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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家庭”压力大 保险建起保护墙
“421家庭”压力大 保险建起保护墙
  【编者按】吴先生,32岁,年收入7万元,有“五险”;妻子31岁,年收入4万元,有“五险一金”。家里有一套90平米的房产,尚欠30万元的房贷,月供2000多元,还要还款8年。定期和活期存款共计8万元,每月定投股票基金300元,已定投一年多。有一个4岁的儿子,家庭开支每月4000元左右,已购买平安保险的教育金保险。双方父母有退休工资,每年给双方老人的费用合计为5000元。
  财务状况分析
  吴先生一家年收入共11万元,在北京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的三口之家。每月支出占收入的三分之二,比例偏高。现有储蓄较少,家庭财富积累薄弱。双方父母退休金不高,儿子刚4岁,随后可能会面临比较大的教育开销,因此夫妻二人的经济负担比较重。
  从家庭保障来看,夫妻二人均未购买商业保险,只有最基本的保障,这对于一个年轻的正处于成长期且家庭财富积累比较薄弱的家庭来说,保障还不够,需加强。夫妻二人为4岁儿子购买平安保险的教育金保险,可作为孩子未来教育的补充,但是没有有关医疗方面的保障。
  从投资现状看,吴先生一家,现有的投资方式是定存和基金定投,没有股票、理财等其他投资品种,可以说吴先生一家有一定的理财意识,但没有明确的理财规划,长此下去是无法达成家庭理财目标的,也无法应对未来的通胀。
  理财目标:由于夫妻双方均未买商业保险,计划进行相应的保险规划。
  利用保险加强家庭保障
  吴先生一家目前欠有30万房贷,上有双方父母需赡养,下有4岁大儿子需要抚养,可谓家庭责任重大。考虑到吴先生夫妇目前的保障部分只有单位给上的五险,家庭保障这方面是极为薄弱的,一旦夫妻两人任意一人发生意外导致丧失工作能力或是身故,或是有其他风险事件发生,都将对其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打击,有可能将其负债转嫁给不具备经济实力的家人身上,因此给其家庭补充一部分商业保险是必须的。
  建议吴先生和其妻子分别购买一份定期寿险,由于吴先生家庭每年可结余资金不多,建议夫妻二人定期寿险的金额覆盖贷款欠款和孩子未来可能产生的教育经费即可,时间可选择15年或20年,覆盖孩子尚没有经济能力的时间即可,这样能使意外来临时也没有后顾之忧。另外建议吴先生夫妇各自再增加一份重疾险,因为其家庭目前财富积累比较少(仅8万存款),一旦发生重疾必然会给家庭的经济带来很大压力,建议夫妻二人各上一份保额不低于10万元的储蓄型重疾险。储蓄型重疾险的优点在于能兼顾投资与保障,在保险期间若有风险发生可直接获取所保金额,若无风险发生到期后将返还保险金额和红利。这相当于给吴先生一家开了一个“健康账户”,这对于吴先生这样月开销占比较大的家庭来说很有必要,可以从每月开销中节省一部分存进家庭的“健康账户”。
  通过这样的保险规划,吴先生一家每年只需额外支出大概2000元左右(按照目前市面的消费险价格测算),就能给家庭增加一面无形的保护墙,能在风险发生时最大程度不影响家庭的正常运转、不打破原有的家庭计划。
  因孩子逐年长大,希望提前为孩子准备好课外补课班学习的费用。
  增加定投为孩子教育做准备
  吴先生已为儿子买了教育金保险以保证将来的基本教育支出,但为了孩子将来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吴先生夫妇希望将来孩子上一些课外补习班,由于这目标离现在时间还比较长,建议吴先生现在可以以定投的方式准备这笔资金。目前吴先生每月已有300元的股票基金定投,建议增加至1000元做指数基金定投。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它具有纪律投资、分散风险和长期复利的效果。以年率6%计算,吴先生每月定投1000元,5年后可获得7万元,10年后可获得16万元,这样一来能大大减轻日益高涨的教育经费所带来的负担。
  计划再买套房,100万左右。同时,为父母准备一定的应急金。
  购房计划后推,利用现有资产做配置
  吴先生家庭目前已有一套90平米的房子,满足一家的居住需求,目前对房子并没有刚性需求。这几年房价日益高涨,且根据购房政策,吴先生家庭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产,需要至少支付60%的首付款,以吴先生一家目前的经济实力是无法承担的,投资房产对其家庭来说不可行。建议吴先生的购房计划可往后搁置,如果以后现有房产不满足居住要求可考虑以房换房。
  由于吴先生夫妇的父母退休工资不高,需要给他们准备出一些应急资金。建议从现有存款中拿出3万元作为应急金存入货币基金,因为相对而言货币基金支取灵活(一般赎回后1至2个工作日可用),收益合适(目前收益在4%上下浮动),且按天计息。
  以上理财目标安排好后结余的存量资金可放入纯债类产品,作为一种中长期投资。目前来看,长期平均下来债券型产品收益率要高于定期存款,且波动远小于权益类产品。每月结余的流量资金可以做一个零存整取的计划。
&&&&日11:28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杨洋 马辉  自家轿车神秘失踪,丈夫匆忙报警。一年后保险公司支付了赔付金,而妻子也同时坦白是自己“偷”了车。市民方先生为此向记者咨询:此事该怎么办?
