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游泳池该不该建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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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目前的保障对象是多样的,需求自然也是多样话的。部分地区有人才公租房,旨在提升符合该类人群的生活品质打造营商环境。如果有需要的情况下,修建游泳池也未尝不可。

修不修游泳池代表不了什么,那是根据当地的收入水平和财富状况以及实际需要决定的,就像迪拜把劳斯莱斯当作出租车一样。如果普遍有这个能力修建未尝不可,如果木有实际需求纯粹因为领导头脑发热、为了政绩做的噱头那就别浪费纳税人的钱了。

各方面条件都允许的话可以建,要是附近居民和开发商都不同意的话还是算了,建了也得拆。

  近日,有市民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公开信箱里发文称,重庆在全国是有名的火炉城市,每年夏天都要连续高温达40度。中低收入群体公租房小区住户有六七万人不等的特大小区,为什么都不修建游泳池?对此,沙坪坝区政府网上回应称,公租房目的让人民群众满足基本生活保障,共建小康,因规划公租房用地有限,无相关修建游泳池先例,如来信人对居住环境不满,建议自行购买带有游泳池的高档小区住房,即可解决相关反映问题。(8月31日北青网)

  住在公租房的居民希望公租房能修建游泳池,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而沙坪坝区政府的回复也很有意思,让来信人自行购买带有游泳池的高档小区住房。不少网友为沙坪坝区政府的回复叫好,但我觉得这一回复显得有些不“厚道”:明知住公租房的人都是中低收入者,他们怎么能买得起高档小区住房?回复含有嘲讽意味。

  在现在的条件下,囿于规划公租房用地有限等因素,在公租房修游泳池确实显得是奢望,但对于万千公租房的住房来说,他们希望公租房能修建游泳池,他们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这表达的是一种正当诉求。

  修建游泳池并非是什么太离谱的要求,修建游泳池不是修建高尔夫球场,不是希望在公租房修建高档会所、高档酒店等等。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一些公租房小区动辄便有六七万人,属于特大小区,这么大的小区,要求修建一个泳池,这并不是过分要求,甚至可说是刚需。尤其是对很多租住公租房住户的孩子来说,在夏天如果有一个泳池可以游泳,能够促使他们加强身体锻炼,而一些孩子溺亡悲剧的发生,也与缺乏游泳池从而导致孩子更多地去野河野湖游泳有关,要知道很多孩子都有爱好游泳的天性。

  所以,就算现在没有条件为中低收入群体入住的公租房配套建设游泳池,也要懂得尊重他们的合理诉求,要能对他们追求更好生活质量予以尊重。

  一些人对弱势群体总抱有偏见,认为他们就不应该有更高追求,不管是住公租房的中低收入群体,还是领取助学金的贫困学生,不少人对他们都抱有偏见,总不能抱着对他们平等相待的态度。如有些学校对买电脑、买智能手机、或午餐多吃了一两块钱的贫困生取消助学金等等。这种做法,无视贫困学生、中低收入群体的正当诉求,甚至想剥夺掉后者的基本生存权利。

  可以比较的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公租房修建得如豪宅,鉴于国内的实际情况,没有指望把公租房修成“豪宅”,但起码要能端正态度,要能尊重弱势群体的正当诉求。要认识到,住在公租房的居民,他们也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公租房建设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需要再接再厉,也要注意听取公众意见,争取让公租房变得更宜居,更能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

  不能把公租房、助学金等,当成是对弱势群体的施舍,并在后者面前表现得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让弱势群体住上公租房、用上助学金,这是让他们分享改革红利,是出于公平正义的保障,这是他们应得的,没人有资格面对他们有道德优越感,没人有资格对他们指手画脚。

(责任编辑: HN666)

  近日,比重庆天气更热的,是重庆公租房住户抱怨没泳池的事件。

  事情源于一封公开信——重庆一市民发文称,中低收入群体公租房小区住户有六七万人不等的特大小区,为什么都不修建游泳池?“为弱势群体孩子修建一个游泳池,夏天孩子也有去处”。

  面对该市民的呼吁,官方这样回应:“如对居住环境不满,建议自行购买高档小区住房。”

  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公开信以及官方的回应在网上开始引发热议。同时,也引起了互联网租房管理软件房东利器的关注。

  房东利器发现,关于公租房到底该不该建设游泳池,网友们的看法不一:

  有网友表示,应该让低收入者住得起好房子,国外有些公租房建的就“堪比豪宅”。 但也有网友认为,“公租房应该有游泳池有海景有会所”是一种公租房攀比化豪宅化的错误倾向。

