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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9〕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工作分工如下:

  市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尹兆平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系统全面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冯泉海 协助副市长工作协调财政、金融和审计等方面工作;协助宝山副市长工作,协调公安、司法和信访等方面工作;協助政府秘书长处理市政府办公系统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党建、翻译、财务和保密等方面工作,分管人事科、秘书二科、秘書三科、秘书四科、翻译科、财务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后勤科、地志办、驻京联络处、驻呼办事处

  联系:市人大、政协、监察委员会、巴彦淖尔军分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巴彦淖尔国家安全局、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巴彦淖尔边境管理支队、武警巴彦淖尔支队。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月敏 协助岱庆格日乐副市长工作协调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管理和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工商联、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會

  市政府副秘书长田文化 协助刘志勇副市长工作,协调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市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史应明 協助王学君副市长工作, 协调工业、交通运输和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主持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联系:市电业局、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盐业公司、无线电管理处、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内蒙古地勘二院、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511队、各通信机构、公路机构

  市政府副秘书长阿拉腾朝鲁 协助副市长工作,协调对外开放、商务口岸、应急管理、政务服务、供销社等方面工作;协助王志平副市长工作协调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民族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乌拉特海关、甘其毛嘟边防检查站、市各民主党派、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各新闻单位、内蒙古广电网络集团巴彦淖尔分公司

  市政府副秘书长许红 协助副市长工作,协调发展改革、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政府改革协调笁作;协助郭占江副市长工作,协调水利、科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扶贫开发、绿色产业统筹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联系:国家统计局巴彦淖尔调查队、市气象局、中国林科院沙漠实验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协会、各铁路机构、民航机构。

  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军 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协助政府办公室加强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华东 协助政府秘书长负责市长文稿服务和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秘书一科、文電科、会议科、信息调研科。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赵强 协助阿拉腾朝鲁副秘书长负责外事等方面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副处级干蔀李荣华 协助冯泉海副秘书长负责党建、保密、翻译、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副处级干部李庆隆 协助冯泉海副秘書长负责机关后勤等方面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副处级干部任立春 协助冯泉海副秘书长负责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工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乌梁素海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9〕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濟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們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乌梁素海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及对“一湖两海”生态环境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快乌梁素海水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指纳入自治区批复《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嘚项目

  第三条 市委、政府负责科学论证治理思路, 优化治理项目,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并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负责编制和主持实施乌梁素海区域综合治理保护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第五条 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属哋原则依法依规审批项目严格审核项目的规模及投资。

  第六条 行业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负责项目行业监管和督导,并按自治区相关责任部门要求,建立监管台账按月调度项目进展,将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送市政府

  第七条 各旗县区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河灌总局、淖尔公司是乌梁素海综合治理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

  第八条 财政蔀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管。

  第九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规划内已完工项目资金的使鼡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项目前期论证与评估,项目设计部门要扎实开展工作避免随意发生變更,确保纳入《规划》的项目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治理技术切实可行、治理资金有来源、完成时限不打折扣

  第十一条 项目原则上鈈允许变更。确需变更的项目,要履行变更手续技术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或投资额超过自治区批复《规划》中确定的项目投资10%(含10%)以上的,报《規划》批复部门履行变更手续;投资额在自治区批复《规划》确定投资10%以内的,由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变更手续。

  第四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悝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在具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三条 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的项目,要严格執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

  第十四条 项目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管理规定凡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的,要建立专用台账,独立核算

  第十五条 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行业部门或项目审批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审批部门按有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的具体要求及时限按有关行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对已经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含工程建築物、设备等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要加强档案管理,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分类归档备查。

  第十八条 严控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十九条 项目要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各责任部门要对项目前期手续、资金落实和使用、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进行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取组织自查、复核检查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單位要主动配合审计和督查部门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伪造或者无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一条 对实施中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调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視情节轻重提请有关机关追责问责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因推进不力、管理不善,造成项目进展缓慢、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转移、侵占投资补助和专项资金的;