  方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年初起,他和妻子关系开始剑拔弩张。去年3月,正在两人闹离婚之际,自家的“千里马”轿车不翼而飞。他当时心情郁闷,没多加考虑便赶忙报警。今年3月,保险公司终于赔了3万多元钱。
  目前,夫妻关系已有所缓和。在拿到赔付金后,妻子坦诚相告:车子是当时为惩罚他,偷偷开走的。
  方先生拿着烫手的3万块钱,不知如何是好?记者建议他把钱退还保险公司。昨日,他和妻子已携全额赔付款“负荆请罪”。该保险公司大度,原谅了方太太。&&& “这是一个完美的计划,轻而易举能够骗得400万元……”昨日下午,金堂县公安局看守所里,45岁的张文如此认为他最初杀人骗保的设想。去年8月,张文为自己购买了400多万元的保险。之后,他伙同39岁的何兵以及28岁的毛华设计了一个“完美”计划,制造张文死亡的假象,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巨额保险金。然而,在警察看来,这个“完美”计划并不完美……目前,3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据悉,此案是成都市迄今为止最大的一起杀人骗保案。
  刑警感觉有异 这死者上穿名牌下穿破烂
  去年12月12日下午,在途经金堂县白果镇罗盘村17组与24组交界处机耕道,一男子内急跑到路边解小便,发现在干涸的水沟里有一具腐烂的男尸。接警后,金堂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周林等刑警赶到现场勘查。死者是一个大约40岁的男性,面部多处骨折,脖子有勒痕。上身穿一件名牌夹克,下身仅剩内裤,脚上还穿着一双皮鞋。脚上一双劣质袜子破了,大指拇都伸了出来。鞋子皮革粗糙,市价在50元以下;鞋里垫了三层鞋垫,已被磨损变形了。随后,刑警从死者夹克里翻出一个完好无损的有效证件,显示死者名叫张文,是一个外地来蓉的经商人员。除此之外,刑警没有任何发现。
  勘查现场后,周林及同事感觉此案另有蹊跷。昨日上午,周林说了他当初的感受:也许是刑警的“第六感”,一开始他就感觉不对劲。死者的衣着很古怪,如果他是个有钱人,那么他的鞋子、袜子甚至鞋垫为什么如此寒酸,上衣却又为什么是名牌?如果是抢劫杀人,那么为什么还留下一个证件?无数个为什么,在办案民警脑海中缠绕。
  刑警又生疑团 妻子不知丈夫手机号?
  案发当晚9时许,办案民警找到张文在龙泉驿区的住处,见到了张文的妻子王梅及年幼的孩子。在询问过程中,王梅甚至连张文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之后,办案民警提出要对死者进行DNA鉴定,需要取小孩的DNA样本进行对比。然而,王梅竟悄悄地将办案民警拉到一边,既神秘又紧张地自曝“隐私”:孩子不是张文的,是她与另外的男子所生。鉴于此,办案民警不得不暂时放弃死者身份鉴别。
  对于王梅的说法,周林又生疑团。据周林说,听了办案民警介绍情况后,其中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王梅怎么可能不知道丈夫张文的手机号码呢?12月13日凌晨零时许,办案民警再次来到张文的住处,向王梅了解情况。这次,王梅补充了一些细节:11月中旬,她和丈夫张文发生了激烈的吵架。之后,张文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
  刑警再生疑团 谁杀死了“张文”?
  12月13日,王梅到金堂县公安局认尸,丢下一句模棱两可的话:“有点像,衣服是张文的。”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在“外围”调查中取得了不少进展。据张文所在小区的保安反映:12月初,小区来了一帮人找张文要债。顺藤摸瓜,办案民警发现张文生活不检点,在外还包养情妇。找他讨债的就是其中一个情妇,当时张文为了兑现自己的“爱情”承诺,给这个情妇打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不料,该女子随即找人上门讨债,害得张文不仅跟妻子吵架,还被迫离家出走。
  除此之外,办案民警并没有发现张文有什么仇家,那是谁杀了张文呢?正当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时,12月14日,一个知情者突然说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张文没有死!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迅速布控。当日下午,办案民警在双流县将张文挡获。随后,其他两个涉案人员何兵、毛华也相继落网。其中,何兵还是一个小厂的老板。
  真相终于大白 张文找个替身来杀死
  据查,去年8月,为了应付情妇追“债”等,张文开始筹划杀人骗保,并陆续购买了高达400多万元保险金的保险。起初,张文等人打算从车祸现场冒领一具尸体,以备作案之用。不料,他们第一次实施计划时,竟与死者家属狭路相逢,从此便打消了这个想法,转而萌生了杀人的念头。11月22日,张文以招工为名,从锦江区劳动力市场找了一男子,将其骗至何兵的工厂。然而,该男子被其他工人发现,他们不得不将其打发。
  11月24日,张文再次到劳动力市场,挑选了一个跟自己长得相似的男子。当晚,何兵驾驶一辆面包车,谎称到另外一个工厂去看看,将该男子骗上车。当车子开到金堂县白果镇时,车上的张文、毛华将该男子勒死。随后,张文将自己上衣给该男子穿上,然后将其抛到路边。杀人后,张文等人开始实施骗保。他们搞到了一张死亡证明书,填写张文的名字传真给了保险公司。然后,等待巨额保险金砸在他们头上……
  据悉,不明不白被杀死的男子,金堂警方至今还没有查明身份。据张文等人说,他们销毁了死者一切证明其身份的东西。在短暂的交流中,只晓得死者姓彭,简阳市踏水镇人。在外打工多年,以厨师为业。  &&& 看守所面对面 3名嫌疑人悔之晚矣!
