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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清与杨春明、陈金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台黄民初字第2305号原告:王太清。委托代理人:龚郁宗,万源市河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刘维贵。被告:杨春明。委托代理人:杨宝春。被告:陈金荣。委托代理人:章颖芳,浙江桔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太清与被告杨春明、陈金荣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于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秦伟适用简易程序,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太清及其委托代理人龚郁宗和刘某、被告杨春明及其委托代理人杨宝春、被告陈金荣及其委托代理人章颖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太清起诉称:原告在2006年缀学后跟母亲刘某不间断地在黄岩多个单位从事生产制造业工作,月份平均工资4000元。2013年4月中旬,被告杨春明将私人建房工程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被告陈金荣,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被告陈金荣以包干形式招用原告等人修建。同年5月21日9时许,原告在施工中被坠落的毛竹砸伤头部,当日送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左额颞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额颞硬膜外血肿、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挫伤、颈椎损伤。住院治疗15天。医嘱门诊继续治疗,继续颈托固定保护颈椎。杨春明支付了原告的住院医疗费用。杨春明为建房工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原告出院后,其医疗费发票及病历资料均由杨春明拿去,由保险公司赔偿了原告的医疗费。日,台州市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伤残评定为10级伤残,误工为120天,护理时间为30日,营养时间为30日。原告支付鉴定费2200元。原告虽为农业户口,但长期在城镇打工,按规定以城镇居民计算赔偿相关费用。现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03562元(其中××赔偿金7510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误工费16000元,护理费3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营养费1500元,鉴定费2200元);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被告杨春明答辩称:答辩人将自己的房屋交给被告陈金荣建造,有建房协议书为凭,双方是承揽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答辩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诉称中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计算标准过高不切实际,伙食补助费两被告已承担,原告系农村户口却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不合法。综上请求法院依法裁判。被告陈金荣答辩称:原告受雇于龚明泽、吴某。杨春明将建房承包给答辩人,但不包括室内“找平”工程。答辩人承包后将室外“找平”和房屋粉刷承包给龚明泽、吴某(以下简称龚、吴)两人,承包费是5800元一间,龚、吴两人承包后由龚、吴及龚的妻子三人在干活,他们干了十几天后的日,龚、吴雇佣原告王太清来干活。事后,5800元由龚、吴两人与答辩人结算。室内找平的承包费由房主杨春明与龚、吴两人结算的。因此,原告与龚、吴两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与答辩人没有直接的关系。本案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身及接受劳务的一方即龚、吴共同承担。事发当天,龚、吴他们在进行房屋室内及室外“找平”作业时没有架设好“葫芦”(升降设备),同时原告在作业时没有戴安全帽,致使原告头部受伤。