没有副卡消费,拨打你卡片上的24小时服务电话找人工台可解决
我的信用卡卡从四万一下就降到四千额度了,注意用卡降额度,多刷小额的消费
系统还没清算那么快
今天下午支付宝都还款成功了
没那么快到,等等吧。我的有时是这样。
可以关联邮箱查余额
网络不是光速的
刷了500,取现500。今天分开还了10020多。可用余额是20多
不到账。那怎么多了20块
那就不清楚了,问客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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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个人信用报告解读篇
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状况等,即个人在银行办理信用卡等业务时向银行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
(2)信用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3)个人结算账户信息;
(4)个人非银行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5)特殊交易信息;
(6)特别记录;
(7)查询记录等。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社保部门等的信息共享工作正在逐步开展,这部分信息的采集尚不完整。因此,有部分地区人员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包含有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或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非银行信息,而有部分地区人员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则没有此类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明细信息主要是指信用交易信息中的每一张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授信额度、每次使用(透支)和还款情况的具体信息以及每一笔贷款的金额、每次还款情况等具体信息。前者反映个人每张信用卡的活动情况,后者反映个人每笔贷款的活动情况。
个人信用报告是客观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它是一个客观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均从各家银行或其他机构采集所得,征信中心以客观、中立的原则对信息进行汇总、整合,既不制造信息,也不对信息进行评价。比如某人有一笔贷款逾期几天未还,信用报告中记载为某笔贷款逾期(主要体现在“当前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总额”、“24个月还款状态”、“逾期31-6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等项目),而不会记载“此人逾期还款,记录不良”。所以在信用报告中找不到所谓的“不良记录”。因此,如果你发现商业银行信贷人员或其他报道材料称“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如何如何”,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
有时候,个人申请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会说“因为你信用报告中有不良记录,所以不能贷”,这实际上是工作人员根据信用报告中的客观记录,得出的一个判断。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负面信息是指信用报告中反映出来的被征信人没有按约履行合同的信息。信用报告中出现负面信息可能会影响信用报告使用者对个人做出不良信用评价。“负面信息”主要出现以下几个地方:
(1)《贷款明细信息》中的“累计逾期次数”、“最高逾期期数”是较常见的负面信息;
(2)《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中出现“/”、“*”、“N”、“C”以外的标记,即表明个人有欠款逾期未还的信息;
(3)《信用卡明细信息》的贷记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出现0以外的情况;
(4)《信用卡明细信息》的“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出现0以外的情况;
(5)《特别记录》中如果存在诸如“该人曾因不履行担保责任被起诉”、“该人曾因开具大额空头支票被处罚”等信息,也可能形成负面信息。
但是,需注意的是准贷记卡的24个月还款状态几乎很少出现N的状态,这种情况不能视为负面信息,这是由准贷记卡的性质决定的。客户当月只要有使用准贷记卡,并且没有在商业银行向征信中心报送数据前还清,在还款状态中就被记为透支,可以分为不同的透支期限,最少为透支1-30天,即还款状态表示为“1”。如果客户在下月还清欠款,同时不在下月透支,则下月的还款状态才为“N”。
如前所述,“不良记录”是一种信用评价,而个人信用报告只做客观记录,不做信用评价。在实践中,个人使用信用卡或贷款出现偶尔的一两次逾期等负面信息,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或贷款审查时不会将它作为“不良记录”而拒绝办理业务。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资料上的个人身份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在不同的商业银行有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信息中最新的一条,但有时报送时间是最新的,但信息并不是最新的,从而产生与客户实际的信息不符的情况。因此,个人应该在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所有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信用报告中“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是指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已与公安部居民身份信息数据库进行过核实。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公安部居民身份核查系统已经联网,征信中心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对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个人身份系统进行核对查实。如果核查实现,则会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信息栏目上方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核查结果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及个人照片;
(2)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