  昨日下午,记者在金堂县公安局看守所见到了张文、何兵和毛华。张文除了后悔外,还认为最初的计划是完美的。说起当时<&& “保费交了好几个月了,但交费单却一直没有给我。”业务员郭某的行为,引起了曲秋菊的怀疑,托人一查,果然没有交费。
  保费被挪用,保单被拿去贷款,去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临汾分公司营销部的部分保户遇到了这种遭遇。据初步了解,这样的保户不止一人,其中一名因长期欠费,导致保单失效。用来保障养老或重病的保单,被他们信任的业务员做了手脚,而这一切,保户却毫不知情。
  给了钱保费未交
  去年11月2日,曲秋菊的保费即将到期。如往年一样,业务员郭某亦如期出现。2001年,曲秋菊的保单经郭某介绍投保,这次的交费同往年一样。
  “我当时就去储蓄所取了钱给了他,1568元一分未少。”曲秋菊回忆,“当时他一点也没想过要给我打个收条,在我的要求下,方才拿过我取钱的银行回单,随手打了个收条。”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保费交给郭某后,郭某没有给她交费清单。
  “我当时根本没有多想,催要了大概有六七次吧,但他总说在家里,忘了拿。”曲秋菊说,“我后来就有了点怀疑。”
  直到曲秋菊的爱人上保险时,曲秋菊才得知真情:“当时我爱人那个业务员回去时,我就随口托她查查我的保费交了没,那业务员很快打来电话,告诉我没有交。”
  “我当时就打电话问郭某,但他坚称已经交了,随后便挂断电话。我后来打了三天电话,但他再也没接。”曲秋菊最后走进了保险公司。
  保单被抵押贷款
  屈振山也是郭某的保户,他家共有四份保单是由郭某代理签订,每年5月到期,郭某总会准时出现,依照习惯屈振山又将钱交给了郭某,结果这次出了意外。
  屈振山说:“过了几个月,他就是不给我交费单。后来的几个月内,我一再追问他,方才将保单给了我。”
  比起曲秋菊的保费被挪用,屈振山的问题更加严重。屈振山后来得知,除了他的保费被挪用,他妻子的保单更被郭某抵押贷款。
  由于抵押贷款,屈振山妻子的保单被扣押,这个保单屈振山再也无法拿到,而且从此屈振山再也没有见到郭某。
  “我根本就不知道保单还能贷款,我现在没有时间,等我有时间了,我要去保险公司的。”屈振山说。
  业务员被公司“除职”
  郭某经办的保户,并不止这两人遭此“待遇”。据一份举报材料,不少于20人的保费被郭某挪用。
  3月6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保险公司临汾分公司营销部经理尉文军时,尉称郭某因长期不到岗,已被公司“除职”,但对保费挪用及贷款问题不肯正面回答。&&&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表被保险公司标错,依据错误的保险单,投保人退保后获得的收益甚至超过最大收益。然而,法院的判决却是:错误的保险单不能作为投保人获得最大收益的依据。也就是说,尽管保险单出错,投保人却不能将错就错。
  案情回放
  “88鸿利终身保险”出错 投保人索最大收益
  投保人想在购买第9年“88鸿利终身保险”后办理退保,以获得最大收益,却被保险公司发现向投保人出具的保险单现金价值表存在重大错误,不予给付,于是投保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投保人刘某、王某、赵某分别于1997年10月份投保了人寿公司推出的“88鸿利终身保险”,约定每份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均为2万元,终身享受,缴费年限为10年。刘某三人分别花6220元、6940元、7340元购买了此保险。保险条款约定,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随即解除。此外,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人寿公司将依照现金价值表给付退保金。
  根据人寿公司出具的现金价值表,投保人于2007年即第9个年度退保,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为:刘秀芬24121.80元(如第10个年度退保,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为28223.60元),赵玉玲26981.20元,王智英28548.60元。现投保人均要求退保,要求人寿公司按照现金价值表给付退保金。
  然而根据特别约定条款,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10年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则其得到的最大利益,即是人寿公司依约所给付的保险金额与所退的保险费之和。但根据这份现金价值表,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所得到的退保金,在第9年度或第10年度就超过了其所得到的最大利益。
  庭审中,人寿公司提出其向投保人出具的现金价值表是错误的现金价值表,当予以撤销。
  法院判决
  因误解订立的合同保险公司可不履约
  法院认为,根据特别约定条款,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所得到的退保金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第9年度或第10年度就超过了投保人因履行保险合同所得到的最大利益,此情形不符合保险业的基本规则,亦不符合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原则,故法院认定人寿公司出具的现金价值表有误。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撤销权使用期限为1年。由于该错误的现金价值表为投保人所持有,人寿公司直到投保人向其提出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按照该现金价值表给付退保金时才发现该错误,人寿公司自发现错误到本案诉讼未超过1年期限,故人寿公司现提出撤销错误的现金价值表具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据了解,根据人寿公司提供的信息,原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可能向投保人发出此类现金价值表60余份。对于此案给投保人带来的经济影响,法官表示,尽管保险公司应承担过错责任,但由于现金价值表的保险金额是不正确的,因此,不能将错误的保险金作为投保人的可得利益。投保人不能再依过错原则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案例:王先生今年30岁,5年前他曾购买了一份定期两全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20年缴费,年缴保费2100元。万一在45岁以前身故或全残,能得到10万元保险金;若平安生活到45岁,则可以领回42000元本金。这几年,王先生收入水涨船高。他想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保险保障,并延长保障期限至终身。那么,他是该重新购买一份终身寿险,还是对现有的保单作出一定的调整,以达到自己的保障目标呢?