  而所有网友的看法里面,前者占绝大多数,基本都是站官方这边:没毛病,官方怼得好。

  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到底谁错了?下面房东利器就本着理性的角度,给大家分析一下此事件中,哪一方更占理。

  首先,我们都知道公租房是政府面向社会解决群众保障性住房的一项新举措,目的让人民群众满足基本生活保障,共建小康。

  注意,公租房是福利性租房,是廉价性租房,只为满足“基本”生活保障。何为基本?意思就是满足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行为即可。而规划公租房一般用地有限,更无相关修建游泳池先例。

  所以,如果给公租房配置更多不在保障范围内的设施,就违背了保障的本意。如果给公租房住户等同于商品房住户的权益,更是对奋斗者的不公平,也是对市场竞争精神的伤害。

  但是,弱势租房群体的正当诉求也反映了这部分群人群的更高追求,这赫然是赤裸裸的社会问题。既然是社会问题,当然需要解决办法,仅仅一句“去买房”的回答显然不足以让矛盾弱化。

  那么,此类矛盾该如何解决呢?我们接着来看一下过往类似的例子。

  房东利器搜集资料时发现,此前深圳多个小区内的商品房业主曾与公租房租户发生冲突。有业主公开要求物业禁止租户进入小区花园、禁止使用停车位、商品房与公租房进行隔离……

  在全国不少地方,只要是采取商品房配建保障房政策的小区,这种矛盾一直存在,至今没有靠谱的解决方法。

  业主认为:自己买房时花费不菲,配套设施有限,凭什么每个月只支付少量租金的公租房租户也能享受?有限的资源被更多的人瓜分,不仅使用上不便,未来房价上涨的预期也有可能被拉低。

  公租房租户认为:保障房是政府的民生项目,租户依法入住,且合同里也明确包括花园等设施,理当享受同样的权益。

   可见,公租房租户跟商品房住户的“恩怨”由来已久,甚至已经形成了一道鄙视链:住别墅、豪宅的,瞧不上住花园洋房的,住花园洋房的,瞧不上住刚需商品房的,住商品房的觉得自己比住限价房的强,住限价房的觉得怎么着也比住公租房的好点......

  “三观”不一致的双方,随着“公租房不配要求修建游泳池”的新闻热点事件,积怨也就更加的深。

  而一些地方政府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却非常模糊,要么和稀泥,要么干脆隐身。比如,河南一些地方政府在出台相关规定时就没有提出分区管理的内容,最后矛盾爆发时,就只能业主、租客和开发商三方互撕。

  那重庆公租房市民要求修建游泳池的做法,是否就真的过分呢?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网友这样辩驳:“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公租你还想要泳池? 那是不是要每人再配台车和保姆啊?”

  咋一看之下貌似很有道理,欲求不满、贪得无厌确实是部分国人的特性,但我们知道,重庆在全国是有名的火炉城市,每年夏天都要连续高温达40度。

  所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都应该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一刀切。正如市民所说的:中低收入群体公租房小区住户有六七万人不等的特大小区,为什么都不修建游泳池?

  这样看来,这些人群有可能真的只是单纯想要个游泳池而已,而不是网友们眼中“会得寸进尺,要求更多”的打算。

  再说了,这是政府专门单独配套的公租房,并不是与商品房搭配的政策小区,如果连最基本的生活设施都没保障,是有点说不过去。毕竟,对于“火炉”地区来说,修建游泳池并不是什么过分要求,甚至可说是刚需。

  面对社会上日益高涨的关注与讨论,沙坪坝政府再一次作出了回复,而这一次,终于变成了“道歉”—— 就工作人员失当表述向当事群众表示歉意。

  只是,官方最终选择道歉并妥协的举动却没有得到反方的支持:“道歉?说的没错啊?还是习惯性抚育社会主义巨婴,当妈当惯了?“

  房东利器认为, 现在国家正全面鼓励大家租房,将来也会迎来更大的租赁时代,要保障租售同权这个方针,绝不能仅停留在喊喊口号。

  在现在的条件下,囿于规划公租房用地有限等因素,在公租房修游泳池确实显得是奢望,但对于万千公租房的住房来说,他们希望公租房能修建游泳池,他们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这表达的是一种正当诉求。

  在公租房建设上,甚至是所有的租房建设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国家需要再接再厉,也要注意听取公众意见,争取让租房变得更宜居,更能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

  毕竟,在政策导向、群体诉求、个体权益之间,既有重叠的部分,也有冲突的部分,减少冲突、扩大重叠,本身就应该是政策的一部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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