原告诉称的赔偿项目存在不合理;××赔偿金不应按城镇居民计算;精神抚慰金5000元不合理;误工费过高;伙食补助费在住院医疗费中有列支,且医疗费被告已支付,是重复计算;营养费过高。原告的合理费用为53802元,主要部分应由原告承担,不足部分应由雇主龚、吴两人承担。答辩人在本案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诉请。庭审中,原告出示了如下证据:1、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人口基本信息,证明原、被告主体适格。2、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证明原告的伤情及医疗事实。3、司法鉴定意见书二份,鉴定费发票,证明原告伤残为十级、护工120天,护理30日,营养30日的事实。4、原告流动人口信息、出租人证明、原告及原告母亲刘某临时居住证,证明原告于2009年11月初到本区江口镇打工,从事生产制造加工工作。一直与其母租住本区江口街道洋头村。5、亢德明户口薄、刘某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与刘某系母子关系。6、台州市高登玩具厂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证明刘某系该厂班组长,月工资元。7、龚明泽的调查笔录,证明事发的事实。经被告陈金荣质证认为:对证据1、2无异议,对证据3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4中刘某的临时居住证与本案无关;原告的临时居住证是日至日与本案无关联性;对房主的证明三性均有异议,只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流动人口证明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对证据4的证明对象有异议,原告的流动人口信息载明起止时间为日至日,无法证明原告事发时在黄岩从事制造业工作,故不能按城镇居民身份计算××赔偿金。对证据5与本案无关联性。对证据6与本案无关联性。对证据7有异议,无法确认笔录是否系龚明泽所作,作为证人应出庭作证,且龚明泽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经被告杨春明质证认同被告陈金荣的质证意见。庭审中,原告申请证人吴某出庭作证。证人吴某作证称:陈金荣承包杨春明等人的建房工程后,陈金荣将外墙粉刷及室外地面“找平”承包给我和龚明泽,约定每间工费5600元左右,是与陈金荣结算的。室内地面“找平”是我们与房主杨春明直接联系的,约定每间500元,是与房主结算的。工费是平均分的,我们老师多一点,小工少一点。平时三人个工作,即我和龚明泽是老师外加一个小工,龚明泽妻子是小工,原告也是小工。日,我们对杨春明的房屋进行室内、外地面找平。那天因人员不够,我们临时找原告做小工。当时我在楼上做零碎的筹备工作,原告在楼下吊砂浆的时候,突然套竹竿(支撑电动葫芦用)的绳子断了,两支竹竿掉下来打在原告的头上,原告未戴安全帽,头部受伤。电动葫芦设备系陈金荣提供,开始谁架设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粉刷完一家房屋后到另一家粉刷时,是我们将电动葫芦搬到这家架设的。我们做泥工大概有五年了,现在所有泥工是没有工匠证书的。事发当时,我与原告母亲刘某是几年的同居关系,去年6、7月分开的。经两被告质证后认为无异议。经举证、质证,本院审核证据后认为: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3真实性因被告无异议予以认定。对证据4中的原告流动人口信息及临时居住证真实性被告无异议予以认定,对出租人证明被告有异议,应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及临时居住证为准。对证据5系法定机构的文书,真实性予以认定。对证据6与本案无关联性。对证据7和证人吴某的证言能够相互印证的基本事实,予以认定。审理后,被告向本院提交了原告的医疗费清单复印件,证明被告杨春明垫付原告医疗费27818.80元。交原告质证后认为属实,本院予以认定。综上,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本院认定本案的事实如下:2013年4月中旬,被告陈金荣承包被告杨春明等人六间三层楼住宅房屋工程,其中杨春明二间。陈金荣承包后将外墙粉刷及室外“找平”以每间5600元清工包给吴某、龚明泽作业。同时吴、龚两人与杨春明约定:杨春明房屋的室内地面“找平”以每间500元清工包给吴、龚两人作业。同年5月21日在为杨春明室内、室外地面“找平”时,因人手不够,吴、龚临时找原告王太清当小工为其作业。当天,吴、龚在楼上作业,原告在地面拌砂浆,并用简易电动葫芦吊机(即地面放电动葫芦,楼顶用绳子固定的两根人字架竹竿支撑着滑轮,电动葫芦与滑轮用钢丝连结来起吊建筑物资)将砂浆吊到楼上供吴、龚地面“找平”用。