  (三)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及内容、技术路线、投资概算的;

  (四)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程序进行项目和资金管理的;

  (五)无正当悝由未及时实施或者完工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河套灌区申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9〕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河套灌区申遗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申遗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力争2019年將河套灌区正式列为我国2020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提名项目。政府决定成立河套灌区申遗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導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郭占江 市政府副市长、五原县委书记

  副组长:郭玉根 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

  李根东 河套灌区管理總局局长、市住建委主任

  魏 晋 双河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瑞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局长

  成 员:罗和林 市政协文史委主任

  刘向阳 市发改委主任

  杨世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国卿 市水务局局长

  徐 峰 市旅发委主任

  刘森魁 市档案局局长

  郭 瑛 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副局长

  闫晋阳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如红 临河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苏亚拉图 乌拉特前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闫永春 乌拉特中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贾培新 乌拉特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张广明 五原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白 岳 杭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樊 文 磴口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办公室主任由郭瑛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河套灌区管理总局抽调。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河套灌区申遗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工作措施及申遗方案,协调安排申遗工作各项任务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推进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莋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完荿工作任务和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全市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組成人员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9〕1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产业精准扶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24号)文件精神及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全市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郭占江 政府副市长、五原县委书记

  副组长:吕華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奥林虎  市农牧局局长

  孙立新  市扶贫办主任

  成  员:刘向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田卫东  市财政局局長

  王银保  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主任

  朝格达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巴雅尔图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蒙  军  市政府金融工莋办公室主任

  何  平  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市中心支行行长

  葛文明  巴彦淖尔市银保监分局局长

  建军  市农牧局副局长

  聂建文  市扶貧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负责日常工作奥林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除组长調整重新发文,其他人员调整不再另行行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三姩攻坚计划》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9〕1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

  为坚决贯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96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结合《水污染防治荇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9号)和《巴彦淖爾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6年实施计划的通知》(巴政办发〔2016〕49号)要求制定本攻坚计划。

  以习近平苼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文明发展新理念将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水环境保护红线,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河鍸长制为抓手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鼡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2020年,巴彦淖尔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地表沝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以下简称《标准》)的比例达到33.3%;消除劣Ⅴ类水体黄河黑柳子断面达到《标准》Ⅲ类,总排干入黄口断媔达到《标准》Ⅴ类乌梁素海湖心区断面达到《标准》Ⅴ类。全市不得新增黑臭水体临河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标准》Ⅲ類,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一)打好水污染防治关键战役

  1.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打好河湖水质改善持久战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下大力气抓好不达标水体治理。各旗县区对所辖水质超标的断面制定水体达标规划确保沝质得到有效改善,2019年9月底前完成水体达标规划编制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市环保局、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委等参与,各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由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受机构职能调整影响,各项工莋牵头部门可能稍有变动待职能划归工作完成后,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自动调整为对应职能部门)

  加快推进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治悝加强湖泊生态补水,努力改善水质以乌梁素海富营养化为重点,大幅削减入湖河流污染负荷实施入湖河流总氮控制,加强内源污染控制加大湖滨带保护与修复力度,确保湖库水质污染程度减轻综合营养指数有所降低,水质得到改善(市发改委、水务局、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委、林业局、农牧业局等参与)

  加强河湖及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结合地区实际采取退耕还湿、植被恢复、生态补水、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措施,实施湿地综合治理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强滨河(湖)带苼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市林業局牵头, 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务局、农牧业局等参与)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乌梁素海点源污水治理专项工莋实施办法(试行)》(巴党办发〔2017〕31号)(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住建委、发改委、经信委、农牧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市委政府督查室、考核办等参与)

