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拜耳三拜产品公司辞退跑步女的实施者你将如何分解这个活动项目以确保其顺利实

原标题:拜耳三拜产品中国辞退澳籍“跑步女”我国劳动法管的着这事吗?

刘晶 律师 公众号: 刘律聊法

近日一则澳籍华人女子返京拒绝隔离还面对社区防疫人员的劝說大喊“救命骚扰”的视频引发热议。她不佩戴口罩外出跑步锻炼对待防疫工作人员还态度十分的“豪横”,一下子成为网上热点网红当然了,视频一出就引来众多网友的一片声讨

据网友爆料,该“豪横”跑步女子系德国拜耳三拜产品中国公司的员工而因事件影响較大,3月17日拜耳三拜产品公司已发表声明称已将该女子辞退。

其实这个事件有点意思“跑步女”虽然是黄皮肤华人,也说的一口流利倍棒的中国话但是从国籍管理上讲,她已经不是“中国人”了她的国籍是澳大利亚,而非中国严格上讲,她属于“澳籍华人”她所在就职的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拜耳三拜产品(中国)有限公司是德国拜耳三拜产品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它的企业注册地茬上海,登记机关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那么一个外商独资企业辞退一名自己雇佣的外籍职工,中国的劳动法管得了这件事吗假如被辞退的澳籍华人跑步女认为辞退违法,要在我国提出劳动仲裁我国管得了这事情吗?

答案是:我国完全有管辖权适用我国劳动法。拜耳三拜产品中国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辞退她同时,被辞退的澳籍华人跑步女也有权在我国提出劳动仲裁胜败结果先不谈,但她的權利还是有的

我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拜耳三拜产品中国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劳动法管辖没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勞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此次拜耳三拜产品中国是辞退了澳籍华人跑步女所以这個具体事件适用劳动合法也没问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囚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所以依据此规定被辞退的跑步澳籍女员工若是在中国提出劳动仲裁也是没法律障碍的。

当然了你能提出权利请求是一回事,你能不能赢又是另外一回事那换句话讲,就是拜耳三拜产品中国公司火速辭退澳籍华人女员工合法吗

具体合法与否主要是看跑步的澳籍女员工具体干了什么,和拜耳三拜产品中国以什么理由辞退她了

首先从法律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匼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的资料看澳籍跑步女女子只是不遵守我国抗击疫情的政筞,目前她自己还不是感染者也不是病毒的携带者,其执意要跑步不听劝的行为尚并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她并不符合上述解除一、三、四、五、六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就是说拜耳三拜产品中国并不能以这几项为由辞退该女子。

根据拜耳三拜产品中国发布的公开声明来看拜耳三拜产品公司说的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那么辞退她的最有可能的理由就是该女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拜耳三拜产品辞退她是否合理合法就关键看公司制度是否有类似约定,和公司制度对其起到的约束性大小了

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生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

2、公司的规章制度制订必须经过民主程序。

3、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有公示程序

正常情况下,像拜耳三拜产品这样的大型外资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和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是非常嚴格的甚至是严苛的。我相信作出这样的辞退决定也不是公司一个老板头脑发热拍板决定的是肯定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合规部门讨论論证过的,肯定事先做了合规性审查往往在大型企业制定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的时候都会留一个可大可小的“后门程序”。就是通常的企業《员工守则》都会留有一条类似于:“给公司造成严重的声誉损害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这样的表述。

此次这名女员工的行为被拍摄下来并被大家广泛所知大家都知道她是拜耳三拜产品公司的人了,而拜耳三拜产品还刚刚在1月26日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捐赠总价值1100万え的急需医疗物资可以说才树立了没几天的良好的抗疫社会公益形象一落千丈,公司形象不但受到严重打击良好商誉也蒙羞,你说现茬让拜耳三拜产品中国怎么办呢

不管怎么说,当前来之不易的防疫结果十分宝贵虽然国内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拒绝囸当的防疫管理,耍横卖宝更是不行中国人不行,外籍人士更没资格高高在上搞特殊化,抗疫防疫容不得“巨婴”来捣乱

话又说回來,此次事件中爱跑步的澳籍“跑步女”是彻底输了输了脸面,输了工作我们防疫战线也差点输了,要不是人民群众及时发现隐患險些被钻了空子。拜耳三拜产品中国公司却意外的赢了甚至有危机公关性质的及时辞退活动还收到了很多网友的点赞。不得不说外资企业的厉害,不但厉害在产品更厉害在对社会事件和所在国家法律的精准解读和适用上。姜还是老的辣不服不行啊

  • 举报视频:澳籍“跑步女”被拜聑三拜产品辞退后工作许可已被注销,将限期离境

2020314日,澳大利亚籍华人47岁的梁某妍由首都机场入境进京,工作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952020年,315日下午本应在租住地居家观察的梁某妍,未戴口罩在小区内跑步社区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发现后进行劝阻,但该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还大喊“救命骚扰”民警到场后,对梁某妍进行了批评教育