9时许,原告在起吊作业时,固定竹竿的绳子断裂,竹竿坠落砸伤原告头部(未戴安全帽),当日,原告被送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左额颞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额颞硬膜外血肿、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挫伤、颈椎损伤。住院治疗15天。杨春明支付了原告全部医疗费27818.80元。日,台州市博爱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台博医司鉴所(2013)临鉴字第948号和临审字第44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原告的伤残构成十级伤残;评定原告误工时间为120日,护理时间为30日,营养时间为30日。原告支付鉴定费2200元。日,原告诉至本院。另认定:原告于日至日临时租住在本区江口街道山下朗村,日至日租住在本区江口街道洋头村,原告流动人口信息记载“从事生产制造业”。涉案吊机系被告陈金荣提供,事发当天现场的吊机系吴、龚从隔壁建房户移过来安装的。原告从未操作过吊机。被告陈金荣没有建房资质。本院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及吴、龚之间法律关系是确定侵权责任的前提基础。从事实看,被告杨春明将整个建房工程以清工每间48000元发包给被告陈金荣施工,被告陈金荣将其中的墙体粉刷及室外地面“找平”工程以每间5600元转包给吴、龚施工,另外被告杨春明将室内地面“找平”以清工每间500元包给吴、龚施工。吴、龚在施工中临时找原告王太清为其拌砂浆并开吊机运砂浆。显然,被告杨春明与陈金荣之间是承包关系即承揽关系;被告陈金荣与吴、龚两人之间是分包关系即承揽关系;吴、龚两人与原告之间系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另外,被告杨春明与吴、龚两人之间还同时存在承包关系即承揽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接受发包分包业务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杨春明系定作人,选任没有建房资质的被告陈金荣为其建房,选任没有安全生产条件的吴、龚为其室内地面“找平”,存在选任过失。且原告在其室内“找平”为主作业中受伤,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陈金荣承包建房工程后违法转包,选任没有安全生产条件的吴、龚施工作业,并提供不正规的吊机给分包人进行吊运建房物资,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吴、龚作为接受劳务者选择没有吊机操作证的原告开吊机,在作业中对自己移动安装的吊机未作安全性检查,致使吊机存在隐患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自知没有吊机操作证,而服从指派进行吊机作业,在作业中未戴安全帽,自身也有过错。因杨春明发包给陈金荣,陈金荣分包给吴、龚,吴、龚雇佣原告作业,依法本应由杨春明、陈金荣对吴、龚的赔偿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经本院释明,原告坚持不向吴、龚主张赔偿,故依法应由吴、龚两人承担的责任部分不能转嫁到其他被告身上,其他被告也不应对吴、龚应承担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伤后的合理经济损失为:医疗费27818.8元;残疾赔偿金原告主张按城镇居民标准为75102元,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原告系农业户口,受伤时间为2013年5月份,从原告的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和临时居住证看,2010年至2013年居住地空缺,从其母亲刘某临时居住证看是住在本区江口街道洋头村,按照相关司法实践,也不是城区,故应按农村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为16106元/年×20年×10%=32212元;误工费原告主张16000元,根据规定为120天×122元/天=14640元;护理费原告主张3400元合理;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主张450元合理;营养费原告主张1500元,根据规定30天×30元/天=900元;鉴定费原告主张2200元合理;以上合计人民币费81620.8元。综上,原告因伤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人民币81620.8元,酌情由被告杨春明赔偿25900元,由被告陈金荣赔偿16000元,其余损失原告自负(因原告不向吴、龚主张,自负部分包含吴、龚应承担的部分25900元)。原告因伤的精神抚慰金,根据原告的伤情及本案实际以5000元为宜,剔除吴、龚应承担部分,由被告杨春明赔偿2000元,由被告陈金荣赔偿1000元。