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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首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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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元月7日在石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石首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石首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全市财政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圆满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3146万元,占预算63720万元的114.8%,比上年完成56225万元增加16921万元,增长30.1%。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8522万元,占预算42458万元的114.3%,比上年增长31.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9万元,占预算37万元的159.5%,比上年增长43.9%;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4565万元,占预算21225万元的115.7%,比上年增长27.5%。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30302万元,占预算27000万元的112.2%,比上年增长28.8%;地税部门完成26957万元,占预算22000万元的122.5%,比上年增长34.0%;财政部门完成15887万元,占预算14720万元的107.9%,比上年增长26.2%。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类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57259万元,占预算49000万元的116.9%,比上年增长31.2%;非税收入完成15887万元,占预算14720万元的107.9%,比上年增长26.2%。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类完成情况图
  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3年,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3131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7127万元,债券转贷支出5440万元,上解支出875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  公共安全支出12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5%;  教育支出307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  科学技术支出25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  医疗卫生支出26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  节能环保支出5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3.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19.2%;  农林水事务支出37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  交通运输支出15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51万元(系省专款);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6%;  住房保障支出2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3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5640万元,完成预算的54.4%(系调整支出结构所致)。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占比图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初步平衡情况: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3137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522万元,返还性收入73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43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465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734万元,上年结余及结算补助收入3969万元,调入资金6020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31317万元。收支相抵后,净结余59万元。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结构分布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3160万元,占预算31500万元的168.8%,比上年增加13032万元,增长32.5%。  ⑴土地基金收入50145万元,占预算的169.4%,比上年增长31.6%。其中:土地收益金1715万元,占预算的127.0%,比上年增长19.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51万元,占预算的135.0%,比上年增长24.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079万元(抵减上解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后净额),占预算的171.8%,比上年增长32.1%。  ⑵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328万元,占预算的132.8%,比上年增长27.6%。  ⑶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31万元,占预算的132.4%,比上年增长178.2%。  ⑷地方教育附加收入324万元,占预算的216.0%,比上年增长62.0%。  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43万元,占预算的119.2%,比上年增长11.7%。  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88万元,占预算的293.3%,比上年增长214.3%。  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43万元,占预算的369.2%,比上年增长96.9%。  ⑻育林基金收入233万元,占预算的155.3%,比上年增长15.9%。  ⑼价格调节基金收入125万元,占预算的156.3%,比上年增长42.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2186万元,占预算的165.7%,比上年增加12371万元,增长31.1%。  ⑴地方教育附加支出75万元。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万元。  ⑶农林水事务支出233万元。  ⑷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4万元。  ⑸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282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455万元,土地开发成本支出6745万元,城市建设支出847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226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4763万元,土地业务费支出1167万元,廉租房、棚户区和公共租赁房保障安居工程支出4948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1989万元,教育资金支出85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322万元,支付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305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308万元,上解中央及省农田水利建设资金434万元。   ⑹政府住房基金支出262万元。  ⑺城市配套费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  ⑻调出资金1400万元。  收支相抵,2013年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97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171万元,占预算64338万元的116.8%,比上年增加16978万元,增长29.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574万元,占预算55131万元的111.7%,比上年增加10236万元,增长22.8%。当年结余12062万元,滚存结余99343万元。  1、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573万元,占预算的125.2%,比上年下降6.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501万元,占预算的115.8%,比上年增长32.0%。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离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1194人,增加支出440万元。上解上级调剂支出1472万元。当年结余6072万元,滚存结余62920万元。  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9770万元,占预算的108.2%,比上年增长3.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242万元,占预算的110.0%。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支出4895万元,个人帐户养老金支出724万元,退保金支出378万元,丧葬费支出243万元,转移支出2万元。当年结余3528万元,滚存结余19161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26万元,占预算的107.0%,比上年增长6.9%。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31万元,比上年下降1.5%。当年结余95万元,滚存结余816万元。  3、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330万元,占预算的170.9%,比上年增长56.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68万元,占预算的144.3%,比上年增长37.6%。当年结余1962万元,滚存结余8599万元。  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23万元,占预算的90.6%,比上年增长8.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45万元,占预算的72.1%,比上年增长15.9%。当年结余1878万元,滚存结余5949万元。  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696万元,占预算的97.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085万元,占预算的104.4%,比上年增长11.0%。提取大病医疗保险901万元,上解风险金634万元。当年结余-1294万元,滚存结余818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46万元,占预算的141.2%,比上年增长27.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33万元,占预算的261.6%,比上年增长112.4%。当年结余-287万元,滚存结余288万元。工伤保险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提高了工伤支付补助标准;二是发生了几起重大工伤事故。  5、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77万元,占预算的127.0%,比上年增长17.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9万元,占预算的117.0%,比上年增长76.9%。当年结余108万元,滚存结余792万元。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全面完成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突出生财聚财,收入增长实现新跨越。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围绕财政收入目标,及时分解收入任务,逐旬逐月逐季抓落实,完善考核办法,奖罚兑现,提高各部门、各乡镇办区抓收入的积极性。国税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跟踪问效,使用评估稽查手段细化征收管理,维护税收秩序,使其成为促收、补收、保收的着力点。地税部门加大对历年欠税的清收力度,全面开展房产、土地、印花税等税种清理结算,严防跑、冒、滴、漏。二是健全征收机制。