  分析: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收入的提高,需提高自己的保障额度和延长保障期限,这种想法很明智。这时固然可购买一份新的保险;但这并不是最佳解决方案。
  目前很多保险产品中都有着这一条款―――“保险品种变更”。投保人在投保了一定年限后,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将产品变更为自己认为更适合的险种,同时还可要求增加保险金额、重新设置缴费年限等等。这种做法俗称“险种转换”,与重新投保一份新的保险产品相比,最大好处是可按照自己最初投保时的年龄来计算费率,而不必按目前年龄计算。
  以王先生为例,如果他将自己定期两全保险转换为保额为20万元的终身寿险,20年缴费,可按照他25岁时(5年前)的费率计算保费,今后每年需缴费4560元。而他若投保一份新的保险,就必须按30岁的费率来算,每年缴费5140元。显而易见,采用险种转换的办法,每年可节省580元。
  要办理险种转换,可凭借申请变更文件和保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保险公司通过审核流程后,只需补足这两份保单在第5个保单年度时现金价值的差价,即可完成转换手续。当然,目前各保险公司关于险种转换时补差价的做法并不完全相同,有按现金价值来计算的,也有按保费来计算差价的。在转换手续完成以后,王先生的保障就被转换为额度20万元的终身寿险,今后每年按照变更后的险种缴付保费即可。& &&& 2006年1月,北京市某游泳馆内一男游客(下称某甲)突然发生异常情况,馆内救护人员和医务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并呼叫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但该游客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医院认定其死亡原因为“猝死”,并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此前,该游泳馆曾于2005年1月与B保险公司签订“公众责任险”及其附加险“游泳馆责任险”。因此,该游泳馆向某甲家属给付3.98万元赔偿金以后,立即向B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但保险公司却认为该游泳馆在此次事故中已经充分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而且某甲的死亡与游泳馆的经营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即该事故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公众责任险”的责任范围,因而拒绝赔付保险金。该游泳馆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属于意外事故,由于该游泳馆并不存在工作上的过失,因而不应对死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双方签订保单中“责任范围”的约定,“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是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的前提条件,所以判决B保险公司有权不予赔偿。本案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于本案中游泳馆的诉求为何得不到法院支持这一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对“责任保险”的概念和目的进行分析。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也就是说,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合同。投保人通过与保险人建立责任保险合同,将发生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从而降低自己的损失。如果责任事故发生,则由保险人最终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前提条件就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法院是否应当支持该游泳馆的诉讼请求,关键问题就在于该游泳馆是否在此次事故中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我国现行民法确定民事侵权行为人身伤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种: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鉴于法律并没有规定游泳馆在经营中发生事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所以本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游泳馆只对其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应承担对受害人或其家属的赔偿责任。而在本案中,游泳馆在发现受害人出现异常情况的第一时间内,便迅速由专业人员展开了抢救工作,并呼叫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由此可见,游泳馆方面并不存在过错。  同时,依照侵权行为法原理,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构成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要素。本案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表明,致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是“猝死”。猝死又称急死,从广义上讲,凡外表似乎健康的人或因某种非致命性疾病治疗过程中的人,因其内在病变(器质性或非器质性)而发生急速的、意外的死亡,统称为猝死或急死。猝死表征的现象,可概括为三点,即:1、系自然死亡,非由于车祸、灾害、溺水等原因所致。2、是非预期的。3、快速的死亡。如满足以上条件,则猝死是很难预防的。”由此可知,某甲本身存在某种器质性或非器质性病变。这一因素的介入阻断了某甲溺水和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改变了事件发生的过程和结果,因而也改变了游泳馆和某甲之间的关系和责任。换句话说,真正导致某甲死亡的原因是其本身存在的器质性或非器质性病变,而不是溺水。