故原告合理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第、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杨春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原告王太清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5900元;精神抚慰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已履行27818.8元)。二、被告陈金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原告王太清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16000元;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000元。三、驳回原告王太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71元,由原告王太清负担1921元,由被告陈金荣负担4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后至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先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371元(具体金额由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审 判 员  秦 伟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代书记员  牟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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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现将丽江市市直政府机关部分单位拟录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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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远六千多自发移民因无户籍无法考学结婚
云南开远六千多自发移民因无户籍无法考学结婚
明年小学毕业后,可能无法上中学,13岁的杨天勇泪流不止。
&  整个村子被外面的世界遗忘了。由于没有自来水系统,
村民的生活用水都必须从城里购买拉回坡上,一桶1.5元。
  不存在的村庄
  一纸户籍将云南开远的六千多人屏蔽于时代之外。他们没法去银行存钱,没法旅行,没法考学、没法打工,甚至不能合法结婚。
  当地政府已试图扶持这个被遗忘了的人群的贫困生活,但户籍,仍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这个庞大人群,禁锢于云南西南的偏僻山坳里。
  也许,62岁的侯志强还得再“死”一次,这样他的八儿子便可以以“孤儿”的身份、花费较低成本拥有一个身份证并顺利结婚。
  侯志强居住在开远市往西不到十公里的西山一个叫马头坡的村子里。——事实上,并不存在马头坡这个村庄。即使在当地最新版本的行政地图,它也被标记为荒芜的山坡,虽然这里住着117户人家,597人。
  1980年,当侯志强和妻子带着四个孩子来到开远城外西山上这块坡地时,这里还是飞鸟和走兽的领地,高大的树木和藤蔓植物遮天蔽日。他砍下竹木和藤条,割来田野里的茅草,搭建起勉强遮风挡雨的房屋,把家安在了这里。
  之后的数十年里,坡上搬来了上百户人家,文山的、蒙自的,甚至还有贵州的人搬来。鸡犬之声相闻,村落渐渐有了规模,西山上茂密的树木消失了,成为房屋或者消失于炉灶。
  “老家那边土冷,长不出庄稼,不得吃嘞。”侯志强的老家就在开远市旁边的屏边县,当时的饥饿对他来说刻骨铭心。堂屋里,儿孙们掰完玉米休息了,他会佝偻着把灰土中洒落的玉米籽,一粒粒抠出来,放进口袋。他对故土并没有依恋,印象也仅停留在“山高土浅石头多”上,广种薄收。
  侯志强到现在仍然在自己反复摩挲过的泥土中劳作。牛车里,新收的玉米颗粒饱满,丰腴的黄色如同马土坡的泥土一样。时间和劳作正在侵蚀着他的呼吸,一阵剧烈的咳嗽后,他的灰土面色如同牛车上装着玉米的旧竹筐,让人察觉到他经受一生的雨水。
  侯志强和村民们是到后来才知道,大家居住的马土坡属于云南省开远市灵泉办事处三台铺行政村管辖。但他并不是这里的村民,准确来说,他们不属于任何行政单位,“也不能算作人民”。
  他们被称作“黑村黑户”。在开远这个人口30万左右的县级市,像侯志强这样的“黑人黑户”登记的就有1300余户,总数超过6500人。他们分布在开远市8个山区村委会,共74个居住点。马头坡在侯志强等数十户人家迁入后,算是其中比较大的一个居住点。