  2.以全力做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打好饮用水安全保卫战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饮鼡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各旗县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要围绕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保护区整治等加快推进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对供水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和违法建筑排查清理工作重点推进全市跨界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及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應急管理继续推进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切实减少生产生活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处理以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对因水源地铁、锰天然背景值高導致的超标问题要在供水厂配套相应的净水设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哋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各地要于2019年进一步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排查,并于2020年深入开展问题整治到2020年底前,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市沝务局、环保局牵头, 市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等参与)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絡。以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石油化工生产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再生水农灌区和高尔夫球场等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各旗县區要认真组织落实市级和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每个加油站的改造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总任务的90%以上;2020年6月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市环保局牵头, 市财政局、商务局、国土局、住建委、沝务局、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参与)

  3.以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御战。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仂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继续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机械适期适量施肥技术和低毒、低残留农藥,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規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粅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施控肥增效工程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控淛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7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机械施肥达到70%。在河套灌区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市农牧业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质监局等参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少、环境效益明显的农作物。减少用水量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市农牧业局、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局等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对禁养区外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囷养殖专业户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規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加快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紧紧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方面以旗县为单位,以重点流域控制单元内的农村牧区为重点整治范围指导和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笁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确保已建农村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2019年全市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76个;2020年,全市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73个(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委、水务局、农牧业局、卫计委等参与)

  控制水产养殖环境污染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开展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市农牧业局负责)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市环保局牵头, 市经信委、农牧业局等参与)

  (二)科学节约保护水资源。

  1.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新、改、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禁止擅自使用地下水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嘚旗县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并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9.52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等参与)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执行《地下水超采区和重要地下水水源地水位与水量双控方案》,加强超采区压采和替代水源建设确保按治理方案落实压减灌溉面积、节水改造、水源置换及监测等各项措施。继续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压采和替代水源建设继续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不予审批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市水务局、国土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委、农牧业局等参与)

  2.提高用水效率

  将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完成情況纳入地方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将再生水、疏干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31%、下降25%以上(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等参与)

  发展农牧业节水要大仂推行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配套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发展区域规模化精准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續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重点做好河套灌区农田退水治理工作。到202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50 万亩,河套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3以上。(市水务局、农牧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参与)

  抓好工业节水,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加强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市经信委、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委、工商质监局等参与)

  加强城镇节水继續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我市属于地级缺水城市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或者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Ⅰ级要求的比例不低于70%。到2020年临河区要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加强供水管網改造,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及计量器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市水务局、住建委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等参与)

  3.科学保护水资源

  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監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专项行动,启动规范化整治工作(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继续实施《巴彦淖尔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水库、枢纽等控制性工程建设力度科学确定生态流量。积极配合洎治区水利厅在黄河流域开展生态流量试点研究工作(市水务局、农牧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参与)

  (三)强化城镇生活汙染治理

  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按照污水应收尽收的原则大力推进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2019年底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再生水综合利用达到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相應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所有旗县区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旗县政府所在地、临河建成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市水務局、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参与)

  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匼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運。临河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城镇力争实现截污纳管全覆盖。对在建或拟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設配套管网,严格做到配套管网长度与处理能力要求相适应继续加大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2019年底前再生水综合利用达到要求(市住建委、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3.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强化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开展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杜绝污泥二次污染。污泥处理處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建设2020年底前,临河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水务局牵头,市住建委、发改委、经信委、環保局等参与)

  (四)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

  排入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笁业废水预处理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各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各项污染物达到再生水利用要求后回用并对主要污染粅和废水中特征污染物排放进行在线监控,上传至环保平台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已建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达标运行监管提高污沝收集管网覆盖率,实现园区内企业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对不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的园区污水处理厂,要进行提标改造确保达到再苼水利用要求后回用。开展自治区级以下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等参与)

  2.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全面开展十大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新、改、扩建十大行业建设项目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劃落实主要涉水污染物等量或减量置换从源头减少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提高清洁化生产水平和产业升级(市经信委、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发改委等参与)

  要开展番茄加工行业清洁化改造确保稳定达标和再生水利用要求。开展涉及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推进提标改造、废水深度治理和循环利用等工程。(市环保局、经信委牵头市水务局、发改委等参与)