所以在本案中,某甲的死亡和游泳馆的经营活动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简单地因为某甲死于游泳馆内,即认定游泳馆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综上,由于游泳馆在本次事故中充分履行了其安全保障义务,而且馆方的经营行为与某甲的死亡也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游泳馆即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也不构成侵权责任。  据此,依据游泳馆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并不应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本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观点认为,法院如此判决将会导致一种不利的社会后果。即游泳馆积极施救反而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将会导致游泳馆在对待意外事故时产生消极态度;一些游泳馆经营者也表示这样的判决让他们感觉无所适从。实际上这些认识是由于对责任保险存在误解产生的。首先,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责任,而不是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被保险人只有在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被保险人不应承担责任当然不能启动保险理赔程序。其次,保险公司创立的目的是通过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由特定危险事故发生所导致的损失给与补偿。作为保险基金的管理者,保险公司必须慎重对待每一笔理赔申请,否则就可能产生赔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其不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保险公司往往在诉讼中以此作为不承担诉讼费的理由。   8月17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后,一审判决承保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被告某保险公司承担败诉的诉讼费400元。本案的判决,意味着承保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须根据受害人的请求,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先行赔付的义务。如不适时履行赔付义务,并引起诉讼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诉讼费。   日,徐某为其驾驶的小轿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限至日止。日,徐某驾驶小轿车与行人崔某、王某发生碰撞,造成崔某、王某受伤并于当日死亡、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崔某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崔某继承人要求某保险公司赔偿遭到拒绝,即以徐某和某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通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原告的损失合计元,由被告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在机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25000元、医疗费372.50元,合计25372.50元,由被告徐某按责赔偿79237.31元。案件受理费3512元,由原告负担1512元,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负担400元,由被告徐某负担1600元。& & 先行一步,领先一路。平安已为我们规划了客户经理的发展之路――综合金融服务: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我们能为客户提供包括寿险、产险、健康险、银行、证券 、信托等在内全方位金融服务。无论普通百姓、还是中高端客户,我们都可以针对其要求为客户提供服务。
& & 转型,必须从现在开始。职团市场庞大的客户群体和高速增长客户规模,职团市场就是我们身边的金矿。理财范围:1、赚钱――收入。2用钱――支出。3、存钱――资产。4、借钱――负债。5、省钱――节约。6、护钱――保险。理财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同时期有不同理财重点,在我看来,客户没有明显界限的,今天是产险客户,明天成为寿险客户。依托综合开拓平台,资源共享,交叉销售,利用E行销创新展业模式。站在客户角度,从客户实际需求和利益出发,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完美的服务。不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更销售产品服务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和责任。
& & 开展职团的保障范围:1.意外和寿险保障2.综合医疗保障3.企业年金。展业原则,客户利益公司利益双赢,把客户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做,在公司制度允许范围内做到客户利益最大化,客户才能专心和放心。公司的优势首先专业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其次完善的产品体系,再次稳定的投资回报及优质售后增值服务。记得有一家微型企业团险客户,只愿意为自己和购买一千元的意外险。我从企业发展角度和企业决策人沟通,应该让所有员工拥有一份福利保障。这样既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又能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增强凝聚力,还可减少员工如发生意外导致企业的非正常支出,应付风险资金即转嫁企业经营风险,缩短企业成本,公司福利好可以更好的吸引优势人才,减少跳槽诱惑,培养一个技术骨干至熟练工的的成本不止几百元,从而达到财务稳健目的。目前,该企业所有保险业务都交给我,后期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量身为企业高管设计高额人寿保单。既考虑对家人的关爱,也体现了对企业负责任的态度。对我而言,团险是积累客户最好方式,可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需提升自身的技能,我的费率不一定会最低,但我的服务一定做到专业负责。
