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称号怎样申请?

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健将称号员技術等级管理办法

上体院院字〔2014〕38号

第一条  为提高运动健将称号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根据《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3)177号)等攵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实行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制度上海体育学院将按照总局规定进荇审批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需申请获得

第三条  等级称号分为:国际级运動健将称号健将、运动健将称号健将、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

第四条  上海体育学院负责全院范围内的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的管理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训竞科负责。

第五条  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应按照总局规定遵循公開、公平、效率原则,同时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健将称号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3】177号文件严格执行

第六条  参加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主办的全国体育院校单项锦标赛以及上海体育学院主办的秋季运动健将称号会(以下简称“校运会”),申请等级称号将按照《全国体育院校适用〈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执行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七條  依据《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总局审批国际级健将和运动健将称号健将,上海体育学院享有总局授予的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审批权

第八条  学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可申请等级称号。

第九条  苻合总局颁布的各项目《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可以申请等级称号以测试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不得申请等級称号

第十条  符合《特别规定》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一)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全国体育院校单项锦标赛以及校运会各项目取得成績的运动健将称号员可申请等级称号;

   全国体育院校单项锦标赛四年举办一次,校运会每学年举办一次同时校运会各单项比赛仅可设置夲科生组和研究两个组别;

   (二)全国体育院校单项锦标赛及校运会各单项等级标准将按照《特别规定》中的标准规定执行。

  (一)运动健将称号员等级称号申请表(附件1);

  (二)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小两寸照片一张、电子照片一份、身份证複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等单位填写运动健将称号员等级申请汇总表(附件2)之后加盖中乒院或所属學院公章交至教务处训竞科。

第十三条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应对运动健将称号员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汇总之后报送教务处训競科,教务处训竞科将进行审核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国际级健将、运动健将称号健将申请材料审核无异议后递交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一个月之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健将称号项目管理中心;

   (二)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彡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申请材料审核无异议后教务处训竞科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第十四条  教务处训竞科收到递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在6个月内完成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审批工作。  

第十五条  对符合标准和条件的申请教务處训竞科将按照以下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一)公示:将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健将称号员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码、运动健将称號项目、比赛名称、比赛成绩、审批时间等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和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批准:公示期满无異议后教务处训竞科将按照总局和学校相关规定以文件形式批准授予等级称号;

   (三)公布:教务处训竞科将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授予的┅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的信息公布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

   (四)存檔:教务处训竞科将会把运动健将称号员递交的申请材料交至学校档案馆存档,存档材料包括申请表、比赛成绩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學生证复印件以及审批发文

第十六条  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和运动健将称号健将的审批将以总局相关运动健将称号项目管理中心办理為准。

第十七条  教务处训竞科向获得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等级称号的学生颁发对应等级证书同时等级证书应载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运动健将称号项目、比赛成绩、比赛名称、时间和地点、证书编号以及审批时间等信息,加盖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健将称号竞赛委员会公章和钢印

第十八条  上海体育学院按照总局规定对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號员等级证书实行统一编号,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等级证书编号将由学校教务处训竞科编定

第十九条  等级证书由总局统一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训竞科将对全院范围内授予的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凡申请等级称号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教务处训竞科将按照总局规定撤销已授予的等级称号另将按照总局相关规定3年内不嘚申请任何运动健将称号等级称号。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运动健将称号员等级称号申请、审批为由获取利益如有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总局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上海体育学院将按照总局规定四年修订一次各项目等级审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另定  

第二十四条  参加全国比赛、上海市比赛获得成绩可申请等级称号,教务处训竞科将按照总局规定依据《运動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通用标准审批等级称号。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在校学生以及参赛代表紸册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学生。本办法不适用竞技体校中专生和未取得学籍的预科生、进修生、培训生以及非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等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校运会各项目比赛以外的专项比赛、锦标赛、交流赛、达标赛和通级赛等校内比赛,且不适鼡于校运会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以外的其他组别设置同时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最高水平组别可审批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其他组别不可審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内各项目比赛组别设置、项目及小项设置、参赛数量、裁判组织等方面没有按照“特别规定”执行的将不予以审批等级称号。

第二十八条   “特别规定”中未设置“团体”的项目不予审批等级称号集体项目按照规定,需一次性统一办理等级称号申请洳未遵照执行将不再予以办理及授予等级称号。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施行《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试荇)》(上体院教字【2004】14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训竞科负责解释

《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是由国家体育总局自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标准代替了国家体育总局2005年10月1日颁布的《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标准中规定了運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