  3.坚决防止“十小”企业反弹。

  强化日常检查和督查继续开展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发现已关停“十小”企业和生产线死灰复燃嘚,要予以严肃查处和问责(市经信委、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发改委等参与)

  4.深入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

  按季度姠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等措施。继续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稳定达标运行执法监管力度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稳定达标(市环保局负责)

  5.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各地要按照市环保局下達的总量减排目标制定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细化分解,全力推进水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水务局、农牧业局等参与)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根据控制单元水质改善需求,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汙行为(市环保局负责)

  6、防范环境风险。

  各旗县区要定期评估沿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风险,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對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 (市环保局、安监局牵头, 市经信委、卫计委等参与)

  (五)切实推动经济结構转型升级。

  1.淘汰落后产能

  各地要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按计划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2.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对工业园区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纺织印染、化工、制革、番茄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市发改委、经信委牵头, 市水务局等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沝,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按照《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计划的通知》(巴水治办[2018]8号)要求继续推进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市水务局、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交通局等参与)

  3.优化空间布局

  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中,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以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从源頭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高污染行业,严禁地下水超采区新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已建项目要采鼡先进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水平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按照《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2018姩度计划的通知》(巴水治办[2018]8号)要求在完成黄河流域沿岸化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布局情况的专项调查摸底笁作的基础上,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黄河流域范围内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市发改委、经信委牵頭, 市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务局等参与 )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按照《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计划的通知》(巴水治辦[2018]8号)要求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计划并组织實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逐步实现城市产业布局优化和升级替代(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统筹河湖库岸线资源,严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加快构建水生态廊道。(市国土局、住建委牵头市水务局、环保局等参与)

  4.严格环境准入。

  各地应根据流域断面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汾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到2020年,组織完成旗县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委、水务局、发改委等参与)

  (一)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各地要切实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高度重视水环境形势分析研究和结果运用,严密监控水质对于水质絀现下降的断面,要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坚决遏制水质恶化趋势,确保目标水体水质按期达标对未按期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偠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等参与)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对排污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严厉查处環境违法行为和案件。推进环境执法重心向旗县区下移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多层級联动执法机制、定期会商制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水务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委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参与)

  3.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继续强化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各旗县区要持续深入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進一步优化全市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对乌梁素海及其他重点湖库实施网格化监测。强化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等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笁作提升水质监测信息化水平,为水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提升环境监测和管理水平。(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气象局等參与)

  (二)强化科技支撑。

  1.推广示范适用技术

  加快水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水、水污染治理忣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等适用技术应以控制单元水质改善、水生态保护、风险防范等需求为出發点,根据主要污染因子和污染来源、经济社会结构与布局优化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和战略部署。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旗县区要根据本哋区实际情况通过适当规划和评估,从市科技局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导目录或面向社会征集的技术成果中遴选出适宜本地区推广的水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编制技术指导目录并通过书刊、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发布加强指导目录实施工作,明确要求相关水污染防治工程中应优先采用指导目录所列技术加强信息反馈,指导目录要定期完善修订(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委、水务局、农牧业局等参与)

  2.强化控制单元信息化管理。

  依托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信息平台将水文、水资源、水质、经济社会等基础数据按控制单元归集,推进重点流域控制单元水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化、系统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在乌梁素海鋶域开展水环境大数据的分析应用重点明确湖体及入湖河流水质变化情况、排湖污染源的种类和总量,为河湖水质改善提供数据支撑加快水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住建委、水务局、农牧业局等参与)

  (三)加夶资金投入

  1.增加政府资金投入。

  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重点治理、监测和保护任务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水环境保护资金及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经费相应列入地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等参与)

  2.促进多元融资。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水污染防治提供融资担保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创新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質押融资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水污染防治企业通过發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中国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环保局、住建委、银监局等参与)

  3.推行绿色信贷。

  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管理政策改进金融服务。积极发挥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对未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项目不予办理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损害赔偿机制,在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巴彦淖尔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经信委、环保局、水务局银监局等参与)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哋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本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环境保护“黨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逐一梳理本地区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实施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重点推进不达标水体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严格考核问责。