(3)身份证号相符,姓名不符,即公安部数据库中查到此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另一个姓名;
(4)找不到该身份证号码。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核查未实现,则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未核查”。
信用额度,是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为其核定的信用卡最高可以使用(透支)的金额。共享授信额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共享同一个授信额度,每个账户的可用额度都是共享授信额度,当任一账户消费一定金额后,这几个账户总的可用额度会相应减少。对于不存在额度共享的账户,其共享授信额度应与信用额度一致。
举一个例子,某位客户拥有一张双币卡,由账户1和账户2组成。这两个账户的共享授信额度为5,000元,每个账户的信用额度也是5,000元;账户3是另一张贷记卡,它的共享授信额度与信用额度都为20,000元。这个三个账户的信用额度与共享信用额度在信用报告中展示如下:
贷记卡(准贷记卡)的实际使用额度(透支)的最高值,反映持卡人的历史负债情况,即持卡人曾经最多使用过多少额度(或透支过多少金额)。
透支余额/已使用额度反映的是持卡人当前的负债情况,通俗的说,就是表明持卡人欠银行多少钱。透支余额是针对准贷记卡而言,而已使用额度针对的是贷记卡。要注意的是,此数据项包含本金和利息。
逾期,即过期,指到还款日最后期限仍未还款的行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客户认为以下情况不属于逾期行为:
(1)比到期还款日晚一两天还款;
(2)过了到期还款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催缴后,客户还清欠款;
(3)客户已经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但由于不清楚应还的具体金额数,导致没有足额还款。实际上,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逾期行为。
温馨提示:不同商业银行还款日规定是不同的,客户应注意在自己贷款的还款日之前及时足额地存入还款金额,或按时到银行柜台办理还款业务,以免造成逾期记录。
这三个项目是很容易混淆的,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假设2006年1月某客户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按合同每月需还2,000元。但因暂时的资金周转不灵,3至7月连续5个月未还款。下边我们来计算该客户7月份的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期数和最高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期数是一个连续的概念,是指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或者贷款合同规定的金额的次数。由于该客户连续5个月也就是5期没有还款,所以当前逾期期数是5期。累计逾期期数是一个累计数,只要逾期1次,它就累加1次,所以它也是5次;最高逾期期数是“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在3至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中取最大的一个数字,不难理解它也是5。
假设2006年8月该客户把前5个月应归还的贷款共10,000元还上,此时这三个数据项发生了什么变化呢?首先看当前逾期期数,虽然8月之前已经没有欠款,但该客户没有还8月份的2,000元,即8月份逾期一次,所以当前逾期期数等于1。再看累计逾期次数,由于前5个月已经累计到5,第6个月再逾期一次,累计逾期次数要相应增加到6次。至于最高逾期期数,取3至8月“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即7月份的5次。
“当前逾期总额”是截止结算月应还未还的款项。对贷记卡而言是指当前未归还最低还款额的总额;对贷款而言是指当前应还未还的贷款额合计,应还款额的构成(是否包括本金和利息)应视具体合同规定而定。当信用卡类型为准贷记卡时,显示为0。
温馨提示:除“当前逾期总额”之外,本期应还款款项等也应该列入目前应归还款项之列,合理安排还款计划,避免形成新的逾期记录。
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是该张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的余额。从该张准贷记卡首次透支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超过180天(不含180天)时,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为全部透支余额及其产生的利息之和;如果从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未超过180天,则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0。
实践中,多数商业银行视准贷记卡客户在60天内还款为正常还款,不会影响客户新的授信申请。但当持卡人超过180天未还款,则说明其还款能力有问题或还款意愿不强。将此余额标识出来,有利于银行判断持卡人的信用状况,控制信用风险。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个人信用报告是一个客观记录。不管是逾期1天还是逾期180天,都会如实体现在信用报告中。假设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款,且在此之前从没有过逾期记录,那么,当逾期1天时,信用报告中相应的“当前逾期期数”体现为1,而逾期180天时,“当前逾期期数”为6。个人信用报告对此不做信用评价,只是如实记载,但是,信用报告使用者可以对此做出不同的判断。
最低还款额是针对贷记卡而言的,是银行在账单日计算出的最低还款额。一般来说,作为一种短期融资工具,使用贷记卡额度后,银行在当月不会要求客户归还全部金额,而是允许客户归还使用额度一定比例的金额,比如10%,这就是最低还款额。这是银行向贷记卡客户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手段。
但需注意的是,已使用额度与已偿还的最低还款额之间的差额是从消费之日开始计算利息的。
是指客户的该张贷记卡在结算月往前数的最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的次数。贷记卡按月结算,“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是“几”,就是有几个月没有还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
不算,只要归还最低还款额,就不算逾期。因为银行发放信用卡时与客户的协议规定客户可以按最低还款额还款,所以,按期归还最低还款额是正常履约的表现,不构成负面信息。相反的,由于该客户可能给银行带来更多的利息收入,倒可能成为银行信用卡的营销对象。
信息获取时间是征信中心获取该记录信息的时间,也就是该记录信息加载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时间。结算年月是该信息记录在商业银行的数据发生时间,是最近24个月还款状态记录的参照时间点。举例说明,下面列出某个账户24个月的还款状态,结算年月是2005年8月,这就表示编号1是2005年8月,编号2表示结算年月往前推的一个月,即2005年7月,依次往前类推;同时结算年月也反映出该条记录最新更新到哪一个月。