  这些“黑人黑户”在正式的文件中被称作“自发移民”。开远市自发移民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金学调查后发现,这一群体在遇到调查时“戒备心强,或者干脆躲起来”,真实人数估计超过1万人。
  “我倒是没几年活头了,关键是孩子们活得没有盼头。”这些年,侯志强和村里的老人不再为找到一片可以吃饱饭的土地感到骄傲,相比于坡地上刀耕火种的劳作,为儿女身份问题的心焦,使得他们正迅速老去,而且他们所盼望的事情似乎毫无起色。没有户口,儿女们将无法考学、打工,也不能合法地结婚,即使男女组成家庭有了小孩,也只能是“黑二代”。
  马头坡更像是一个孤岛,令侯志强的小儿子杨春华(侯志强随养父姓,儿子辈按风俗认祖归宗姓杨)常常感到孤独,周围村庄的年轻人去到广东打工,挣钱盖起了房子,而他却被困在这里动弹不得。
  流浪“佃农”
  侯志强怀念2001年农业税免除之前交7公斤“公粮”的日子, “当时国家是记得我们的啊。”
  家里耕种着近50亩土地,再也没有饿肚子的恐惧。这是侯志强脸上总有笑容的原因。
  1959年,侯志强的养父因生计投靠住在开远市石洞村的妹妹,当时只有10岁的他也跟随养父来到开远。不久后,全家就加入了石洞的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劳动,在食堂里吃饭。相比于之前生活过的屏边县来说,还是小孩子的他觉得开远好多了,“可以多吃一碗饭”。
  歧视是在公社年尾分粮食的时候意识到的。侯志强发现自己只分得了“几捧玉米籽”,而跟他年纪相仿的当地社员却可以分得一蛇皮袋。他去找大队的干部才知道,当地青壮的男社员干一天活记“一个工”,而他由于是外来人员,只记“六分工”。
  他想到这里毕竟不会太饿,就不再计较了。而且,大队里面有大会也会叫上他去参加,他觉得自己得到了接纳。结婚后,家里连续添了小孩,情况变得糟糕起来。1976年,侯志强一双儿女“抽筋”死了,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
  “三岁的儿子和三个月大的女儿,同一天死的。”说完老人顿了一下,喉骨陡然收紧,仿佛用了很大的力气。久远的悲伤被记忆捕捉,突然爬上密布皱纹的嘴角。
  1977年,开远等地开始清查人口,侯志强和不少自发移民被强令搬回屏边居住。他不想走,当时政府的工作人员就把他的茅草房扒开了。侯志强与9户人家结伴,背着大铁锅和碗筷回到了屏边,“那是全部的家当”。
  在屏边住了三年,1980年实在生存不下的他又回到了开远。他说在路上吃野菜充饥,就是为了到开远。是年,他来到了马头坡,和陆续到来的人们在这山坡上生息。
  当时,马头坡所在的三台铺已经“土地下户”了,侯志强这些新来者必须要租种当地农民的土地。“租一亩开始给户主30斤左右的玉米,后来就是给钱。”当时不少村民都自嘲是“交租子的佃户”,心里都忍不住地乐,他们还开垦了大量的荒山,村民间常为争土地吵得不可开交。马土坡进入了一个最为有生气的时间。
  “时代毕竟在变啊!”这是马头坡老人们最爱感叹的一句话,山下的城市出现了工厂,人们透过远行的人了解到“广东”是一个极为繁华、遍地金钱的地方。年轻人开始蠢蠢欲动,原有的宁静平衡逐渐瓦解了。但马头坡人很快地发现,他们哪儿也去不了,他们去昆明想坐火车到外面,却因为没有身份证而作罢。
  渐渐地,村民沮丧地发现他们住的村子也比邻近的地方“差远啦”,没有学校、没有公路、没有水窖、没有电、没有合作医疗、也没有种地的补贴,而周边的三台铺、德果、老邓耳、石岗等村庄都有了。惠农政策给这些有建制的村落带来了好处,诸多扶助还滋润到每一个农民的头上。
  甚至村民有了余钱也不能存到信用合作社。前几年,村里一户人家的茅草房失火,烧掉了十数年积攒的数千元钱,看着一切化为乌有,一家人只能坐在一起嚎啕大哭。
  马头坡被遗忘了,他们没有户口,没有“组织”。
  在吃饱饭后,户口却扼住了马头坡村的咽喉。侯志强和其他父母们因为给子女“跑户口”,每年都要去好几趟户籍部门,但这么多年都是无功而返。他们不明白就是往电脑里“输一段号码”的事情,为什么就这么难?跑来跑去,这些老实的农民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后来户籍警总是跟他们说“你们也没户口,子女办不了”。
  岁数上去了,侯志强心里空落落的,越来越怀念2001年农业税免除之前的日子。在那之前,村里每个人都要上交7公斤的“公粮”,每户还必须缴纳4元钱的“优待抚恤费”以及10元左右的“教育附加费”。政府的工作人员会收起这些钱款,并登记每户的缴纳额度。在当时,大部分家庭的年收入都仅有数百元,缴纳这些费用并不轻松。
  “当时国家是记得我们的啊。”老汉的语气中有些委屈。
  没有年轮的村庄
  现任“村长”是村里百余户家庭的户主用玉米籽“投票”产生的。
  问到女儿的出生年月,眼前的李绍林想慌了神。46岁他的拥有9个孩子,他只记得女儿李美珍大约在10岁左右。
  他住在侯志强家旁边,因为两家都有九个儿女,被村人看成是“多福”之家。但事实上,李绍林的家就只是一间低矮的石棉瓦房,墙壁是用竹子和木板编成的,目前他与妻子和六个2到13岁的孩子住在一起,“下雨就会飘到屋中”。
  像李绍林这样记不住孩子出生年月的人很多,甚至很多年轻人都说不清自己是哪一年结婚的。老人们笑着说,记得那么清楚有什么用,只要记得“和村长的二娃娃是一年的”,就可以啦!