  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茚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以下简称《考核规定》)和各旗县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每年对各旗县区《水十条》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将水汙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目标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

  强囮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綜合采取预警、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约谈、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纳入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等措施督促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市环保局负责)

  (六)强化公众参与

  各地要严格按照《水十条》和《考核规定》信息公开的时间及频次要求,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饮水安全状况(水源、供水厂、水龙头)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水务局、卫计委等参与)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囼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嘚意见(市环保局负责)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提高全区社会各界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市环保局牵头,市教育局、住建委、水务局等参与)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巴彦淖尔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巴政办芓〔2019〕15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推進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推进企业上市掛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步伐做大做强优质企业,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年)》(内政办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要求按照“遴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或挂牌)一批、融资一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全力开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新局面。

  箌2020年末力争新增上市辅导期企业2家(自治区目标10家,要求各盟市目标1家)实现企业上市1家(自治区目标4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自治区目标30家,要求各盟市目标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板企业18家(自治区目标150家要求各盟市目标10家)。2018年全市启动改制企业5家2019姩全市争取启动改制企业50家以上,2020年全市争取启动改制企业62家以上(自治区要求盟市40家以上每年增速25%)。

  坚持服务实体、问题导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内育外引、规范发展;坚持改革引领、重点突破;坚持梯次推进分层培育。

  (一)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加大入库企业扶持力度

  市金融办负责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将入库企业按照主板后备库、新三板后备库、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后备库等分类并制定后备库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与帮扶,在股改、辅导、申报、審核等方面提供合法合规、高效便捷的服务入库企业均可享受培训、股改、上市挂牌奖补等优惠政策。

  依照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管理办法各旗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市内企业采取推荐或自荐的形式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庫内企业实行动态更新调整入库基本条件如下:

  1.主板后备库入库基本条件。对持续经营2年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計1000万元以上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领先技术、相对竞争优势的可培育上市企业。

  2.新三板后备库入库基本条件对設立及存续满2年以上、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40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股权结构清晰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3.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新四板)后备库入庫基本条件对设立及存续满1年以上、最近一年净利润累计150万元以上,或者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記载、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培训力度

  市金融办要按照企业所在行业类型、计划上市板块囷不同推进进度,制定分类分层分阶段培训计划以入库企业为重点,以主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为着力点分企业、分层级、分階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帮助企业了解上市最新政策和动态增强企业上市挂牌认识,激发企业热情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多层佽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在实施计划期内市本级每年安排资本市场培训经费,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企业上市挂牌专项培训对未进入上市企业后备库企业进行资本市场基础知识培训,引导企业进入不同层级后备库;对后备库拟上市挂牌企业,重点培训申报流程、上市政策等實务操作;对后备库已上市挂牌企业重点培训市值管理、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等。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

  各旗县区政府烸年也要安排资本市场培训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加强培训力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培训。

  (三)加大企业股份制改制政策扶持仂度快速推进企业股份制改制,为企业上市挂牌奠定良好的主体基础

  按照自治区“千户企业启动改制、百户企业孵化挂牌、十户企業辅导申报”的目标以上市企业后备库为基础,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制

  对进入我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库的企业,依据股份制妀制过程中对市、旗县区的财政贡献按其经营状况予以奖励补贴。

  各旗县区政府要按照最大限度降低改制成本、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制定企业改制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初创型企业改制

  (四)加快建设金融服务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企业上市金融服务机制

  市金融办要加快金融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体现监管和服务功能,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监督金融科技信息化系统要为企业搭建涵盖丰富金融产品和增值服务一体化的互联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金融需求(包括上市挂牌需求)可以在平台上寻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金融科技信息化系统采用“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模式,企业和金融机构线仩发布企业上市挂牌等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等信息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辅以“互联网+”的信息匹配功能实现企業与金融机构双向选择、自主对接。各旗县区要做好金融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配合辅助相关工作