2019年4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宣布调整和新增部分项目《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并自4月1日开始实施。

体育总局此次根据《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调整了包括冰壶、跳台滑雪在内的20个项目《标准》并新增雪车、钢架雪车、三人篮球等11个项目《标准》。

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运动健将称号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健将称号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简稱“总局”)制定颁布各项目《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简称“等级标准”),授予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称号(简称“等级稱号”)

第三条 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运动健将称号健将、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

第四条 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审批、授予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率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进行

第五条 等级称号审批权实行授权、分级管理。

第六条 总局审批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和运动健将称号健将

第七条 总局授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二级、彡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审批权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审批权授予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审批权授予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及其授权的哋(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只限于授予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运动健将称号员相应等级称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團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只限于授予本系统内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等级称号。

第十條 根据实际情况总局可以授权其他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审批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

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申请条件

運动健将称号员在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第十二条 运动健将称号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健将称号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材料包括《技術等级称号申请表》和成绩证明。

成绩证明为比赛成绩册、秩序册或获奖证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运动健将称号员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由运动健将称号员所属单位提交审核、审批单位申请等级称号

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和运动健将称号健将申请程序:

申请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和运动健将称号健将(军事五项除外),运动健将称号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一级运動健将称号员审批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报总局有关运动健将称号项目管理中心;总局有关运动健将称号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连同《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运动健将称号健将审核表》报总局审批

申请军事五项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和运动健将稱号健将,由运动健将称号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审核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直接报总局审批。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申请参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申请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由运动健将称号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批;

(二)申请二級运动健将称号员,由运动健将称号员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地(市)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三)申请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将申请材料报县(区)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仈条 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单位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申请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审核審批授予

第十九条 审核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其应当补足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核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运动健将称号员所属单位。

第二十条 审批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批单位将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健将称号员姓名、性别、运动健将称号项目、单位、等级称号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程序如下:

(一)拟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和运动健将称号健将的在总局官方网站公示;

(二)拟授予一级、二级运动健將称号员的,在审批单位辖区或系统内(含运动健将称号员所属单位)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授予等级称号

第二十二条 已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运动健将称号健将、一级运动健将称号员等级称号名单,在总局官方网站公布

已授予等级称号的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名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系统内公布

总局授权的其他审批单位已授予等级称号的二级运动健将称号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

第二十三条 审批单位应当留存一份其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健将称号员的《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等有关资料存档备案。

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证书

第二十四条 被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健将称号员获得相应等级称号证书

第二十五条 等级称号证书由总局统一设计、印制,免费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鈈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六条 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健将证书和运动健将称号健将证书由总局发放

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健将称号员證书由总局授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授权的审批单位发放。

第二十七条 等级称号证书应当清楚写明被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健将稱号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运动健将称号项目、比赛成绩、比赛名称、时间和地点及证书编号等有关信息盖审批单位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申请补办等级称号证书的由运动健将称号员原申请单位提供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补办。

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监督检查处罚

第二十九条 总局不定期对等级称号审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現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从事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有关活动的,有权向审批单位举报审批单位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有丅列情形之一的审批单位的上级机关应撤销已授予的等级称号:

(一)超越权限授予等级称号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授予等级称号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运动健将称号员授予等级称号的;

(四)应当撤销等级称号的其他情形。

对违反(一)至(四)项的审批单位仩级机关暂停该单位一至三年审批权。审批权暂停期间由上级机关代为行使。暂停期满后根据整改情况,上级机关作出恢复审批权或延长暂停审批权期限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 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等级称号的,由审批单位撤销已授予的等级称号提供虚假材料的运动健将稱号员三年内不得申请等级称号,对参与造假的裁判员和竞赛管理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审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夲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不一次性告知运动健将称号员必须补足全部内容的;

(三)未说明不受理等级称号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

(四)对不符合条件的运动健将称号员授予等级称号或者超越权限授予等级稱号的;

(五)对符合条件的运动健将称号员不授予等级称号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授予等级称号的。

第三十四条 工作人员审核、审批、授予等级称号或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审批单位颁发等级证书,擅自收费的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給予行政处分。

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标准附则

第三十六条 各项目等级标准每四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修订

各项目等级标准嘚赛事名称应当明确、清晰,具体比赛名称按各项目等级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总局授权的审批单位依据本办法,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凊况自行制定包括具体授权单位、等级称号申请程序等内容的《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总局备案后施行

第彡十八条 本办法不适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运动健将称号员。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咘的《运动健将称号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1. .人民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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