  多数的家庭都没有电视机,村里面也没有任何的会议,或者政策宣讲。在这个离开远城十五分钟路程的山村里,时间已经变得不再敏感。
  甚至,马土坡上人家的墙壁也显得“干净”,没有标语,道路上也没有横幅。当然,村里有4户人家都还住在茅草房里,斑驳的泥土墙壁根本画不上油漆。由于是“黑人黑户”,无法管理,超生成为普遍现象,几乎家家的孩子都有四个以上。今年大旱,李绍林耕种的数十亩土地仅能收获4吨玉米,虽不用纳税,但交完租金,粮食也剩下不多,需要养活9个孩子的他也不知道明年怎么过。
  “村里不能这么下去了!”有着初中文化的杨有林意识到如果没有教育的话,马头坡就彻底完蛋了。1991年,全村的村民用黄泥土筑起墙壁盖了一间房子作为村里的小学,杨有林就成了村里的第一个老师。侯志强把儿子杨春明送到了学校,他后来成为马头坡上的第一个中专生。
  当时,马头坡村民借着帮助林业部门看护山林讲条件,由当地林业部门出钱购买学生的课本。而作为老师杨有林的酬劳则是不论家里有几个孩子,每户每年给他二十斤玉米和半斤煤油。第一届学生容纳了村里6岁到14岁的孩子,总计有五十多人,附近村庄不少“黑户”也把孩子送到了这里。
  另一方面,村里关于土地纠纷也越来越多,村民想要选出一个“村长”方便调解矛盾,另外帮助村民争取“政策”。现任“村长”刘忠祥是日,村里百余户家庭的户主用玉米籽“投票“产生的。当时他获得的玉米籽最多,就成为了新一任“村长”。
  刘忠祥说马头坡的“村长”都是“只管事,不收钱”的,他不接收上级村委会的薪水,也不从向村民收取辛苦费。在前任“村长”的争取下,2004年村里面通了电,但用电价却是每度0.55元,而一般农村用电每度仅0.402元,另外每户还得给村里电工每月1元的补贴。村民还自己动手修起了水塘。
  但这种改变还是非常缓慢,村民们微薄的力量根本无法跟得上其他附近村庄的步伐。由于户口问题,杨有林发现绝大部分学生读完村小之后,就辍学回家了,上到初中的几乎没有,在任教8年后,村小解散了。由于没有自来水系统,村民目前的生活用水都必须从城里购买拉回坡上,一桶1.5元。
  “村里要推广经济作物也会发种子给马头坡的住户,但效果不大。”三台铺村委会主任熊正义介绍说,村里也会尽量帮助这些“黑户”解决子女上学的问题,但在力量上仍然捉襟见肘。
  2010年,马头坡所在的三台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400元左右,而马头坡村民中不少家庭的总收入还不足千元。
  牛粪和草上面放着课本
  村里女孩子十一二岁嫁人很平常。
  现在的马头坡上,最漂亮的房子就属澳门慈善人士在2008年建立的道明小学了。这个小学只有一三四,三个年级,总计78名学生,没有户口的孩子超过三分之二。因为人数不足停招,二年级就缺失了。
  在这所学校读书,家长不用缴纳任何学杂费,现在村里面的孩子都会在这里完成启蒙。学校两层小楼粉红色的墙体看起来温馨异常,而在楼下玩耍的孩子们多数却衣衫褴褛。李美珍13岁的哥哥李光亮已经从学校辍学回家放牛,她和两个弟弟目前仍然在学校里读书。
  从建校开始就在村里任教的王海芬特别心疼李美珍,这个小女孩学习成绩不错,懂事勤劳。她每天下午回到家,还需要给四个弟弟烧火做饭,而且需要给村里面一个留守的老人做饭,获得很少的酬劳帮补家用。小美珍才9岁。
  小美珍之前曾退学,王海芬到家里做了家访,她才又回到学校,虽然成绩很好,但在四年级辍学已成必然。她的两个姐姐已经在很小的年龄嫁人了,目前家里需要她照顾弟弟。王老师说,在村里女孩子十一二岁嫁人很平常,她教过一个叫刘芳梅的女孩子,四年级辍学回家不到半学期,就嫁到了外面的村庄。
  “他们的父母没有认识到教育的重要,也没有那个能力。”王海芬痛心地说,就是家长有意愿学生们也最多读到初中。没有户口的孩子,无法参加中高考,也不能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减免。这些年她在村里走访发现,马头坡村只有一个人读到了高中以上。
  曾经是民办老师的杨有林,一直希望自己能把孩子送入大学,三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学习成绩都很优异,孩子们的奖状都被他用塑料袋保存了起来,一层又一层。家里条件有限,五个孩子只能和牛住在一间屋子里。午后的光线穿过房顶的缝隙,照射出屋内悬浮的灰尘颗粒,扑鼻气味让人不能呼吸,孩子们的床就和牛的草窝一起,床沿前都是牛粪和草,上面整齐地放着一小叠课本。