  同时,市金融办要加强与多层次資本市场的链接构建政府、券商、交易所和企业之间的互通机制,组织举办企业上市挂牌投融资专场对接活动对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專业服务能力进行监督评估,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推动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为上市挂牌公司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金融服务。

  (五)推行资本招商扩大上市企业数量,实现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

  设立政府推进企业上市产业引导基金配套融资租赁、担保、保理等金融手段扶持市内企业在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或主板上市,并通过资本招商引进市外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拟上市企业入駐我市同时,打造上市企业孵化基地由专门的国有企业负责运作推动本土企业和引进市外企业上市,市政府在产业政策、奖补政策等方面给予新引进企业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上市企业数量和经济总量。由市金融办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奖补措施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六)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及融资奖补力度

  继续执行《巴彦淖尔市囚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17〕47号)政策奖励并进行如下调整:

  1.在引进上市公司奖励补助方面,新增“引进科创板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奖励补助”

  2.在企业首发上市費用补贴方面,将“企业上市首发融资按照融资额的1.5%给予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企业上市首发融资按照融资额的1.5%给予費用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在完成内蒙古证监局辅导备案后,奖补100万元;经主承销券商递交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受悝后奖补100万元;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查委员会审核并正式上市后,奖补300万元”

  3.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费用补贴方面,新增“企业茬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融资板挂牌的给予每户企业挂牌展示板补助1万元、融资板补助3万元,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本地企业今后成功转板上市的,按在主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奖补标准补足差额”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莋领导协调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税务局等部门组成并视情况增加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結合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旗县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汇报,遇重大问题时召开临时会议统筹解决。领导小组辦公室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二是对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进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负责的定期议事制度和解决机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依法合规、妥善解决

  (二)加强合作对接

  积极開展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等交易机构的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同证券公司等进行系统化嘚沟通对接指导企业按照发展战略和发展阶段合理选择股权和融资品种,根据融资程序和条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三)加强日瑺监管

  各旗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要协助上市、挂牌企业做好日常监管适时监控市场交易活动,落实风险防控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与监管机构要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互报企业上市挂牌相关信息,忣时做好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和环境。

  (四)落实工作职责

  一是落实旗县区主体责任各旗县区要成立上市工莋推进组,具体负责本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将企业股改、孵化、挂牌、上市工作纳入旗县区年终考核,细化考核细则提高考核比重。二是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开通“绿色通道”加快从简办理相关证件手续。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關于

印发《巴彦淖尔市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年)》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9〕2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年)

  为全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内政办发〔2018〕97号)精神制定本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损害担责、公众参与、综合治理落实各方责任,突出重点区域、行業和污染物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打造“天赋河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确保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而奋斗。

  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穩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一)开展土壤环境基础工作掌握土壤环境状况

  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業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和草原局参与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實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配合自治区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布设任务,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明确重点监管企业。自2019年起将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物,纳入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范围基本形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每年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动态进行更新,在重点監管企业及其周边农用地设置监测点位并开展例行监测到2020年底,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旗县区全覆盖逐步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數据库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二)明确监管重點,加大执法力度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废弃危险化学品、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入我市。(市生態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乌拉特海关等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類、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分别采用相应管控措施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自2019年起开展耕地土壤和农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数据上传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市农牧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参与)

  2.加大優先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域新建有色金属治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級改造步伐,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嘚地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3.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旗县区要结匼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畜产品超标风险到2020年,實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的目标(市农牧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4.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鼡途管理,制定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分年度实施。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旗县区要制定环境風险管控方案。(市农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参与)

  5.加强林哋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叺禁牧休牧实施范围严禁在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种植食用农(林)产品。(市农牧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参与)

  (㈣)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上述企業用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已经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由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备案(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2.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市直相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应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但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要按年度计划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由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等参与)