& & 作为综合金融的实践者,让客户感受到不仅仅是便捷,更能感受到产品超前和公司强大。拜访客户的时候,介绍平安综合金融,已不只是一单保险产品,而是全方位多渠道综合金融服务来提升公司和服务人员专业形象。选择平安,选择全方位财富解决方案。& &&在26岁那年,因为异地工作调动比较艰难,进度缓慢,于是在97年10月我作出了人生当中又一次最重要,最正确的决定,加盟中国平安金融集团。正是这一次的加盟,让我永不回头,放弃了我曾经热爱无比的人民教师――教育行业,让我在平安金融这个大舞台上畅享荣誉,鲜花,掌声,尽情地演绎着自己丰富多彩的人生。
& & 每当客户问起我:“小玫,你在平安工作多久了?”每次我都会非常自豪地告诉客户:“差几年就二十年了。”这时候客户每每都会由衷而感慨地冒出一句:“啊,你把你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平安!”是的,这也是我肯定自己的地方,内心也会无比的欣慰。
& & 自己是江西人,但对南昌这块人杰地灵又酷热难耐的红土地还是十分陌生的。南昌短暂的大学学习生涯,对这座城市并没有过多的了解和人脉。要想在保险这个领域开辟一片新天地,就必须开拓一个客户市场。面对一个陌生的市场又将如何开拓?这就是我当时必须面对的一大难题。经过全面的分析、思考,我给自己定了个陌生的目标市场,在工作当中必须要求自己做到:1、诚信第一;2、客户至上;3、服务至上;等宗旨经营服务客户。
& & 记得那是98年6月份,是我进入平安的第二个年头,我陌拜了一位新闻报界的总编,他约五十多岁,对人平易近人,温文尔雅,当我推开门向他递上自己的名片,简单介绍自己的情况,哪里人,原来做什么,为什么进入平安等……,我请示他是否让我坐下和他详细介绍保险及相关产品,他示意我坐下;我详细诚实地介绍了平安及相关的产品……他问得很详细,特别问到了我“你对保险有什么看法?”他让我回答。我把保险的功能与意义,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未来的趋势等一一作了说明、预测、分析……我印象非常深刻,当时他有些许沉默,然后留了下了我向他介绍的产品资料,说和家人商量考虑一下。于是我接着进一步告诉他我的公司在哪里,部门经理的办公室电话等,让他再进一步了解我、核实我、是否有我这个人……第二天果然他打了电话到部门经理那儿咨询问及我等什么……就这样,我只拜访了两次,第三次是他打电话过来签单的,当时就办了1.3万(他和他夫人)的保费,在当时1.3万的等保费相当于现在的10万元大单,我内心激动不已。因为他和他夫人都有50多岁了,之后进行了体检,在体检当中我又做了良好服务,提前买好他们的早餐、矿泉水等,等他们一切体检完后我便送上了可口的早点、温牛奶、矿泉水等,当时他们夫妻感到非常温馨和满意。在我递送保单的时候,先前良好的服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亲自为我打电话联系他身边的同事、朋友,向他们推荐我,让他们了解购买保险等。在8月份正是他介绍的同事,在一天当中我接二连三的签下了将近10万元的大保单,相当于现在的100万大保单。当时是收现金,记得我大大的展业包被装得鼓鼓囊囊,整整10扎人民币,我还没数过这么多的钞票呢!工作人员清点的时候,几个人都点了好一阵子呢!很快我就上了江西省为数不多的“展业名星”了。从此以后我在他单位上开发了很多保单,自此奠定了我在平安事业的基础。
& & 在今后的岁月里,我一如既往,诚信对待每一个客户,优质服务每一个客户。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站在客户的立场、找客户所需、想客户所想,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优质差异的服务,为客户排优解难。2011年一位财产险客户,是企业的董事负责人,因为车子理赔在定损时与查勘人员发生冲突导致严谨处理是“拒赔”,客户非常不理解,也很愤怒,让我为他解决这个事情。后来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顶着客户的压力,找到了车险理赔部负责人,通过沟通、解释、VIP客户、以及有利于客户赔偿原则,最终公司重新界定理赔了客户。在疏通的过程中虽然压力重重、困难重重、但我坚信尽自己最大努力为客户为公司协调好此事。正是我的行为感动了客户,后来他所有的公众责任险、财产保险、车险等等全部在我处投保了。
& & 十几年来正是因为秉承“诚信第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原则,凭借自己在平安大道上勤奋敬业、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迎难而上、差异服务,至使自己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签下了一张又一张保单,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成功,获得一个又一个荣誉(另附一张荣誉表)让我在平安综合金融的大道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荣耀……成就了我精彩的平安人生。& &&关于保险产品的说明会,我一直觉得是一个非常好的签单时机!这次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些今年我在中国人寿康宁保险之金玉满堂传家宝典产品说明会上我取得的成绩。
& &&这次产说会到会24人,我在现场签单7件,保费27000元,当天晚上又签下7000元,可以说这次产说会是做的相当成功的,成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我想了一下,主要是做因为我好了以下几点:
& &&一,会前的沟通工作非常重要。
& &&因为产说会之前,我去参加华人保险大会了,回来的时候已经离产说会很近了。但是这并不影响产说会的进行,我已参加完保险大会就给每个主管和伙伴打电话要他们明天一定要来开会,在会上,我跟大家强调了同一个保险潜在客户需至少需要2-3营销员打电话去联系,因为几个人打电话的话让投保人觉得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到会的机会就会多很多!果不其然,用这个方法还真是吸引了不少的投保人来到产说会现场,人多了,潜在的签单机会自然就多了。
& &&二,会中的配合要默契。
& &&产说会那天,我们团队成员分工合作,客户进门有专人接待签到,专人带客户到会场、专人倒水,会议进行中业务员一定要跟讲师互动、配合。会义结束后用礼品促成签单,看得出客户不仅对金玉满堂传家宝典很喜欢,对中国人寿的康宁保险也很满意。
& &&三,会后主管陪访。
& &&对于一些犹豫不决的客户,主管当天亲自陪访,再一次促成签单。
& &&事实证明:市场没问题,有的只是心态问题;简单的事情重复去做;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编者按】近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宣布,将在全国推出“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高返还额度、高现金价值、高贷款比例、终身领取”的“三高一久”设计,成为其最引人瞩目的特点。而中邮人寿推出一款名叫“中邮年年好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其保险犹豫期长达30天,是本产品的特色,也是行业首创。
