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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信息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色调调节:
  长兴县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为使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我们对即将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问答的形式进行了汇编。
  一、2014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多少?
  答: 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600元,其中居民个人出资200元/人,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在本县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参加居民医保,财政不予补助,由本人全额缴纳)
  长兴县户籍以下人员:1.城乡低保家庭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残疾人3.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4.独生子女家庭困难户,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上述对象名单由乡镇(街道、园区)上报经各主管局确认(1.3类对象由县民政局确认;2类对象由县残联确认;4类对象由县计生局确认)后反馈给县合作医疗办。
  二、2014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方式怎样?
  答:以户为单位凭户口簿(或身份证)统一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在本县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到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三、2014年的新生儿、退伍战士、大中专毕业生等中途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不能。由于实施中途不参保及退保,为方便这类特殊对象参保,实施预缴政策:需参加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预缴保险费用并录入信息。
  四、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能否重复参保?
  答: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
  五、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政策怎样?
  答:普通门诊报销限县内定点医院。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30%(门诊医保费用控制在300元/天以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院40%(门诊医保费用控制在150元/天以内)报销。门诊中草药(含特殊病种)按40%报销。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限额报销1000元/人。未实施药品零差价的县内定点单位门诊报销比例下调10%。
  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一)住院起付标准:县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6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转外就医起付标准为10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付标准。符合规定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年度设一次起付标准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二)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1.起付线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自负;
  2.扣除起付线后剩下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80%;在二级医疗机构(含县内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7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60%;(未实施药品零差价的县内定点单位报销比例下调5%)参保对象在县外非定点医院(须为当地医保定点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再按本办法规定结算。
  3.特殊病在原来报销基础上再报销15%,其中儿童两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100%报销。
  六、参保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是否可报销?
  答: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部门有关规定,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住院分娩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进行定额报销,报销标准人均500元(已享受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的不再享受)。在非联网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费用在长兴县妇保院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七、特殊病种有那些?如何办理特殊病认定手续?特殊病门诊报销政策怎样?
  答:恶性肿瘤、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肝、肾及各种精神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瘫痪(偏瘫肌力2级及以上)、重症精神病、血友病、耐多药性肺结核、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孤独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肝硬化功能失代偿期等为特殊病种。日起城乡参保居民凭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单(三样资料缺一不可)到县防疫站内合作医疗办办理特殊病认定手续(日前曾在原合作医疗中已按上述特殊病报销过的无需办理此手续)。上述特殊病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药费(尿毒症透析治疗按规定方案执行,恶性肿瘤、白血病限放化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报销办法参照住院执行。
  八、参保人员在未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先由个人垫付,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两张)、医保卡、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如是外伤报销须提供由村(居)出具乡镇核实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送至村(居)或乡镇街道园区合作医疗窗口,由乡镇合作医疗办初审后统一送至县合医办审核报销并返回。
  咨询电话:6227102&&&&&&6027343
  长兴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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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content">湖州教师招聘[长兴]:2015长兴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列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11:09:31&&&来源:长兴教育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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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兴县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长兴县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公告》的安排和相关规定,2015年长兴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理论测试、技能测试,现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小学语文13人:汪运华、徐 静、张玲玲、蒋玲玲、潘梦娇、孙佳佳、周雪娇、何书屏、黄锡婷、袁 珏、李丽鑫、蒋国霞、胡 霞
小学数学7人:任梦娇、吴淑杰、姚有娣、周 燕、董玉薇、胡晴颖、姚婷立
小学英语6人:周慧红、莫许华、余 洁、殷亚芬、熊 敏、钱钰瑶
小学科学3人:卢青青、郑 丽、许 泽
小学音乐3人:吴 琳、许丽月、任荣燕
小学体育5人:陈凯凯、邵明姣、张 弛、周鑫王、张 岚
小学美术2人:朱霞辉、钱毅超
小学信息技术1人:严玉洁
幼儿园40人:金 平、王玉丹、邹乔瑜、顾 淼、王 艳、蒋燕华、王丽萍、冯爱增、伍露露、张祖丹、张 静、晏欢欢、杨云霞、李 丹、傅 蓉、梁 丹、王 莹、陈敏书、叶兰兰、支汝慧、林 慧、施燕峰、顾淑娇、钦永妹、王美玲、秦淑梅、丁 丽、莫燕飞、卢清清、龚欢欢、管敏娟、黄春香、黄 娜、沈玉连、虞 芸、陈海红、徐 璐、成佳佳、孙明凤、段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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