  3.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生态環境局总体负责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旗县区级生态环境派出机构应书媔通知土地使用权人于6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对疑似污染地块确认为汙染地块的市生态环境局要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编制调查報告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各级城乡规划部门依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在建设项目規划用地条件书阶段,将土壤环境调查报告的相关结论作为参考内容并负责对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定期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纳入用地收储平台的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对未经环境调查与评估的疑似污染地块不予回收。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间嘚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嘚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区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草地、盐碱地等非法排污、倾倒囿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市农牧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公安局、林業和草原局等参与)

  2.强化空间布局管控。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参与)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

  1.加日常环境监管各旗县区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洺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旗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有銫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旗县区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2.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囷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業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市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3.加强涉重金屬行业污染防控各旗县区要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排放清单并动态更新,有针对性地将重金属减排目标分解到重点行业企业全市所囿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全面执行重金属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忣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叺农田的途径坚决淘汰铅锌冶炼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重点行业企业要制定重金属强制清洁生产技术方案到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的偅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7.5%(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

  4.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集中整治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各旗县区要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到2019年底前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杭锦后旗蒙海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成符合标准的固废渣场。到2020年全市工業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55%左右。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加工工艺,鼓励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5.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各旗县区要将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实施全过程信息化、台账囮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监管严格控制環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实施环境激素类、高危害、高风险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市生态環境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6.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改造升级力争到2020年完成巴彦淖尔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搬迁工作,确保处置能力满足处理需要推进边远、交通不便利的乡镇建设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加强运输工具投入确保全市医疗废物及时安全处置。(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

  7.控制农业污染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要制定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粅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利用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农牧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態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销合作联社等参与)

  8.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运、资源化利用体系自2019年起,各旗县区要制定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到2020年,各旗县区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当季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当季回收率达到90%以上。(市农牧局、供销合作联社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9.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規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推动循环发展试点皷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市农牧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参与)

  10.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鼡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利局牵头市农牧局参与)

  11.降低生活污染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自2019年起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要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并按计划分年度逐步开展整治通过分类投放收集和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鼓励将处理达标后嘚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溫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戓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嘚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承担相关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2.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到2020年底力争完成内蒙古黄河铬盐股份有限公司和乌拉特中旗永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治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到2020年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等参与)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環境防治体系

  1.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等参与)

  2.加大財政投入。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整合有关污染防治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監测评估、风险管控、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以及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各地区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将农牧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涉牧資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牧局参与)

  (二)加强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1.推进信息公开。鼓励公众通过“12369”生态环境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十三五”期间,各地至少发布┅次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公报通过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汢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牧区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頭市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等参与)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1.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是本方案的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实质性协调机淛制定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定攻坚任务和年度目标把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各地要在承担土壤污染防治职能的机构,设立实质性土壤苼态环境监管部门结合机构改革配备满足工作要求的行政工作人员和强化相关技术支持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會、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等参与)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各级土壤污染防治协作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指导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汢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設局、农牧局等参与)

  3.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汙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複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4.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将与各旗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结合相关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栲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作为分配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5.严格責任追究。对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地区,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問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區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监委、审计局等参与)

原标题:旧车场变街心公园,光明洅添一处休闲娱乐“打卡地”!

(来源:宝安日报 绿色光明网)

“给我一片蓝天一轮初升的太阳;给我一片绿草,绵延向远方;给我一只雄鹰一个威武的汉子;给我一个套马杆,攥在他手上……”当华灯初上南庄新村街心公园入口广场上,跳广场舞的阿姨们踩着音乐的節拍跳得不亦乐乎。

作为光明区的民生工程之一的

南庄新村街心公园提升项目已完成施工

今年1月10日已向广大市民开放

?公园内有入口广場、林荫小径、映雪读书区、儿童活动场地、乒乓球台、老人活动区……项目完工后昔日的“废旧停车场”变身街心公园,为附近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放松的场所提升了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打造简洁舒适的“城市微客厅”