完善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的工作机制,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会,提出改进对策和措施,确保收入均衡入库。三是强化征收措施。切实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税式征管办法,出台双控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 & & 2、突出项目争取,助推经济实现新发展。一是突出“工业兴市”核心,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全年落实各类财政性资金14600万元用于支持规模企业技术改造创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其中省级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6000万元、省级农产品园区发展调度资金2000万元、荆州市“壮腰工程”重大产业发展基金3000万元、本级财政资金3600万元。二是优化投资平台,落实招商引资政策。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园区发展平台,落实专项资金798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安排2013年债券资金3685万元和专项资金1900万元用于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支持交通发展。三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加快乡村建设步伐。全年争取各类支农资金761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积极做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和中央现代农业水产项目建设工作,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拨付各类粮食补贴资金4814万元。四是大力争取项目资金。加大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力度,第五批小农水重点县和农发“一县一特”项目成功获批和立项,项目总投资7650万元。  3、突出保障重点,民生事业呈现新特点。一是确保机构运转。在保证资金及时、准确拨付的前提下,积极筹措和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了全市干部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市镇两级政府运转及“十件实事”等重点支出的需要。二是确保社会保障支出。筹措资金确保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三是确保社会事业支出。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安排教育支出21542万元,比上年增长21.9%,主要用于提高义务教师绩效工资,高中教师基本工资由过去保障水平的85%提高到今年的100%;教辅单位教师基础工资和过渡性津补贴由财政全额保障,公办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基础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提高了教师基本医疗保险水平。  4、突出财政改革,理财水平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大预算改革力度。首次编制四套预算,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整合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2013年非税收入弥补基本支出财政补助缺口后的部分,其50%用作单位部门预算收入来源,50%作为政府财力统筹安排。今年,我市在全省县(市)中率先启用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全市所有财政支出均通过指标系统进行统一控管,对没有指标来源或超过部门预算的支出一律不予办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全市244家市直预算单位安装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单位版,开设了零余额账户,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三是试行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先后印发了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今年对8个项目进行了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600万元,重点评价项目资金总额占到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的30%。四是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步伐。启动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通过实施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相分离为手段,增强政府宏观调控与合理配置能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建立科学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改革进展顺利,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已经纳入国有资产管理,房产及土地手续正在移交之中。五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财政管理。扎实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联村专管员制度建设及规范化财政所创建等工作,农村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完善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切实做好农民负担工作。今年,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市。  5、突出资金监管,财政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稳妥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加强财政政务公开网建设,解答群众关心的财政问题,加强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工作的有效监督。二是做好财政监督日常检查工作。重点对财务收支、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政府采购执行、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公务用车购置使用、津补贴发放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组织开展了资金安全检查,采取现场盘点和核对,对重点单位的银行存款及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借款管理进行了检查核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通过创新管理理念,以现代计算机网络管理为依托,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平台为支撑,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了对行政审批服务与收费行为的监督,彻底杜绝行政审批服务单位双轨运行状况。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和委员发挥职能、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全市财税干部勤奋工作的结果,更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以下几个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在逐年增长,但总量不大,增长不快,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二是重点支出得到进一步保障,但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财政管理与改革的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资金整合及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对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运转、保稳定、惠民生和促发展”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大基本保障力度,保障党政机构正常运转;坚持民生支出优先,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加大工业交通投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切实优化投资环境;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为85888万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883万元,比上年增长15.0%。  分征收部门任务为:  国税部门366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8%;  地税部门33300万元,比上年增长23.5%;  财政部门15988万元(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5万元),比上年增长0.6%。  分项目任务为:  增值税33540万元,比上年增长22.6%;  消费税360万元,比上年增长14.7%;  营业税1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2.9%;  企业所得税7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3%;  个人所得税1200万元,比上年下降5.1%;  其他工商税7200万元,比上年增长37.4%;  耕地占用税2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4%;  契税3700万元,比上年增长4.5%;  专项收入1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1%;  罚没收入4000万元,比上年下降26.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488万元,比上年增长20.2%(按政策规定将部分教育收费纳入预算管理);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5万元,比上年增长538.5%(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上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415万元中吉象公司欠缴红利收入350万元);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185万元,比上年增长4.0%;  其他收入1500万元,比上年下降18.3%。2014年税收收入分税种任务表单位: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23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9.6%(可比口径,下同)。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按功能分类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57万元,比上年增长24.1%;  公共安全支出10175万元,比上年增长24.9%;  教育支出27807万元,比上年增长16.1%;  科学技术支出2308万元,比上年增长10.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7万元,比上年增长2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46万元,比上年增长16.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26万元,比上年增长15.8%;  节能环保支出4373万元,比上年增长10.9%;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07万元,比上年增长38.4%;  农林水事务支出27358万元,比上年增长13.2%;  交通运输支出10772万元,比上年增长16.6%;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949万元,比上年增长37.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26万元,比上年增长15.4%;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414万元,比上年增长16.8%;  住房保障支出2222万元,比上年增长47.4%;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952万元,比上年增长15.3%;  预备费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2.9%;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672万元,比上年增长23.5%;  其他支出13585万元,比上年增长3.6%;  上解上级支出10106万元,比上年增长29.7%;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908万元,比上年增长7.0%。  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重点。