  上初中的大儿子会经常意识到自己是没有户口的孩子,感到不自在。有时候,谈到能不能继续上学的问题,父子只能围坐着默默地淌泪。对于未来,他不敢想象,“就怕孩子们恨我”。
  缺乏教育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刘忠祥介绍说2010年村里就有三个小青年在开远城里“抢钱”,被公安机关拘捕了。这些孩子几乎没有任何登记。
  李绍林的儿子去到开远城里之后消失了,由于没有户口也没法报案,他只是听人说孩子被拐进了传销组织。遇到村里人打听他儿子的下落,他都会忽然噙着泪说“在桂林”。
  “父母双亡”求户籍
  父母生下了自己,而现在为了“证明”自己,却要说父母亲都死去了。
  在侯志强的大家庭里,第七个儿子杨春明一直是家庭里的骄傲,他是马头坡第一个中专生。如今他在开远的一家企业工作,穿着洁白的运动衫和球鞋,干净清爽。27岁的他说自己奋斗了这么多年,就是想住在城里。
  本来没有户口本,他不能参加中考,求学心急的他和父亲就只能去求户籍部门,开远警方给发放了一个暂住证。凭着这个证件号,他参加了2001年的中考,并以524分的成绩考取了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小学师资班(大专),他觉得自己的教师梦近在咫尺。
  可是没有户口及身份证,学校根本不接纳他,侯志强带着他四处求告,没有效果。后来经过别人介绍,他去到昆明推拿职业学校读了中专,这里没有查他的身份证。毕业后,拿着中专学历证书的他胆气大了,直接去了公安局申诉户口问题,当时公安机关特批给了他一张身份证。
  而他的哥哥们,却没有这样的好运了,每到结婚的年纪“家里都需要卖了牛和拖拉机”,才能缴清帮他们办理户口的“社会抚养费”。由于开远市不接纳,他们只能回到屏边县去办理身份证,而回到开远,他们仍然是异地居住的“黑人黑户”。
  后来,户籍管理进一步严格,必须要出示父母的身份证明,才能办理子女的户口。2007年,杨春明的哥哥春云要结婚,拿着3000元回去屏边办户口。当户籍机关坚持要春云拿着父亲侯志强和母亲的身份证才能去办,这意味着办一张户口的成本将高达万元,就是搭上家庭全部积累也不够。在之前几个儿子结婚时,侯志强的家庭已经数次倾尽所有了。
  杨春明灵机一动,春云可以谎称“父母双亡”的说法规避高额的“社会抚养费”,他让哥哥以自己的名字办理身份证,这样春云“结完婚不用身份证了”,他也可以拿着用了,因为他之前获得的身份证遗失了。
  户口办了下来,全家欢庆,侯志强和老伴儿也很开心,家里省了好几千块钱。杨春明觉得心里堵得慌,父母生下了自己,而现在为了“证明”自己,却要说父母亲都死去了。
  现在最让侯志强操心的就是老八杨春华了。这个二十二岁的小伙子,“上学没认识一个字”就回到了家里帮手农活,劳作的双手布满了皲裂的黑色细纹,沉默寡言的他几乎从不表达自己。
  每天做完农活,他都会用洗衣粉将头发洗一次,梳理成中分的样子。然后,不动声息地换上城里买来的潮流服装,在衣柜镶着的镜子前照了又照,衣柜已经被熏得漆黑了。这是他一天最为休闲的时刻,坐在门前的土堆上,看着山下城中的路灯亮成一排排,霓虹闪烁。
  他说自己曾到城里的网吧去过四次,因为没有身份证他没能上机去玩这里年轻人最爱的“劲舞”游戏。“朋友玩,我就站在边上看。”他语气中恍然有些失落。
  在今年传统的花山节上,杨春华认识了一个18岁的开远姑娘,他害羞地说已经在谈婚论嫁了。这让年迈的侯志强觉得又喜又惧,能亲眼看到儿子们成家是他的福气,他并不忌讳“再死一次”。只是“上户口”需要的数千元费用,会让这个家再度回到贫困。
  三台铺村委会主任熊正义也对辖区内这个马头坡感到头疼,虽然村委会无权管辖马头坡的住户,“但事情来了也分不清楚”。
  日,开远市出台了一个自发移民管理实施方案,对他们提出一些扶持政策。“住户都来自周边各个县市,户口的问题在开远是解决不了的,需要省里或者红河州里做出安排。”常年帮村民跑户口问题的熊正义觉得“落户”太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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