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2012年最好的项目 学分项目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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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华医学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须知
发布时间: 15:33:14
来源: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医继教便函[号
&&& 本须知适用于通过中华医学会申报并经卫生部批准公示的中华医学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中华医学会会级项目)。
&&& 2012年中华医学会会级项目学分证书由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统一发放电子学分证书,学分授予标准按照卫生部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和2011年第24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一、申领电子学分证书通过网上进行,各单位可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输入账号与密码,在系统中按有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2012年中华医学会会级项目电子学分证书的申领截止日期是日。
二、申领电子学分证书账号实行逐级管理制,即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管理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管理项目主办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对其所申报的项目管理负全责。申报账号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与使用。
三、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举办2周前,网上填报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并上传活动通知(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日程(附件1)的电子文件,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核准后,在中华医学会网站公示活动通知。
四、项目结束后,申报单位于2周内网上填报本次活动的学员通讯录(附件2)、授课教师通讯录、实际日程、项目资料、讲者课件、活动总结。项目申报单位或主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授课教师、授课内容及授课时间与地点。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审核合格后,发放电子学分证书。
五、项目申报单位对其举办项目要严格管理,规范举办,网上填报内容要真实,如存在侵犯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权利,项目实际内容与批准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证书,买卖证书,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情节较轻者,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撤销该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学分证书,重点监督和抽查该申报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并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逾期不改,情节严重者,冻结或取消申报单位的账号。
六、项目主办单位要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活动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附件3)备案,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将加强对项目举办情况的检查监督,项目主办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七、项目学术内容的著作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八、各申报单位(中华医学会所属各专科分会、学会办事机构各部门)在项目结束2周内,根据实际参会人数交纳注册收入的3%作为项目服务的工作经费。
九、学员可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点击&继续教育&&&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会级学分证书已发布项目&,确认该项目学分证书已发布后,点击&会级学员证书查询&,选择&年度&,输入&项目编号&与&姓名&,即可查询并打印电子学分证书。
十、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不收取学分证书费用,各申报单位、主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收取或变相收取学分证书费用。
十一、特别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在活动通知中不承诺发放的继续医学教育具体学分数。
联系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邮政编码:100710
联系电话:010-
联 系 人:宋磊
传&&& 真:010-
技术支持电话:010-
联 系 人:张老师
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注:附件1、2也可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 ,点击&继续教育&-&下载专区&下载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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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医师协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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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中国人民大学3+2多国留学本硕连读项目招生简章
为了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国内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促进中英两国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在中英两国政府的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积极寻求国际课程的开发,于2003年开展了英国高等教育项目即3+2多国留学国际本硕连读项目,交由培训学院具体承办。&&科研教学&  您现在的位置:科研教学 >> 继续教育关于做好2012年赴外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所获学分登记的通知作者:
来源:科教科此信息被浏览&1189& 次&&&发布日期: 08:48:39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 根据《关于赴外省参加国家级继教项目学习所获学分管理的通知》(浙继委办〔号),为将2012年卫技人员赴外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所获得的学分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日-日赴外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所获得的学分。
二、学分类别: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的学分。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的学分。
三、其他要求
(一)学分登记工作,各市、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卫技人员的学分证书原件、医院外出学习审批单、其他规定的材料等进行审核。审核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完整准确。
(三)对审核合格的,各医疗卫生单位于日前上交《赴外省参加继教项目学习所获学分名单汇总表》,学分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盖章),&单位外出学习审批单,&&&市继教办收到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报省继教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录入工作。
(四)该项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希望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落实和督促本单位卫技人员赴外省学习所获学分的登记工作。逾期不予补录。
&&&&&&&&&&&&&&&&&&&&&&&&&&&&&&&&&&&&&&&&&&&&&&&&&&&&&&&&&&&&&&&&&&&&&&&&&&&&&&&&&&&&&&&&&&&&&&&&&&&&&&&&&&&&&&&&&&&&&&&&&&&&&&&&&&&&&&&&&&&&&&&&&&&&&&&&&&&& &&&&&&&&&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需要登记学分的请按上述要求将所需材料于12月20日前上交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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