这个指标记录了持卡人在过去24个月内每个月的还款情况,一般而言,商业银行用这个指标判断个人还款意愿或还款能力
信用卡24个月还款状态:
个人贷款24个月还款状态:
需注意“C”和“G”,C表示正常结清的销户,即正常情况下的账户终止;而G表示结束,指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如核销等,这两个要加以区别。此外,也需注意“#”号,表示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
特殊交易信息记录在信贷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展期(延期)、担保人代还、以资抵债等此类交易的有关信息。
不是。它不包括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个人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账户的一种,与单纯的储蓄账户不同,结算账户具有使用支票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功能,可以用于办理汇兑、转账等业务,传统意义上的借记卡即属于个人结算账户。
由于个人结算账户的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金额属于敏感信息,出于保密个人隐私的考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没有采集这些信息,而是用代码来代表开户银行。
异议标注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在异议受理人员接受异议申请后,在该异议申请人的信用报告中添加的异议标注,表示这份信用报告中可能存在有误的信息。在异议处理没有结束前,异议标注所指出的记录内容有可能是正确的信息,也可能是错误的信息。第二种是商业银行提供的异议回复函证明异议申请人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确实有误,但因技术原因商业银行无法及时报送更正信息或征信中心暂时无法更正的,异议受理人员对该异议信息做出有别于其他异议信息的特殊标注,说明异议事项的调查实情,以及暂时不能更正的原因。对应信息的内容应以异议标注的说明为准。对此类异议标注,商业银行会加以关注,并作为判断个人信用状况的参考。
对于无法核实的异议信息,征信中心允许异议申请人对有关异议信息附注100字以内的个人声明,即本人声明。一般是异议申请人对异议回复有不同见解或者认为存在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时提出,其真实性由异议申请人负责。征信中心的异议受理人员负责检查异议回复函、身份证件及声明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但不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相应的,本人声明对商业银行判断信用状况的参考作用比较有限。
特别记录是指数据报送机构上报的,应引起特别关注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如欺诈、被起诉、破产、失踪、死亡等信息。核销后还款等非负面信息也可以在“特别记录”栏记录。
查询记录记载个人信用报告在过去2年内被查询的情况。包括查询日期、查询者和查询原因等内容。通俗的说,就是一个人的信用报告何时因何原因被何人查询过的历史记录。一般情况下,个人信用报告被查询有以下几种原因: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后管理、本人查询和异议查询。
查询记录中记载的查询日期、查询者、查询原因等信息,由此提供了追踪查询记录的依据。对个人而言,可以据此看出有没有他人违反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说明的是,贷后管理查询并不需要经过本人授权,但商业银行对贷后管理查询需进行登记。实践中目前尚未发现未经同意违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情况,但如果个人发现本人信用报告被越权查询时,个人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举报,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理;造成个人实际损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采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缴纳时间、月缴存额、缴存比例等方面的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核心是反映了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以此判断个人的工作单位,同时可以通过月缴存额、缴存比例等信息来判断个人的收入状况
需要说明的是,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和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
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分为缴存和发放两种。缴存信息采集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缴费状态、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等方面的信息,可以通过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及缴费基数来判断个人的工作稳定性及收入状况。发放信息采集了个人原工作单位名称、离退休类别、本月实发养老金合计等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也反映反映了养老保险金最近24个月的缴存(发放)状态,说明如下:
个人电信缴费信息中的“欠费”是指电信用户从电信企业月末账单日算起超过两个月(60天)仍未缴纳而产生的欠费。例如,对在6月份使用电信业务而产生的费用来说,只要在7、8月两个月足额缴纳了相应费用,就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留下欠费记录。因此由于外出等原因无意造成的短时间欠费不会影响当事人的信用记录。
同时,进入个人信用报告的电信用户缴费信息,不包括缴纳电信增值业务费用信息,因此,对增值业务费用有疑义造成的该项业务欠费也不会对本人的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天仍未缴纳的费用,主要是考虑到个人可能因为出差等原因不能及时缴费,留有充足的补缴时间。同时,我们提醒大家,要注意到个人在使用电信服务时已经与电信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应当树立尊重合同,履行合同的信用意识,及时缴纳电信费用。当自己要长期外出时,应当及时委托他人代缴或通过电话、银行代缴等多种自助方式及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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