  太平人寿推出“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
  太平人寿推出一款长期保险理财产品“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将在全国上市。“稳赢一号”特别针对有较高理财需求的人群所设计,是太平人寿深入推进产品差异化设计理念、进一步细化产品目标市场的直接体现。
  近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宣布,一款长期保险理财产品“太平稳赢一号两全保险(分红型)”将在全国上市。该产品的返还额度、现金价值及贷款比例,均处于同类产品的较高水平,“高返还额度、高现金价值、高贷款比例、终身领取”的“三高一久”设计,成为其最引人瞩目的特点。
  “稳赢一号”特别针对有较高理财需求的人群所设计,是太平人寿深入推进产品差异化设计理念、进一步细化产品目标市场的直接体现。在兼具传统两全保险保障功能的同时,其特有的“高返还额度、高现金价值、高贷款比例、终身领取”特点,深入契合了客户对稳健增值、资金安全、自由现金流等多方面的需求,应该说,为目标人群实现财富管理需求提供了一个独具特色的保险类理财工具。
  “稳赢一号”的“高返还额度”,体现在产品的返还比例高。按“稳赢一号”产品条款规定,自第三个保单周年日起,保险公司每年应向客户返还25%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纵观业界,在保险合同的早期即以这种高额度返还生存保险金的产品,还是非常少见的。而且,这笔生存保险金属于终身领取,活到多久,就领多久,随着增额分红对保额的持续放大,返还的生存金还会不断递增。
  值得一提的是,“稳赢一号”首年的保单现金价值与客户所交保费相差无几,这一设定,让“稳赢一号”成为目前同类保险产品中少见的高现金价值产品。在保单交费期满时,“稳赢一号”保单的现金价值已经与所交保费基本持平,甚至会更高。另外,“稳赢一号”的保单贷款额度最高可达现金价值净额的95%,这一贷款比例远超目前同类产品的平均水平。
  中邮人寿推出“中邮年年好两全保险”
  据悉,中邮人寿推出一款名叫“中邮年年好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其保险犹豫期长达30天。
  近期,有媒体报道,保监会拟针对银邮渠道出台新规,将银保产品犹豫期由10天延长到20天。据悉,广州已经有一款犹豫期长达30天的分红险悄然在售。
  笔者日前在中邮人寿官方网站看到,一款名叫“中邮年年好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挂在网上销售,其在产品特色中赫然标明“行业首创,保单犹豫期长达30天”。而今年3月开业的中邮人寿广东分公司相关人士证实:“这款产品是我们公司在3月底推出的,犹豫期确实为30天。”
  据了解,目前其他险企暂无跟进的举动,但对于延长犹豫期的做法则普遍表示认可,因为这可以保护消费者,降低销售误导风险。
  延长犹豫期好处多
  据悉,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日起的一段时期。犹豫期一般为10天,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事实上,去年广东保监局举办“广东保险服务大接访活动”时,就曾提出将老人保单的犹豫期从10天延长至20天。其他地方保监局也有关于老人投保犹豫期延长的相关规定。
  目前,延长犹豫期在业界获得普遍认可。因为延长犹豫期,可以给投保人更多的时间做出消费判断,可以降低消费者被误导的风险隐患,能够排除更多纠纷的隐患,这对保险公司有利。
  但对于一线销售人员来说,犹豫期延长并非是好消息。毕竟在银邮渠道主动购买保险产品的消费者还是占少数,而大多数保单还是靠销售人员推销出去的,犹豫期延长无疑增加了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的可能,这将让销售人员竹篮打水一场空。有银保销售人员认为,“没有犹豫期最好”。
  其他险企暂无跟进
  此次推出长达30天犹豫期的保险产品,中邮人寿方面称,是为了让客户“购买更安心”。至于中邮人寿以后推出的产品是否均延长犹豫期,该公司并未作出答复。而笔者从广东其他几家险企获悉,各险企并无银保产品犹豫期延长的相关消息。
  日前,曾在银行“被保险”的刘小姐表示,延长犹豫期虽然看起来更安全,但如果销售人员有心隐瞒,消费者还是会不小心上当。她认为,银行保险销售人员从客户的需要和购买力出发,做好销售、核保、回访等服务更重要。
& & 最近这段时间我接到了很多电话,有咨询保险的客户,也有咨询优积谷的保险从业人员。客户的咨询电话我就不多说了,主要想说说和同业人员的沟通。他们通常问我:优积谷的效果好不好,咨询的客户多不多,有没有客户推荐等等。
& & 而我最爱问他们的第一个问题是:您是怎么找到我的?那么多会员,您为什么会找我咨询?原因一般有两三个,其中几乎每个人都会讲到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的排名在前面。不管是在哪个版面,有会员的位子都可以看到我的名字或照片。在此我特别想分享我是如何经营优积谷网的。
& & 刚开始做优积谷时我也不懂得去经营,只是每天上个网,进入问吧,回答几个问题。但是很长时间都没有接到一个电话。我很郁闷,为什么别人都有电话,而我没有呢?我给我的客服小高吐槽,她一直鼓励我。“乔姐你要多参加活动,多回答问题,写签单分享,理赔分享,参加展位竞拍等等”。我抱着再试试的心态,加大了我在优积谷网上的活动。这样又是10多天过去了,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客户的咨询,我问她从哪里找到我的,她说在优积谷网上面,主要是看到我在问吧里地区排名是第一,她觉得点击咨询我的人肯定特别多。她的回答让我很意外,我到优积谷问吧去看,才发现我在上周的排名中果然是第一。我一下就有了兴致,又打电话咨询客服小高,了解了各个区域的功能,怎么才能保持长久的第一。这次她给我的讲解我就一一记下了,才发现自己以前根本就没有用心。保险客户需要经营,优积谷网更需要经营。
& & 我把每个区域的功能了解后就分时间段经营,每天用1-2个小时的时间打理优积谷网。早上7点钟左右登录进入后台一次。中午有空就写签单分享、理赔分享,或是在网上看到一些好的资讯就转到网站上。晚上20:00―21:00就上问吧回答问题。周六的上午,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优积谷网上,我们地区有个会员一直在和我竞争排名第一,我就会随时关注他的积分,尽量不要和他的差距太大。在周六的时候就集中时间拼一下。有好长时间都是我们两人在争第一名,这样也很好,每周的积分都在上升,在后来都进入了全国前十名。随着积分的上升,咨询我的电话也增加了,签单自然也多了。
& & 我特别高兴的是我获得了六月份的最佳签单分享奖,7月份的最佳理赔分享奖。这也是客服小高告诉我写分享尽量详细。于是我就尽量把每次签单(理赔)的重点难点和收获写下来,这样入围的分享多,得奖的机会就多。
& & 实际上,我用心经营优积谷是从六月份开始的,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有了现在的成绩,我相信,未来我的保险之路有优积谷相助会更上一层楼!