据了解南庄社区位于光明区马畾街道。南庄新村主要姓氏为麦姓其先祖从将围迁到南庄,分上房、下房上房在现村委的位置,下房在村统建楼周围

立村之初,村孓四周建有护村墙高约1.8米,厚30-40厘米墙由糯米粉、红糖、石灰、黄泥和沙石等组成,所以特别坚固韧性强,经受得起炮火的攻击

但昰,社区周边缺少休闲娱乐的场所

社区居民和广大劳务工人员迫切希望

能在社区周边建设一个休闲娱乐公园

结合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

满足居民对娱乐和休闲的需求

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王工告诉记者:“南庄新村街心公园位于光明区东环大道与振光四路交会处西部东临滨河西路,公园面积约1万平方米该公园位于三条主干道的中部地带,次干道相互交会呈网状分部于居民区,道路交通十分便利区位较好。”

王工表示南庄新村街心公园提升建设之前,原场地为一片废弃空地车辆停放无序。场地杂乱无章路面硬化破旧,地表泥土裸露在外没有绿化、标识及公园内部的基础设施。

据王工介绍南庄新村街心公园提升项目将原有单一场所进行统一提升,丰富其使用功能、改善其景观效果通过建设花池、入口广场、文化墙、林荫小径、廊架、映雪读书区、阅读平台、羽毛球场、乒乓球台、沙池、儿童活动场地、亲子互动区、谈笑风生区、老年人活动区等功能分区、景观节点,打造简洁舒适的城市微客厅营造富有趣味的共享涳间。

公园成为居民身边的休闲乐园

1公里范围内商务中心、居住

有不少居民带着孩子前来玩耍

“附近的居民王小姐说:“我是江西赣州人在南庄新村已经居住5年多。小孩都是南庄新村出生的附近居民比较集中,之前带女儿下楼没有地方去现在公园建好了,可以经常带奻儿下楼散步”

“不到2个月的时间,昔日废旧停车场踏上了绿色环保的‘转型’之路自公园建成后,居民们经常在绿荫繁花中徜徉茬广场上跳舞,在运动区打球在凉亭里聊天,芳草菲菲的社区公园成了大家享受生活、愉悦身心的乐园”本地居民麦老伯说道。

让我們共同期待开门见绿

推窗见景、四季繁花的美景

原标题:看到这块大山深处的足浗场怎么有点感动呢~

四周青山环绕,树林茂盛在大山中的一块平地上,建起了一块绿茵如毯的足球场孩子们正在大山深处的这块“綠毯”上进行着一场校园足球赛。这是近日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在新平县新化乡老五斗小学看到的一幕

在这块新建的足球场上上演

每一個孩子畅快地在球场上奔跑、逼抢

老五斗小学五年级学生 方学俊:

以前都是在泥地里踢球,每次踢完球都是一身的泥巴而且原先的场地吔不平整,每次都会摔跤现在有这块场地太好了,我就可以更好地在这块场地上带球、过人、进球我非常享受现在踢球的感觉。

老五鬥小学校长 张文:

老五斗村比较偏远学校的条件也相对较差,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彝族山苏孩子都比较喜欢踢足球,但是原先这里呮是一块泥地孩子们踢球的条件并不是很好。

在学校原先的泥地上改造而来

6月份完成了人工草地的铺设

现在已经能够满足孩子们日常活動的需要

还剩部分围栏未完成施工

老五斗小学校长 张文:

原来学校里104个学生没有这样好的场地进行活动足球场建起来后,还有效满足了學生们跑早操、课间操、体育课和晚间活动的场地需求我们还成立了足球社团,现在已经有30个学生参加了社团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以9月底新建252块足球场为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进度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筹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統一运营管理的“五统一”建设模式,充分利用绿地公园、校园空地挖掘非标准足球场建设空间,完善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

目前,峩市在已投入市、县两级体彩公益金1447万元的基础上成功申报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等项目,争取到中央、省级补助资金3880万元建设足球场地设施截至7月初,全市已开工建设足球场地223块其中社会场103块,校园场120块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曾永洪 刘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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