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综合考虑税收收入增长、非税收入变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和清理上年度部分支出等情况,2014年,全市本级新增财力可安排支出14338万元。新增支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安排:  ⑴加大财政基本保障力度,新增安排支出420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安排一级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二级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方面。  ⑵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新增安排支出1200万元。2014年,将公检法等部门收取的罚没收入与支出完全脱钩,同时,加大对政法部门的公用经费保障力度,增加安排公检法部门公用经费1200万元。  ⑶加大工业交通领域的资金投入,新增安排支出27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发展专项支出、工业兴市及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和乡镇规模工业企业税收奖励等方面。  ⑷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新增安排常规城建专项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  ⑸继续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新增安排支出24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等方面。  ⑹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新增安排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级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本级配套、行政一次性抚恤、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艾滋病专项防治、走马岭遗址公园建设本级配套和省运会青少年武术比赛专项经费等方面。  ⑺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新增安排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和利息支出。  4、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0238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883万元,返还性收入67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38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501万元,上年结余59万元,调入资金2384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02389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636万元,比上年增长136.3%。其中土地出让预算收入122717万元,比上年增长144.7%。政府性基金支出125459万元,上年增长140.4%。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⑴土地出让收入:预计我市2014年土地出让总价款收入为12271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11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64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4953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13734万元;补缴的土地价款288万元;教育资金收入3656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3656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6481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00万元)。  2014年,土地出让金预算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计划供地面积比2013年大幅度增加,总增加面积5142亩。一是通过招商引进了瀚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入驻我市,增加用地面积4000亩;二是城市绿化亮化、新一中建设、林产品大市场建设以及旧城还建改造用地面积增加1142亩。   ⑵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773万元。  ⑶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00万元。  ⑷残疾人保障金收入135万元。  ⑸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2万元。  ⑹新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24万元。  ⑺育林基金收入260万元。  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  ⑼彩票公益金收入190万元。  ⑽价格调节基金收入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的原则,安排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539万元,比上年增长134.8%。  ⑴土地出让支出121023万元。  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6116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3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674万元;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42万元。  ②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154万元,其中:土地整理复垦支出1000万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支出154万元。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13753万元,其中: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9036万元,主要用于对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补偿、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方面;  土地开发支出15800万元,主要用于对收储土地的“三通一平”;  城市建设支出1740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绿化亮化工程建设,包括:金平工业园区开发大道绿化亮化工程,高速公路连接线绿化亮化及两边道路建设工程,光庄路绿化亮化工程,站前路绿化亮化工程,明珠大道绿化工程,解放东路绿化亮化工程,解放东路延伸段绿化亮化工程,解放东路延伸段筑路工程,绣林大道灯饰工程等;  农村基础设施支出3464万元;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500万元;  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1580万元;  廉租住房支出1216万元;  教育资金支出3656万元;  棚户区改造支出1000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440万元;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3656万元。  ⑵政府住房基金支出739万元。  ⑶地方教育附加支出200万元。  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35万元。  ⑸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0万元。  ⑹育林基金支出182万元。  ⑺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20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13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6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支出30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25636万元,本年支出122539万元,上解536万元,调出238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基金结余17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存99343万元,本年收入80627万元,本年支出67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2487万元。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存82081万元,本年收入49009万元,本年支出378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3213万元。  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存62920万元,本年收入3773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5587万元,利息收入189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025万元,转移收入1234万元),本年支出3157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8239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248万元,转移支出7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079万元。  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存19161万元,本年收入11271万元,本年支出62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134万元。  2、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结存816万元,本年收入890万元,本年支出887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630万元,医疗补助金支出2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19万元。  3、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存15366万元,本年收入30259万元,本年支出283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267万元。  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存8599万元,本年收入7167万元,本年支出683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934万元。  ⑵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存5949万元,本年收入5719万元, 本年支出43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63万元。  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上年结存818万元,本年收入17373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3091万元, 利息收入15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4132万元),本年支出172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70万元。  4、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工伤保险基金上年结存288万元,本年收入294万元,本年支出293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289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预算。生育保险基金上年结存792万元,本年收入175万元,本年支出6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99万元。  三、科学谋划,创新改革,确保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的财政工作,全面完成2014年的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2014年各项财政任务圆满实现,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以“增量提质”为目标,更加注重加强财源建设。