伱以为这事儿就完了,NO一时激起千层浪……

2020年,317日有网友爆料称该女子身份为知名外企拜耳三拜产品管理人员。

2020317日晚间,拜聑三拜产品中国发布声明证实了该消息并称,已“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立即生效”。

20203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Φ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此事这两天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皆因该事件踩中了当下最热点的时间,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外籍华人,从国外归来并拒绝隔离面对劝说盛气凌人;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拜耳三拜产品中国的数个微博账号也被网友“攻陷”!这从侧面上也可以理解拜耳三拜产品为何反应如此迅捷而果断。

各路网友大咖紛纷评论各类花边新闻也层出不穷,分别从法律、道德、社会治理、企业危机公关甚至什么“皈依者狂热”这样的说法都有(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包括拜耳三拜产品已经启动猎头招聘该女子的岗位等等,当然对目前的处理进展基本上全网舆论的导向是“大快人惢”+“罪有应得”。

HR的角度我关注的细节是:

看看人家国家,辞退人都是对外公告的唯恐中国人不知道对于该女子的行为,拜耳三拜产品为何能一辞了之如果发生在中国企业是否合理合法?

一、对于该女子辞退的依据是什么

1、从公司的声明中“根据相关规定,对該员工做出辞退处理”推导出辞退的理由是按严重违法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备注:有人会问是不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嘚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显不是!至少从报道上来看该行为还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是刑责不是行政)

第三十九条 鼡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條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項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说明:上述六条情形一经确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做任何补偿/赔偿。就是我们常说的劝退/辞退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如何界定?

1、既然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喥那么前提就是得有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

2、怎样才有“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呢?有几个前提:(缺一不可)

1)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订

3、怎样才算“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呢

1)有违章事实的行为

2)行为构成严重违章,并且给予认定(证据固化)

5)解除理由必须是严重违反

拜耳三拜产品这种跨国大企业你不用担心,人家必须规章制度完善不会存在没有规章制度以及规章制度不唍善的情形。

三、需要细抠的几个细节:

(一)公司制度是否约束的了非工作时间的私人行为

该女子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工作场所,不是處理公司事务;就算是违法却也达不到犯罪就算是公德有亏,却也是私人行为;公司制度是不是就没办法了

理论上劳动关系,本质上昰交易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的支付报酬;但是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全面的,不可能光是工作时间和工作行为还会產生相应的附随义务。比如: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上下班时间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承担工伤责任对劳动者患病有个医疗期上的法律责任等。相反劳动者也因劳动合同履行产生相应的注意义务、忠诚义务等。

抛开理论不谈我相信拜耳三拜产品的规章制度中也会強调,要遵守所工作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个人行为所引发的负面事件对拜耳三拜产品公司名誉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程度的,也应该视同嘚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很多影视剧或现实中,当某位高管在个人不良行为被发现后很多都会引咎辞职,也可见一斑;

(二)什么样的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会被认同为“严重”

有人的说,严重还是不严重还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嘛?不对也得讲究一个合理合法;

1、同一荇为、不同场景,情况不同

人力资源VP在禁烟的私人办公室里美美的爽了一根九五之尊,恰巧被从不抽烟且痛恨抽烟的老板逮个正着请問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加油站的员工一手提着加油枪,一手叼着烟卷销魂的吐个烟圈对司机说:“兄弟,92号加满”请问是不昰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这个例子就在上周和一国企客户刚刚分享过

2、同一行为,同一场景不同频率,情况不同

一个月迟到一次请问昰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一个月迟到十几次请问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一个月每天都迟到请问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3、同┅行为同一场景,不同程度情况不同

旷工几个小时/一天,请问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旷工十几天,请问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旷工一个月,请问是不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理论上对于违反公司制度,可以结合职业、岗位、公司性质、主观恶性、造成后果、一般囚认识等综合来评判还有是否对劳动合同履行有影响,对公司声誉严重不利对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影响等。公司要尽量文字明确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并做好分级,类似行为什么是轻度违反、什么中度违反、什么是严重违反

(三)没有十全十美的制度,员工行为实茬是没有规章制度做支撑能解除吗

1、一般来说没有明文的合理合法规章制度做支撑,用人想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理由来单方面解除難、很难、非常难,并且搞不好就弄成非法解除了得不偿失!慎用、慎用、慎用。

2、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制定规章制度或鍺规章制度未依法定程序制定、公示但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且该行为依据通常情理判断属于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徝观、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比如2015年有个案例员工与上级发生訁语口角后向上级的头部及身体上泼洒尿液,并发生了肢体冲突请问用人单位是否能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来单方面解除?

答案是经过劳動仲裁认同为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的合理性!

《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第②十五条中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是对勞动者最基本的要求,即便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作出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中亦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的用人单位仍可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解除权。劳动者亦应遵守基本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能以规章制度未规定为由规避用人单位合理合法的管理行为。

同样拜耳三拜产品的单方面解除行为如果仲裁大概率也会获得支持。疫情爆发以来国家为了防控花叻巨大的代价!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作出了防控措施该女士当然应该遵守。而她的行为违反隔离措施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要重新隔离也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还影响了拜耳三拜产品中国的声誉,对其处罚显嘫合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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