  【编者按】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备受很多投保人的喜爱。那么,什么是两全保险?想要通过银行渠道购买两全保险,平安保险公司有哪些具体产品可以选择呢?
  优积谷小编在问吧处,经常看到很多人在投保前会咨询关于两全保险的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是两全保险呢?优积谷保险网专家表示,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的期满日既可以是特定的年龄,也可以是某一约定时期的结束日。这种类型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无论哪种类型的两全保险,被保险人生存至期满日或在期满日前死亡,两全保险单都将支付约定的赔偿金额。
  今日,优积谷网特邀平安保险专家为广大想要购买两全保险的投保人指点迷津,特别推荐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三款银行渠道的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以供大家参考!
  两全保险产品推荐一:平安金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
  金富贵两全保险是平安推出的一款趸交型的银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兼具理财与保障功能。满期可领取生存保险金,资金安全可保底。每年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分配红利,同时还提供全残保障、疾病身故保险及意外身故保障,三重保障集一身,更安心!产品投保年龄广泛,0-65周岁均可购买该产品。保险期限为5年!
  ……产品更多详情点击【平安金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
  ……投保仍有疑问想咨询可进入【问吧】
  ……选择平安保险销售人员进入【平安会员专区】
  【编者按】近日,杭州某小区惊现一辆造型“高大上”的布加迪威航,据称价值超4000万,可以称作“豪车中的豪车”了。不过,这样一辆“霸气侧漏”的车行驶在路上,除了被人围观不说,保险、上牌等问题怎么解决?
  小区物业证实见到过豪车
  24日下午,有网友在杭州某知名论坛发布帖子,称布加迪旗下一款布加迪威航16.4 Grand Sport Vitesse惊现杭州某小区。
  这名叫“寒公子”的网友发布的帖子不但有该车型的参数,还有大量照片。
  笔者注意到,这些照片中,既有该车停在地下车库,也有车辆停在一个小区里。其中一张照片中,有一群人围着这辆车在拍照,另一张照片中,一辆黄色法拉利轿车停靠在该车后面。
  根据网友照片中小区的背景图,有眼尖的网友指出照片拍摄地为杭州金色海岸小区。笔者随即致电滨江金色海岸小区物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笔者,这辆布加迪威航轿车的确在之前几天出现在小区附近,但绝对不是小区内业主的车辆。
  “前几天确实见过这辆车,当时周围还有其他豪车,小区周围满是引擎的轰鸣声。”这位负责人称,虽然金色海岸小区内不乏宝马、奔驰、保时捷等豪车,但他可以肯定,绝对没有布加迪威航。
  保险公司大多不愿“接单”
  像这样价格接近4000万的豪车,保险公司还给上保险吗?
  笔者询问了杭城几家保险公司,对方一听4000万这样级别的车,表示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也不会接受保险。最后,有一家保险公司称可以做,但过程会很复杂、很麻烦。
  这家保险公司一名姓尤的负责人说,像布加迪威航的轿车,车主如果要办理保险,柜台的工作人员会提示他们先留下相关信息。“因为能买得起这样车的人,符合两种特征,首先是很有钱,另外是酷爱玩车,”尤先生称,这样的豪车一出险动辄就是百万,所以保险公司会很慎重核实相关信息。
  另外,尤先生称,像这样的车,由于车价实在太高,一家保险公司很难单独承担,所以一般业内的操作是采劝再保险”的方式,由几家保险公司一同来承担其保价费用。
  进口豪车经常遭遇上牌尴尬
  关于进口车上牌问题,笔者咨询了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马警官。马警官表示,只要车主能提供进口车的海关相关凭证以及保险、税费等缴纳手续,就可以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上牌。
  笔者了解到,不少进口车主要是遭遇车牌没地儿安装的尴尬。由于各国标准不同,车型各异,安装牌照的位置有高有低,预留的螺孔大小不一,有的车型后置牌照处,根本没有预留螺孔。有的车主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勉强牌照了,把牌照弯曲。
  交警部门也表示,不论是弯曲牌照,还是不挂车牌都属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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