认真履行收入征管职责,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强化部门配合,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定期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努力在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力争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稽查,依法组织专项清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大力推进非税收入税式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进一步拓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范围,强化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征管,狠抓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同时,认真研究政策,及时把握政策动向,通过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支持融资平台建设,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等多种方式,推动全市财源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荆州“壮腰工程”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策划项目,精选项目,完善项目库建设,主动做好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不断增强财政实力和保障能力。  2、以优化支出结构为抓手,更加注重加大民生投入。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扩面工作,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争取农村养老服务业试点工作,加大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积极支持以创业促就业,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改造农村薄弱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加大教师队伍保障力度;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计划生育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同时,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科技发展投入,以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方式,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继续开展农村高标准示范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能力。   3、以整合财政资金为重点,更加注重提升财政绩效。大力推进财政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坚持整合与效益并举、民生与发展并重,按照“整合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有所专攻”的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门参与分配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改变专项资金项目繁多、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的现状。建立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评审机制,2014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占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对于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支出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根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项目资金重要依据,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绩效问责机制,提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两个全覆盖”。同时,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切实规范国有资产有序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4、以强化预算约束为手段,更加注重加强监督管理。以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核定部门支出和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硬化部门预算约束为重点,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整合,统一编制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以部门预算为依据,积极探索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的办法。规范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工作,逐步实行收支脱钩,严格控制非税收支预算调整。加大部门预算指标控制力度,对各单位所有当年支出严格通过预算指标统一进行控管。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在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相互制约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基础上,健全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运行机制,提升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水平。同时,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新的目标鼓舞人心,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事业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艰苦奋斗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进取的勇气,与时俱进的智慧来谋划和推进财政工作,为实现“四个城市”建设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5、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即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固定收入以及非税收入。  7、税收收入。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等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8、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10、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变价收入等。  1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包括海域使用金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特种矿产品出售收入、专项储备物资销售收入、利息收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收入、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3、专项收入。指环保、水利、教育、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草原植被恢复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14、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指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09年开始发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使用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  15、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适应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自日起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主要包括建立新的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方面内容。收入分类主要完整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说明政府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一种经济性质分类;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完整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说明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说,是办了农业,还是办了教育;支出经济分类也是一种经济性质分类,主要明细反映政府支出的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是付了人员工资、会议费、咨询费还是买了办公设备等。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从不同侧面、用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动,它们既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分类体系,可以分别使用;同时,又相互联系,可以结合使用。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收入分类”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26大类。  “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和其他支出等。  16、收支两条线。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17、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和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18、粮食直补。指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原则上按粮食种植面积,把粮食补贴直接落实到种粮农户手中,实现对种粮农民利益的直接保护,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19、良种补贴。指国家对农民(含农场职工)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按面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目的是支持农民积极使用优良种子,加快良种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增加农产品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目前省对我市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等五个全覆盖补贴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予以补贴。  20、农资综合补贴。指国家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的增支影响,对种粮农民给予适当补助,以有效保护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21、农机购置补贴。指国家对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按照购买机具价格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目的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农民节本增收。  22、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政府为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等。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统称为保障性住房。  2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项消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从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根据规定,我省于日实施新旧税制转换。试点应税服务范围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截止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从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5、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旨在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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